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谋财害命,故意杀人
作者:KISS云中   老弟,你是警察,不是暴徒啊最新章节     
    赵晓棠带着肖牧第一时间来到了某大楼上的停机坪。
    坐上直升机抵达机场,又坐上一架小飞机飞往某市。
    此时此刻。
    特案调查处的警王们都在其他城市,调查六起重案。
    只有赵晓棠一个人回来搬救兵。
    机舱内,肖牧正拿着一块平板电脑,看着本起案件特案调查处的调查。
    万事讲因果,有因才有果。
    这起案件是怎么被发现的,而后又是怎么知道其他五起案件牵扯进来?
    起因,一名重案犯罪嫌疑人!
    前文说过。
    如今龙国内的警王,还有好几十在职,分散全国。
    其中就有这么一位警王,调查了一起故意杀人案。
    当抓捕到了犯罪嫌疑人后。
    这位嫌疑人的表现、反应,特别的异常。
    他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且极力抗拒。
    这种事情警察都见多了。
    九成抓到的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不会承认犯罪事实。
    甚至你把证据都拍在他们的脸上,他们同样也不认罪。
    可是。
    那名警王在这位嫌疑人的身上,察觉到了不对劲儿。
    嫌疑人太疯狂了。
    那种疯狂如同有了天大的冤屈,被逼疯的疯狂。
    那名警王的刑侦经验非常丰富,眼睛特别的毒。
    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名犯罪嫌疑人不对劲儿,的确不像杀人犯。
    因此,他特地申请了一台测谎仪,连同测谎专家一起请了过来。
    别误会,龙国的确有这玩意。
    但是,测谎仪不能当做证据。
    好比人们都知道这世上有催眠,也知道催眠的神奇。
    但催眠审讯,让嫌疑人招供,同样也不能当做证据。
    只能当做一种参考、辅助。
    而后通过测谎,警王和调查人员懵了。
    测谎专家明确的说,犯罪嫌疑人说谎的可能性极低。
    基本上不存在谎言!
    那位警王的心活了。
    他甚至怀疑了另外一种可能。
    有没有可能是……双重人格?
    因为他过去遇到过一起案件。
    犯罪嫌疑人拥有多人格,而其他人格犯罪,主人格根本不清楚。
    然后,又找来心理学专家,再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全方位检查。
    确认,非多人格疾病患者。
    那位警王的头皮当场麻了。
    出事了!
    可是,当他重启调查。
    最后依旧没有发现任何办案过程中出现了错误。
    这名警王的心态瞬间炸了。
    然后,他就多了一个心眼。
    假设,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真的是被冤枉的。
    那么,能布置出这种案件的人,是不是很可怕?
    他既然能布置出一起案件,陷害他人。
    有没有可能,他还会做更多这种案件?
    然后,警王利用‘人脉’调查全市类似案件。
    而后是全省,最后是全国,寻找类似案件。
    公安专用大数据系统,懂行的都清楚。
    只要拥有权限,就可以对全国案件进行排查。
    警王有一个朋友,是维护公安大数据系统的。
    而后,他让这位朋友帮着排查一下。
    结果……
    警王的头差点炸了,心脏都要跳出嗓子眼。
    完了!
    那位朋友居然查到,类似他眼前调查的案件,居然还发生过五起。
    这五起案件的嫌疑人全部都是极力否认罪行,甚至有人自残、自杀,也要抗拒认罪。
    最可怕的是,这些嫌疑人的犯罪过程,和警方调查的这起案件犯罪过程,非常相似。
    都是警察或‘亲眼’看到犯罪,或通过‘监控视频’确认犯罪过程。
    全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不存在任何错误调查。
    查到这里,傻子都知道不对劲了。
    警王直接跨级,上报公安部。
    因为案子太大了,太过吓人。
    市级单位和省级单位你连碰的资格都没有了。
    然后,案件到了特案调查处。
    赵晓棠带人一查,差点吓尿。
    这不是说案件本身如何,而是六起案件涉及的调查人员太多了。
    还牵扯到各大单位。
    一个不好查出冤假错案,从上到下全特么给你端了!
    看到这里。
    肖牧的瞳孔都在疯狂的收缩着。
    也终于明白了这起案件的因由。
    因果因果。
    那么现在,就要查查这个果了。
    肖牧翻开一份案件的调查卷宗。
    也就是那位警王所调查的案件。
    故意杀人!
    起因……
    18天前,夜,9点。
    鄂省、荆市、110接警台接到报警。
    报警人对接警员说:预定一份快餐。
    接警员秒懂问:遇到了危险,求救?
    报警人:对。
    接警员:不要紧张,不要挂断电话,请问可以说出地址吗?
    报警人:我在xxxx……
    报警人刚说出地址,尖叫声响起,怒吼声传来,通话结束。
    接警员第一时间调派就近办案单位出警。
    四分钟后。
    两名民警与两名辅警抵达现场,一栋公寓楼。
    冲入大楼,冲向报警人所在地,破门进入。
    刚好看到一名浑身是血的嫌疑人,正抱着一具尸体,一脸惊慌失措。
    随即,警察控制了该嫌疑人。
    救护车抵达,医生现场施救。
    确认。
    被害人刚刚失去生命体征,无抢救的可能。
    死人了,案子大了。
    当地分局第一时间出动,那名警王出场了。
    抵达现场开始排查勘验。
    首先,公寓监控被调取。
    其次,在案发现场内发现监控,监控视频调取。
    最后通过视频确认作案过程,确认犯罪嫌疑人。
    又确认了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是情侣关系。
    嫌疑人26岁,被害人25岁。
    通过公寓楼监控发现,在被害人遇害前一个多小时前,嫌疑人进入被害人所在公寓楼。
    通过住宅内监控显示,被害人当时正躺在沙发上玩手机。
    公寓走廊监控视角:嫌疑人抵达被害人家门前,指纹开锁无果,疯狂敲门。
    被害人家监控视角:被害人慌乱起身,一副很害怕的样子,显得手足无措。
    公寓走廊监控视角:嫌疑人疯狂叫喊,拍门,还拿出了一把长刀。
    被害人家监控视角:被害人终于一脸绝望,把门打开。
    嫌疑人冲入被害人的家中,一巴掌把被害人扇倒在地,进行喝骂。
    而后……强暴。
    事后,嫌疑人躺下休息,被害人拿出手机……报警。
    结果,被嫌疑人发现,怒吼,抢夺手机,挂断摔碎。
    拿起长刀捅刺被害人,连捅数刀。
    4分钟后,警方抵达,破门而入,控制了嫌疑人……
    看,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过程清晰,还有什么问题?
    可是,嫌疑人就好像疯了一样,对警方说他没有杀人。
    当警察把监控录像给他看。
    依旧矢口否认,说监控视频中的人不是他,他没杀人。
    是不是很搞笑?
    可是现在,一点也不搞笑了。
    还是那句话:你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
    那名嫌疑人,很有可能真的没有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