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一个悲剧的诞生
作者:爱吃糯香藕饼的林妹妹   犯罪心理最新章节     
    等待着对方归来的时候,她心中充满了期待和不安。当那个人终于回到她身边时,她迫不及待地将自己所经历的一切倾诉给他听。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声音也因激动而颤抖,她详细地描述着每一个细节,让他了解到她所遭受的苦难与困境。
    她渴望得到他的支持和保护,希望他能够成为她的避风港,带领她远离这片痛苦之地。她紧紧握住他的手,眼神中透露出无尽的依赖和期望。她深信着他的力量和智慧,相信只有他能够给予她真正的安慰与解脱。
    然而,她所得到的回应竟然是无情的抛弃!对方冷酷地宣称,她已经不再纯洁,他所钟爱的是那个未曾受到玷污、纯净清新的于盼儿,而绝非如今这个被自己那卑鄙无耻的哥哥施暴侵犯过的可怜女子。这番话犹如一把利刃,深深刺痛了于盼儿的心灵,让她陷入了无尽的痛苦和绝望之中。
    这就是她所谓的爱情,这就是她喜欢的人,现在却对自己说着最无情的话。她整个人失魂落魄的样子,还在工作中频频出错。更绝望的是她看到了自己的那个男朋友和公司的老板在一起了,她接受不了这一切。最后还把她给开除了,一下子她失去了一切。
    回到家后还要忍受她的哥哥所谓的丈夫给自己的折磨,最后有一天她忍无可忍。那天她做了一大桌子的菜,还很开心的和这一家人一起吃饭。她告诉他们自己想通了,她他们是一家人以后大家就一起好好过日子。吃完饭后,她的爸妈还有哥哥就晕了过去,她把三人绑了起来。
    等几人醒来后看见自己被绑了起来,一开始还在叫嚣让她赶紧把他们放开,要不就要她好看,但是在看到她拿着刀一步步逼近后终于觉得害怕了,她问起了他们是怎么买她回来的,知道她还有家人吗?她的养母告诉她,她们是在一个叫梅姨的人手里买她回来的,还听对方说她的父母在很早就因为车祸身亡了,她是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的。梅姨是在她爷爷奶奶进屋做饭的时候悄悄把她给抱走的,听完后盼儿用刀把三人给杀死了。
    然后自己也自杀了,死前她给我寄了一封信上面把她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我,她希望我可以帮她找到家人,她还说希望我可以把她的骨灰和她亲生父母的葬在一起。
    张元心中一惊,突然意识到对方手中所持之物竟然是那位女孩的骨灰!他瞪大了眼睛,满脸惊愕,仿佛不敢相信眼前所见。那骨灰盒在阳光映照下闪烁着微弱的光芒,显得格外凄凉和悲伤。张元的思绪瞬间好像看到了女孩在这个世上的那些时光,悲伤之情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然后开口说道:“怪不得我们调查了很久,但始终没有线索。原来对方已经去世了,那个全家灭门的案子我也有听说过,当时还以为是有匪徒入室抢劫后灭口,原来一切是这样的啊!”
    何杏说完女孩的故事后,看向张元等人后说:“不过现在一切都过去了,也终于找到了她的家人,我也可以对她有个交代了。”说完后把女孩的骨灰埋在了她家人的身边后对张元他们说:“好了,我该做的都做了,我就先离开了。再见了!各位警察同志。”然后对方就离开了。
    然而众人却依旧沉浸于这家人的凄惨遭遇之中无法自拔,他们的内心被深深触动,仿佛自己也亲身经历了一般,感同身受着那份无尽的痛苦和悲伤。每个人都不禁为这个可怜家庭的命运而叹息,感慨世间为何如此不公,让这样善良无辜之人承受如此多的苦难。
    小雪更是说道:“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童养媳?”
    陈述给小雪解释道:“这都是封建糟粕的印象,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结婚。旧时,童养媳在中国甚为流行。之所以盛行童养媳,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众多的民众因家境贫寒而无力扶养子女或娶成年女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就将女童卖予他人或从外地抱养一个女孩来做童养媳,待长女童到十四、五岁时,就让她同男方“圆房”。解放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抱养童养女的问题在有的地区终于得到了彻底解决。
    这在中国古时候是很流行的,所谓童养媳,就是从小被人抱养,长大成年后,就要成为那家的儿媳妇。之所以盛行童养媳,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贫民家里收养的童养媳,大部分都是从外地或灾区抱养来的,再一个就是从道旁路边拣回来的女弃婴,还有的是从街上插草标卖儿卖女的灾民手中用贱价买回的幼女。童养媳在清代几乎成为普遍的现象。童养的女孩年龄都很小,有的达到了清代法定婚龄,也待在婆家,则是等候幼小的女婿成年。
    只不过现在居然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还真的是没有想到。”
    小雪继续问道:“这那怎么会有这样的封建陋习流传下来的呢?”
    陈述继续说道:“明代童养媳婚书上的女孩手印一般认为儿子可以传宗接代并增加劳动力,而女儿迟早要嫁人还要赔一份嫁妆, 生养女儿宛如帮别人家养媳妇,嫁女儿时还要忍受一次亲人别离之苦,所以富裕家庭把女儿送人家当童养媳的大有人在。因此许多人家一生出女儿,即便有能力抚养,也会寻找适合人家送出去,或交换,买卖,指腹为婚,为小孩预做婚嫁规划等。同时嫁娶或买进来的女孩多半做为儿子的妻子看待,就是所谓童养媳,而自己生下的女儿,也多半会嫁娶买卖或送给别人家做童养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