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总分分合合~
可是我们却越爱越深~
认识你让我的幸福——
如~此~悦~耳~
白韵用手机连上了许韶家里的蓝牙音响,熟悉而又悦耳的旋律在屋子里回响。
她先是打量着整间屋子,各种各样的大小物件不少,不过倒也称不上杂乱,毕竟房主人每隔几天都会打扫整理,虽然空间是小了些,但还算井井有条。
随后到各个房间都走了一遍,首当其冲的是男主人的卧室。
布局简单,没有多少摆设,书桌靠在窗前,上面放着笔和笔记本,看起来十分简洁,也算是正常独居男性会有的房间。
男主人喜欢猫狗,但又嫌饲养麻烦;喜欢花草,却又总是忘了浇水,他对居住环境并没有那么讲究,自然也不需要其他过多的摆设。
她出国前是什么样,回国之后还是怎么样,这间卧室几乎就没有动过,甚至连笔记本摆放的位置都大差不差,这让白韵不禁怀疑许韶是不是真的用过这些本子。
大变样的是隔壁的房间,那是男主人的工作间,里面摆满了乐器和电脑设备,为了不扰民还特意在墙上加装了隔音层。
说实话,白韵一直以来都不支持许韶做音乐。
作为邻居、作为师姐、作为从小学到高中的同班同学、作为异性好友,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她自然也对许韶的性格再清楚不过——
容易分心,喜欢尝试新鲜的事物,可一旦起了兴致,等热情一过,却总是浅尝辄止,遇到大的困难不会去努力克服,而是先考虑退路。
所以,其实许韶并不是那种会静下心来沉淀的人,就算他富有才能,偶尔能爆发出天马行空的创造力,但这显然并不能起决定性的作用。
就算是做音乐,也不是仅凭一腔热血就能轻而易举地做到,不仅考验相关知识水平、专业能力,还有其他各种各样音乐以外的事情。
只是他相当不听劝,她也没有再说什么,眼看四年如梭,许韶还是没有做出什么能搬上台面的成果。
唯一能拿来说事的,也就只有他发起并创办的那支名为“叙事诗”的高校乐队了。
他是队长,也是乐队里的键盘手,偶尔兼任主唱。
虽然前段时间有些知名度,但由于圈子小众,主要成员也濒临毕业,再加上网络更新换代的速度相当恐怖,还没吃到多少流量红利,就已经逐渐快被大众淡忘了。
许韶也曾迷茫过,也曾找过她倾诉,在酒后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握着自己手的场景,白韵现在依然还记得十分清楚,只是自己那时说的那些劝告,这家伙酒醒之后就全部抛到脑后了。
音乐教育专业出身的他,完完全全可以用专业知识,去学校应聘音乐老师。
对于他来说,做音乐出专辑可能够呛,但毕竟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当老师应该是绰绰有余。
再不济,也能去她家里的琴行教孩子们弹琴,工资肯定也少不了他的。
白韵的父亲早年经营着剧院,母亲则是钢琴老师,后来两人又开办了琴行,生意越来越大,在全国有十余家分琴行。
凭借许韶和她的关系,更何况双方家长也都关系不错,如果来琴行任职的话,肯定会给他相当丰厚的报酬。
可就算这样,也还是被许韶拒绝了,他给出的理由十分含糊,大概意思就是想去追一追梦。
按白韵的性子,话能说一遍就绝不会说第二遍,可是那一天晚上,她却足足说了三遍。
如果做到这种份上,还不能让浪子回头的话,那她也只能顺其自然了。
不让许韶撞一撞南墙,他大概是不会回头了。
白韵抚摸着电子琴,琴上还放着自己某一年送给他的生日礼物,那是一只穿着西装的棕熊玩偶。
见到熟悉的物品,她的脑中瞬间划过一幕幕两人曾经相处的画面,嘴角也不由得轻轻勾起弧度——
就连她自己也没有发觉。
“做音乐这条路不好走,你还不如毕业之后来我家里的琴行,爸爸和妈妈都挺喜欢你的——”
“小白,你知道的,做音乐......这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
“不切实际的梦想,还不如不想。”
“让我试试吧,等我哪天真的被打击得一蹶不振了,再去琴行找你。”
“那你还是滚蛋吧,我才不要你来。”
这是高考结束后,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个晚上,白韵出国前最后一次和许韶见面时说的某一段话。
这个笨蛋,总是要别人等,我才不要等他——
白韵像是和空气赌气一样,轻轻地用拳头砸着电子琴的边缘,不小心碰到了琴盖上的一座立牌。
她弯腰将其拾起,重新放回原处,细细端详了一下,看起来似乎是哪位卡通人物的立牌,模样大致就是在聚光灯下,一位神采飞扬的少女偶像拿着话筒,卖力地唱歌。
“这家伙,还真是……”
白韵在国外留学时,在旅游期间有幸去过一场特别的演唱会,台上的少女们穿着色彩斑斓的裙子,用甜美的歌声和舞姿,掀起了台下一片又一片的欢呼。
她很不解,但听过随行女伴的感叹后,白韵也才真正认识到“二次元”这三个字的力量,对于这些男观众来说,那些跃动的少女们似乎是更特殊的存在。
这么说来,这个房间里还有不少这样的公仔和立牌,而且款式也清一色的都是这位卡通少女。
数量之庞大,足以和满墙的阿伦海报平分秋色了。
难不成,许韶也变成他们所说的“宅男”了吗?
揣着疑惑,白韵甚至还试想了一下自己穿这种裙子会不会好看,但在强烈的羞耻心作用下,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什么嘛……这有什么好看的。”
随后,她便嘟囔着走出了房间。
接着,她来到厨房的橱柜边,拉开柜门,拿出一台咖啡机,然后转向别的柜子取出咖啡粉,将其倒在机器的滤网上,随后又接了一壶矿泉水,倒入水槽中。
等待煮咖啡的间隙,她还去了一趟阳台,把许韶收起来的衣服重新挂了上去,甚至还一面洗着许韶堆积了许久的袜子,一面还自言自语地说着嫌弃的话。
这个房子,明明不是她的,却似乎又像是她的。
房源是自己帮忙找的,因为奶奶和房东婆婆是老相识,所以基本不费力气就定下了这间房子。
在许韶还没搬过来的时候,自己也住过一段时间,许韶搬过来之后,偶尔两人喝了点酒,她也会选择在这里过夜。
就像是在自己家里面一样——
就像是——
女主人一样。
呸呸呸!想什么呢!许韶他也配!
白韵使劲摇了摇头,为了驱散这些莫名其妙出现的邪念,她开始干起家务来,毕竟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屋子里的事情也都是她一个人在干,所以只是做这些活儿而已,对她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
能不能不要切歌~~
继续唱我们的歌~~
拖把反复地挪动着,音乐兀自响着,窗外的雨声已经完全消失,只有檐下几滴淅淅沥沥的残露。
家务做完后,白韵的衣服也被汗水浸了个透,在品尝完一杯热咖啡后,就想去舒舒服服泡个澡。
她再一次来到许韶的卧室里,打开衣柜,竟然还找出来几件自己的衣服,不过由于太久没拿出来,还是得要先洗洗再穿。
既然这样,那也只能......
她随便拿出一套许韶居家时穿的睡衣,虽然是长袖长裤,但由于十分轻薄,也不是不能在夏天穿——
虽然许韶夏天在家里一般也不穿衣服,只穿一条打底裤,这套睡衣还是秋末转凉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穿的。
不过白韵也不在意这些,把衣服换下后丢到洗衣机里,就带着睡衣进了浴室。
哼,沈绪的妹妹能穿,自己当然也能穿。
浴室的角落里放着一个浴缸,看起来还十分崭新。
这是她亲自选购的,毕竟喜欢泡澡,没有浴缸可不行——倒是许韶为了方便,基本都是用喷头冲一冲洗一洗就结束了,自然也用不上浴缸。
话虽如此,自己之前还是姑且警告过某人:
“这个浴缸是我用的,敢跨进来就揍死你哦?”
“虽然我不信你会揍死我,但我还是不会进去的,洗澡嘛,冲个凉就完事了,非得泡澡,浪费时间——好痛!小白,你来真的!”
“嘁。”
上面的对话是在前年,许韶刚从学校宿舍搬到这里的时候,两人在浴室里发生的。
这个笨蛋,应该不会偷偷用吧?
这个浴缸是照着我的体型买的,也不怎么合他......应该不会吧?
之前也问过他要不要浴缸,是他自己亲口拒绝的,就算要泡澡,也别想着自己能轻易地让出去。
放好热水,白韵跨进了浴缸里,随后整个身体逐渐没入水面,在雾气氤氲中,红润白泽的肌肤也变得朦胧了起来。
“?已经听了一百遍,怎么听都不会倦??~”
“?从白天唱到黑夜,你一直在身边”??~
四肢百骸涌入了数不尽的舒爽,白韵也轻轻哼起了自己最喜欢的歌曲。
虽然在国外修的专业是钢琴演奏,但对于那些以前听过的不少流行歌曲,她到现在还依然喜欢听。
这样......算是念旧么?
她自己也说不上来,不过很多值得纪念的物事,比如照片啊、礼物啊什么的,她都很好地保存着,就算出国,也会把日记本和相簿都带上。
那,姑且就算是念旧吧?
虽然许韶总是笑自己爱听老歌,但那些歌只是老,又不是变难听了,对于喜欢的人来说,肯定还是有别有一番滋味的。
所以两人总是因为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开始拌嘴,虽然毫无例外的都是以许韶的认输做结尾,但如果认输认慢了,说不定还会挨上几记拳头。
这个笨蛋,总是和自己对着干,总是惹自己生气,总是不懂得女孩子的心意——
可是......
“小白,让我试试吧。”
“你怎么就不听劝呢?做音乐能给你带来什么?你根本就不是那个料!”
“没试过,怎么知道?”
“做音乐,要考虑的不仅仅是音乐,你的歌有没有人听,也不仅仅只靠音乐的质量——现在不是二三十年前,已经完全不一样了,没有一点人脉,根本就——”
“‘如果世界太危险,只有音乐最安全’,你喜欢的那首歌......是有这么一句歌词吧?”
“那又怎么样?”
“小白,你就放心出国吧,我会很安全的啦。”
候机口,许韶笑着和自己挥手送别,在她临走之前,他用这一句话为两人的故事作了暂别的句号。
从现在开始,就是新的开篇了吗?
不知不觉就在浴缸里泡到水变凉,白韵这才缓缓起身,拿过一条干净的毛巾擦了擦身上的水渍,然后换上了某人的睡衣。
虽然大了不少,但穿起来也还算舒适。
只是清冽的男子气息扑面而来,这种被包裹的感觉,还是让白韵微微红了脸颊。
只不过这段情绪的微妙波动并没有持续太久,最后就慢慢地平息了下来。
这有什么在意的嘛?
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笨蛋而已。
笨蛋——
笨蛋......怎么还不回来!
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