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章 别和伥鬼做朋友(年代)1
作者:我想养只朏朏   快穿:灵异极速无CP最新章节     
    当然了,对于前世欺负齐妍的两个人,伍越昭也会收拾的。
    倒不是为了齐妍,主要是他们的那个行为看起来就不是正经人,所以伍越昭在对为富不仁的人渣们搂草打兔子的时候,就顺便给他们也搂一下子。
    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壳子还是他们的样貌,但里子换成了伍槐三它们。
    毕竟他们两个身份都不一般,伍槐三、伍槐四它们过来,好多事情直接就可以接手了。
    至于他们两个的灵魂嘛,男的就塞进一个漂亮的男生壳子里,送去东南亚,让他客如轮转。
    女的,灵魂切碎,分成猫猫狗狗和看起来无辜可爱的两脚兽幼崽,去钓那些虐待小动物、伺机伤害两脚兽幼崽的变态!
    总之,物尽其用!
    ——\(`Δ’)/——
    这次的顾客是暗账上的。
    加上之前的物资已经挺多的了,所以她只在这个待了三十年。
    在齐妍的妈妈去世之后,伍越昭就回了空间,开启了下一个任务。
    ‘咔哒’
    ‘咕噜噜’
    一颗布满了血红色碎裂纹的球球从机器里慢悠悠的溜达出来。
    一看那纹路,伍越昭下意识后退了两步。
    球球落在地上才破开,里面是一堆残肢断臂。
    这个灵魂,残破且虚弱,那些残肢断臂在地上挣扎了半天,才慢慢拼接好。
    那是个二十岁出头的,瘦的皮包骨的女生。
    她不止是脖子被砍断,脸上也布满划痕。
    她看着伍越昭,张了张嘴,刚想说话,被没有粘牢靠的舌头‘啪嗒’一下掉了下来。
    “哎呦。”
    看她实在太惨了,伍越昭决定大方一点,在了解事件经过之前,就先给她喝杯灵泉水。
    伍越昭想好了,只要这人不是fd的,她就绝对不计较这杯水。
    “谢 谢。”女生喝了灵泉水,状态好了一些,虽然还有点口吃,但是,好歹是能说话了。
    伍越昭看她这个样子,就让她坐那儿休息,自己伸手,了解一下这姑娘的生平。
    “你,你这。。。”看过她的不幸之后,伍越昭抿着嘴收回手,给这姑娘又倒了杯水,还拿了两个桃子:“孩儿呀,吃点儿,补补吧。”
    这姑娘叫王彩秀,五三年生人。
    她们那年头儿,城里孩子大半都是要下乡的,但也不是绝对。
    王彩秀的父母只有一儿一女。
    她的父母和哥哥都很疼爱她。
    王家父母都是纺织厂的老员工,父亲更是车间主任。
    哥哥大了她五岁,早些年也进了场,又在厂里找了对象,夫妻俩都是纺织厂的正式工,每个月加起来能挣七十块钱左右。
    去他们这样的双职工,在这个年代过的是真的很不错的。
    家境好,王彩秀人也被娇养的单纯了些。
    在那个年代里,她20岁的年纪,仍旧是天真可爱,富有同情心。
    王彩秀邻居家,有个女生叫张喜梅,跟她同岁,是从小的玩伴。
    他们家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
    张喜梅是二闺女,最不得父母疼爱。
    她经常被弟弟欺负,那小子也是个看人下菜碟的孬种,看他二姐不受父母待见,于是每次有什么事情都指使他二姐去做,甚至最严重一回还要求他二姐跪地上给他当马骑。
    彩秀觉得张喜梅可怜,平时对她多有帮助。
    张喜梅跟她感情也很好,特别的依赖她。
    人和人之间就是这样,为谁付出多了,自然而然的,心也就偏重的多了。
    王彩秀经验少,看不清人,总觉得这个朋友很重要,以至于张雪梅跟她哭诉自己要下乡。
    要一个人去那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时,王彩秀一咬牙一跺脚,就决定陪着她下乡。
    当然,也不光是为了她,主要是,她的情况,理论上来说,也是要下乡的那个标准。
    如果她不去,那就得让她妈把工作转给她。
    或者是赶快找个人嫁了,可她既不想嫁人,也不想让她妈失去工作,就想着那就下乡去嘛!
    而且她都没有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只当是去见见风土人情,如果她不舒服了再跟妈妈说,她再回来。
    王家的父母听完王彩秀的想法,坚定的拒绝了。
    王彩秀的母亲更是反应激烈,涨红了脸,将她拉到小屋里,跟她细细的说了,女孩子在乡下那种偏远地区,会是多危险的事。
    可是王彩秀为人单纯得有些蠢,嘴上虽然应承着,心里却没有多少相信。
    甚至干脆自己偷偷跑去报名。
    时年二十岁的她,在张喜梅的常年的潜移默化下,觉得她如果占用了父母的资源,会让嫂子不高兴,会导致家宅不宁。
    所以她愚蠢的认为,她才这样是对父母好,毕竟当她妈妈提出来要把工作给她的时候,她嫂子表情确实很不好。
    她不想妈妈受埋怨。
    眼看着她直接去报了名,这件事情已经板上钉钉,她妈妈哭了一场又一场,父亲也是整天在家唉声叹气,哥哥更是气的大骂了她一顿!
    可是木已成舟,再生气也没用,只能是给她多准备一些吃的用的。
    王彩秀当时还觉得很高兴,她对下乡并不恐惧,甚至很高兴自己可以跟张喜梅搭个伴儿。
    他们下乡的地方是东北地区一个山沟里的屯子。
    作为一个南方市里的姑娘,她刚去东北那种近乎是与世隔绝的大山中,说实话,是挺新奇的。
    而且她插队的地方,村民人都挺好的,热情善良。
    并没有她妈妈说的那种欺负人。
    村长在给他们第一次开会的时候,就跟所有知青讲了村里边有几个无赖,是要被重点关注的,让他们尽量不要发生冲突。
    尤其是女孩子,一定要结伴走,尽可能是几男几女一起。
    毕竟这深山老林里,防人不说,也得防野兽。
    说实话,王彩秀在这里挺快乐的。
    东北人说话虽然一张嘴就是扯着个嗓子嗷嗷,但是挺有趣的。
    尤其是骂人虽然凶,但是又很逗。
    只要不是骂自己,看着两个人互相对骂,简直比看大戏还精彩。
    而且还都挺热心的,靠山吃山嘛,他们山上物产丰富,采蘑菇,榛子、木耳和各种山果子。
    这片黑土地,就算是路边,也长满了蒲公英、马齿笕这类可食用野菜。
    只要勤快点儿,就基本上饿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