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分尸,案件恶劣,h区公安分局得连夜加班。
嫌疑人全部捉拿归案,凶器也已经找到。
甚至在捉拿过程中,两位犯罪人骂骂咧咧,一看就非常好撬开嘴巴的那种。
几乎所有人都觉得这个案子很好查清真相。
三人合谋,谋杀分尸,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大家也都一致默认从吴、高二人下手,分开审讯,是目前的最佳选择。
就在大部分办案人员都觉得,这个案子百分之八十是老公安刘爱民主谋时,吴、高二人的口供让大家陷入了沉默。
吴有发一开始被抓,知道自己已经没有逃跑的机会,痛哭流涕连连求饶。
被请进审讯室还不到一刻钟,就流着泪说自己一定老实交代,希望能够坦白从宽,从轻处罚。
另一边的高大昌,五大三粗的老男人,愣是被吓尿了裤子。
负责审讯的小公安脸都绿了,怎么杀人的时候不见他们害怕,到公安局一个个跟要死了一样?
不过也确实,大概率死刑。
根据吴、高二人交代,两人在今年年初染上了赌瘾。
不仅家底输了个精光,连原本要传给下一代的工作,都偷偷卖出去换钱,又输进了赌场里。
工作这样的大事自然是瞒不过家里,几个月没往家里交工资,两人的事情就败露了。
吴有发的老婆干脆利落跟他离了婚,带着闺女儿子回娘家去了。
高大昌媳妇更狠,直接把房子卖了,钱一分为三,自己一份,儿女各一份。
一分没留给高大昌,拍拍屁股走人。
高大昌无家可归,儿女也不认他,只能借住在吴有发家里。
两人一合计,家里都揭不开锅了,就想找亲戚朋友借点钱,先还了债再偷摸做点小生意。
毕竟还有个好兄弟就在派出所能通风报信,也不怕被人给当投机倒把抓起来。
俗话说,救急不救穷,更何况是这种赌鬼。
亲戚朋友恨不得离得远远的,谁敢借钱给他们呢?
最后两人就盯上了在机械厂的许志全。
吴、高二人是刘爱民的发小,许志全则是刘爱民的战友。
转业后刘、许关系还不错,一来二去,吴、高二人也跟许混熟了,经常一块喝酒。
没想到许志全非但不借钱,还把几人奚落了一顿,直言吴、高二人就是社会的蛀虫、败类。
不仅如此,许志全还十分瞧不起刘爱民,说他转业到派出所,混了一辈子也还是个小公安,没出息,白白浪费了机会。
作为大厂的保卫科科长,许志全权力不小,面对几人也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
吴、高二人吃了憋一肚子气,回来又被追债的人给胖揍一顿。
二人就将怨气全部撒在许志全身上,如果对方借了钱,他们就不用挨这顿揍。
随即二人想了个馊主意——找借口骗许志全到家里来,半路将他绑了,再去威胁他家里交钱来赎人。
许志全上次痛骂三人,转头这三人又上门来请他喝酒,心里不由更加得意,暗骂三人果然是贱皮子。
路上忍不住嘴痒,又开始数落起来。
结果吴有发突然抄起斧子,将他砸晕过去。
“老吴气不过打了他,血流了一地,我吓坏了想跑,但是老吴不让我走,把斧子递给我,让我也补一斧子。”
高大昌交代说。
吴有发的供词也大差不差,“他骂我一句两句就算了,连我娘都骂上了,说我娘就是个贱人,老贱人生下我这么个小贱人。”
“我气不过就给了他一斧子,老高胆子小,我怕他去告状,就让他也动了手。”
“刘爱民没动手吗?”公安问,“那你们路上为什么说都怪他?是不是他让你们杀人的?”
吴有发否认:“不是,老刘不知道我藏了斧子在小树林里,我们要绑架许志全的事情也没告诉他,许志全被我打倒在地时,老刘吓坏了,还让我跟老高赶紧跑,他送人去医院。”
“那你们怪他什么?”
吴有发:“我让他回去再分,他不乐意,让人看见了,不怪他怪谁?”
高大昌更奇葩:“如果他能找老许借到钱,我们根本不用绑架老许,还不是他没出全力,当然得怪他。”
不管公安怎么审问,吴、高二人都咬死了,刘爱民没有动手,也对绑架不知情。
分尸是吴高二人威胁他做的。
这两人没有提前串供,竟然出人意外地在这方面达成了一致。
言之凿凿根本看不出来撒谎的痕迹。
但公安们一致认为,刘爱民绝对不止帮忙分尸这么简单。
他们根据吴、高二人的交代去搜查地下赌博的场所,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就连附近的居民都没听到过有人赌博的动静。
案情就这样陷入了僵持。
*
方玉梅一手鸡汁灌汤包,吃得老领导筷子不停,红光满面。
“这人就得吃肉,不吃肉一点力气都没有,天天不是吃菜就是吃草,老子都快成小绵羊了。”
李大厨和警卫员同志们心里直摇头。
都是为了老领导的身体考虑,医生才特意给制定出来的健康饮食参考,他们哪能胡来。
再说了也不是没给老爷子吃肉,蒸鱼、蒸鸡,隔三差五还是能吃上的。
知道是方玉梅大早上起来做的,老爷子和老太太又是一顿夸。
听说师兰昨夜生病,又连忙让方婶再去请医生来家里给她复诊。
吃完早饭,顾松平派人来了,请师兰去公安局做笔录。
身为目击证人和报案人,师兰的口供对案件十分重要,必要的流程都不能省略。
师兰将孩子留在家里,跟人一块去了公安局。
做完笔录她又问了问案情发展。
案情本来是需要保密的,但她身份关键,又跟局长有些关系,公安局就给她透露了一部分。
“刘公安被胁迫分尸?”师兰眉头皱得能拧死几只苍蝇。
“不可能。”她笃定地说。
“哦?”公安同志眼神一亮,“师兰同志详细说说。”
“他当时分尸非常果决,口里还在自言自语,瞧那态势,不像是跟死者无冤无仇的,反倒像......”
师兰停顿了一下在脑海里组织语言,“像在泄愤!”
如果是被迫,动手的时候肯定是不忍或者愧疚。
而她当时记得清楚,刘公安一斧子比一斧子用力,明显是上头了。
“关键是我们走访来的资料表明,刘爱民跟许志全无冤无仇,两人曾经还一度来往密切。”
刘爱民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在街坊邻居心中也有很高的信誉,生活平淡但也幸福。
没有任何杀人的动机。
师兰:“曾经来往密切?那后来为什么不密切了?”
认识了几十年的人突然不来往,肯定是有原因的。
说不定这就是杀人的导火索?
公安同志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
“刘爱民结婚比较晚,就一个儿子,家里都非常宠爱,后来这孩子不小心掉河里淹死了,他从此就一蹶不振意志消沉,跟不少朋友都断了往来。”
“当时他还有晋升的机会,也放弃了,说是要留在派出所做基层片警,守护这一带孩子的平安。”
故事听起来令人十分感动,但师兰的直觉还是认为这事跟刘公安脱不了干系。
她大胆猜测:“刘公安孩子的死会不会不是意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