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红华事件为何会在我们这地区传扬开来?一是她在医院的那段经历,惊动了警察、医护人员以及看热闹的人,流传出来的版本各式各样。二是这事的影响比较坏,让很多男孩子的家长们不敢让孩子报考卫校,为此,政府部门还专门出来辟谣。这个谣倒没辟掉,反而更加引起了老百姓的关注,该事件也越传越广。
我之所以对该事件比较了解,是因为我单位和医疗机构属于同一部门“所生所养”(都隶属于卫生局),因此发生那件事情的那家医院里很多的医护工作者都跟我认识,其中有一名还是现场的目击者,她就跟我说了很多内幕。在她的描述中,明确了她当时确实听到了一些诸如“鬼种”“才不到半个月”等诡异的对话,当时让她后怕不已。
那观察室我也去过,虽然已经被院方重新捯饬了一遍,但依稀还能在某些角落的地方看到斑斑血迹。总体而言还是比较诡异的。
杜红华本人现在还在卫校上课,我曾经想利用一些关系(卫校的很多老师都是医生,跟我也比较熟。)想和杜红华本人单独谈一下,但最终还是在别人的劝解下,我放弃了这个念头,的那句话说的很对,“何必为了满足的好奇心,让人家再揭一次伤疤呢?”
虽然没见到杜红华本人,但从侧面我也了解到了一些有关杜红华的近况:功课据说不错,在学校里还多次评为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至于“鬼种”的传闻,我几次打听,都被告之拒绝,后来据一可靠的“含沙射影式”的告知,有“鬼种”这么一件事情,但在研究。
这个话就有点模棱两可了:这个研究是谁在研究?是在女孩子的肚里培育研究还是已经取了出来做研究?真心的不得而知。
在这里要趁这个机会跟大家讲明:我写的很多灵异故事有的还在发生着,有的版本结尾太多太杂,或者来源不可靠,我还没采用,但我在这里能保证:只要事情一有可靠的结局或者已经结束,我都会在作品中将其体现出来,告知大家。
我再次声明一下:我写的故事可能不是最恐怖的,但是确确实实是发生过的——贵在真实!
话说,得说一下李天维和李天维爷爷的情况,有关这爷孙俩的结局大致有三个版本,我一一说来,流传最广的那个版本是这爷孙俩对杜红华怀上的“鬼种”耿耿于怀,“鬼种”对于杜红华来说相当于是护身符,有它在,李天维的爷爷就不能像对熊老师那样对杜红华痛下杀手。可“鬼种”对于杜红华而言,又是不能“培育”完毕后,将其生育下来。这对杜红华来讲,就痛苦万分,“鬼种”对于她而言既是护身符又是催命符。在这两难的境地,就出现了这么一个诡异的结果:杜红华的鬼种早已被取出,杜红华已死,在九泉之下和李天维共结连理。(事实证明这个传言不靠谱,因为杜红华还活着。)流传的最为诡异的版本是李天维和其爷爷得知杜红华怀上了李天维的“鬼种”,甚是兴奋,将杜红华保护起来,不让外人靠近杜红华,也不让杜红华打胎。“鬼种”不像是人胎,需要十月怀胎那样辛苦,只要四个月就能成形。换而言之,杜红华在13年的月辞旧迎新之际,顺利产下“鬼种”,开始为祸人间。这个版本算是比较可信,至少符合当下杜红华的生活轨迹,但这个“鬼种”为祸人间,就有点扯了,至少我到现在还没有听说“鬼种”害人的传闻,否则,我又会多一个写“鬼种”的素材了!第三个版本比较励志美好,我估摸着这传闻是来源于女孩子之口,对美满结局有着天生的喜好:杜红华最终因为怀上了李天维的“孩子”(请注意,这里是孩子,不是“鬼种”。),杜红华因为深爱李天维,所以坚持要将其生下来,给李家留有了血脉。在阴间的李天维爷孙俩也被杜红华的行为深深感动,在冥间时刻为杜红华祈福纳祥,让杜红华在阳间一切都顺顺利利,左右逢源。现在的杜红华正为最后的十月怀胎而“冲刺”着。
这些就是民间流传的版本,这个也是我迟迟不愿意采用进来的原因:任何的灵异事件只要被民间一加工,就会面目全非,变成一种带有人的主观色彩的故事,这个当然不是本书的主旨。“实录”是本书的精髓。
我只是一个讲真实灵异故事的人。
对了,这个故事还有几个人物的命运需要交代一下:警方在调查的过程中,李天维的父母没有直接或间接伤害熊老师的动机,也没有证据表明李天维的父母杀害了熊老师,故没有被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李天维的父母现已经离开这个城市,据说是已经移民了!
在这里要重点说一下熊老师,熊老师的死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是牺牲,但警方介于公众安全的考虑,所以讲熊老师的死定义为自杀。当地政府为了遏制地方上的传言,在公开辟谣的时候,一度将熊老师作为反面典型进行过无情的批判,在这里,我觉得有失公允。
据我查阅了熊老师的档案,才发现他仅有三十五岁,算是英年早逝,我想我们应该永远记住他的名字——熊爱华。如果大家有幸来到我们这边的城市,可以抽空去祭拜他一下,他的坟墓在琴山公墓b区二十七排顺数第六个位置。这年头,像这样尽职的老师真不多!
卫校的灵异故事还有很多,我之所以摘取上述的三个故事,因为是有案可查的,诸如蔡老师、徐老师、杜红华都还健在,大家有机会也可以去打听一番。
说到有案可查,那我接下来的篇章就要介绍中国最近出现过的最经典的灵异故事,官方为了避免引起公众的恐慌,所以这些灵异故事在很大程度上都被官方给“禁止报道”和“禁止披露”。由于我研究灵异心理的需要,我能通过单位的as系统翻看这些灵异档案。但出于各种档案根据保密程度不同,这些灵异档案需要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后才能解禁,因此我在这里描写的时候,会可以隐瞒一些真实的地名和,以此来保护这些档案的绝密性,在这里还望广大读者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