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谁说拍电影不赚钱?净扯淡!
作者:凯撒十七   考进北电后,我成了世一导最新章节     
    第108章 谁说拍电影不赚钱?净扯淡!
    “你把这些代言的名单,合同什么的,都准备一份。”
    “好,我今天就能弄好。”范小胖毫不犹豫道。
    这种合同,都属于商业机密了,她却愿意交给林一诚,可见对他的信任。
    “这次,我教你一句真理。”
    “嗯?什么真理?”
    “先下手为强!”
    ……
    范小胖的事儿,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需要一定的时间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和安排。
    林一诚也不可能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花在她身上。
    定下了初步计策后,剩下的只需要按部就班推动就行。
    时间来到2月15日,腊月二十八,马上就要过年了。
    林一诚说到做到,给员工们发了12月份和1月份两个月工资的双倍后,又给众人发了年终奖。
    尤其是周成功和刘明军两人,分别拿到了100万和50万的大红包。
    周成功是元老,心腹马仔,自然要有所区别。
    如果不管不顾直接一碗水端平才是坏事儿,周成功心里有意见不说,刘明军也会犯嘀咕。
    等他资历也上来后,以后是不是要跟后来者拿一样的?
    公司管理这方面,或许林一诚水平一般。
    但世情练达这块,林一诚绝对没问题。
    ……
    就在昨天,《满江红》在内地全面下映,总计拿到了5亿2280万票房。
    中影那边也把东南亚、日韩还有部分欧美版权卖掉了。
    其中东南亚各国,一共卖了1800万,远超当年的《疯狂的石头》。
    这还是楷歌大导演踏碎古装大片海外销路之后的数字,不然的话,以《满江红》创记录的成绩,起码能卖3000万。
    东南亚这些国家,虽然单个的出价不高,多的两三百万,少的百八十万,但是架不住人家数量多啊,凑一块算,体量不算小。
    日韩两国,一个卖了500万,一个卖了400万,总计900万。
    欧美版权,直接卖给了索尼哥伦比亚,打包价400万美元,按照目前人民币兑美元1:8的汇率算,就是3200万。
    说实话,这个价格并不高,而且有些偏低了。
    但这已经是最高开价了,被《无极》坑过的华纳兄弟直接拒绝购买,免谈!
    在欧美,林一诚没有任何名气,黄博更不用提。
    至于范小胖,倒是因为蹭了几次红毯,有了一点儿知名度,但是没用,人家根本不认可。
    再加上不是大片,没有打斗场面,对老外们来说就没吸引力。
    在他们看来,古装片,你就得飞来飞去,地上打完后天上打,人家才爱看。
    《满江红》都不会飞,who care?
    ……
    索尼哥伦比亚之所以愿意买,也是有苦衷的。
    目前好莱坞还是“七大”的格局,索尼哥伦比亚的处境并不好。
    2005年收购被吴白鸽干掉的米高梅后,本想大干一场,可惜结果并不如意。
    两年了多了,仍是吊车尾的存在。只比垫底的梦工厂强一些,排名第六。
    因此,有些病急乱投医的索尼哥伦比亚愿意买下《满江红》的版权就不意外了。
    赌一赌试试看,毕竟这是能击败老谋子的影片。
    如果能成为第二部《英雄》,他们自然大赚特赚。
    反之的话,无非是400万美元罢了,对索尼哥伦比亚来说不值一提。
    对于《满江红》在欧美的表现,林一诚无法猜测,实在是没有什么可参考的。
    所以,只能听天由命了。
    说起来,对于吴白鸽,林一诚是真心佩服的,这是能一手改变好莱坞格局的牛人,牛逼普拉斯!
    当年米高梅和联美合并,从此好莱坞形成“七大”的局面,一直持续了近30年之久。
    然后,吴白鸽的《风语者》横空出世,震惊了世人!米高梅破产了!
    这份能力,就问一句还有谁?
    说起来,斯皮尔伯格真得给吴白鸽磕一个,要不是他把米高梅干垮,梦工厂根本挤不进去,成为第七大。
    如果梦工厂庆祝宴会不给吴白鸽发请帖,不等他来就动刀叉开香槟,真的说不过去。
    怎么能忽视为梦工厂立下汗马功劳的大功臣呢?
    ……
    《满江红》在港台的放映也接近了尾声,跟林一诚预估的大差不差,两地最后差不多能分别拿到1200万和2000万左右的票房。
    这方面,仍旧是找的银都影业和上次《疯狂的石头》的台省发行方。
    林一诚拿起计算器算了起来。
    首先,内地票房这块,星河影视公司等三家制片方,能拿到5亿2280万x91.7%x41%,就是1亿9656万。
    扣掉支付给中影的10%发行费,还剩1亿7690万。
    东南亚和日韩版权,1800万+900万,就是2700万。
    港台地区,以1200万和2000万最终票房算,能拿到这3200万的20%,一共640万。
    欧美版权3200万。
    音像制品版权,电视版权,网络版权,一共卖了1900万。
    最终,三家公司总计能拿到2亿6130万。
    星河影视公司能拿到其中的55%,1亿4371万!
    “谁说大环境不好,拍电影不赚钱的?净扯淡!”林一诚不禁凡尔赛了起来,全然忘了去年他是怎么想的怎么说的。
    ……
    另外,林一诚还有个人收入。
    他导演+编剧+主演的基础片酬一共拿了780万,还有分账票房5%的分红。
    当初签的是国内分账票,所以又能拿到1亿9656万的5%,983万。
    光是他自己一个人,就拿走了 1763万!
    当然,他这983万是由三家共同支付,星河影视公司需要支付给他其中的540万。
    这样一来,星河影视公司实际是拿不到1亿4371万的,应该是1亿4371万–540万=1亿3831万。
    虽然星河影视公司也是林一诚独资的,无非是把这540万从公司账户划到他个人账户上,但是账还是要分开算的,不能混为一谈。
    林一诚不想出现任何税务方面的问题,公司的账和个人的账要严格区分开。
    当然,林一诚也准备明年成立自己的个人工作室,以后他的导演编剧主演合同,签工作室的名字走工作室的账。
    工作室的税收要比个人低很多,这是合理合法的。
    林一诚又算了下2006年其它方面的收入。
    公司方面,只看收入,不算投入的话。主要就是两部已经播出的电视剧《媳妇的美好时代》和《康熙秘史》。
    个人方面,主要是ep《四首歌》所产生的销量分成,彩铃收入,网络版权收入。
    还有零零散散的几部小说的版权收入。
    刚上市没多久的那张歌曲合集暂时不算,而且这张光盘的收入会大缩水,毕竟他拿出了100万当做福利“回馈粉丝”了。
    除了这100万张,正常上市的那部分,内地加上港台再加上东南亚,最后能卖出150万张就不错了。
    很快,计算器屏幕上出现了一行数字。
    林一诚满意的笑了。
    比起去年,差不多翻了一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