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自白(二)
作者:君寄春灯   为怨最新章节     
    “谢谢。”
    不愧是大记者,说话就是有水准,文采斐然,其他人见了只会说一句美瞳哪买的。
    谢翎看向四周:“我以前也是昌大的学生,主修社会学,你们是哪个系的?”
    “汉语言\/数学系。”
    “不错。”谢翎算他们的前辈,按现在的年纪来算,比他们大了十多岁。
    一直不觉得自己年龄有多大,直到和他们比起来发现自己已经老了。
    人随着年龄上涨了话也开始多,谢翎和他们讲起往事,虽说死之前会有一段走马灯的回忆,那死之后应该也有吧。
    我毕业之后回到老家西青省在一家报社工作,那时的报社可谓是蒸蒸日上,专访接到手软。我用了一年的时间摸爬滚打到主管的位置,之后的日子顺风顺水,有车有房有存款,感觉人生已经完成了十分之八九。
    入职三年后我带了一个小徒弟,她和刚步入社会的我不一样,总想着做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纠正社会不良风气,还大众一个朗朗乾坤。
    说得轻巧,做起来可谓举步维艰。我一点点教她,脚踏实地做起,少做天马行空的幻想。她也很争气,年终盘点时倒数第一。
    我问她为什么,有着现成我为她找好的题材铺好的路不走,宁愿去花上几个月的时间另辟蹊径,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我其实很生气,她把工作当儿戏吗?
    那天我训斥了她一顿,责怪她为什么要多管闲事。旋即她投来不可置信的眼神,我至今记得那个眼神,是失望与自嘲夹杂在一块,不想屈服却又甘于现实的溃败。
    她向我发出了敲击灵魂的问题——我们不是记者吗?为世间饱受苦楚和沉冤莫白的人发声不是我们的职责和义务吗?这句话是我入职当天你送给我的,我从没忘记,也不敢忘记。
    轮到我愣住了,强有力的话语令我震耳发聩,不知从何时起我忘记了职责二字怎下笔。其实说给她的那句话是毕业时导师送给我的,我将其中初心遗忘,空有其表传递给下去完成任务一般敷衍。
    其实我想过的,只是后来随波逐流之下将我筑起名为愿景的高塔冲垮,我开始接受自己的平凡,有一份稳定工作已经超越大多数人了。我说服自己后逐渐释然,我不去发声也会有人去做,何必多此一举。
    所以我最初才不理解她的做法,认为她没有经历过社会的毒打,与其白费功夫做些徒劳的事不如想想怎么多赚钱养活自己。
    当她重新赋予那番话意义再原封不动还给我时,我十分羞愧,我不配说那句话,谁都可以说,唯独我不配。它的内核被我扔进垃圾堆里火化,连同我的初心被烧的一干二净。
    谢翎后知后觉,它自顾自地说完一大堆忽略了他俩的感受:“抱歉,情不自禁话就多了起来,因为在你身上我看到了她的影子,尤其是说出真相大白于世间那句话,她也一定会说。”
    主要原因还是它孤单太久,没有人和它说话,唯一打发度日的事只有在图书馆靠读书消磨没有终点的时间。
    “你口中的她,不会是钟述眠吧?”季儒卿再一次感慨地球真圆啊,世界真小啊。
    “是的,你们认识吗?”谢翎问完之后想到了什么,她应该是通过快递找到的钟述眠。
    何止认识,简直孽缘,季儒卿在包裹之前认识的她,而她在几个月前认识的季儒卿。
    “认识,仅仅是认识。”
    “看来缘分真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谢翎学的再多也解释不了这种奇妙的现象,它继续往下说。
    听完她的话我反思了许久,迷茫之时我打给了我的导师,我和导师聊了很久,直到手机宣告电量不足,我们意犹未尽作别。我倒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想起导师方才温柔的语气安抚我迷失了方向的内心。
    她说,当你急于寻找答案时,心里已经有答案了。你要的不是答案,是肯定和支持帮助你走向自己的选择。
    她说,我是小眠的灯塔,是她的前辈,既然她将我视为前辈,那我应该承担起前辈的责任。
    听了导师的话我尝试与自己和解,她和我告别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会坚定不移站在你的身后,当你想去做的时候背后永远有我作为精神支柱。
    导师一句话打消了我所有顾虑,我找到了小眠,和她道歉,并仔细反省过我自己,我不配当一个合格的前辈,让她失望了。
    我说,是你让我重新对自己的职业开始审视,让我重新企划自己的未来。
    她轻轻摇了摇头,说没有这回事,只是她在我身上看见了未来的缩影。日后的她说不定也会被磨去棱角,意气全无,所以她更应该趁着当下不被枷锁限制的心态去闯荡。
    我笑着说她比我当年勇敢,我刚入职可没想那么多,只想着公事公办把工作完成就行。
    那天我们聊了很多,也是我们第一次敞开心扉交流,那天我们打破了上下级师徒观念,此刻没有前辈与后辈,我们是迟来的朋友。
    她很喜欢喝酒,几杯酒下肚脸色泛红,我问她明知自己酒量不好为什么还要喝。
    小眠不以为意,她从小拜她爹所赐,爱看武侠小说,把金庸、古龙、梁羽生、温瑞安这四位宗师的作品反复咀嚼,拍成的电视剧一集不落从头看到尾。
    谁年轻时没有一个武侠梦呢,把那种酒气入肠,快意恩仇于江湖的洒脱感从书中揉入现实。
    这种观念从她爸她叔她伯灌输到底,一家子的大侠们熏陶之下给她培养喝酒爱好,从而和大侠们拥有一样的爱好做起。
    她是个不折不扣的理想主义,从要当大侠惩奸除恶看得出来,于是选择了当记者,用纸笔当武器揭发罪行。
    我是个现实主义,看上去和她根本没有话题可聊,但我认为,理想与现实结合一下,也许会产生奇妙的化学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