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又来了个继承纠纷案
作者:通灵宝玉一代   永恒心语最新章节     
    第九十二章又来了个继承纠纷案
    “算了吧,孩子撒谎不对。怪我,是我引导的。其实也不叫撒谎,只是怕你生气,回避了一些事实而已。其实这在我的授意之下,也不算什么大错,顶多可以说是我们父子配合默契。如果是错了的话,那错也在我,以后李小鹏不会撒谎了,是不是?”
    李永恒发表了辩护词,还在辩护的同时,对着李小鹏挤眉弄眼的。
    “对对对,爸爸妈妈,我以后不再撒谎了。”李小鹏赶紧认错表决心。
    董仙影见到这对父子配合得的确很默契,心里对李永恒就更加恼火。
    她感觉这样下去,孩子不知道会让他给带成什么样子。
    “我这儿在教训孩子,你出来给他辩护,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是在说我不该教训孩子,还是说孩子撒谎是正确的?”
    董仙影现在的矛头,已经从李小鹏转移到李永恒身上。
    李永恒见自己引火烧身了,也就不再言语。
    家里的气氛,似乎又回到了李永恒做律师之前的状态。
    李小鹏看着被批评的对象又转移到了父亲的身上,他有些幸灾乐祸地看着李永恒。
    李永恒本想继续和董仙影理论一番,想到是在教育孩子,就服服帖帖地听着董仙影的批评。
    这晚上一家人无话。
    第二天早上,李永恒到律师事务所的时候,正看见张梓凝。
    “这么巧?你也来得这么早?”张梓凝先开口。
    “我有一个案子要开庭,所以早来了一会儿,你怎么也来得这么早?”
    李永恒回答之后,打开办公室的房门,示意张梓凝进来之后问道。
    “和你一样,我也有一个案子要开庭,也要准备一下。”张梓凝跟着李永恒的身后,在他回头看她的时候,她对他诡异地一笑。
    李永恒似乎从她的笑脸背后看见了一些不寻常的事情。
    不过今天是开庭的日子,他也没有在乎这个,就来到办公桌前,准备开庭的材料了。
    张梓凝见李永恒开始忙碌,自己和他打了个招呼,就自己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她今天也开庭,她知道这个案子的对方的代理人是李永恒,可是李永恒并不知道。她要赶在李永恒之前到达,给他一个惊喜。
    李永恒来到法庭的时候,愣了一下。他看到张梓凝坐在对方当事人的身旁,原来对方的代理人是她。
    李永恒此时才明白,张梓凝早上那一笑的含义,看来她早就知道双方代理人的情况。
    可是李永恒明明记得对方没有请代理人的,张梓凝又是什么时候代理的呢?
    开庭的时候,询问当事人对诉讼参与人的意见时,对方当事人以双方的代理人是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为理由,提出了让李永恒回避的请求。
    李永恒反驳道:“律师是以个人的身份代理案件的,并不是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代理,不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更不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判决。律师是诉讼代理人,不是审判人员,也不是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有关人员,所以不适用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有关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不得参与案件的审理;已经参与的要退出该案诉讼程序的制度。
    法官认为当事人的理由并不成立,于是继续开庭。
    这是一个医疗纠纷案子。前几天,李永恒接受的是医院方的委托,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
    李永恒没成想,张梓凝也接受了对方的委托。像这种情况,当事人不知道,代理人也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签定的代理合同,双方的代理关系都成立了。
    法庭开庭的时候,大家才知道对方的律师是谁。在这种情况下,无法判别应该谁解除代理、谁继续代理,法院也没有这个义务做这种判断。
    代理人和证人都不适用回避制度,当然就不会影响任何一方的代理关系。
    李永恒知道张梓凝不提出上述的问题,她却让当事人提出这个问题,纯属是想恶心他一下。
    李永恒并不在意这些。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都按照程序顺利进行之后,双方发表了代理意见。
    一直到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接下来法庭也进行了调解程序。由于双方当事人都不同意调解,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案件审理得比较迅速,没有任何拖泥带水,所以时间用得很短,程序很快走完,法庭调解又没有占用任何时间,所以这次开庭时间很短。
    李永恒回到律师事务所的时候,却又有人等在他的办公室门口。
    李永恒问明了案情。
    这是一个因为房屋拆迁引起的纠纷案。这个案件中的房屋拆迁发生在十年之前,当事人之间签订了协议,对房屋的处理进行了约定。
    房屋是他父母留下的。他父母一共有三个子女:一个女儿和两个发生纠纷的儿子;他是长子,他感觉很吃亏,便要起诉。
    双方已经按照双方约定的协议执行了。但是由于遇到了房屋拆迁的情况,现在房屋拆迁使房屋的价值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协议订立的时候,这房子的价值也就是几千块钱;现在房子一下子变成了上百万,当事人对这个协议反悔了,原因就是当时不了解房子会拆迁、会升值到这个程度。
    按照当时的协议,当事人才得到了两千多块钱,房屋就给了他的弟弟。
    “这个协议的确是有一些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对你来说也不算吃亏。这个协议并不是一个完善的协议。协议上应当有你的妹妹一方。你妹妹有法定继承的权利;你们这个协议却没有把她列入其中,就这么处理了应当由三个人共同继承的财产。到现在,你妹妹是什么意见?”
    李永恒为当事人分析案情,他感觉有他妹妹参加的话,这个诉讼倒不是不可以打。
    现在他妹妹的态度非常重要。
    “我妹妹当初就没有任何意见,现在就更不要说了。我曾经找过她,她觉得当初就已经放弃了。现在虽然房子值钱了,她也不想提起过去的事情。本来那个房子,已经给她哥哥了,她就不想在找后账了。”
    当事人说出他妹妹的态度。
    李永恒感觉这个官司不能打;如果非要提起诉讼的话,败诉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这个官司就尽量不要起诉了。你起诉的话,也是败诉。”
    李永恒直截了当地告诉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