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明月朝着李盼娣礼貌地笑笑,仍然语气坚定地拒绝:
“还是不了,你们去逛吧,以后有机会再一起。”
说完就低头撒种子,不再理会李盼娣。
心里暗暗思索,这人好像很着急想要她一起逛百货大楼。
可是为什么呢?
急于表现自己在百货大楼有熟人?然后呢?
齐明月实在想不通里面的逻辑,抿了抿唇,专心干活。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见招拆招吧,时间长了,总会露出狐狸尾巴。
第二天上午,开始上工没多一会,齐明月看到李盼娣又出现在熟悉的地方。
这人又跟在她和李宝珠旁边,开始明里暗里继续游说。
这人还真是执着!
不过执着也没用,媚眼抛给瞎子,齐明月就当没听见。
她又不傻,明知这里边可能存在问题,又怎会一脚踏进去呢?
齐明月奉行的是“只要她躲得快,危险就追不上”的原则,她可没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锐气。
这几年她的第一要务是“苟”,苟到高考恢复,苟到离开李家沟大队,苟到改革开放。
目前顶着知青的身份,户口卡在村里,到哪里去都要介绍信,这个阶段非常不适合随便作。
若不小心把自己作死了,哭都来不及。
“盼娣,你干嘛非要喊齐知青一起呀?齐知青不是说了嘛,最近都不去县城,我们两个去就好了啊。”
李宝珠抬头看着喋喋不休的李盼娣,很不解地问道。
果不其然,人一着急就容易出错。
李盼娣翻来覆去试图说服齐明月跟她一起去县城,但她反复念叨同一件事,说得多了,连一旁的李宝珠都觉得她有点不对劲,忍不住开口质问了。
李宝珠这么一问,李盼娣闻言脸色瞬间变得有些僵硬。
但她很快就恢复了过来,强装出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然后开始打起了哈哈想要解释一下。
她的笑声听起来很不自然,仿佛是硬挤出来的一般,让人感觉十分尴尬。
“哈哈,我这不是刚交了明月这个新朋友嘛?就是很想跟她一起逛百货大楼。算了算了,明月没兴趣的话,那就以后再说。”
李宝珠不住地点头,“对啊,以后有的是机会,齐知青一直住村里,又不走。”
齐明月低下头,嘴角露出一丝冷笑,李盼娣真当别人都是傻子似的。
任你有万般谋算,我就不接你这茬!
也许是李盼娣觉得今天应该不会有太多进展,下午上工时就没有再现身。
齐明月感到耳根子一下子变得异常清静,心情愉悦许多,干活的热情也随之高涨,动作不自觉地加快了不少。
你快她也快,这样一来,连带着搭档李宝珠也不得不提高手上的速度,以免落后。
她们这一组分的任务本来就不多,不知不觉间竟然提前完成了。
她俩都不是热爱劳动的人,既然今天的活儿已经干完,自然也没有继续领取新任务、继续埋头苦干的念头。
交差完毕后,两人立马撤了,多一秒都不愿意在地里待着。
红梅婶子摇摇头,也任她俩离开,嘱咐了一句:“你俩回去好好休息,明天别迟到。”
两人结伴向村子走去。
大概走了一半路程,李宝珠没有继续往前,而是向另一个方向拐弯。
“你不回村吗?”齐明月疑惑地问。
李宝珠走的那个方向不是回村子,而是另一片大农田。
干了一天活,这个时候不应该赶紧回家歇着吗?
听见齐明月的问话,李宝珠脚步一顿,“我还有事,你先回去,你可别跟我妈说啊。”
呵呵,不能跟红梅婶子说!
李宝珠这么大一个人,干什么事不能跟家长说的?
此地无银三百两啊!
齐明月刚才看她方向不对,本来只是随口问一句,并没有真的很在意她的去向,但这会听她这么一说,倒是来了点兴趣。
她不禁伸长脖子,朝那个方向张望,那边除了农田还有啥?
噢~干活的人!
她好像看见傅明飞和陈暄在那一片地里干活。
破案了,原来如此。
“我哥在那边干活,我去找他说点事情。”
可能是齐明月揶揄的表情太过明显,李宝珠又不好意思地解释了一句。
嘿嘿,跟她哥说话需要瞒着红梅婶子吗?
姑娘,你早就暴露啦!
“嗯嗯,了解,你忙去吧,我也回去了。”
看破不说破,明知不追问,闲事不多管。
做人最忌讳插手别人的情感纠葛,好好地当个无声的看客更惬意。
齐明月嘴角噙着看完一幕小剧场的快乐笑意,慢慢悠悠地踱步回到知青院。
当她轻轻推开院门时,却惊讶地发现魏明成居然正坐在院子里,手上似乎正在给兔子剥皮,一片血糊糊的景象。
哦,魏·猎人·明成上线!
齐明月其实一直都知道魏明成和林红军会去打猎,他们偶尔还会上山弄些肉回来。
不过,这却是她第一次亲眼目睹现场。
四目相对的瞬间,两人都不禁愣了一下。
齐明月稍稍怔了片刻,便迅速恢复了平静,仿佛什么都没有看见一般,若无其事地向魏明成打了个招呼:“魏知青,你今天也这么早下工啦?”
魏明成看着齐明月那镇定自若的神情,心中暗自松了一口气。
他连忙点了点头,解释道:“是啊,山上的陷阱不小心困住了一只兔子,我就把它带回来处理一下,正好晚上可以给大家加个餐。”
说罢,他还露出一个略带憨厚的笑容。
魏明成这么紧张,也是因为之前发生过类似的情况。
当时是林红军在院子里处理野味,剥皮,切块,那场面当然也不太好看,血肉横飞,令人不忍直视。
一名女知青恰好回到知青院,推门目睹这一幕后,立刻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
幸好当时知青院附近并没有其他人,否则如果有村民闯入,看到这些野味,恐怕又会引发一些麻烦事。
按照常理来讲,山上的一切物资都归村集体所有,包括人们打到的野味也是如此。
不过,大家偶尔收获一只两只野鸡野兔之类的小型猎物,只要没人上纲上线举报,众人往往会默认留着自家偷偷吃,不会上交。
这种行为已成为一种心照不宣的惯例。
毕竟一只野鸡也就那么大,随便藏在背篓中就能轻松带回家。
野鸡身上总共也没几块肉,即便交到村里,也难以满足全村人的分配需求。
若是野猪之类体型较大、肉质较多的猎物,则另当别论,必须交由村里进行统一分配处理。
所以说,魏明成平时处理猎物都会背着人。
他真的没有料到会有知青这么早就回来,如果他提前知道,绝对不会如此粗心大意地在院子里处理野兔。
通常情况下,他都是在山上将野味处理妥当后才带回院子,有时甚至会直接在山上烤熟吃掉后再回来。
今天只是觉得时间尚早,又考虑到大家最近刚刚开始上工,非常疲惫,需要营养,而且这只兔子个头也很大,他一个人吃不完,所以才决定带回来一起吃。
哪知道刚剥了一半的皮,竟然这么巧就被齐知青给撞上了!
他还以为齐明月这么娇滴滴的女孩子看到这幅血肉模糊的场景,肯定会吓得花容失色,惊声尖叫,毕竟之前那个女知青就是如此反应。
没想到齐明月居然表现得异常淡定,这倒让人很是刮目相看。
“哦,魏知青,那你继续忙吧,我回去了。”
齐明月眼里也没有任何对于野兔的觊觎之意,随意地应了一声就往后院走去。
魏明成却突然喊住她:
“等一下,齐知青,你晚上要不要过来一起尝一尝兔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