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小科普——锦衣卫、东厂
作者:滚动的苦瓜   重生大明之六世荣耀,老娘不要最新章节     
    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
    ——《明史》
    这句话的大致意思是,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明朝独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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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廷杖前面提过一句,不再赘叙。
    东厂、西厂和锦衣卫合称厂卫,这里其实还有一个内行厂,存续时间特别短。
    镇抚司狱是指锦衣卫下属机构北镇抚司的监狱。
    东厂与锦衣卫是明朝常设机构,少有变更;
    西厂只设立过两次,明宪宗成化十三年和明武宗正德元年,两次都只历时五年便撤销,当时权柄比东厂大。
    内行厂只出现过一次,也是在正德元年,历时四年后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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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瓜主要讲讲锦衣卫与东厂。
    锦衣卫前身是仪鸾司,洪武十五年被朱元璋改为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
    其一侍卫——侍从、保护皇帝。
    凡朝会、巡幸,则具卤簿仪仗,率大汉将军(共一千五百七员)等侍从扈行。
    宿卫则分番入直。
    朝日、夕月、耕耤、视牲,则服飞鱼服,佩绣春刀,侍左右。
    简而言之,锦衣卫大部分职责是贴身保镖。
    其二缉捕、刑狱——侦缉、逮捕、审讯盗贼。
    凡战时,搜集情报,策反敌将。(万历平倭援朝战争中,锦衣卫的情报工作就为明军出力不小)
    平时,抓捕盗贼,审讯,会同三法司审问、复查案件。
    三法司,乃是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正常情况下,刑部或是都察院对案件初审,大理寺复查。
    换言之,锦衣卫是一个军事情报部门的同时也是能够干预普通司法的机构。
    上面两项职责,属于正儿八经的锦衣卫的职责。
    锦衣卫名字中的“卫”是指卫所,很清楚明白的告诉大家它是个军事组织,只是锦衣卫不直接参与作战,它还是武器研发部门之一,神机营不少器械都出自锦衣卫。
    当然,除了放在面上的职责,还有藏在下面的职责——监督官员,收集情报。
    京城中无论军民官有些什么动向,皇帝都能通过锦衣卫来了解。
    所以锦衣卫还有一个职责,是天子耳目、风纪之司。
    这里可以上两个历史小剧场:
    剧场一:
    老朱:宋濂(明朝开国文臣之首)啊,昨天家里做了几个菜啊?
    宋濂:四...五个。
    老朱:几荤几素啊?
    宋濂:二荤三素。
    老朱:不对,明明是三荤二素。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蒙的,老朱还会拿出画像当场核对。
    剧场二:
    老朱:宋讷(国子监祭酒)啊,昨晚在家干啥了?
    宋讷:没干啥啊。
    老朱:不对!你明明和老婆吵架了,还自己一个人坐着生了好久的闷气。
    说罢叫人拿来画像,正是宋讷生闷气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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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北镇抚司、镇抚司狱、诏狱。
    锦衣卫所辖的北镇抚司,有“治诏狱”的权力。
    诏——天子之诏书。
    诏狱——天子旗下锦衣卫的监狱。
    北镇抚司虽然附属锦衣卫,但有一段时间,北镇抚司有很大的权力,案件可以在诏狱里结案后直接上报,锦衣卫不得干预。
    影视剧里常出现的那种反派人物、一副唯我独尊的锦衣卫其实是个特指,指的就是北镇抚司
    北镇抚司外部任务非常多,经常全国各地到处跑。
    北镇抚司外出的人皆为“钦差”。由于北镇抚司直接向锦衣卫负责,有时甚至越过锦衣卫的头头直接向皇帝负责,因此地方官员见到北镇抚司的人都是恭恭敬敬,一点不大意,称呼为“上差”或“钦差”。
    再严格一点,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其实是“南北镇抚司”。
    其中“南镇抚司”负责本卫的法纪、军纪。
    “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司法机构。
    明代最有名的锦衣卫即为北镇抚司十三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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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东厂,朱棣设的。
    东厂权力,分为“听记”与“坐记”。
    每月初一,东厂里的人他们用抽签的方式来决定监视的对象。
    监视三法司会审、北镇抚司考讯重犯的称为听记。
    监视大小官员的称为坐记。
    严格来说,东厂的职责没有锦衣卫大,也没有锦衣卫广。
    非常单一的就是监视官员以及朝廷部门。
    但跟锦衣卫还有一点相同之处,就是对司法权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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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与卫相倚,故言者并称厂卫。
    ——《明史》
    东厂跟锦衣卫大部分情况下,是互相制约的关系,但也经历过同流合污、为非作歹的时期。
    比如正德年间东厂的丘聚、西厂的谷大用与锦衣卫的石文义就都是大太监刘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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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前期,无论锦衣卫还是东厂,还是在皇帝的可控范围之内。
    但到了明中后期时,皇帝不再信任内阁,于是无限制的扩大厂卫的势力,导致厂卫的势力发展失控。
    其实从根上来说,这是皇帝跟内阁较量,在较量中,斗争失控。
    这些斗争,主要集中在司法权的争夺。
    一,审讯权。
    厂卫都对自己所羁押之人有审讯的权力,皇帝还会下旨让厂卫会同三法司同审,于是,三法司的司法权力就被厂卫分割了一部分。
    二,监督司法权。
    东厂有“听记”之权。在三法司审问过程中,厂卫监视三法司的行为并上报皇帝。
    大审中,司礼监太监也会同三法司一同坐堂会审并上报皇帝。
    皇帝可以授意厂卫、太监对案件进行及时干预跟控制。
    三,判决权。
    按明律,厂卫没有最终判决权。可问题是厂卫审判后,三法司往往慑于厂卫之淫威,不敢对其审判结果做出修改。
    刑官洞见其情,无敢擅更一字 。——《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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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朱元璋废丞相亲率六部,做了第一个牵制官员权力的人。
    后面的皇帝其实也不遑多让。
    但朱元璋是主动出击,后面的皇帝更多的被动还击。
    整个明朝,瓜的感觉,应了那句老话,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至于被风刮到的人,谁在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