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张角,左慈,于吉
春雨过后的山间,树叶依旧流着残留的雨滴,绿意盎然,清新怡人。
微风拂过,似乎还在沉醉着雨水带来的清香气息。
左慈在山坡的最高点,用他瞎掉的眼睛俯瞰远处的风景,还有风景里的来者。
众所周知,瞎子都是千里眼,这很合理。
“元放,你大限将至,怎么还是这般悠闲?还是说你的七玄之道越发精进,对玉玺势在必得了?”
不过转瞬之间,那风景之中的来者已经行至左慈的身边,那是一个同样发须皆白的老头。
不过不同于身材高挑且发须依然茂密的左慈,这个新的新的老头不仅身材矮小,而且还有些秃顶。
这正是与左慈同一个时代的先天——于吉。
至于于吉口中的七玄,正是左慈的流派。
七玄者,顾名思义,这种流派有着七种玄妙的神通,玄一力大无穷,玄二目观千里,玄三耳听八方,玄四神行千里,玄五刀枪不入,玄六水火不侵,玄七神魂不绝。
最重要的莫过于玄七的神魂不绝,这神通极大的延缓了左慈的衰老,也让左慈有足够的时间谋划自己的永生。
当然,左慈失败了许多次,不仅仅是他收取的徒弟为此付出了代价,左慈自己也当然会失去一些东西。
左慈的眼是瞎的,耳朵是聋的,四肢是假的,就连身上这层皮,其实也已经与骨肉有所分离。
当然凭借着七玄的神妙,失去这些东西,对于左慈来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但没有人不渴望一个健康的身体,即便是先天武者也不会例外。
左慈已经渴望一个健康的身体太久了,但夺舍左助还是太过于危险了,如果失败的话他必然神魂受损身死道消。
相反的如果得到祖龙玉玺,不仅能够延缓他的天人五衰,而且不会像是夺舍一般隐患颇多,所以左慈来的很早,作为脑袋已经差不多掉了一半的人,左慈对于祖龙玉玺的渴望并不比庞薰儿少。
“干室老道,听起来你的千幻最近长进颇多,想要和我过过手?”
于吉的流派为千幻,也算是上等流派之中的一种。
不过比起七玄的神妙,千幻的这种只擅长欺骗幻化的能力,在顶级强者的对决之中显得有些略微不足。
于吉和左慈并不是没有交过手,只是左慈可以非常大声的说——他和于吉打bo5一次都没输过。
“伱们两个还真有闲情逸致。”
“都是半条腿踏进坟墓里的老家伙了。”
“争了一辈子还没争够?”
瞬息之间,电闪雷鸣,有人言自天上传出,其声如雷,神威煌煌。
这便是于吉和左慈在等待的最后一位先天武者——张角。
驱雷掣电,身心如天,正是雷属一道最强流派——天心。
只见一道雷光闪过,一身黄袍头戴黄巾的老道自天穹而落,稳稳的踩在了山顶上。
和于吉左慈有着明显区别的是,张角显得更加年轻一些。于吉左慈届时行将木就之人,虽然用着各种方法维持着生命不息,但天道轮回终究不是人力可抗,两人都已经气血衰败,迎来了自己的小天人五衰。
但张角完全不同,他一头花白的灰发依旧干练,挺拔的身子骨依旧硬朗,气血也相当充盈。
张角与于吉左慈并不是同一个时代的先天,他只能说是于吉和左慈的后辈。
作为一个人,张角肯定是一个老人了;但作为一个先天武者,张角还远远不算老,甚至正是当打之年。
于吉和左慈对视一眼,眼中都流露出了些许的忌惮之意。
拳怕少壮,武者一途也是如此,同时是先天境界,一个壮年先天和一个行将木就的先天完全是两个概念。
就像是同样是来此,只有张角可以用如此消耗巨大的方法装逼,因为他的气血和神魂都正值鼎盛,恢复极快。
“太平老道,你这般充盈的气血属实艳羡我等。”
“你的雷法看起来愈发精进了,哪怕是天下最强混血种的安心霖,也要畏惧三分吧。”
于吉和左慈虽然忌惮,不过脸上还是维持着友善,毕竟三人已经约好,在在接下来的争夺之中,三人会是短暂的盟友。
毕竟接下来的对手都是血气旺盛的顶级混血种,而于吉和左慈衰败的气血并不足以维持长久的战斗,有张角这样一个气血充裕不惧久战的盟友,压力能够大幅度缓解。
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三人现在是盟友。
三人之间并没有什么仇怨,哪怕是于吉和左慈看起来有些摩擦,也不过是同一个时代的些许意气之争,这三人能够相聚一堂,就说明关系其实还不错。
毕竟真要有仇,大概率只有一个能活到今天。
“谬赞之话不必多言,元放老道你可知道始皇墓之所在?”
“嗯,已经算出来了,就在丹阳县。”
张角灰白的眉毛微微一挑:“既然如此,我们还等什么?现在便动身吧。”
雷属一道的流派修行要求极高,不仅要天资过人,性子也要契合。
故而张角做事一直犹如他的性格一般,动若惊雷,恨不得下一刻就出现在始皇墓的门口。
“别急,自然是有异状。”左慈开口阻拦道:“丹阳此时不比以往,徐州牧算是一个有能为的,早就已经率大军驻扎在丹阳县,那始皇墓入口估计已经让她围了个水泄不通。”
“徐州牧陶桃?”张角闻言微微一笑:“不过是一个血脉只有八成的混血种,这祖龙玉玺也不是她能觊觎的。”
“她率大军屯扎丹阳,无非是约束前来的武者和半妖,估摸着不过是为了保护黎民百姓而已。”
“我等三人前去,定然会卖我等一个面子。”
张角扶了扶灰白的发须,并没有将陶桃放在眼中。
倒是表达了些许的欣赏,张角性格不算淡漠,对于黎明百姓还算爱护,陶桃的举动虽然是李长歌安排去做的,但是张角不知道,便将功劳归结到了陶桃身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