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遇低头看着豪气冲天并要养活自己的小女人,忍不住咧开嘴角笑了。是啊,孩子,之前他还在想是不是因为身体的原因所有总是没有孩子,但是现在他只有庆幸孩子没有在这个档口来,要不然杜仲挺着大肚子,他还怎么有心思去想什么边关什么端王?
不管以后在哪里做什么,她想要的只是平静的日子,有他,有孩子,然后人生就圆满了——他也一样。
最开始想着要权势,没有权势就不能更好地保护她据她为己有,然而根本不用他怎么争取,端王在酒席上的几句话就帮他把这个问题给解决了——出发前他收到了孙家送来的信,说是清明节快到了,让他有空带二少奶奶一起回孙家看看。
现在人是他的了,他又在追求什么了呢?
“好,以后我就跟你去乡下种田种地。不过我不太会,你得教我。到时候你怀孩子,我就去干活,总不会饿着你们母子的。”
杜仲微微眯着眼睛,光是听他这么一说就觉得未来无比美好了!她心里感动,就一拱一拱地拱进他的怀里,顺便还把自己身上的衣衫给拱掉了,“我们轻点,别让隔壁的听到了!”
孙遇大喜,不想这么几句话就有这等好事等着他,早知道就早给她许诺了,害的他已经当了好多天的和尚了!
“嗯嗯嗯!那你进来点,我们罩上被子!——你帮我脱好不好,我这样压着你,脱衣服使不上力!”
“——别得寸进尺!”
第二天一早孙遇下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命令。
“我们改道,不去并州,直接往雍山关进发。国难当头,匹夫有责。我们是军人,保家卫国是职责所在,所以,既然已经知道了,那就义不容辞!”
他仔细想过了,既然要去西北潜伏,想要浑水摸鱼,这就是最好的机会。如果能到保卫边关时立下点功劳,那自然就站稳了脚跟,不比没有方向地瞎摸索强么?而且,有了抗击蛮子这个由头,他们往西北挺进就是名正言顺了,再也不用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要是端王那里来的命令是不答应,那他们就提前出发,把“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贯彻到底;就算端王发怒要惩罚他——惩罚就惩罚吧,现在不惩罚也没好到哪里去。
说不定这就真的是他和齐修竹的后路了。
“现在,想跟我去边关的站到右边。我们这一去直接跟蛮子对上,生死未知,我不勉强,全看个人选择;不想去的站到左边,我会派人送你们回柳州,到时候王爷自会有安排,但从此你们就不再是我靖南将军的旗下了。还请各位三思,然后站队!”
站在右边的都没有动,站在左边的都挪了过来。没有一个逃兵。
孙遇很满意,对着李四大声吩咐:“造饭,饭后即刻出发!”
接下来大队伍一扫之前的迷茫和低沉,个个脸上都洋溢着一种激昂的神采,让人看了就能精神为之一振。都说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这支队伍大多来自江湖,对那些派别争杀的兴趣并不大,但对于杀蛮子这样完全没有道德负累感的事情,很是群情激奋,恨不得脚踩七彩云,一天就能到了雍山关!
看到他们高兴,杜仲脸上也没有停过笑容。她的负担不大,就是好好地保护好自己,跟在孙遇的身边,然后该给他解蛊的时候解蛊,他忙的时候就在一旁好好候着就行。于是在无数个孙遇忙着跟部下商量作战部署等正事的时候,她就四下晃荡,帮他体察最基层的军情。
已经行了四五天,这天傍晚全军靠进一座荒山边上准备休息。他们还得留点时间上山打点猎物下来当晚饭——这一路都得这么过来,他们经费有限,一切都得省着点用。
杜仲和一直跟在她身后的陈十一起,混进了采野菜的队伍,为晚饭做准备。
时下已经是初春,正是草色遥看近却无的凌冽时候。不过这是气候温润的西南,山间河边多的是已经开始冒芽的嫩嫩的野菜。杜仲带着廖五一起,挖了好些去火的茅根,还有些蒲公英。衣兜快兜满了时就看到前方不远也有一个大汉在地头找野菜,从褴褛的衣衫来看,肯定是孙家军的人。
“嘿,前面的大哥,那边野菜多么?”
那人不动,继续低头找东西。
杜仲干脆捡起一个土疙瘩,直接扔了过去,“叫你呢!你是那个方队的?”
那人一愣,然后很快转过身来,“他娘的,是哪个叫我?——咦,你个小白脸叫我做什么,我是哪个方队的关你什么事?”
杜仲即使晒黑了还是比这帮人风餐露宿的人白,而年纪最小的陈十是数字里最细皮嫩肉的一个。
眼前这个大汉一看就是老兵油子。满脸褶子,估计年纪已经到了三十以上,手脚粗大,衣衫胡乱地搭着,这春寒凛冽的季节,他还露着脖子下一大块黝黑的肉来。陈十一看就微微皱了皱眉,他还想拉着夫人后退一步呢,不想夫人满脸笑容地迎了上去。
“呀,大兄弟,你采的这是什么,好大一个啊!”
“……山薯!你是哪个方队的,我怎么没看到过你?你采的这是什么,茅根?嘿,这个是个好东西,跟肉一起炖好吃又下火——这几天我们吃的肉里都有茅根的清香,都是你采的?好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连珠炮似的,几乎都没有给杜仲说话的机会,就抛出了一串问题,问到最后时脸上尽是惊喜,似乎下一刻就能跟杜仲称兄道弟了。
杜仲脸上也笑出了好几道褶子,她就知道这个汉子是个跟胡小空一样的老油子、话唠加自来熟。军中好汉虽多,但大多经过了军队的磋磨,没有在江湖行走时的爽快了,要是是认识她的兵士那就更加不用说了,看到远远地就低着头,不要说跟她说话,走路都是等她走了才敢走。
她不知道众人之所以这样不是因为怕她,而是怕他们的将军大人吃醋——听说上次夫人就是跟他们这些属下多说了两句话,将军就在府里乱砸东西,可吓人了!
杜仲无趣极了!现在突然看到一个陌生的面孔,神情却是如此的熟悉,她也恨不得下一刻就上去拍着人家的肩膀喊兄弟呢!
“嘿,兄弟,我是亲卫连的,你呢?你弄的这个是好东西啊,兄弟你可真行!回头煮了出来,明天就着热水当早饭吃,可抵饿啦!除了这个你还采了别的没?”
“还有这个野花椒,那边的林子里有一棵花椒树,我就采了一大把——”
“野花椒!”杜仲的声音都尖了起来,“这可是好东西!这附近还有树哪,树上剩的还多不多?你带我去看看好不好?正好我的调料也不太多了,哈哈!”
这个时候就算有也是去年冬天剩下来,没被风雨吹掉的幸存者,肯定多不了。但那个汉子见杜仲如此高兴,脸上笑得褶子更多了,兴高采烈地带了她去看,“你也爱吃这玩意儿呀,哈哈,他们都吃不来,说太麻了,碰都碰不得……我说烤肉放点这个才带味儿呢,就是煮肉的时候也要放这个!除了这个再放点辣子,哈哈,那味道就全了……他们都叫我大嘴汪,因为我喜欢吃!小兄弟,你叫啥?”
“你叫我小杜就行!大嘴,你是哪里人啊,听口音怎么像是通州附近的人呢?”
“呀,小杜你好耳力!我就是通州人!就在通州和庆州中间的地方。跟你说,我们那里可好咧,地里都种番薯,比这大多了!哎,要是这山里有番薯就好了——”
“呀!”杜仲又惊叫了一声,“你们老家那种番薯啦!那可是好东西啊,又脆又甜,还好种,听说一亩地可以挖几千斤呢,是不是?哎大嘴你给我说说吧,怎么种番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