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这是偷吧?
作者:酒狐   哑巴小妻含恨而死,重生后她不乖了最新章节     
    凌昭这边的镜子对着老板的方向,看到老板的目光,想起来掉在地上的毛尾巴。
    她怕老板看见,讹她摔坏连他的东西,赶紧蹲下捡起来。
    秦湛看着这个慌慌张张的女人,趣味十足。
    又想傍大款,又抹不开脸皮。
    他猜错了,这个网红是有经验,但不多的那一类,还没彻底染上风尘气,像是六月初的水蜜桃,熟,又没熟透,带一点儿青涩酸气。
    他欣赏她的背影。
    驼色毛衣随着她蹲下的动作,布料轻轻软软覆盖在她的背脊上,凸出的脊骨一节一节,若隐若现。细腰,臀股圆润,这个姿势尤其明显。
    看来是认出他了,在这儿勾引他呢?
    刚才还在想她青涩,原来是高端局。
    女人么,不就是欲拒还迎的时候最吸引男人。
    秦湛的舌尖顶了顶腮,半蹲下来,在她身侧说话:“妹妹,你从哪儿得来的消息,知道我来了南城?”
    凌昭虚惊一场。
    原来他不是追过来找她算账的。
    她蹲下的时候扯到腿根了,缓过来后抓着毛尾巴站起来。
    她对他比划手语:【我不认识你,你去哪儿跟我没关系。】
    老板观察了他们很久,眼睛里的内容很多。
    聋哑人找工作不容易,趁着年轻漂亮做几年特殊职业,赚够了上岸回老家,谁也不知道。
    他走过来:“姑娘,这东西不贵,我给你打折,你再多拿两件。”
    老板从货架上又拿下几个,“这是新货,反响很好,买的人多。”
    凌昭的脸红得就要爆炸,吓得攥着毛尾巴就落跑了。
    老板经历过几次偷盗,居然碰上一个明晃晃来抢的,要追上去时,被秦湛抓住了手臂:“多少钱?”
    老板一愣,对,这还有一个呢。
    他竖起手指,比了一个数字,秦湛瞥一眼,丢下四张现金,走了。
    秦湛出去时,没看到小网红的身影,又让她跑了。
    ……
    凌昭跑远了,根本不管有没有人追她。
    等她跑累了,她坐在花坛边上喘气。
    抬起手擦汗,反应过来毛尾巴被她拿出来了。
    没给钱,这是偷吧?
    凌昭纠结,回去付钱,还是当没这回事?
    不管是上一世,还是重生回来的她,都没做过偷窃的事情。
    不过很刺激。
    难怪有些人明明很有钱,却还喜欢偷偷摸摸。
    凌昭跑太快了,心脏噗噗跳,看着手心里攥着的毛尾巴,扭头找垃圾桶,打算扔掉。
    她用不上这玩意。
    只是一抬头,就看到前面商铺屋檐下安装的摄像头。好像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她。
    凌昭有种被人窥视的心虚,自动脑补她丢弃毛尾巴,然后有人捡起尾巴的画面。
    她穿条带口袋的阔腿裤,把毛尾巴塞进口袋里。
    这时候手机忽然响起,凌昭看到屏幕上闪烁的名字,吞了口唾沫,没接。
    电话停了,但是下一秒,一条微信进来。
    霍奕修的头像旁边有个红点,她打开看:你把车子开走了?
    凌昭想象男人气怒黑脸的样子,顿时很爽,比她偷店里的毛尾巴更刺激。
    她敲击屏幕:我跟你说了,要面试保姆。
    是他自己把车钥匙送到她的手上。
    霍奕修盯着那条信息,气笑了。
    眸色阴沉。
    好,她好得很!
    范文欣凑过来看见那条消息,蹙了蹙眉:“我不是说了市场上好保姆不流通,她找不到好人选的。她也太急了,你们霍家很多家务活吗?”
    霍奕修抿着唇不说话,范文欣瞧他脸色,又继续说道:“不过昭昭难得自己做主,就让她先看看。我这边也打听着消息,有好保姆就送过来。”
    范文欣这会儿不是在帮凌昭说好话,而是觉得凌昭自己犯蠢,给她制造了跟霍奕修独处的机会。
    她本来就打算单独跟霍奕修度假一天的,现在只是时间又回到了她手上。
    范文欣扯了扯霍奕修的袖子,职场女强人在这时温顺娇矜:“奕修,我饿了。找找这附近有没有好吃的农家乐,好不好?”
    霍奕修垂眸看她,几秒后“嗯”了一声。
    ……
    虞央提前溜出公司,带了表姐到白鸽广场,凌昭半弯腰抓着一把小米喂鸽子,裤子口袋露出一截毛茸茸的东西。
    “这是什么?”
    虞央拽了出来,带毛尾巴的小玩具在半空中晃悠。
    凌昭脸色大变,把小黄米全撒了,过来抓那小玩意。
    虞央见多识广,一下子就辨认出来那东西。她个子比凌昭高,高高举起手臂,不让凌昭抓到。
    “小昭昭,你开窍了啊,竟然偷偷买这东西。”
    看着凌昭臊红脸,她把东西还给她,语重心长道:“你这就对了。霍奕修那人严肃古板,事业脑,你肯多花心思,对你们的婚姻是有好处的。”
    “别说什么离婚。霍奕修那种男人很难嫁的,你也就占了早认识他,早结婚的先天优势。放到现在,富二代星二代都配不上他。”
    “只要你这边一离婚,马上就有官太太给他保媒拉红线,你信不信?”
    “倒是你,离开霍奕修,你能还能再找到跟他一样阶层的男人吗?享受过了被人仰望的生活,去过灰头土脸的日子,你能习惯吗?”
    由奢入简难。
    “而且,哑巴嫁普通人都被人挑剔,你一个二婚的哑巴,别怪我说话难听,我只是说实话……”
    凌昭压着唇线,手指攥得微微颤抖。
    虞央不了解她跟霍家的恩怨纠葛,不知道她曾经也过过苦日子,更过过非人的日子。
    她不怪她。
    【离婚后就一定要再嫁吗?你不也不结婚,不婚主义?】
    虞央看她生气了,停下对她的唠叨,叹一口气:“我跟你不一样。我是普通人,打工狗,工资连奖金,最高时候也就一个月两万块。不吃不喝攒钱一年,也就买个厕所。”
    “我家没背景,有弟弟,家里的钱花不到我身上。像我这种条件的,找男人也找不到更好的,打工狗配打工狗,将来结婚生孩子,天天为生计愁眉苦脸,一眼看过去全是苦海,我受不了。”
    “可如果有条件优越的男人带我飞升,我为什么不嫁?”
    虞央说,不婚是个界限模糊的限定词,对条件差的,跟自己同等级条件的,那就绝对限定,如果是优质男,家世背景都出挑的,就可以放宽。
    凌昭心里沉甸甸的,原来爽朗如虞央,是看开后的乐观。
    可如果她知道,她这样的哑巴在高门大户里,吃的苦头也不少,甚至会丢命呢?
    广场的另一头,一个扎低马尾穿灰色卫衣的女人张望,找什么人。
    虞央侧身,把毛尾巴塞回凌昭的口袋里:“试着把这东西用在霍奕修的身上,以后的日子会好的。”
    她站起来,对着女人招手:“表姐,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