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九死一生’地抗争之后,邓风羽成功地从刘茜茜虎口下夺下了一瓶可乐!
只不过支付的代价有些惨重。
邓风羽坐在钢琴凳上,时不时的还能感觉到腰间的疼痛,拍了拍身边的座位让刘茜茜坐下。
“茜茜,你也学了快半年了,是时候上点强度了。”
“这首曲子其实不难,我弹一遍给你听,你就知道这首曲子到底难不难了。”
话落,邓风羽就开始了这首曲子的弹奏。
几分钟时间转眼即逝,虽然这首曲子是新创作的,但这毕竟是他自己创作的,弹奏的时候毫不费力。
“怎么样?好听吗?”
她崇拜地看着邓风羽,连连点头。
“好听啊,没想到这首曲子这么好听!感觉像是一次涅盘,一次重生一样。它叫什么名字?”
邓风羽如愿以偿的听到了她的赞美,心灵得到了满足。
他双手一叉腰得意洋洋的说到:“那是~也不看看是谁创作出来的曲子~它叫《fake love(假爱)》【1】”
结果叉腰的位置碰到了之前被刘茜茜狠掐的地方,脸上顿时疼的直抽抽。
刘茜茜兴致上头并没有注意到邓风羽的异样,催促道。
“让我试试,快让我试试。”
邓风羽点头站在钢琴旁边揉着腰间软柔,活像个肾虚公子一般指导着刘茜茜练习钢琴。
“注意踏板和琴键联动,它们是一体的,注意,咪发这两个音节,要断干脆一点…”
刘茜茜经过前面小半年的学习和练习,简单的弹奏已经不是什么问题了。
如果是熟练掌握的琴谱她可以不用看曲谱就能快速的弹奏出来。
比如《穿越时空的思念》,这首曲子刘茜茜就弹的很熟练。
刘茜茜非常非常勉强的,断断续续的,终于把这首新的曲子弹奏完了。
她擦了擦额头上虚汗,抬头诉苦道。
“这首曲子好听是很好听,可这也太难了吧?”
刘茜茜看的时候光觉得动作优美,音乐好听,弹的时候,这才发现这首曲子有多难了。
结果看他还捂着腰的样子,瞬间气不打一处来。
“还有,把你的手给我放下!我使了多大劲我还不知道吗?”
邓风羽放下捂着腰间软肉的手,说出了一个令刘茜茜更难受的事实。
“它其实不算难,要说难的话,是它改编后的爵士鼓,那个更难,好几处都是四肢联动。”
正事说完之后,他开始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另外,你掐的是我,疼的是我,你力度大小和你使用方式方法不同,产生的疼痛感也不同,不信你自己试试。”
刘茜茜听到全面就已经有些崩溃,哪还管他后面说什么。
“这么难的曲子你为什么要写出来啊?还让我学会架子鼓,你是不是在公报私仇?”
邓风羽毫不掩饰的点头。
“你回来前就已经写完了,你怎么能这么想呢?这明明是你犯错后的惩罚~”
他了解刘茜茜,她不是一个轻易服输的女孩子,甚至还有股韧劲。
她平时可以无所谓,但是涉及到她自己做的决定,她答应的事情,她无论如何都会尽全力试一试。
刘茜茜把刚想说的话咽进肚子里,认命的说道。
“行!我一定会学会的。”
邓风羽满意的点点头。
“有错就认,挨打就立正。不愧是我认识的刘茜茜~来吧,我给你听听爵士鼓版本的。”
刘茜茜一脸生无可恋的跟着他来到架子鼓旁边。
邓风羽招呼一声:“看好了。”
手上的就开始了敲打了起来。
不同之前的优雅,这个版本的音乐多了动感和明显的节奏感,动作也狂野了许多。
一曲结束后,邓风羽面带笑容的看着她说道。
“我觉得你一定能学会的,而且到时候你敲的时候一定会比我好看很多。”
刘茜茜看完他的演奏,再想到自己也学习的时候已经快要石化了。
“你别说话,我想静静···”
邓风羽恶趣味的逗着她。
“那个···静静是谁啊?你现在想他\/她是不是不太好啊?”
在他说话的时候,刘茜茜拳头已经捏紧,咬牙切齿的看着他。
“你给我滚!”
邓风羽一看,在嘴巴上做了一个拉拉链的动作,举手投降道。
“ok,ok,relax(放松),我闭嘴。”
屋内两人闹腾着。
书房内,刘莉莉和邓文歌两人坐在沙发上。
一开始两人是相对而坐的,聊着聊着,两人就坐在了一起。
刘莉莉一手搭在邓文歌的手上,精致的脸上出现了些许愁容。
“文歌,我最近遇到一个人,他一直在追求我,我不知道应不应该接受。”
邓文歌疑惑的看着她,不明白为什么要考虑接不接受的问题。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刘莉莉沉默了一会儿说道。
“你知道的,我有一个女儿,我不知道她能不能接受,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接受。”
邓文歌提议道。
“既然不知道他们的态度,为什么不坦诚一点呢?或许一切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
“你要是担心的话,可以直接和那个追求者说明情况。你这种情况在美利坚并不罕见,你不需要担心的。”
“能接受,那就试试,如果不能接受的话,那就分开好了,你不需要这么头痛的。”
邓文歌一番话点醒了刘莉莉,感激道。
“没想到你居然看的这么明白,谢谢你。”
邓文歌反握起她的手,一手放在她的手背上安慰道。
“你就是当局者迷。”
说着说着,就开始调侃起了她。
“看来这位男士俘虏了你的芳心,要不然你不会想得那么深的。”
刘莉莉把手抽回,对她翻了个白眼,嘴角含笑的说道。
“去你的~”
她拿起了桌上的茶杯,喝起了热茶,放松一下之前不安的内心。
茶是从唐人街买回来的绿茶。
人在外乡总会想得到一些安慰,这些安慰可以是家乡的食物,也可以是家乡的东西。
它们总会让人寄托一些情绪。
这也是邓文歌为什么这么热衷在家里吃饭的原因。
她经常在外出差,而且默多克足够的大方,总是能吃到各种各样的各地的美食。
可再多,也不能替代家中饭菜。
只有孩子想在外面吃东西的时候,只有招待客人的时候,她才会带人去外面吃东西。
人在异乡,你就是那个外人,要学会入乡随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