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婉坐在梧桐苑里,和纪冷明一结束通话,赵总经理刚好无缝对接。
“大小姐,东西准备好了!”
赵总手里捧着一只造型精致的金属手提箱,箱子表面镀了铜,四周灯光一照,闪闪发亮。
他显然有些忌惮手里的物件,不仅身心抗拒的拿得有点远,还隐隐脸色发白。
“大小姐,您...要打开来看看吗?”
温婉勾唇笑着:“看你脸色就知道了,还用我再查看?”
赵总低着头,识趣的闭嘴。
温婉:“隔壁兰园什么情况了?”
赵总:“十分钟前,有个坐着轮椅的年轻人来了,郑易平那帮人见了,非常热情。”
他紧接着发出疑惑:“大小姐,你说来者是郑易平的金主,可这位金主,未免太年轻了吧?看着还不到三十岁。”
温婉不置可否:“那你看我呢?我也算你金主爸爸,我有三十岁吗?”
赵总再度噤声。
温婉站起身,银色裙摆璀璨如繁星。
“走吧,去兰园,给他们带来一点小小的震撼!”
——
赵凯抵达山水公馆时,已接近八点钟。
他伤情还没好,腿上打着石膏,腰腹缠着绷带,坐着轮椅,前后有家庭医生与佣人伺候。
郑易平一见到他,先是吃惊了一把。
他知道赵凯受伤了,原以为只是哪儿破了口子、擦伤了皮而已,没想到,居然伤成这样。
赵凯还是很懂得礼仪的,一见到郑易平,没摆架子,立刻喊了声‘郑叔叔’。
郑易平给他推轮椅:“好好的怎么伤成这样?从京城来到我这里,路途不算短,身体吃得消吗?”
赵凯:“无妨,年轻人嘛,这点小伤算什么,我听我爸妈说,郑叔叔年轻时候,那才叫英勇无畏!”
郑易平不免得意。
“你父亲母亲...都还好吧?”
赵凯:“嗯,都不错,他们也关心你。哦,对了,还托我给你带了点礼物。”
说着,他抬抬手。
身边的佣人立刻将手里的礼盒往前捧了捧,并微笑着说:“郑先生,这是赵先生和太太特意为您准备的礼物。”
佣人将礼盒打开。
一支长须长芦老褐皮的高品质人参显露出来。
郑易平脸上的笑意压都压不住。
看来赵虎和刘香兰还是很重视他的,给他带来了这样贵重的礼物。
“哈哈哈,替我谢谢你家家主,下次我有空,去京城时,一定登门拜访!”
几个人边走边聊,继续往兰园里走。
穿过圆拱门,一阵悠扬细腻的乐声,如清风拂柳般飘过来。
赵凯循着乐声看去。
只见一簇簇洁净出尘的兰花丛间,一位身穿淡粉色长裙的姑娘正认真的弹着古筝。
姑娘眉眼细腻温柔,宛如一汪浸润了月光的水,清新的有些脱俗。
郑易平不着痕迹的留意了下赵凯见到郑雨时的反应。
但令他失望的是,赵凯并没有特殊的反馈,眼波里没有一丝波澜。
郑易平给自己找补:“这位是我女儿,叫郑雨,平时就爱捣鼓乐器,呵呵!”
“你们年轻人嘛,可以多交流,总要比跟我们做长辈的说话自在!”
赵凯从小就在名利场里厮混,哪里不懂郑易平的意思。
如果没遇到温婉前,这么乖巧可人的姑娘,收了也就收了,左右当饭后凉茶来喝。
但现在,他满心满眼都是那位踹过他两脚的呛人野辣椒。
见识了满汉全席,再来看清粥小菜,瞬间索然无味。
赵凯看破不说破,礼貌的寒暄:“您女儿还挺有艺术天分,一定要好好培养。可惜我是个俗人,不太懂阳春白雪,哎,估计凑到一块,两人也没什么共同话题!”
这是委婉的拒绝的意思了。
郑易平也没多难过。
他清楚,赵凯的媳妇,不是由赵凯决定的,而是由赵虎和刘香兰来决定。
赵凯什么意见,并不重要。
“陶冶心性,还是有必要的,”郑易平意有所指,“叔叔我是过来人,多看看,多听听,对自己没什么坏处。”
“人的口味总是多变的,比如以前我很讨厌吃牛肉,但现在,尤其钟爱它鲜美多汁的口感。”
郑易平推着赵凯的轮椅,走到一处铁板烧烤盘旁。
笑呵呵地说:“听闻你要过来,特意遣人从国外空运过来的新鲜和牛。最近刚和一位大厨学了点煎烹的技巧,正好请贤侄评判下我的手艺学得怎么样!”
说完,拿起围裙往身上一系。
不少人见郑易平亲自煎肉,顿时取笑起来。
“能得郑总亲自服侍的人可不多,赵小爷,您今儿可算有口福了!”
“对啊!而且和牛可是紧俏货,不少高级餐厅用的都是冷冻品,哪像郑总,直接现场杀,杀完了空运过来,估计在您来之前,这牛还是活的呢!”
“哎呀,赵爷,咱们郑总对您可真真重视啊!”
“赵小爷,咱们也跟您一起沾了光了,哈哈哈...”
郑易平听他们你一言我一句的,脸上备有面儿,起火、热锅、淋油时,也开始热情高涨起来。
他见氛围足够融洽,便主动更换了对赵凯的称呼。
“小赵啊,你别听这帮人瞎讲,我是你叔叔,是你长辈,照顾你是应该的,你别拘谨哈!”
赵凯谦逊的表示:“他们说的也有道理,确实是我占了郑叔叔的便宜,还请郑叔叔别嫌弃我,说不定,往后还要经常蹭您的饭呢!”
众人齐齐笑开,越发觉得郑易平人脉的强大。
郑易平也很自鸣得意,心想,赵家官位那么高,有什么用?左右还得看自己脸色!
而赵凯嘴上虽这么讲,却在心里鄙夷不断。
什么狗屁叔叔,装什么长辈,还不是他家的一条狗!
现场十多人,有老有少,各怀心思,谈笑鸿儒,相得益彰。
正值所有人友好交流时。
突然一名侍者拿了只手提箱过来,当面递给郑易平。
“郑先生,有一位漂亮小姐托我递交给您的礼物!”
‘漂亮小姐’、‘礼物’,这两个词汇,成功引起在场所有人的注意。
有人追着起哄:“老郑今儿真是福星高照啊,前有赵小爷登门拜访,后有美人送来礼物,双喜临门呐!”
“哈哈哈,男人最美好的愿想是什么?无非财色兼收,郑总为咱们立了榜样了啊!”
“快打开看看,最难消美人恩了,郑老板一定要好好想想怎么回礼!”
“对!郑总快打开瞧瞧,也让我们开开眼!”
.....
七嘴八舌的话,都是催促郑易平快快接下箱子的。
他也没想太多,以为真是哪个女人看上他了,特意送来的礼物。
主要心情确实不错,今晚发生的一切,都令郑易平有种人生久违的、酣畅的快意。
当年得意如芳草,日日春风好。
想必,也不过如此!
“呵!女人,就是麻烦!”
嘴上嘟囔不断,身体已诚实的从侍者手里拿过手提箱。
这只镀了铜的小箱子,‘咔’的在郑易平手中开启一道缝隙。
淡淡的血腥味从小箱子里溢出来。
有人察觉到不对劲。
“什么味道?”
“好像是血的味道!”
盒盖完全打开。
临近的几个人转移目光看去,霎时被吓得脸色惨白。
郑易平也被惊吓住了。
他手没拿稳,猝然间,手一抖,镀铜金属箱一翻,里头的东西‘噗噗噗’的全掉落到起了火、淋了油的铁板烤盘上。
所有围在烤盘附近的人立刻退避三舍。
集体用忌惮的、惊骇的目光扫视着烤盘上的东西。
80*80cm的方形铁盘上,一根根手指、一串串眼球、一片片拔落的指甲、一颗颗带血的牙齿.....几乎垒成了小山。
油煎火烧,空气里荡漾着难言的肉味,熏得人忍不住作呕。
上一刻,郑易平尚处于顾盼自雄、人生巅峰,高傲的仿佛轻易便可把世界踩在脚下!
而这一刻,他的尊严被人狠狠地践踏了,一切繁华荣耀皆作梦幻泡影,有人亲手撕裂了他的辉煌的天地!
郑易平十指指甲掐入掌心,气的浑身发抖。
可莫名的,脑海中,又不禁跳出那句诗来。
当年得意如芳草,日日春风好。
拔山力尽忽悲歌。
...
怕是曲中犹带、楚歌声。
宽阔幽谧的兰花园,只有郑雨仍在一丝不苟的弹着古筝。
那一曲,是历史名曲,曰《十面埋伏》。
曲调零零落落,节奏有些低沉。
正是第九段套曲,《项王败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