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凌志与马梦娇在女儿出事后姻婚名存实亡,两人各玩各的,对孩子的事更不上心。
王玉璇出去了,两口子谁也没在意,当晚没回来也没当回事,都以为王玉璇去了奶奶那边。
直到第二的半上午时分,王凌志接到警局的电话,通知他说他女儿出了意外,人在医院,让他去某医院。
王凌志当时以为是诈骗电话,直到对方发来了一张照片,他才相信,急忙赶去医院。
待到辗转着赶到某家医院,看到穿制服的警c,心里慌得一批,心惊胆颤地配合着,有问必答。
被问了一堆话,他才知道个大概,上午处理垃圾的人员在效外一个垃圾堆发现了奄奄一息的王玉璇,因看着她双腿像是被什么辗压过,垃圾处理人员以为是车祸事故,报了警。
接警的人员赶至,将人送医院,并从她携带的一只包里找到了证件,查了户籍资料才找到家属。
王玉璇被送到医院已经做了检查,腿自大腿中部至小腿的一段肢体被重物辗压造成粉碎性骨折,肌肉几乎变成泥,根本没法治,只能截肢。
医院化验王某人的血液,发现血液里酒精浓度严重超标,肝也是酒精肝。
警c们由此判定她可能喝醉酒,迷迷糊糊之际被车撞了,车主怕负责任,将她弃尸路边,肇事逃逸。
那也只是一种猜测,因为王凌志住处与发现王玉璇的地方相隔太远,如果是交通事故,那么那里可能不是交通事故始发地。
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还需要调查,警c们将家属请到医院,是让家属在截肢同意书上签字。
王玉璇的腿除了截肢再没其他办法,王凌志在截肢书上签字,又跟去警署做了书面记录。
出了警署,王凌志给老母亲打电话,手机打不通,他直接打的去大院,折腾了三个钟才到目的。
王老太太唯恐被大院里的人家知晓了王玉璇在高家失态做下的丑事骂她,不敢外出,天天躲在家发霉。
当看到老二,以为老二记挂着自己来关心自己,十分高兴,当听到老二说王玉璇出事了,吓了一跳:“出事,出什么事?”
“玉璇昨晚出去了没回,今天上午被人在效外的垃圾堆旁发现,玉璇的双腿被辗断,保不住了要截肢,右手还断了四根手指,好像脑袋里也有血块。”
王凌志整人个都颓废的不行,他只有王玉璇一个女儿,原本王玉璇生不了孩子,也等于绝后,他还想着好歹玉璇得她奶喜欢,将来能给他养就行,其他的就不管了。
可现在,玉璇的腿保不住了,以后是个只能坐轮椅的残疾人,莫说养他了,还得要他养她一辈子了。
“妈,玉璇她完了,一辈子都完了。”王凌志双手插进头发里,满身的废气。
“怎么会这样怎会这样……”王老太太听说王玉璇出了意外,双腿坏了,整个人都傻了,脸色惨白。
“妈,玉璇她是在离我家隔了两个区的北方效外发现的,不像是单纯的车祸事故,倒像是……遭了谁的报复,妈,玉璇一直在你这边,你比较了解情况,她是不是得罪了不能得罪的大人物?”
王凌志搓着头发,将心底的疑问问了出来,在医院时他就怀疑王玉璇可能遭人下黑手了,但他不敢说出来,怕惹祸上身。
“不……不……”王老太太听到王玉璇可能遭了谁的报复,吓得瞳孔暴睁,惊恐的发抖。
王凌志吓了一跳,看着老母亲的表情不对,追问了一句:“妈,玉璇是不是真的得罪了人?”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王老太太拼命摇头,不会不会的,她和玉璇就是得罪了贺家,还有就是高家,他们……他们是那样的人家,敢背后对玉璇下黑手吗?
如果真是那两家中的谁做的,他们能对玉璇下手,下一个是不是就轮到她了?
王老太太害怕得两股颤颤,连坐都快坐不稳了。
“妈,你们真得罪人了是不是?”王凌志也能看出母亲的慌乱紧张。
“没有,我没有得罪人,”王老太太心慌得厉害,矢口否认:“我只带玉璇去参加了些宴会,没惹过谁,就跟贺家和高家闹了点矛盾,那些是小事。”
“你说的贺家,是燕行的太外婆家的贺家吗?高家又是谁?你们都做了什么?”王凌志心头涌上不好的感觉。
“就是那个贺家,跟贺家就发生了点口角,没啥大不了的。”
“高家呢?”
“高家是你哥上班的部门的一个厅级小干部,高家娶媳妇,玉璇喝醉了,不小心泼了新娘一杯酒,拉着新郎胡言乱语的说了几句……”
王老太太也心虚,越说越小声。
“你说的那个高家,是不是在管土地、房管部门的那个高姓干部?”王凌志心头突突地跳,总有种要发生大事的感觉。
“嗯,就是那个吧,怎么了,不就是个厅级的小干部吗?他能有多大能耐?”
老母亲说得轻飘飘的,王凌志的心脏都要停了,只觉心惊胆寒:“妈,那个高家比我们家厉害多了,你说的那个小领导的叔叔比燕行的官还大,那个领导的老婆是国院大佬刘老的侄女!
你们不仅得罪了燕行和贺家,还得罪了高家,妈,你和玉璇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要跑去踩最厉害的地雷?”
“啊?高……高家……来头那么大?”王老太太张着的嘴能塞下个大鸭蛋,高家不就是本地的小土着人吗?有那么硬的后台?
“有什么不可以的?以前,高家的一个姻亲也和我一个部门,我还想打好关系,走高家的路子,后来出事了,就没走成,你和玉璇怎么就得罪了高家,高家……跟贺家一样,也是不好惹的狠人。
算了算了,就当我没问过,玉璇哪边是怎么回事,警署会调查的,如果有人来问情况,妈你一定要坚持一口交定从来没得罪过谁,千万别乱怀疑……”
王凌志心慌得厉害,只恨不得玉璇当初能多判两年,如果多判两年,人还没出狱,自然没机会得罪高家。
他不敢再久留了,嘱咐了几句赶紧走人,他真的怕了,怕从母亲嘴里听到更多可怕的事,母亲和玉璇做了什么,知道的越少越好,什么都不知道,也没参与,他也算是无辜人士,谁要是报复什么的,应该不会迁怒他。
王凌志走了,匆匆忙忙来,急急地离开,来去匆匆,不知内情的还以为他是什么大人物,忙得连喘气的功夫都没有。
王老太太一个人坐着,想着小儿子的话,瑟瑟发抖,如果玉璇真是遭人报复,很可能是高家干的。
玉璇在婚宴上干的事儿确实十分的……过份,就是换作她是新人的长辈,也恨不得把搞破坏的人大缷八块以消心头之气。
她害怕,非常害怕,万一他们报复完了玉璇再报复她怎么办?
心慌的王老太太,再也不敢出门了,出去怕别人开车撞她,怕被人敲闷棒,怕被人泼什么酸,怕被人套麻袋或‘不小心’推进湖里河里……
总之,她觉得一旦走出去,别人有千百种方法害自己。
王凌志原本最初还想去见了老妈之后再去找大哥,虽然玉璇之前不争气做了让王家丢脸的事,她好歹也是王家人,若是有人故意欺负玉璇,那也是打玉璇大伯的脸,他大哥应该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侄女被人欺负吧。
从老母亲那里知晓玉璇得罪了高家,他哪还有胆子去找大哥,他只盼大哥不要找他麻烦就谢天谢地了。
因而,王凌志看了老母亲,又去了医院。
王玉璇的腿伤得很严重,而且因为被扔在垃圾堆旁,送医院时就已经感染,为了保她的小命,医院在家属签字同意手术后就给安排做手术,半下午就进了手术室。
截肢手术比较漫长,王玉璇直到晚上十点多钟才出手术室转至病房,她也处于晕迷状态,直至第二天的半下午才醒。
醒来发现自己的腿没了,人也崩溃了。
王凌志在医院守到女儿清醒,问她那天晚上怎发生了什么,发现女儿一问三不知,也很糊涂,玉璇脑子没撞坏啊,为什么会对自己做了什么没一点印象?
警署的人知道王玉璇醒了,也到医院例行公事问当事人的情况,没什么收获,他们也把初步调查说了,初步调查,是交通肇事逃逸的可能性最大。
因为他们查了摄像头,摄像头记录王某女去了某酒吧,半夜三更才离开,打了的士车,她下车时的地方也有摄像头。
不过,她去的地方却不是她父母住的地方,她可能是喝酒喝高醉得神志不清,连自己家住址都说不清楚,她去的地方与她父母住的地方名字的发音有些相似,的士就把她送去了那里。
他们也找到了的士,的士司机配合调查,的士司机将王某人送到地方后也一直在跑车,路线与时间都对得上,排除他是嫌疑人的可能性。
他们调取王某女去的地方的摄像头,最初也有拍到她,后来她去了没有摄像头的地方,然后就失去了踪迹。
想问她去那里做什么,她自己至今因为喝断片什么都想不起来,提供不了任何线索,给调查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
王凌志也很迷茫,真是玉璇她喝醉了走错地方才阴差阳错的发生了意外,不是谁报复她吗?
他不敢乱猜,只请警c们尽快调查出他女儿出意外的真相,如果真是交通事故,希望抓到逃逸的凶手。
王凌云也还在医院住院观察,并不知道王玉璇出了事,王玉辉也在王玉璇手术醒后的4号下午知道了王玉璇发生意外。
并不是王玉璇关心堂姐打探她的消息,而是警署那边找他,想了解了解他堂姐的情况,他是从警c那里知道的。
王玉辉初听说王玉璇出了事,还挺吃惊的,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会不会是贺家或高家报复她?
再想想,把贺家排除了出去,因为如果贺家或燕行真要报复王玉璇也不会选在这种风头上,贺家有贺三老爷子主事,不会让家族因小失大,在贺家眼里,王玉璇就是只小蝼蚁,无足轻重,为整治她让贺家的孩子承担被抓到把柄的风险,不值得。
何况,燕少柳少中秋后就去南疆执行什么任务去了,至今人还没回京,他们鞭长莫及。
高家也排除,因为王玉璇头一天得罪高家,第二天晚上就失踪,那么短的时间,高家想报复也做不到不留任何痕迹。
如果是遭了报复,只可能是王玉璇以前得罪的人太多,别人记恨上她,早就想收拾她,趁着她现在像只过街老鼠便付诸于行动。
王玉辉配合着警c调查,公事性的说了辛苦工作人员们尽快破案,然后立即把那事儿抛于脑后,王玉璇截了肢,后半生只能坐轮椅,自然不能再跟着奶奶到处丢人现眼,那们的结果挺好的!
讲真,他不知道是谁干的,如果知道,他一定给点赞,如果真查出来是意外事件,他说不定还愿意代表家属签谅解书,以答谢那人无意间帮他家解决掉一个惹事精。
王凌云住院的第三天,贵圈差不多都知道了,也差不多猜到他是气的,毕竟高家喜宴发生的事当天就在贵圈传开,没去过高家的人也听说了八卦。
而国庆假还没完,王千金意外失去双腿的事也风闻贵圈,贵圈很多人心思活络开了,那么巧,会不会是王家老大自己找人干的?
不怪他们多想,实在是王千金和王老太太太会搞事,若放任下去,还不知道会不会做更离谱的事儿,若王家老大为了儿子走得更远,趁机大义灭亲的将拖后腿的人给解决掉也是极可能的。
当然大家也就想想,不会流露出半点心思。
也有猜测是燕少或贺家下了黑手,最后自己将那种猜测抹掉,在贺家眼里王某千金与小蝼蚁的份量差不多,若对那种无足轻重的玩意下黑手,没得脏了自己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