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免疫力
作者:蚂蚁的森林   穿成寡妇后,我成了京城首富最新章节     
    苏晓晓心说,你还真蒙对了,确实前几天就被人家烧过了。
    “你怎么不重新翻盖一下呢?”
    “这个钱公子,我主要是没时间。”
    其实苏晓晓欲哭无泪,她倒是想要翻新,可是现在她一没钱,二没有时间。
    钱慕笙又进里屋看了看,“呀,苏晓晓,你这里屋就两个房间啊?我今天晚上要怎么住啊?”
    “你真要住在我家啊?”
    苏晓晓十分诧异地问道。
    “是啊,我真要住你家。”
    “可是我家真没地方给你住。你也看到了,这里一共就俩屋子,你住哪里啊?”
    钱慕笙一想也挺头疼,他转了一圈,接着来到柴房旁边,“我就住这间屋子了!”
    “这屋子连个窗户都没有,四处漏风,您的身子骨能受得住吗?”
    “能,我说能就能。我身体好得很。”
    钱慕笙此时非常笃定地说道。
    苏晓晓没再搭理他,也就是这么说一说吧,这么冷的天,他怎么能受得了呢?
    苏晓晓进屋去给钱慕笙准备饭菜,她想说今天钱慕笙大驾光临,正好也赶上过年,家里的鸡鸭鱼肉什么的还有不少,他应该可以给钱慕笙做点好吃的东西。
    想到这里之后,苏晓晓就直接进了厨房中,开始忙活今天的饭菜。
    但是做什么呢?苏晓晓看着那些肉菜的时候就开始犯愁了,按理说这钱慕笙一直都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他一点都不差钱。
    家里的厨子好几个,想吃什么口味的都有。
    她突然间想起来前几天三郎不是做了烤肉吗?正好去准备烤肉就可以了。
    苏晓晓这次将自己在药铺开的集中食材磨成粉末,变成了五香粉,这五香粉其实就可以用来烹制羊肉串。
    苏晓晓没想到,这次烤出来的羊肉串竟然意外地好吃。
    苏晓晓这次不仅烤了羊肉串,还烤了一些地瓜片还有土豆片,自己串了香菜卷等等,这些好的菜品放上来之后,苏晓晓觉得这次烧烤简直就是一次烧烤派对。
    苏晓晓接着又烤了角瓜片,还有西红柿。“这红彤彤的是什么?”
    西红柿在火炉上烤得有点焦黑,不过却是颜色却也十分亮眼。
    “这是烤西红柿,就是洋柿子。”
    苏晓晓跟三郎和钱慕笙两个人解释道。
    “你们蘸上果酱吃,十分可口。”
    钱慕笙将这西红柿烤好之后,蘸着果酱吃,有点在吃西餐的感觉。
    而且这西红柿汁水十分好吃,香甜可口,一口下去,沁人心脾。
    苏晓晓趁机给大家介绍道:“这西红柿可以补充维生素c,吃了之后可以提高你的免疫力。大家都多吃点。”
    “什么棉衣力?”
    苏晓晓说完之后,急忙一吐舌头,表示自己好像说了现代的话,钱慕笙和三郎都没听说过什么叫免疫力。
    钱慕笙和三郎都开始争前恐后地抢起了西红柿,他们的样子十分好笑,看起来比大宝和小宝还不成熟。
    大家吃饱喝足之后,钱慕笙看到外面天色已经变黑了,他直接就准备不走了。
    中午饭吃的烤羊肉,但是晚上也要留下来吃饭。
    苏晓晓没有办法,只好就又做了一些饭菜。这次苏晓晓决定带上果酱,就做了一道生鱼片,知道前唐的人都爱吃这个东西,接着苏晓晓看到家里还有一条大鲤鱼。
    她就用果酱做了一道糖醋鱼,虽然调味料比较匮乏,不过这次人家钱慕笙过来吃饭,也是有备而来。
    从八仙楼带过来八角和花椒以及肉桂等调味料,这些东西加到菜中之后,显得这些菜的滋味更足了。
    苏晓晓还做了一些酥饼,上面涂抹上一层果酱,将这些果酱放在酥饼上,配色相当好看。
    钱慕笙带过来的调味料,她决定拿来做一道锅包肉来吃。
    苏晓晓先将里脊肉切成了小鲍片,裹上一层淀粉放在锅里炸,接着就是各种调味料加上果酱汁可以调成糖醋汁。
    直接将糖醋汁浇到这金黄酥脆的肉片之上,看来颜色搭配也是十分惹眼。
    厨房里开始弥漫一股奇异的肉香味,苏晓晓看到三郎和俩孩子,像小馋猫似的闻着香味就过来了。
    钱慕笙也跟着过来了,他实在是不好再端着自己大少爷的威严,毕竟在屋里等着实在是煎熬。
    苏晓晓真拿这些人没有办法,赶紧就先将这道菜给直接端上了桌去。
    “你们先吃吧。”
    苏晓晓将这道菜给端上了桌去,当时钱慕笙尝了一口之后,他感觉十分香甜,那肉汁好像在口中瞬间爆开似的好好吃。
    怎么会这么好吃呢?那酥饼做的也十分可口,这糕点其实在平时他们也吃不到。
    毕竟钱慕笙吃的糕点大多都是一些从国外进口来的糕点,但是酥饼这么朴实无华的东西,他却是从未尝过。
    主要这酥饼里还夹带着香甜的果酱,吃起来真的别有一番风味。
    钱慕笙又夹了一口那肉菜,看起来那肉菜真的好吃,吃上一口,肉汁在嘴里瞬间爆开了。
    “这几道菜做的都不错!”
    钱慕笙终于是对苏晓晓竖起了大拇指说道:“嗯,不错,真好吃!”
    “这几道菜做得都十分美味,苏老板你真的厉害!”
    至于钱慕笙为啥夸人的时候也是要竖起大拇指呢?可能是那个时代的一种习惯吧?亦或者作者写夸人的时候就只会这样一种表达方式。
    钱慕笙今天穿得十分得体,他身上穿着一件蓝白色的真丝长衫,头上竖着发带,看起来整个人高贵的很,只是这件蓝白色的衣衫不一会儿就弄得都是酱汁了。
    这家伙吃饭竟然还不知道要注意一点,苏晓晓心说,他吃起饭来还真的不像大户人家的少爷,真想过去给他系上一个围嘴好了。
    “好香啊!”
    钱慕笙开心地说道,不顾自己身上沾到了一些果酱汁什么的,他也没有了平时的高贵和儒雅,吃相十分豪迈。
    晚饭也吃完了,外面的天彻底黑下来了,此时苏晓晓问钱慕笙。
    “钱公子,你准备今晚上怎么办?我现在给你送回镇上都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