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开帷幕,后天时代始出现
作者:闻情泣血   整个洪荒都相信,云修他真没毛病最新章节     
    直到启云修回到山下,他都还在琢磨太清话语中的含义。
    他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前辈高人说话都饱含深意,但太清是真的每句话都这样。
    太清说出来的每句话,都必须认真揣摩,才能明白话语中的真正含义。
    有些时候,一句话里还能带有多重意思。
    这就很考验听众的阅读理解能力。
    好在,启云修是懂得阅读理解的。
    凡事不怕想多,就怕不想,不怕多想,就怕不做。
    想到就要做,每多做一件事,未来就多一手准备。
    等他慢悠悠的逛回村落里,已经是一周后的事情了。
    这段时间没有其他纷扰,静下心来后,他在心无杂念的状态下也想清楚了人族下一步该怎么走。
    其实太清已经很清楚的告诉他了。
    那就是知行合一。
    人族想要发展,第一步就是要积累足够的知识,在实践中去验证知识,然后再用实践去积累更多的知识。
    如此反复一下,人族自然而然的就会繁荣起来。
    而想要引导人族去自发性的获取知识,最好的办法就是每个人本身的兴趣。
    任何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兴趣,只要不断追寻,将其发展到极致,都会获得极其丰厚的收获。
    回到村落,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每个人都想一件自己最感兴趣的事情,然后让其去琢磨该怎么把这个兴趣完全应用到整个人族身上。
    对此,每个人都显得很亢奋。
    确定了兴趣,启云修又按照他们独特的兴趣爱好给他们都起了名字。
    其中有几个人的兴趣他非常看好。
    有对事物结合后应用效果发生变化感兴趣的,他给对方起名:墨输。
    有对事物组合起来会有什么变化感兴趣的,他给对方起名:玄化。
    有对四季变化感兴趣的,他给对方起名:卜象。
    有对种地感兴趣的,他给对方起名:蕴农。
    有对为何会受伤,为何会自愈感兴趣的,他给对方起名:愈医。
    有对不同修炼之法感兴趣的,他给对方起名:斌修。
    不过其中也有些人的兴趣爱好太过独特,启云修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
    其中最典型的两人是:公衍和梦眠。
    公衍的兴趣是生灵繁衍之事。
    没错,就是那种两个人羞羞的事情。
    梦眠的兴趣是躺着睡觉。
    别想歪了,就是睡觉。
    她想研究怎么睡觉睡的香,怎么睡觉做梦更舒服。
    而且这两个家伙还是被启云修安排到一间屋舍里。
    只能说,一张床上睡不出两种人。
    对于两个人的兴趣爱好,启云修多少也是能理解的。
    人嘛,喜欢摆烂和羞羞,那是人之常情。
    他要是没压力还不用进食维持生存,他也想摆烂。
    事情安排妥当,接下来就是人族宝贵的发展时间。
    三千人族很省心,生活能自理后基本上不用他操什么心。
    启云修每天的任务就是:修炼以及时不时关照一下人族研究各自兴趣的进度。
    毕竟是先天人族,脑子都灵光的很,没用多久,启云修就已经跟不上这些家伙的研究进度。
    人族发展开始步入正轨,他也就闲了下来。
    当然,只是身体闲着,他脑子可没有闲下来。
    现在人族有修炼之法不假,但这还不够。
    修炼出的境界,就相当于是能量武器的能量。
    能量再怎么强大,没有合适的输出端也是白费,总不能遇到对手就自爆吧?
    《混元颐养功》里面虽然自带激发神通的方法,等到人族激发了自身神通后也就有了相应的对敌手段。
    可神通这东西就相当于电子游戏里的大招,谁会拿大招当普通攻击用?
    就算真想这么做,也要有足够的灵力支撑才行。
    再者说,真等到拥有神通的时候,那也是很久以后的事情,前期没有技能怎么打?
    别说精英怪了,打普通小兵都费劲。
    如果把神通比喻成游戏里的大招,各类术法就相当于是不同级别的技能,道法就相当于是终极技能。
    只有大招,没有其他技能,在相同境界下与其他生灵对战,那肯定是必输无疑。
    更何况还不一定能有大招。
    眼下,获取其他修炼之法以及各类术法,已经成了人族发展的下一个重要阶段。
    但……不好弄,那玩意真的不好弄。
    虽然有太清这个老爷爷天花板,还有女娲这个亲妈天花板,但人族不能过于依赖二者。
    从二者的态度中就不难看出,其实他们也不希望人族依赖他们。
    归根结底,还是气运的问题。
    想要不依靠别人,那就只有两个办法。
    要么,自己创造术法。
    要么,与别人等价交换。
    现在人族一穷二白,压根也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东西与别人交换。
    如此一来,就只能走自主研发这条路。
    也因为这样,启云修对喜欢研究修炼之法的斌修格外看重,时不时就要去看一眼他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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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一晃便又是三年过去。
    此时人族居住的地方已经从村落变成别墅区。
    人族身上的穿着也从草衣草裙,变成丝绸制作的精致衣服。
    家家户户都用上了电,街上随处可见各种现代化器械。
    三年的时间里,人族的三千始祖,就从原始部落,一步跨越到现代化社会。
    进程之快,让启云修都有些目瞪口呆。
    知道的是过了三年,不知道的还以为过了三千年。
    燧人、缁衣、有巢三人是整个人族中干劲最足的。
    同时三人也展现出惊人的领导才能,可以统筹整个人族的发展。
    人族能自己管理好自己,启云修也乐得清闲,立刻就把自己要思考的问题一股脑全抛给了他们。
    有人代劳,他毫不介意当条摆烂的咸鱼。
    三人也没有让他失望,仅用了三年就把人族从原始时代,带到了科技时代。
    而在这一日,人族迎来第一个转折点。
    人族的第一个孩子,降生了。
    后天之体,后天气运,后天人族。
    这是对双胞胎,他们的降生也为人族的后天时代拉开序幕。
    后天人族,生来便只有百年寿命。
    对于可以长生不老的先天人族而言,百年也不过弹指一挥间。
    启云修为他们分别起名。
    男孩叫:姳枭。
    女孩叫:姳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