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兰花熊掌
作者:我还敢   才醒,媳妇儿就要和人订婚了?最新章节     
    进了雅间,一张红木桌子,八张太师椅,这种档次,在这个年代绝对称得上是顶级。
    看了看菜单,赖兴福搓着手点了两道菜,一道兰花熊掌,一道飞龙白蘑汤。
    该说不说,赖兴福真是个老饕,这两道菜也就现在能吃到,在1988年以后,熊掌类的菜品就已经禁做了,那也是全国禁猎的开端。
    飞龙禁猎要稍微晚一些,后来也不是想吃就能吃到的。兰花熊掌88一道,飞龙白蘑汤18一道,价格贵的吓人。
    宁杰又点了四个菜,一个松鼠重唇鱼,一个经典的香辣肉丝,还有炒杂蘑和老参炖羊肉,六个菜下来,就二百了。
    菜还没上全,林月知和李晓东就来了。
    宁杰赶忙给赖兴福介绍:“赖老板,这是我女朋友,林月知,这是我小舅子李晓东。”
    林月知落落大方的打招呼:“赖老板好,欢迎来到b市。”
    赖兴福眼底闪过一丝惊艳,林月知长得极美,特别像蓝洁瑛,皮肤白皙,更像是南方水乡的女孩子。
    “你好你好,宁杰兄弟,你好有福气啊,能找这么优秀的太太。”
    宁杰笑着说道:“可不是么,我这人运气一直不错。”
    李晓东心里有些紧张,这种南方大老板,他还是第一次见。
    本来他是不想来的,宁杰给他下了死命令,必须要过来,要么就收拾铺盖卷滚蛋,强忍着心中的紧张,李晓东硬着头皮和林月知来了八方斋。
    “赖老板您好,老听姐夫跟我说起您,今天总算是见到尊容了。”
    这话还是他想了一路,从评书里东拼西凑临时整出来的,赖兴福伸出手跟李晓东握了握手,说道:“小兄弟不错,你这个长相,放在我们那边,不知道得迷死多少小妹妹。”
    李晓东有些脸红,不好意思的说道:“比我姐夫还差点儿。”
    赖兴福哈哈一笑,说道:“都坐吧,你们东北话怎么说的来着,都是一家人,别客气。”
    大部分老东北人对于南方人的刻板印象就是狡猾,心眼儿多,这和很多南方人对东北人野蛮暴力的刻板印象一样。
    南方和北方的文化差异摆在那呢,南方人讲究就事论事,在商言商。东北人呢,正好相反,是先交朋友再做生意,这就导致当年有些南方诈骗犯,夹着个皮包,就能把有些老板骗的倾家荡产的原因。
    哪地方都有好人有坏人,主要还是看这个人的人品怎么样,人品好,南方人愿意和北方人做朋友,至于那些混子啥的,也别怪人家瞧不起,在人家正经商人眼里,这些人根本不入流。
    兰花熊掌一上来,赖兴福的眼睛都快突出来了。
    兰花熊掌的工艺复杂,熊掌为主料,佐以青虾、 油菜心、火腿 、冬笋等辅料烹制而成。这盘熊掌色泽艳丽,香味儿扑鼻,一看做菜的师傅手艺就不错。
    赖兴福搓了搓手,拿起筷子说道:“兰花熊掌得趁热,大家一起吃。”
    宁杰知道赖兴福是等不及了,笑着说道:“嗯呢,这菜确实得趁热,你先品品正宗不正宗。”
    赖兴福咽了口口水,夹了一块儿放在了嘴里,咸鲜的味道瞬间充斥着口腔,如同海啸一般,席卷着他的味蕾。
    肉质软烂,十分入味儿,他感觉自己的舌头现在像是做桑拿一样,舒服到了极致。
    “好吃!太好吃了!”
    赖兴福竖起了大拇指,宁杰之前吃过一次兰花熊掌,但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自从兰花熊掌成了国家大赛第一名之后,一本记载着东北野味儿的菜谱,基本都成了禁菜。
    东北菜不精致?不是不精致,而是精致的东北菜都很刑。
    菜陆续的上桌,赖兴福每一道菜都做出点评,像极了一个美食家。
    酒足饭饱,宁杰把赖兴福送到了招待所,林月知今天还得上班,也去了林场。
    回家睡了一觉,等明天赖兴福走了,就得去卖衣服了。
    衣服拿来的时候他都看了,质量绝对不错,不比市面上的差,算得上是物美价廉了。
    下午四点多,大铁门哐哐哐一顿响,老张披着衣服拿着手电来到大门口,隔着大门问道:“谁啊?”
    “我是赖兴福,我找宁杰有急事。”
    大爷拉开了门,看着一脸焦急的南方人,说道:“老板在楼上呢,哎。。。你慢点儿跑。。。”
    李晓东也穿着衣服出了门,看着像是被狗撵了一样的赖兴福,李晓东问道:“咋了赖总,出啥事儿了?”
    赖兴福撒丫子往楼上跑,连李晓东打招呼都没时间回。
    李晓东倒是没生气,能跑成这样,指定是出啥事儿了,他寻思了一会儿,没跟着上楼,而是回去穿好了衣服,在楼下等着。
    宁杰也听到了动静,刚打开门,就看到了呼哧带喘得赖兴福。
    “赖老板,你这是咋了?”
    赖兴福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那,那个,我,我的包丢了。”
    宁杰皱着眉头问道:“在哪丢的?”
    他本来和赖兴福约好了,晚上再去八方斋吃上一顿,谁寻思赖兴福起的这么早,才四点来钟就醒了。
    “在百货商店丢的,我就买了包烟,随手把包放在了柜台上,低头点烟的功夫,包就没了。”
    赖兴福急完了,里面不光有自己的三证,还有合同和不少现金。
    钱什么的他不在意,主要是合同还有三证,没了这东西,他就回不去广州。
    宁杰皱着眉头,这年头可没有监控,大街小巷小偷可不少,丢了东西只能认倒霉。
    但是宁杰知道,这些偷都有自己的圈子,也有自己的地盘。如果他没记错,在百货商店晃荡的小偷应该是“提督”的人。
    提督他上一世见过,是一个长着三角眼,十分阴狠的一个爷们儿,整个b市八成小偷都是他的徒子徒孙,说他是b市的贼王也不为过。
    对于赖兴福来说,丢的是钱,是合同,是证件。对于宁杰来说,丢的是他的脸。
    这包,必须得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