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我是女巫,爱干净的女巫(中世纪)4
作者:我想养只朏朏   快穿:灵异极速无CP最新章节     
    血腥的场面,乱中有序,女巫们基本上都是第一时间去宰杀举报、指证自己的仇人!
    之后,就是平日里不对付的邻里街坊。
    这其中,以那两个因为单身且深入简出,而被指认为女巫的老太太,最为狠厉!
    只是因为离群索居,便被好事者冠以恶名!
    谁会不恨呢?!
    反正伍越昭推己及人,只觉得,她们的刀,扎的还不够快!
    伍越昭向空间里正埋头苦雕的伍槐九招招手:“九儿,给她们倒杯灵泉水,补一补!这手速慢的!得亏是杀人,要是打螺丝,都跟不上流水线!”
    伍槐九眼泪都要下来了:“外头死那么多人,之前的存货完全不够!我这都要累飞边子了!你还让我倒水?!”
    来回倒腾木头人的伍槐八见状,赶紧去打水:“我来我来!”
    —— ─=≡Σ((( つ?? ◎??)つ——
    当屠杀结束,全城的人,除了伍越昭要求留下的那一类,其他的,全杀了。
    对此,伍越昭虽然疲惫,但无言以对。
    毕竟,她答应了她们可以随意的。
    只能猛灌几口灵泉水,连夜制作出五十个制肥尸,让它们去清理街道。
    其他的,就还是按照之前的流程。
    不过,也有好处,因为没有多余的成年人,土地就不用分了,那全部都是属于伍越昭的,直接收拾收拾开始种地就行!
    这个城邦坐落于内陆平原。
    可种植面积十分庞大。
    看着周围一望无际平坦地势,伍越昭不住的感慨,这可真是个好地方!
    伍越昭决定在这里好好发展养殖业,养点儿牛、羊、猪,鸡、鸭、鹅。
    这其中,别的都好说,最主要的阉猪这个事儿!
    除了种猪,其他一定要阉了!
    尤其是那种发育不完全,只有一只蛋蛋在外边,另一只在肚子里的隐睾猪。
    这个一定得注意一下,一旦遇到了,就趁早宰掉做烤乳猪,才不要浪费粮食养它,反正养大了那个肉也不好吃!
    而且!猪食一定要煮!
    那样那个猪肉才香!
    不怕长得慢,反正她也不往外卖!健康好吃才是重点!
    猎杀女巫的运动,一直持续到十八世纪末。
    只是在1735年,欧洲上层发现,随便猎杀女巫,让性别比严重失衡,还影响了税收。
    于是,灌肠灌到拉丢了脑子的贵族们推出了继《女巫之锤》后的又一经典力作:《巫术法案》!
    这项法案规定:人们不得再随意猎杀巫师。
    同时又规定,一切怪力乱神故弄玄虚都是不合法的,但只有官方对他们有追捕权。
    这项法案一直到十九世纪才被废除!
    而现在,是十六世纪,那场猎杀,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
    因为不能全杀了,所以伍越昭的养殖场注定不能太大,甚至都不能惊动太多的人。
    毕竟在这样的世界里,同时封锁太多人的记忆,实在是件特别辛苦的事情。
    所以,在干掉这边的领主之后,伍越昭不再向外扩张。
    只是带上伍槐一,举着万魂幡,在这片土地上到处看看掺了血的风景和那老鼠肆虐的街巷。
    再顺便捡一捡无家可归的,愿意用灵魂换取食物和安宁的少男少女。
    这其中,很大一部分男生,不是男生,而是半个姑娘。
    此时,这片土地的实际话事人,正在因为甩锅的问题,打压女性的生存空间和话语权。
    但有些时候,比如歌曲的某些部分,他们又需要女性的声音。
    于是,他们就想出一个既不用理会女性,又可以获得清澈高嗓的方式——挑适龄男孩儿,在青春期前进行阉割,然后让他们进行专业的严格训练。
    这样,他们既拥有男性的肺活量,又拥有女性的嗓音。
    这类人,被称为阉伶歌手。
    阉伶歌手大部分都是被势力眼的家人逼迫的。
    当然,也有自愿的。
    毕竟,在那个女性被禁止登台演出的时代,他们一旦成角儿,有名有利!
    但是,在那个治疗疾病是以放血、灌肠这样方式的血腥时代,他们的阉割技术,致死率是非常高的!
    所以,很一些不甘心的孩子试图逃脱。
    然后被伍越昭捡到。
    诚然,这个时间节点的他们,信仰是坚固的。
    可,不论什么宗教,信徒之所以愿意信仰,不管说的多么高大上,归根结底,都是因为有所求。
    但是当所求得不到回应,甚至要不停历经磨难时,那份信仰,就会动摇,甚至崩塌。
    这时民众的主流思想,正因为活得太苦,而期盼死后可以上天堂。
    可若是有人告诉他们,能甜着活,他们又何必等到死后?!
    那些享受权利和荣誉的上层人,总是教育着底层民众不要太过贪图,要懂得奉献。
    但,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听话的,不然,也不会有魔鬼这个说法!
    而且,确定那些挣扎和反叛是因为魔鬼吗?!
    有没有可能,他们只是栽赃给他们认为的‘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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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越昭在这个世界,待了八十年。
    吸引她到来的,是这片肥沃的土地,而留住她常驻的,是那些上不去天堂的冤魂!
    说实话,如果不是头顶的天空总是电闪雷鸣,时不时的往下劈,伍越昭真想再待五百年!
    不过,她也够本儿了。
    玉米、小麦和大豆各收获了一大仓库。
    这些年养的猪、牛、羊都处理干净,各个部位分割、存放。
    还有动物制作的肥料,一个仓库都没够,又重新开辟了一个新的化肥仓库!
    更别说她加工出来的那一大堆魂晶,以及八千个两米高的铁甲尸!
    那些收养的女孩子,以及一些看起来不那么讨厌的男生,她将这些人抹掉关于自己、关于养殖和怄粪的记忆,将原装的他们留在了她得到的那个最大的城市里。
    城市的外围,她用百张结界符和千余块魂晶启动了城市防护装置,大概能维持两三百年,可以让这些人在其中安稳度日。
    最起码,熬过这段最苦的日子!
    那句被无数小说男角色用来装逼的至理名言,是怎么说来的?!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不论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