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 升魂雷劫(上)
作者:熠坌叔   修仙:病弱谋略小将军,战天封神最新章节     
    楚凌潇有了上次的经验,神识早就沟通了木灵根、火灵根、毒灵根。
    水灵一入体,木灵和火灵,直接上来围剿,毒灵根时不时,将水灵向丹田内吸。
    虽然,木灵十分强大,但水灵刚入体,还是给楚凌潇带来了一些伤害。
    水灵气,十分温和,但却有着融合、融化的功能。
    楚凌潇的身体,由内到外,开始变软。
    内脏,经脉,筋骨,皮肉,一样样地开始融化。
    从外面看,楚凌潇的身体,开始一点点地变软,皮肤下有液体流过,一起一浮,形成了波浪纹。
    带给楚凌潇的疼痛感,也是异常剧烈。仿佛什么东西,在一点点地剥离自己皮肉,脏腑的外膜。
    一层一层剥离后,随之,化成液体!
    因为,楚凌潇有准备,所以,这种剧痛时间,并不长。
    水灵很快就被木灵与火灵压制,然后,被木灵慢慢将身体修复。
    楚凌潇没有让木灵彻底将水灵压制,因为,他要靠水灵炼体。
    但两条灵根对其压制,也让水灵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功效。
    但好在,楚凌潇受的痛苦,也少了许多!
    他身上,开始爆发蓝光,然后,绿蓝红交替发光,再爆发蓝光,接着,绿蓝红又交替发光。
    三次后,蓝光不再亮起,接着,红光不再亮起,最后,绿光也消失不见。
    身体上,亮起淡淡的墨绿色,最后,变回正常肤色。
    体内的景象,则是两条灵根,压制着水灵。虽然,没有尽全力,水灵也仅坚持了三次,就被击败了。
    然后,被毒灵根吸入其内,再将其放出,就变化成一个深蓝色的灵根,长在了丹田之内。
    楚凌潇用神识,看完了这奇妙的一幕,暗自赞赏了自己一番!
    当水灵彻底转化,水灵对楚凌潇身体的三次破坏,也使他体修的境界,再次突破。
    因为,楚凌潇化玉期的炼经脉和炼脏腑两个小境界,在仲安城中毒时,就已经突破。
    所以,突破了炼筋骨的境界后,他直接越过了后两个小境界,突破到了升魂期。
    从升魂期起,体修的魂魄也将得到锤炼,从而更加强大。
    但相比于,修士筑基期就开始修炼神魂,还是要弱上一些!
    炼体也增加到五个阶段:锻皮肉、锻筋骨,锻经脉,锻脏腑,锻魂魄。
    楚凌潇现在的身体,可对比下品玄器。力量也增强到了一万斤。发挥出的实力,也相当于金丹初期。
    正当他感受着,前所未有的力量时。
    天空之上,乌云汇聚,电闪雷鸣,遮挡住了光线,顿时阴沉得可怕。
    楚凌潇才想到,体修突破化玉期,进入升魂期,要经受九道天雷。
    体修到飞升前,也有三次固定的雷劫。
    升魂期九道,混元期十八道,渡劫期三十六道。相比灵修,少了很多!
    他没有想到会在秘境内突破,所以,没有准备防御之物。
    但他又庆幸在秘境内突破,这样,不会被秘境外的人看到。
    楚凌潇快速地盘算了一下,自己能够护身之物。
    封印玉佩,无法使用。会被天雷当成两个修士,分开轰击。
    天雷之下,所有修者,都会被,以该修者所在境界的破境期威力,分别轰击。
    所以,在一人经受雷劫之时,他人无法进来帮忙。
    而封印玉佩的虚像法身,会被当作一个修士。出现雷劫下,对楚凌潇没有帮助,反倒会被以炼虚破境期的天雷威力,击散!
    能使用的,有两道封印符,以化神期的剑气和刀锋,不知道能否击散一道天雷!
    还有,就是勾陈的鬃毛。可以在身上形成一刻钟的光罩,不知道能抗住几道天雷!
    这时,楚凌潇又想道:“我可是体修,身体可抵玄器。而且,上次筑基期的一道天雷,让我体修境界增长了不少!
    这次,不如就试试,用天雷锻体!”
    想到这里,他眼神坚定起来。
    先是,将三小只收回思隐环。他怕自己遭受雷劫之时,他们冲进来救自己。
    既帮不到自己,反倒被天雷轰击。随时,有魂飞魄散的危险!
    然后,拿出了云幻剑,抬头看向不断汇集的雷云,露出一个挑衅的笑。
    雷云仿佛被激怒,更加快速地汇聚、增强!
    楚凌潇怕天雷轰击到了秘境的土地,到时引来,没有必要的麻烦。
    干脆,直接跳到了深潭里!
    而这种做法,使天雷的威力,扩散到整个水面,变得更加强大!
    终于,雷云汇聚到了最大的状态,一道手臂粗的天雷,刹那间劈了下来。
    楚凌潇突然有种想法,就是剑诀的融合。
    冰灵力的封天斩,和火灵力的焚天斩都能合击,自己的连天斩和焚天斩,可是相生的属性,应该也能融合!
    瞬间,他身形变幻,连天斩和焚天斩,接连使出。
    巨大的火剑消失,而巨大的木刺,从内燃烧起来,向天雷迎击而去。
    木灵气和火灵气,融合使用。确实,比单一使用焚天诀,强上了一些。但相对比,他与冰澈合击的剑诀,差了太多!
    眨眼被天雷击散。
    而木刺损毁,又长出细小的木刺,再次击向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