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陆振华的善良之枪
作者:不爱吃鸟的虫   民国影综,传奇道士在上海滩最新章节     
    陆公馆一角, 雪姨与女儿梦萍坐在沙发,看着文才和依萍掩面而笑。
    “你看看,妈,这个老头最少有六十岁了吗?比我爸还老。”
    “哈哈,文佩就找了个这么人当女婿,这人要和依萍结了婚,你说他喊振华爸爸,还是哥。”
    “妈,你千万不要拆散他们。”
    “你妈又不傻,最好依萍嫁给这老头,我倒要看看傅文佩的脸往哪放。”
    雪姨高兴极了。
    过去心萍还在时,傅文佩得宠,骄傲跟凤凰似的。
    那时她王雪姨不过是个戏子,而傅文佩是大家闺秀,两人一天一地没得比。
    现在傅文佩生活颠沛流离,老得已经不成样子了。
    再看看两人的女儿,一个找了个青年才俊,外交官的儿子,报社的大记者。
    另一个找了个丑老头,虽然会点武功,但跟鬼子打架,迟早要被抓到集中营去。
    搞不好还要连累全家。
    鬼子那是能得罪的吗?
    在东北时,雪姨见过太多惨事了。
    鬼子用刀剖开……
    鬼子放火活活烧……
    只要稍微不顺意,就抓进集中营,灌辣水,坐老虎凳。
    太惨了,太惨了!
    还好她全家来了上海!
    总算安全了。
    人到齐了,陆振华总算出场了,他从楼梯慢慢下来,来到客厅中。
    今天是陆振华精心打扮了一下,也准备了一下。
    他要见上海的大英雄,许文才。
    这是一个真正有勇气的人,不像他……。
    小一辈正在说话,突然见到陆振华下楼了,书桓立即拉着如萍跑到陆振华身边。
    “陆伯父,我父亲何应南向您问好,我知道您喜欢喝红酒,这是一瓶科比埃1912干红,希望你能喜欢。”
    书桓迎上去,短短几句话,说尽人情世故。
    不得不说,书桓简直是书中走出来的白马王子。
    长得帅,情商高、家世好还会武功,也不怪原剧情中把依萍、如萍两个美女迷得要生要死。
    “很好!”
    陆振华点了点头,态度有点冷,雪姨马上春风满面迎了过来。
    “谢谢,也代我和振华向你父亲问好,有时间让如萍也去金陵拜访你父母。”
    相比陆振华的冷漠,雪姨热情无比。
    雪姨觉得书香很好,父亲是外交官,其实她不知道,陆家和何家是仇的。
    要不是书桓的伯父在国民官府执行清除中央东北系势力的黄头文件。
    黑豹子陆振华即使没有兵权,最少也能混个二线城市市长。
    要知道陆振华现在才六十来岁,在政治生涯中,他还是个壮年,还是能有一番作为的。
    而且这小子,陆振华也打听过他的底,根本不是何家的种。
    何家老二根本不生,这小子就是过继来的,以后借不到何家的势,进不了官家,最多只能当个小记者。
    相比于雪姨,陆振华看人又准又毒。
    书桓送东西了,尔豪带来的女朋友也有迎上来,送了一箱雪蛤营养品。
    雪姨也挺满意,陆振华一改冰冷之态,跟尔豪的女朋友聊了几句。
    文才一见,感觉有点不是味儿了,自己可没做准备。
    第一次来准岳父家,怎么也要送点东西,不能两手空空呀!
    在储物空间里翻来翻去。
    有自行车一辆,黑豹子要骑吗?用来锻炼身体不错。
    一堆毒粉,不过那个极乐散效果极好,陆振华应该用得上。
    用了极乐散,雪姨就不会找魏光雄,后来家变了。
    还有郑海生做的那些家伙,能把陆家炸得底朝天。
    这些只能想想,送礼都不合适。
    他想了想,悄悄取出两瓶小红药拿在手中,呈给了雪姨。
    “陆伯父,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这两瓶金创药是我茅山秘制灵药,有起死回生之效。”
    小红药外形是透明玻璃葫芦,里面装着通红如血的液体。
    雪姨一看文才送的是两瓶药,立即脸沉了下去。
    这个许文才看来年纪也挺大了,怎么这么不懂事。
    哪有第一次到岳父家送药的,这不咒人家吗?存的什么心。
    “谢谢你的心意,雪琴,还不收起来。”
    陆振华用文明棍一点,雪姨吓得心一惊,连忙把药收了起来。
    这一点文才倒是挺佩服这个准岳父的。
    这个马鞭的作用,是不是自己也备一个马鞭。
    “许先生,能不能跟我到上面的书房聊聊。”
    陆振华对文才说道。
    依萍一听拉着文才道:“有什么话在这里说好了。”
    她想陆振华一定说不出什么好话来,多半是恐吓文才,让他离开自己。
    “没事,陆司令既然要跟聊聊,我自然却之不恭。”
    说着,文才挣开依萍,跟陆振华一起上了楼。
    陆振华的书房都是报纸,一些时事杂志。
    报纸大多是鲁秋白之类的评论时事,报道战事的报纸。
    如今上海最好卖的报纸都是娱乐版,什么什么美女明星在家中抽大烟被抓,坐了半年牢。
    什么银行小开劫杀花国总理之类的新闻的报纸最好卖。
    陆振华先请文才坐下,然后当着他的面拉开墙壁的暗板,露出一个密码保险柜。
    打开保险柜里面一堆堆金条和大量现金,以及保险柜最底层的一把黑沉沉的手枪。
    陆振华取出枪,用手帕擦了擦,郑重地递给了文才。
    “文才,不建议我这么叫你吧!这个老兄弟跟了我很多年,我今天把它送给你。”
    文才一惊看着手枪,这枪可是陆振华的宝贝。
    陆振华后来用他要打三个欺负梦萍的混混,没开枪。
    用来杀雪姨,没开枪。
    用来杀魏光雄派来抢匪,也没开枪。
    总之,这枪就是一把陆振华的核武器,只能震慑不能开的善良之枪。
    文才接过这把善良之枪问道:“陆伯父,怎么要把这么贵重的东西交给我。”
    “因为你需要枪,鬼子都不是好东西,它们堂堂正正打不过你时就会用枪,所以,你现在很需要它。”
    这几天陆振华一直在关注他这个准女婿,也从报纸上知道他不是个老头,仅仅是老相罢了。
    文才第一次上报,陆振华看到他为了救依萍,怒打鬼子,便极为开始欣赏他。
    至于相貌丑陋,陆振华并不看重,只要女儿没意见就行了。
    再则,雨夜那次,文才闯入陆家救依萍,事后让陆振华有一种当年他翻墙跳入萍萍家,想带走萍萍的那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
    从那时起,陆振华便想见见这个人,这个报纸上从茅山来,下山打鬼子的高人。
    没料到才几天,文才又去虹口道场当场打杀了道场馆主芥川龙一。
    连续操作,让暮年的陆振华,曾经的黑豹子成为文才的粉丝。
    “好男儿,真英雄,当如斯也!”
    所以今天,他要以爱枪相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