第一百零八章:奶,堂哥,咋好像在做生意?
作者:明凰凰   重回年代,从摆摊开始赚到10亿最新章节     
    找裁缝?
    家里虽说忙活不开,但有缝纫机啊。
    媳妇儿吴娟,他妈胡爱芬,虽说比不上手艺精湛的裁缝,但是做一身夏天穿的衣衫,那是没问题的。
    这有啥?
    找裁缝,又要浪费钱!
    沈军皱着眉头,正准备开口说些什么,沈琰却转头看了他一眼。
    眼神微妙。
    到底是两兄弟。
    这一看,沈军顿时明白沈琰这是有别的打算。
    沈军虽然不清楚。
    但是还是顺了沈琰的话。
    “去哪里?”
    沈军问道。
    沈琰笑道:“就去那个一中旁边的裁缝铺吧!那家裁缝手艺不错!”
    李翠花不知道两兄弟之间的幺蛾子。
    就听着沈琰要给自己做衣服,当下那叫一个高兴!
    她喜滋滋的坐在驴车上,叨叨了一路。
    总算是到了地方。
    “奶!你慢点儿,我扶你下来!”
    沈琰和沈军两人扶着李翠花下了驴车。
    又将驴车拴好,直奔裁缝铺。
    裁缝带着李翠花进去量尺寸,做衣服。
    一系列操作下来后。
    李翠花心满意足的从店里走了出来。
    她这辈子,做新衣服的次数一只手都能够数得过来。
    想想跟着大儿子沈建军生活了这么些年。
    肉没吃着,新衣服也没穿着。
    如今这才短短两天。
    吃了一辈子都没吃过的那么多肉,也做了一套新衣裳。
    她心里越想越美。
    只觉得这之前不成器的小孙子,似乎也没那么差劲儿。
    李翠花站在店门口,摸出旱烟,正准备美滋滋的来一口。
    忽然就听见原本一直站在店门前的沈琰开了口。
    “咦?奶,我咋好像看见堂哥了?”
    李翠花头也不抬。
    “你国华堂哥啊?他今天来县城,说要买文具呢!”
    李翠花点了烟,吸了一口,快活极了。
    沈琰当然是故意的。
    实际上。
    他今天原本打算直接进店里,抓到沈成材。
    这小子性子弱,墙头草,稍稍威逼利诱一下,肯定会将沈国华一起招了。
    而没想到的是,自己运气居然爆棚。
    直接就看见沈国华在店里做生意!
    这小子。
    手还挺溜。
    卖东西,收钱,直接揣进口袋。
    啧!
    沈军原本一直站在驴车旁边。
    听见沈琰的话,他也下意识地跟着抬头朝着对面瞧去。
    而这一看。
    他就看出了不对味儿来了。
    “奶?”
    沈军走过来,指了指对面,“堂哥买东西?我看着咋好像是做生意呢?”
    李翠花这会儿总算是抬了头。
    她眉头一皱,瞪了沈军一眼:“说啥呢?!哪儿?我瞧瞧?!”
    “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啥做生意不做生意?!你堂哥那出来那是要吃公家饭的!”
    她说着,抬头朝着斜对角看去。
    果然就看见沈国华正在文具店里。
    今天端午,学校没课,满大街都是扎着麻花辫的学生。
    这会儿几個小姑娘,正走进店里。
    三人都穿着碎花裙。
    上面乔其纱长袖,一条碎花裙,脚上穿着搭扣黑色坡跟布鞋。
    看起来青春蓬勃,朝气十足。
    三个姑娘一眼就瞅见了沈国华。
    这一身打扮,那可是最时髦,最洋气的!
    而且这男人皮肤白,手上还带着钢表,那可是真正大城市里人才戴的时髦玩意儿!
    “同志,这铅笔怎么卖呀?”
    最前面的小姑娘怯怯的瞧着沈国华,脸蛋通红,显然是少女心思萌动,害羞极了。
    沈国华笑着道:“二分钱一支。”
    其余几个小姑娘听见他话里的一点儿京腔味。
    顿时眼睛一亮。
    “你是从首都来的吗?”
    “这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啊?”
    “是呀!我经常听广播,只有首都那边,他们才这样说话呢!”
    ……
    三个姑娘一脸崇拜的神情让沈国华心里愉悦极了。
    他挣扎了一辈子,就为了跳出这穷乡僻壤。
    如今去京都念书,努力学京都腔调。
    出来更是包分配工作,注定是吃公家饭的人。
    为的不就是这一天么?
    他沈国华,注定就要成为人上人!
    “我在京都念大学。”
    沈国华对着三个姑娘笑得礼貌又温柔。
    这模样,将三个小姑娘迷得不要不要的。
    当下又是发出一阵崇拜的惊呼声。
    大学生。
    那可太稀罕了!
    沈琰蹲在这边瞧着。
    心里对沈国华的认识再次多了几分。
    这小子。
    别的不会,把妹倒是挺溜。
    李翠花这会儿脸色已经有些隐约不好看了。
    她虽说不相信沈国华在做生意。
    但是这大庭广众之下和三个女学生聊得这么火热。
    实在是有些扎眼。
    这要是被人举报了。
    定个流氓罪。
    可真完蛋了!
    李翠花这会儿有些慌了。
    她将烟杆子在地上敲了敲,皱着眉头就准备朝着对面走去。
    她这金孙孙。
    可千万别被这群小狐狸精给迷住了!
    沈琰赶紧给沈军使了个眼色。
    后者站起来,拦住李翠花。
    想着再拖一拖时间。
    没想到的是,李翠花脸色一沉,正准备开口骂人,下一刻,她脸上的神情就僵住了。
    就看见那三个姑娘,一人买了十支铅笔。
    一个个从背着的碎花布包里拿出了淡绿色的二角钱,递给了沈国华。
    后者笑着和三人说了些什么。
    之后……
    将那钱,揣进了口袋。
    李翠花的脸色,就像是噎住了一口屎。
    脑袋里猛地炸开了一团火,又惊又气,她身子开始发抖,眼睛瞪得溜儿圆,枯老如树皮的手,下意识左右胡乱抓着,想要稳一稳身子。
    啥?
    她,她,她看见了啥?!
    李翠花震惊的当口。
    又来了几个小姑娘。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又成交了一笔生意。
    沈国华甚至还对着她们笑得十分开怀,叫人刺眼极了!
    沈军赶紧伸手扶住了她。
    皱着眉,开口道:“奶,别气坏了身子!”
    虽然李翠花偏心。
    但是沈军心里清楚,他奶这一辈子的希望都在沈国华身上了。
    如今亲眼瞧见沈国华做生意,对于李翠花来说,没气死都算是好的!
    沈军扶住李翠花。
    忽然朝着沈琰看了一眼。
    后者仍旧是一副笑着的模样,只是,无端令沈军生了个念头出来。
    他这弟弟。
    咋像是早就知道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