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都安一怔:“就是那个……等等。”
“师兄,您修行《六章经》时,遭遇的是什么?或者说……一般而言,会看到什么?”
“所谓的《六章经》,乃是太祖皇帝将一些强者画在了图卷中,后世习武神传承者,可进入其中,与之切磋,乃至拜师学习。
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太祖皇帝能创出传承,也是采百家众长,何况太祖帝心胸何等开阔,自然不会介意这些虚假的名分……
据我所知,这第二幅图画内,的确描绘着不只一位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强者,但正常来讲,你进入后,会先遭遇一位沙场武将,出现在一片沙场上,与之厮杀,学习。
若你足够聪慧,就可从其身上获得一些法门。
恩……等你打败了这个武将,才能遇到其他人,比如,我知道的,里头就有僧道,乃至江湖武人……不过,并非全部要见一次,才能晋级。
我当年在宫中修行,便得到教诲,说将画中的一个人本事学透,远比贪多嚼不烂好的多……至于你描述的红衣女术士,却闻所未闻。”
啊这……开启隐藏副本的既视感是怎么回事……赵都安吃了一惊:“这……这样吗?”
马阎深深看着他,意有所指道:
“起码我知道的,是这样。你也可以寻海供奉询问,看是否有这人。”
身为女帝的刀子,冷峻大太监在佛道斗法后,虽不知赵都安身怀“龙魄”,却也猜到,他有些秘密。
成年人的社交,就在于点到即止。
“……我知道了。”赵都安若有所思,拱手告辞。
“对了,太祖的画越往后,画卷中人物的灵性越高,与第一幅武神图不同,第二幅六章经内的古人,虽是画出的,却可以一定程度交谈。很是奇异。
所以,未必一定要搏杀,若能得到其认可,好处或更大……我就曾听闻,曾有人获得画卷中人物青睐,遇险时观想其显现于尘世……当然,这只是传闻,我也不曾见过。”
……
梨花堂。
赵都安返回堂口,心中兴奋多过于忐忑。
他怀疑,倘若六章经内描绘的强者,是从低到高排列,那自己遇到的戴金色面甲女子,是很靠后的一位。
“这也能解释,为啥比我强大那么多,根本毫无抵抗力……我被秒的情况下,意味着双方层级差太大,我压根学不到任何东西……”
赵都安思忖着,准备下午进宫一趟,从覆甲女影卫入手,打探消息。
然而他没清闲多久,堂口外就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赵大人,我们奉命来核实高廉一案的细节。”一名刑部陌生官员手持文书,进入梨花堂就道。
“人犯不是已经移交了么?”赵都安随口道。
刑部官员不卑不亢道:“您毕竟是主办官,所以……”
“行了,问吧。”赵都安挥手道,依次对刑部官员的问询予以回答。
末了,他好奇道:“高廉多久能定罪?”
这名刑部官员迟疑道:“待查清楚,自当定下。”
说了等于没说……好吧,不为难你了……赵都安索然无味。
而当刑部的人离开后,大理寺的人也紧随而至,同样是来询问案情的。
因与大理寺的争端,这帮人尤为紧张,也比刑部客气了不少,赵都安不厌其烦,又配合了一次。
问出相同的问题,后者答复依旧很官腔。
“有点意思了。”赵都安摩挲下巴,从这两拨人的暧昧态度中,咂摸出点味道来。
好在,都察院有陈红在,没有派人来打扰他。
……
中午。
赵都安招呼了海棠等同僚,一起去城里一家酒楼吃喝
——诏衙伙食天怒人怨,有条件的都是外头吃。
席间,几人隔着屏风和竹帘,都能听到酒楼里,许多对高廉案的议论。
显然,太仓银矿的案子已经传开。
客人们对于贪墨不很关心,倒是对于一位布政使的生死,背后涉及的权力博弈,朝堂上的暗流汹涌,极为感兴趣。
一个个指点江山,分析的头头是道。
“消息传的怎么快吗?怎么民间这就开始议论上了?”海棠愣了下,疑惑嘟囔。
赵都安捏着酒杯,意有所指道:“只怕是有人推波助澜。”
“你是说……”海棠愣了下,女缉司是个破案高手,但在更高层次的斗争博弈上,略显稚嫩。
赵都安摇了摇头,没多做解释,哪怕在这个封建的时代,许多博弈仍旧会借助民间舆论来施压,引导风向。
“民意”这个东西,在某些博弈的关口,会起到奇效。
太仓府的人,都懂得煽动百姓请命,向自己施压,京城这群大人物理所当然,不会放弃这个手段。
饭后,赵都安让同僚们先行回衙门,自己独自一人,走在街头巷尾,暗暗听取更底层的风向。
果然,与酒楼里那些有身份的客人不同,京城百姓们议论的,乃是高廉奸淫掳掠,为一己之私,栽赃灭门,枉杀良人的罪名。
市井百姓义愤填膺,怒骂狗官该杀。
唔……若无意外,这应该是袁立,或者皇党的人放出的风……赵都安正思忖着,忽然一名家丁模样的人走过来,恭敬道:
“大人,我家老爷请您一叙。”
“你是哪家的?”赵都安疑惑询问。
家丁抬手,指了指远处僻静的街道口,一辆停在街边的马车。
此刻车帘掀起,露出一张有些面熟的脸孔。
礼部尚书!
赵都安诧异了下,他与这位执掌六部之一的重臣并无太多交集。
印象最深的,只是他的儿子,王猷,是修文馆内的学士之一。
后来几次见面,大多在公开场合,属于一同出席的交情。
他找我做什么?是恰好偶遇?还是专门寻我?
赵都安在脑海中,迅速将这人的立场回忆了下,王家乃是大虞门阀世族之一,但并非江南门阀。
此人,也不是“李党”和“清流党”成员。勉强算是“皇党”,但并非骨干,而是被拉拢的一方。
“王尚书,好巧啊,不知有何事找我?”赵都安走到马车边,拱了拱手。
礼部尚书自小便是门阀贵公子,虽已年至中年,但自有一股大族贵胄的气度,微笑道:“赵大人不妨上车一叙。”
“呵呵,不必了,我还有些事,就站着说两句吧。”赵都安婉拒。
笑话。
“倒没什么事,只是听闻赵使君将高廉缉捕回京,满朝文武,甚为惊诧……”
赵都安笑眯眯道:“王大人,我这个人喜欢开门见山,有什么话直说就好,不必绕弯子。”
王尚书苦笑一声:“倒是本官啰嗦了,既如此……也罢!”
他表情正色道:“对于高廉的处置,不知使君是怎样想法,我么,与高布政使并无多少交集,但也听闻其素来雅量高洁,实难想到,会犯下那等事,不免疑惑……”
赵都安微笑道:“王大人是批评我,冤枉忠臣了?”
“欸!哪里的话,”王尚书忙摆手道:
“满朝文武,谁不知使君的能耐?只是,哪怕是圣人,亦难免被小人欺瞒,依我之见,使君或被那王楚生,亦或什么人诓骗也不一定。
本官的意思是,涉及一位布政使,也算半个封疆大吏了,万万不可马虎,何况,哪怕退一万步,高廉确有其罪,但……值此时刻,逆党仍旧猖獗,朝局亦未稳固。
区区一个高廉,本不算什么,但若因重罚,而导致江南士族离心离德,于我大虞朝而言,只怕弊大于利,于使君而言,亦是如此。
这些话,在外不好说,只当我私下提醒,于公,高廉的案子应谨慎核查,于私,使君如今已立下大功,也没必要将事情做绝。”
赵都安静静凝视对方,平静说道:
“王大人今日找我,说这些话,是代表谁?还是替谁传话?”
王尚书矢口否认,正义凛然:
“使君误会了,本官一心为公,为朝廷,为陛下,若说代表谁,便只有代表朝堂,代表陛下,若说替谁传话,也只有替黎民百姓,替江山社稷传话。”
“王大人一心为公,赵某佩服。不过,我已回京,不再是钦差,此案后续也与我无关,如今乃是三司会审,王大人这些话,该去说给他们听,我还有事要忙,便先走一步了。”
说完,扭头就走。
“赵使君?赵大人?”
“有些事,如今做了,是顺水人情,若不做,人家照样能解决,这人情可就成了仇了,好好思量下吧。”
说完,王尚书仿佛完成了一个任务似得,缩回了车厢,催促驾车离开。
赵都安驻足,扭头目送对方消失在人群,若有所思。
……
下午。
赵都安再一次前往皇宫,却不是见女帝,而是借助“供奉”腰牌,进了宫门,奔着武库方向走。
找到了皇族供奉所在的衙门口。
“公公在休息,不见外人。”
休息?这会还在睡觉吗?赵都安腹诽,不是说人老了觉少么。
衙门里那名轮值太监知道赵都安身份特殊,小心翼翼道:
“您若有重要的事,也可去通报。”
“我想查看影卫的资料,在哪里看?或者,以我的权限能调阅么?”
“在那座案牍库,影卫的基本资料都在那里了,您可自行去调阅,只有少部分绝密的,不在这里。”
能自己查最好了……赵都安点点头,出门去了案牍库,出示腰牌后,顺利进入。
并顺利在案牍库某一座书架上,找到了“临封金牌影卫”的档案。
“就是这个!”
赵都安捧起一份覆着浅浅灰尘的胆敢,将其打开,第一页画像上果然是那名覆着青铜面甲的女子。
“红叶?她叫红叶?”赵都安终于得知了对方的名字。
影卫的成员,一般由三种人构成,一种是世代承袭,就是老的影卫退休或者死后,可以举荐自己的后人顶替加入。
一种是军中士兵转入,往往是“军中斥候”里,出类拔萃的,挑选调入。
再有,就是从外界吸纳,比如一些江湖人,甚至商贾,会被吸纳成为影卫的一员。
不过这种往往处于外围,多负责收集情报,提供一些帮助。
资料中显示,这名叫“红叶”的影卫是内部承袭而来,其擅长的乃是暗杀,追踪。
至于掌握的传承,并没有名字,而是一脉单传下来。
是一门结合“剑道”和“大母神术法”的独特武学。
“咦,她也是武道和术法双修?唔……但这个好像和武神传承不是一回事……
武神是将二者融合为一,而这个红叶,就是单纯的,以术士修行法门为根基,同时修行武道剑招……唔,非要做个类比,就是佛门天海和尚那种吧?”
赵都安尝试进行理解。
“所以,她本质还是术士,但战斗方式,更倾向于武人……嘶,让我联想起了挥舞魔法杖进行物理攻击的魔法师……”
“大母神?正神中的一位,只有女人才能供奉这位神明,不过并不在天师府和神龙寺主修的神明名册里……
在千年前比较活跃,但因为这位神明的术法战力较差,偏向辅助……所以渐渐衰落……唔,我理解她为啥要兼修武道了……”
赵都安翻看卷宗上的内容,恍然大悟。
他继续往后翻,看到纸面上是密密麻麻的,有关红叶的战绩。
快速掠过,果然在最后面,找到了对这个传承来历的描述:
“修习该传承,覆面甲以聚拢法力,生死危机时,掀开面甲可或加持……此传承,最早可追溯至约六百年前,太祖皇帝同时代,江湖第一女术士裴念奴。
史载其曾与太祖战,不分胜负,后与仇敌一战中,掀开面甲,踏入假天人境,追杀强敌三千里力竭而亡。”
“备注:《太祖手札·卷六·家书》载,裴念奴常流连茶楼,听说书人讲书,每每痴迷入神,不能自拔,凡断章者,每每以秘法囚之,待故事说毕,方予放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