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繁星每次做爆炒花甲都是用辣椒炒,出锅前再撒上一些剁碎的茱萸,两者都是红色,剁碎之后谁也分不出来到底是辣椒还是茱萸。
酒楼做的花甲她没吃过,但是她对自己做的爆炒花甲很自信。
这价格还是她考虑到要完成任务才定这么低的。
部分食客摸了摸自己瘪瘪的荷包,遗憾地看了一眼眼前的美食,“还是贵了些,二十文钱,都能买好几斤陈米了。”
吃食没问题,是他有问题。
他们一日还挣不到四十文钱,这一份爆炒花甲就要二十文,吃一份花甲,半天的活都白干了,还是省着点花吧。
觉得花甲太贵的人也不好意思说要品尝,默默擦掉嘴角流出来的哈喇子,背着背篓朝着家里赶。
许多路过的人看见此处人潮涌动,纷纷走过来凑热闹。
“这是卖什么呢?这么多人围着。”
“你不知道?有个小姑娘前几日赶着马车就停在这里卖吃食,接连卖了好几日了,二十文钱一份的花甲都有人买。”
“啧啧啧,真是奢侈。”
有人上前问价,季繁星十分热情笑道:“大哥,你可以先试吃一个,要是觉得味道不错再买也不迟。”
有些人不喜欢花甲的口感,花二十文钱买回去又吃不习惯,那可就亏大了。
她专门留出一份花甲做试吃,先到先尝,尝完即止。
她见有个大娘正在品尝,立刻解释道:“这可是从津江送来的海货,不可多得,县城酒楼里都卖疯了。婶子买一份回去,闲来无事也可以吃点打发打发时间。”
大娘一听说这是海货,县城酒楼都在卖,而且一份有一大包,贵一点也是正常的。
再说了,这味道确实不错,香辣过瘾。
“给我包两份。”
“好嘞!”季繁星拿着干荷叶打包,一份花甲大约半斤,个头不大,一家几口人也能尝个鲜。
就这样,她今日带来的近四百份花甲一售而空。
季繁星将遮阴棚收好,赶着马车往县城走,不一会儿功夫就来到城门口,爽快地掏出两文钱递给守城的官兵。
“季姑娘?好些时日没见你来城门口卖蹄花汤了。”
季繁星诧异转头,惊喜道:“刘大人。”
刘世宗,是她前几日在城门口摆摊卖蹄花汤结识的守城官兵。
摆摊第一日就认识了,后来为了和城门口的官兵打好关系,她还请他们吃了一份蹄花汤。
再加上她每日都要进城买猪蹄,倒也算是混了眼熟,见面打招呼那种。
“季姑娘,我听人说你不在城门口摆摊了,难道是有人为难?”
“若真有此事,尽管开口,刘某虽不是什么大官,但是威慑城内外的地痞流氓还是有些作用的。”
刘世宗那叫一个急啊。
自从他带了一份蹄花汤回家给亲娘和妻子吃了之后,她们每日都吵着想喝蹄花汤,娘子还私下里告诉她,她吃了蹄花汤喂孩子的奶都足了不少。
他娘子这几日没吃到蹄花汤,孩子又开始夜间哭闹了,怎么哄都没用,愁得刘世宗都生了华发。
“没有的事儿。”季繁星从容一笑,“这些时日有各位大哥罩着,哪个不长眼的敢惹我啊。”
她说的也是实话。
在城门口摆摊几日,她倒是通过蹄花汤‘贿赂’了不少城中的大人物。
其中最厉害的当属松樟书院的姚夫子,他竟然还是县令老爷的老师,东平县大小官员都得敬这位姚夫子三分。
姚夫子和守城的官兵一样,喜食季家做的蹄花汤,日日都让人来买,每日还要跟她推销他家在书院外的那间铺子有多么多么好,让季繁星去那里摆摊卖蹄花汤。
这些当然都被刘世宗看在眼里,这也是他为何会高看这个小姑娘一眼的原因。
他自认身份地位是不如姚夫子,但是对待地痞流氓,还得是他们出马解决得更快。
他满面春风道:“说的也是,是我多虑了。”
“那你为何不继续摆摊了?”
季繁星也不打算继续瞒着,言语半真半假,“我近日又研究了一个新的吃食,叫爆炒花甲。只是这几日家中有事,不能常来县城,所以就没来城门口。”
刘世宗一脸震惊,“爆炒花甲是你研究出来的?”
怪不得,怪不得他觉得爆炒花甲和蹄花汤蘸水的味道如出一辙,一样是采用辛辣的口感,原来源头是同一个人。
这倒是说得通了。
但是县城中的爆炒花甲并没有蹄花汤蘸水那么香,肯定是偷师没有学到精髓。
季繁星点点头,有些遗憾道:“对。可惜今日已经卖光了。等后日,后日我还要来县城,到时候给诸位大哥带一些过来,让大家尝尝。”
刘世宗赶紧摆摆手,“不用不用,这东西金贵,不要破费了。”
虽说自己很想尝一尝季家做的爆炒花甲,但是县城酒楼里的爆炒花甲都卖到一百文一份了。
他们一日还挣不到一百文钱呢,怎么好意思吃白食,而且还是这么贵的吃食。
季繁星话都说出口了,又怎么可能收回去,“刘大哥不用客气。也怪我做事不周到,在城门口摆摊几天就荒废了,惹得大家都没有吃过瘾。”
“刘大哥,不如我跟你商量一个事?”她计上心头,悄声在刘世宗耳边说了几句。
片刻,刘世宗拍了拍胸膛,肃声道:“好!季家妹子你放心,这件事包在我身上!”
“那就等刘大哥好消息!我先去县城买东西,就不打扰各位大哥当差了。”
季繁星笑意吟吟赶着马车进城,先去马行买一匹骏马。
她没有要车厢,只买马会便宜一些。
她看中了一匹骏马,四十八两银子,一番讲价后,最终四十两成交,和她现在用的这匹马价格相差不大。
季繁星付了钱拜托马行伙计帮自己把马儿和车厢套上,一会儿到了木匠铺再换车厢。
谢掌柜眯着自己的老花眼,有些不太确定问道:“姑娘,我们,是不是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