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少年歌行前传140
作者:玉栖剑骨   综影视:万人迷她是个无敌乐子人最新章节     
    “什么是天?”
    学堂初试一向是半公开的题目,方便学子做提前准备,朱水云放出消息不到小半天,大半学子都知道了考题。
    大街小巷,四处是议论的声音。
    三天后,学堂初试。
    学堂充分照顾了每一位求学者的性格,在考核的空旷位置设置高台,下面有配套的旁听席位,外向的学子,可以直接跳到台子上,直抒胸臆,其余学子路人可以在席位上旁听。而不善言辞的学子,同样可以选择递交文章。
    朱水云和一些作为评审的名士,坐在高台两侧的茶楼顶层,俯视着台中央的学子。
    台中央,一位颇有才学的年轻人正在慷慨激昂,陈述他的观点。
    他所学颇杂,最开始还在讲述天地方圆,颇有道法自然的领悟,说着说着,又提起庄子梦游,天我不可分,最后又开始说心外无物,心外无天,心即是天。
    楼下的随从,将装得满满的箱子搬上来,里面全是学子的文章。
    朱水云大概筛了一遍,将几十份拍马屁,写着‘朱城主即是天’,‘快活王即是天’的文章单独筛出来,按照名字,一一查询对方的好感度。
    如果好感度真的爆表了,突破了正常人的范围,文采又还可以,便算通过,大概在他小小的脑瓜里,自己可能真的成了天地一切。
    其余昧着良心,说假话骗人,溜须拍马的,全部算不合格淘汰。
    粗略一筛选,朱水云便找到了十几封字迹眼熟的信件,都是她快活城的子民,大概是来凑了个热闹吧,每个人性格不同,文章也风格各异。有的含蓄委婉,用香草美人的指代;有的通篇都是彩虹屁;有的文采斐然,藏头诗藏尾诗都来了一番;还有的欲扬先抑、试图唬人一跳。
    朱水云连看了十几封,嘴角弧度都甜美了几分。
    旁边蹲着凑热闹的苏昌河,看得笑容狰狞,他时而啧啧摇头,时而指点江山,贬损一通,将这些文章里面,每一个小细节都抓住,揪出来,狠狠批斗,力图全方位打击敌人。
    不过,那些被淘汰的文章里,有一封格外长,朱水云便看了两眼,的确挺不错的,详细分析了北离目前政策的诸多弊端,以及快活城为北离带来的好处。
    文章中段,又笔锋一转,开始讲述朱水云的种种不是,比如什么快活城内量刑过轻,像不孝、谋逆、劫掠等等罪行,竟然只是流放道北边挖矿石。还说朱水云不该废除了几乎所有的肉刑,什么凌迟、五马分尸,都从律法中取消了,让刑罚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简单的死亡,不能让贫瘠的愚民心生思虑,震慑和恐惧,才是预防犯罪的利器。”朱水云轻声念道文章末尾的总结。
    她兴致勃勃地举着这文章,拉身边的人看,李长生没来,但北离八公子几乎都来了。
    “这……是个法家的好苗子啊。”雷梦杀打了个哆嗦,看了一眼篇头,“李信?这名字和他可真不像。”
    “戾气太重,但才情和眼界上佳。”柳月淡淡评了一句,他看到了信纸上的刺眼阳光反照,不动声色将楼内纱帘调整了角度,让光亮朦胧几分。
    “那算他通过吧?”洛轩道,他对这些事情不在意。
    “但可惜这孩子不诚,他是在说谎……”朱水云轻轻摇头,按照前半段的赞扬和后半段发自肺腑的希冀,他对自己的好感度不该这么低,明显不是真的这么觉得的,没有认同自己……
    朱水云眉头猛然皱起来,不对。
    一个做了如此详细的分析,花费了大心思来了解快活城所有政策细节,并且写下如此通透的言论的人。年纪轻轻,便已经如此世故圆滑,擅长伪装了么?
    要知道写文章的时候,最难的便是伪装自己的思想。就好像你支持正方观点的时候,被迫拿了反方辩手的位置一样,无法调动任何情感,只能用技巧来编织锦绣诗词。
    但这篇文才情俱全。
    那当然是……有人造假啊。
    “李信……”朱水云对身边站着的慕雨墨招手,将这份文章交给她,“将他叫过来,查清楚他这篇文章是谁写的。如果他态度不错,可以酌情减轻量刑。”
    慕雨墨听懂了朱水云的意思,墨色眸子睁大,这才第一关就有人找到了空子,安排替考了啊!
    她点点头,下楼,娴熟地用贵人有请的借口,将鲁莽而又好面子的李信引诱到楼内,把他困在了快活城的地盘,再开口询问真正的写文章的人。
    那个叫李信的家伙还想狡辩,还想威胁恐吓。慕雨墨不听他废话,迅速拳打脚踢一顿,直接丢进小黑屋试毒药,她的毒药才用到了第三种,那个叫李信的家伙便哭着全招了。
    “就是这个孩子。”一身紫衣,身背伞剑的姑娘将身旁的少年拉过来,她也有些忐忑。
    这个少年看起来才十五六岁,一身破旧布衣,到处是补丁,看起来便是家贫艰苦之人。真的是写出这篇文章的人吗?
    朱水云摊开手,眼前的少年落落大方将自己的手掌放在朱水云的手心。
    “你知道我要做什么?”朱水云有些惊奇。
    那个少年点头,板着一张脸,还带着奶气的面容,看起来有几分滑稽可爱:“你要看我的笔茧。”
    朱水云的确有此意,她捏了捏对方的指尖,有劳作的薄茧,但更多的是手指侧部,被笔杆磨出来的茧子。
    红肿处带着细小的破口,他平时应该是用手持木杆,在泥地里练习。
    待朱水云放手,他后退两步,做了一个长揖,不缓不急地开口:“小子沈希夺,见过王君。”
    朱水云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
    却听旁边的雷梦杀凑过来,打趣道:“这个名字有些拗口,取自哪一句啊?”
    世人取名,多拟用美好寓意,尤其是书香世家子弟,多半用一句自己喜欢的话,化用为名。
    比如朱水云可以自称,她是‘小屋如渔舟,蒙蒙水云里’的水云。
    灼墨多言,雷梦杀也算是笔墨大家,文采斐然,然而他却想不起有那句话可以化用希夺两个字。
    沈希夺摇了摇头:“我是遗腹子,家母也早亡,这是我自己看书时,给自己取得名字。”
    雷梦杀了然:“哦,那应该是取意希望夺得高升?好运?”
    却见沈希夺再次摇了摇头:“不是希望夺得。”
    “是我要夺走,世上一切罪人的希望。”
    “天涯海角,不死不休。”
    他一字一顿,咬得很清晰,轻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