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龙肉
作者:不爱吃鸟的虫   民国影综,传奇道士在上海滩最新章节     
    胖子转身拿着精肉转身离去。
    未上菜时,饭厅来了两位抱着琵琶唱苏州评弹小调的女子。
    上海和苏州极近,苏州评弹在二三十年代上海也颇为流行。
    这两个女子大约二十岁出头,长相和金兆丽如萍几女没办法比,但在一般人中也算美女了。
    两位女子轻抱琵琶弹唱起来。
    轻弦拨弄,未成曲调先有调。
    咿咿呀呀,吴侬小调最销魂。
    如萍梦萍、雪姨是东北人听不懂吴侬小调。
    杜飞和刘容容更不用说了。
    文才自然也听不懂,他上一世是北方人,这一世是广城人。
    吴侬小调他也听不懂,只是觉得好听。
    人就是这样,越听不懂越觉得好听,越觉得高大上。
    一曲唱罢,所有人都鼓起掌来。
    只有杜飞不合时宜地说道:“秦朝乐曲不是这样的,秦乐要讲古朴大气,用铜钟敲呀敲,再搞一队强壮的士兵拿着戈矛用尽力气喊【大风,大风】,边喊边挥矛露出阳刚杀气,这才有秦汉之风。”
    雪姨白了杜飞一眼,心想这穷酸怎么这样,不懂就不要说话,吃顿饭找一群大男人狂喊莫名其妙的大风,喊得口水乱喷,还让不让人吃饭了。
    幸亏这小子不是自己的女婿,不然要被她活活骂死。
    文才觉得杜飞这小子挺有想法。
    吃饭搞个秦朝主题风格倒也不错。
    吃饭喝酒,真正到了顶层,真不是在乎吃什么了。
    主要吃的就是一个气氛,很多有钱人都是忌口的,带着姨太太小老婆也要保持身材,吃的东西都是浅尝辄止,所以吃就要讲究情调气氛。
    所以后世高端局,吃饭前只是借口,看歌舞团跳舞助助兴才是正题。
    菜终于上来了,主菜只有烤肉。
    真正上等食材,烧好越原始越能将食物原香散出来。
    这块精肉是藤田刚爆出来的,品质是中等。
    胖子亲手用大西安岭原香白松木柴烧出来,先不说食材,光是原香白松木就要值好五六毛钱。
    换一间小馆子,五六毛钱够点好几个肉菜,打了一壶五加皮,够二三个码头苦力大吃一顿了。
    而在这里,仅仅五六毛块仅仅够柴没钱。
    烧完后精肉后,胖子没有用民国最流行的味精,孜然,而是洒了一些香菇粉味,仅仅是一点点粉末。
    然后又把一块血红岩盐用刀子弄出一个小坑,做成一个盐碗。
    把烧肉和盐碗亲自送上桌,一名服务员又端了几碗野菜汤和一盘生菜。
    二十斤一大盘的烤肉,每人一碗野菜汤还有一大盘生菜。
    其他再也没有别的菜了。
    雪姨和金母皱了皱眉头。
    这么好的大饭店,大秦包房,不上点鲍参鱼翅对不起这气派。
    文才也不以为意,他也没用烤肉的餐刀,手一伸从袖子中取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
    这匕首正是攻击+5那把,文才拿在手中轻轻一割,便切出一块烤肉,用刀一叉放在雪姨盘中。
    再分一块给了金母。
    依次分完肉,文才先用匕首一割,将盘中的大块肉切出一个小块,沾了沾岩盐碗,包了生菜吃入肚子。
    一股浓郁的肉香夹杂的汁水在口中爆开,真是入口即化,吃肉如喝汤一般。
    雪姨三母女都没动,嫌肉太腻了。
    杜飞不管这些,学着文才用面前的餐刀割了一块肉,沾了沾盐,也不包生菜一口吞入口中。
    肉一入口,杜飞眼中愣住了。
    好吃,从来没过这么好吃的肉,不知道怎么形容味道。
    杜飞一口将肉吞下去,差点没有舌头也一齐吞下去。
    “文哥,这是什么肉?莫非是营口的龙肉。”
    1934年,也就是前年,辽宁营口天降暴雨,一条龙从天而降。
    此事惊动四野,杜飞那时还是见习记者,被报社派采访,不过去时龙已经被杀了。
    龙肉被人分而食之。
    上海滩有位爱好美食的大佬用一千块买了一块肉,吃过龙肉后这位大佬逢人就说:“此生足矣。”
    世间美食最好吃的不过天上龙肉。
    吃了龙肉再吃凡间牛羊猪肉就觉得无味了。
    杜飞一口吃到这么美味的肉,以为是吃了龙肉。
    文才笑而不语,他也不知道怪物爆出来的是什么肉。
    这肉拥有增加元气的特殊效果,说不定真是什么灵兽肉。
    赵德柱那天吃了一块,足足和他的几个小老婆一起爽了一夜。
    “瞎说什么龙肉,我来试试。”
    雪姨本来不打算吃黑乎乎的烤肉,听到杜飞说是龙肉。
    她哪里肯吃亏,立即切了一块也没沾盐就直接吃了。
    肉入口即化成肉汁,一股原始的美味在刺激味蕾。
    一时间,雪姨像回到千百万世之前的原始野人部落,变成一个原始野人。
    原始野人们狩猎而归带回来一头长毛猛玛像,大家一起动手将猛玛像后腿切开,然后用松木烤肉。
    烤的时候松木流出了松香,香味随着熊熊火焰渗入后腿肉中。
    这时咬下一口满嘴流油。只感人生至此,可以死矣!
    众人纷纷开动,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油。
    中等品质精肉味道更胜下品的烤肉,在场每人都吃了一斤多的肉。
    金兆亮和杜飞吃得最多,其余人吃不完的肉都让他俩包场了。
    吃完饭后,大家脸上都红扑扑,像涂了胭脂一样。
    这便是烤肉增强体质的作用了,精肉蕴含大量的生命精元,比百年人参效果还要好。
    在精肉滋补下,连一向气血亏虚贫血症的金兆亮也感到全身暖洋洋的。
    天色不早,大家各自回家,文才和雪姨母女一起回去了四条马路。
    在血色旺盛之下,金兆亮没有回家,而是去了一趟芭蕾舞社,叫出一位芭蕾舞的女孩。
    她叫古思静,是金兆亮的红颜知己,在金兆亮的赞助下成为一名芭蕾舞舞者。
    “金大哥,今天我又学会新舞蹈,我跳给你看。”
    古思静天真地道。
    “好,到我家跳给我看。”
    “好呀!”
    古思静也没有多想,金兆亮虽然混黑道,但不像一般黑帮人,而像一位正人君子。
    跟着金兆亮刚进门,古思静才踏入家门,金兆亮啪的一门把门关了起来,还上了锁。
    “金大哥,你要干什么?”
    古思静慌乱起来,看着金兆亮一步步逼近。
    ……
    畅快淋漓,挥汗如雨。
    金兆亮抽了一支烟,破天荒发现自己的头晕竟然好了。
    若是文才在这,他一定能看到金兆亮身体的虚弱状态已经消失得一干二净,现在他的生命值最大上限也恢复成为一百点的正常人的标准。
    对于健康人来说,精肉是增加生命力的药物,对他这种先天性贫血症来说,精肉就是治病的良药。
    与此同时,刘容容从床上爬起来,用被子拼命掩住身体,对着杜飞大骂道:“你这个坏蛋,太坏了,平常看起来是正人君子,真正的面目却是一个大色狼。”
    杜飞拼命打自己一巴掌道:“是我错,是我不好,我是大色狼,我这就自首,让我一辈子坐牢,在暗无天日的大牢中度此一生。”
    刘容容看杜飞是真力打自己,一下便抓住他的手道:“别,别这样,其实你也挺好……。”
    雪姨彻夜未归说去打通宵麻将,虽然没有魏光雄但她还有别的牌友。
    文才在别墅与三女挥汗如雨地化解精肉的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