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牧场成形
作者:贪吃獾   开局59年,人在南锣鼓巷最新章节     
    这是一只雄兔,想要开启养兔子大业,他还需要抓到一只雌兔。
    往前面走了几百米,是一处山沟。
    上面山脊峭壁可能有泉眼,形成了一条小溪流,溪流两边的草最为茂密。
    陈锋走过去,惊起了一群野鸡。
    你们也太嚣张了吧!
    看到我这个野鸡杀手,居然不闪!
    看着三米外从草丛飞到树枝上的野鸡叫个不停,陈锋毫不客气,全部抓到了空间里。
    钻到野鸡飞起来的地方一看,呦,难怪它们不飞走。
    原来草丛里有它们的后代,三个野鸡窝,一共八只小野鸡、六个野鸡蛋正趴在鸡窝里。
    “一家人就该团团圆圆!”
    “去吧,佩奇!”
    大手一挥,把鸡窝都送到了空间牧场里,与两个绿头鸭作伴。
    有了九只大野鸡和八个小野鸡,将来自己不仅可以吃鸭蛋,还有吃不完的鸡蛋,
    陈锋看了看四周,觉得还可以试一试,万一还有野鸡呢?
    没想到刚才十几步,就看到前方有一棵长满果实的野果树。
    “这是山楂树?”
    野山楂在我国从南到北、从东到西都有它的分布,一般生长在山谷、多石湿地或者灌木丛里。
    据《本草纲目》记载,野山楂味酸、甘,性微温,具有消食化积、活血化癌等功效,可用于治疗食积腹胀、泻痴腹痛、肝阳上亢炫晕、产后腹痛等症状。
    它的果实到了8月中旬至9月上旬变红,表明进入成熟期,到了十月,果实就会完全变红,可以采收留种。
    眼前这棵野山楂就正好到了果实成熟的日期。
    在四九城,这东西叫做山里红!
    因为山楂吃了,容易消食、饿肚子,所以在缺少粮食的时代,很少有人会吃这玩意。
    但对于陈锋来说,不吃点糖葫芦,对不住自己。
    走上前,准备摘一颗尝尝。
    “biu”的一声,草丛下飞速闪出一条蛇。
    陈锋被吓了一跳,抬手就是开枪,同时快速后退。
    “嘭!”
    倒霉的灰蛇被一枪爆头,死得不能再死,只剩下剩余的蛇躯还在微微扭动。
    “我去,吓死我了!”
    他不想好不容易生活有点盼头,就莫名倒了一条蛇身上。
    看着一米多长的狰狞蛇躯,心里就有些嫌弃。
    “要不要带回去?”
    犹豫了几秒,他还是选择带回去。
    因为这条吓了他一跳的蛇很长,将近一米六,肚子还鼓鼓的,不知道吃了野鸡蛋,还是小野鸡。
    但看起来有些恐怖,身体蛇鳞是一个个黄色环与灰色环排列。
    “咯咯!”
    枪声把附近的小动物都惊动了,一群野鸡、几只兔子、黄鼠狼等到处乱飞、乱跑。
    一时间,各处草丛都在晃动。
    这条水沟是这座大山动物最集中的地方了,不仅有水源,水草茂盛,适合食草动物,还引来了其他危险的食肉动物。
    “下次应该把来福带来,不知道来福与这条猎犬相比,谁更加厉害。”
    把山楂树收入空间,与苹果树、橘子树苗分开布置。
    想了一下,又挖了不少山土进去,形成一个两三米高的小土丘,成为果树的生长地。
    意识看着生机勃勃的牧场,尤其是十几只野鸡,心情变得非常好。
    比起野猪肉,野鸡、兔子才是好东西。
    看一眼这处山沟,把它记在心里,陈锋提着蛇尾、忍着恶心赶回去。
    上辈子是个城里人,他对蛇这种动物保持着敬畏。
    君子不立于围墙之下,好不容易能过上一个美好日子,当然远离一切危险因素。
    往回走了五百米,就碰到了循着枪声过来找他的陈建军、吴卫国。
    看到他手里的蛇,陈建军脸色微变,山里的毒蛇、毒虫厉害得很,咬一口是要人命的。
    当年在半岛,他很多队友不是牺牲在弹雨中,而是被毒蛇咬伤,全身浮肿得不成人样。
    “小锋,你没事吧?”
    吴卫国反而松口气。
    “没事,这种大花蛇没有毒的。”
    “爹,你给我拿着,这玩意有些恶心。”
    陈锋立刻把这条是丢给陈建军,感觉自己回去需要把手洗一百遍才行。
    陈建军笑道:“这么肥的蛇,好吃得很。”
    “没错,拿来熬汤很鲜,待会你可以尝尝。”吴卫国跟着笑道。
    陈锋想到那种画面,连忙摇头。
    他很挑食!
    回到临时营地,那只野鸡已经成了钢盔帽的鸡汤肉块,傻柱还用军刀切了一些野猪最嫩的肉块,正在烧烤。
    “打到什么了?”
    看到他们回来,傻柱问道。
    陈建军提着赤峰锦蛇,说道:“柱子,能做吗?”
    “好东西啊!”傻柱乐道:“好久没有吃过蛇肉了。”
    陈锋发现自己的变态总是跟不上这群二脚兽的胃口。
    中午,一群人吃着半个馒头、半张烙饼,喝着鸡汤,吃着野鸡肉,就算是简单打发了。
    至于那条蛇,因为陈锋不吃,全进了他们几个成年人的肚皮。
    吃完后,一群人把蛇骨头小心埋在灌木的泥土里。
    等到下山了,已经下午2点多。
    “哎呦喂,陈队长厉害,我送了这么多次,还是头一次看到五条野猪。”
    司机看到他们的战利品,屁颠屁颠上来,东摸一摸,西摸一摸。
    按照红星轧钢厂保卫科捕猎的潜规则,作为司机的他也可以分到一部分肉。
    虽然不多,但那也是肉。
    “那是吴大哥的狗可厉害,在小溪边闻一下,就找到了野猪的老巢,神了!”
    挑着大野猪的年轻人合力把野猪放入车内,开口就是吴大哥。
    在几百斤肉面前,在遥远的疏远,也瞬息变成了热情。
    吴卫国笑着摇头道:“这次真的是运气好,这么多野猪,就算是我打猎十几年,也是第一次猎杀这么多。”
    “这次还是我托了大家的福。”
    陈建军问道:“老吴,你是跟我们回去,把猪卖给工厂采购部,拿到钱和票才回来,还是等我下次回来带给你?”
    吴卫国拍了拍肩膀后面的半个前猪腿,说道:“我直接回家里,下次我来你家拿钱,军哥,你给我换点粮票。”
    陈建军点点头,比起吃肉,大家更想要粮食。
    陈锋在一边笑。
    虽然他的运气也占了很大作用,但没有必要抢功劳,就当是学习打猎了。
    不是跟着吴卫国,他哪里知道想要猎杀野猪等动物,需要去溪流边寻找踪迹,需要用猎狗追寻气味等。
    要是糊里糊涂自己来,鬼知道能否在茫茫大山里,找到野物的踪迹。
    他已经记住了整个路线,下次就可以自己偷偷骑着自行车来。
    三四十公里的路程,自行车骑快点,一个小时就可以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