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直男的告白方式
作者:小小尘埃   从落魄秀才到一统天下最新章节     
    林墨双眼瞪得滚圆,直视对方:“嘿…你这熊孩子,说的什么虎狼之词,家中长辈没教过你,不许说瞎话吗?”
    少女被林墨这么一怼,眼眶湿润,急得都快哭了,“你…呜呜呜,爹爹说的果然没错,知心知面不知心,越是好看的男子越会欺负人。”
    林墨觉得这台词似乎有些耳熟,可一见对方哭出声,整个人都懵了。
    这时,莫诗雨走了过来,对少女轻声说:“呃…姑娘,公子他心直口快,言语间并无轻薄之意的。”
    彩衣跟着附和道:“是啊姑娘,我家少爷人很好,从不欺负人的。”
    少女气呼呼地说:“哼!我才不信呢,谁家好人会盯着姑娘家的…”
    “两位姑娘可别被他的外表所蒙蔽,此人看着就是个色胚。”
    此话一出,可把林墨气得不行,“不是…能不能好好说话了?方才在下好心救你,你这孩子怎的恩将仇报呢?若不是在下及时扔出石子,你此刻怕是往生极乐了吧,就这..还好意思说自己出来行侠仗义?”
    少女突然想起来什么,指着林墨怒斥道:“吼…原来是你这家伙扔的东西,你是不是故意往人家那…”
    “那什么?那年那兔那些事?切!简直不可理喻。”
    “走吧彩衣,夏虫不可语冰,傻病就跟天花一样,传播速度极快。”说着,林墨赶忙拉着彩衣往马车前走去。
    少女被怼得一愣一愣的,似乎一时反应不过来,正陷入迷茫状态。
    见木瓜已重新绑好马缰绳,林墨便说道:“瓜妹,去车厢里待着吧,我来赶车,刚好透透气。”
    “彩衣和少爷一起吧,坐咱家的车回去,少爷乃临安城车神,人送外号藤原拓墨。”
    两个铁杆粉丝早已习惯林墨这惊人之语,听话地点点头,便先后上了马车。
    待林墨把马车赶到众人身前时,少女似乎才有些反应过来,问着杨谨:“呃…那登徒子是不是在说我傻?”
    “啊?呃…似乎…不曾。”你这让杨谨如何回答,只能含糊其辞蒙混过去。
    只听林墨对众人说道:“诸位快上车,眼见太阳就快下山,咱们得赶在天黑之前回城。”
    众人纷纷点头应声,随即先后上了马车。
    见林墨要走,少女双手叉腰,摆好架势:“喂,色胚,可敢报上名号?待我养好身体后,定要找你决斗。”
    但内心却想着:哼!好你个色胚,待我到了晋阳县找到哥哥,一定让他好好教训你一顿。
    林墨淡淡一笑,很是随意地说:“呵…行啊,听好了,我乃临安赵子龙,随时恭候女侠来战。”
    莫诗雨在进入车厢前,想了想,说道:“姑娘,此刻天色渐晚,要不我们送你一程吧,万一山贼去而复返,怕是会对姑娘不利。”
    闻言,少女似乎有些胆怯,缩了缩脖子,随即小脸微微一红,应了一声:“呃..姐姐所言极是,既如此,那便谢过姐姐了。”说着,便快步往车上走去。
    莫诗雨说得的确在理,而林墨虽有些小腹黑,可也不会和一个小女生太过计较,便由着她坐上车。
    很快,两辆马车便朝着城里不紧不慢地赶去。
    一路上,林墨都在仔细观察着地形,偶尔与彩衣说着一些俏皮话逗她开心。
    山贼的事可把小丫头吓坏了,所以林墨才让彩衣与他同坐一辆车,帮她驱散那些不好的思绪。
    待马车经常城外不远的一处凉亭之时,林墨心念一动,放缓车速,开口说道:“彩衣,少爷这里有一首新歌,想学吗?”
    说到唱歌,彩衣一下子变得极为兴奋,猛地点点头,“嗯…想学的。”
    林墨目光直视前方,微微一笑,缓缓开口唱道: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这首送别比较简短,简单易学,彩衣很快便记住了大半,听得如痴如醉。
    唱第二遍之时,林墨说着,“彩衣,我们一起唱吧。”说着,主仆二人便一起唱着歌。
    ……
    莫诗雨的车厢中,当几人听到歌声传来时,车厢里便陷入一阵寂静中,所有人都静下心来聆听这首歌。
    听到林墨歌声时,少女心里冷哼一声:哼!没想到这登徒子唱歌还挺好听的,赵子龙是吧?早晚本小姐定要好好惩戒你一番。”
    杨知雪轻声说着:“好美的歌啊..好应景的词。”
    莫诗雨沉醉其中,心中想着:”似公子这般人物,世间怕是再难遇见,而他,将会是我莫诗雨的夫君。”
    莫诗雨这样想着,脸颊突然肉眼可见地潮红起来。
    看着莫诗雨的表情变化,尽管苏画心有不甘之意,可她已无任何理由再去强求,不知是想通,还是已死心。
    待马车进入晋阳城后,少女便下了马车。
    在车厢里交谈了一路,众女才得知少女名叫郑心瑶,至于芳名真伪,那便无从验证了。
    不过瞧她那傻不拉几的模样,想来也学不会扯谎。
    两辆马车进入临安城不久后,众人便分道扬镳。
    本来张康一再邀请所有人前往醉仙楼一聚,可见林墨直接拒绝,其他人便没了兴致。
    ……
    当林墨几人回到林府时,天色已完全暗沉下来,府内灯笼依次亮起。
    用过晚膳后,彩衣便立即前去烧水,帮林墨准备日常沐浴之事。
    不多时,厢房屏风内,热气袅袅上升,彩衣正细心地调试着水温,见林墨进来,她甜甜一笑,“少爷,水温正好,可以沐浴了。”
    不知不觉间,林墨似乎已经完全适应这样的生活方式,被彩衣服侍洗澡也没再拘谨,一切都显得那样顺理成章。
    林墨光溜溜地坐进浴桶后,突然,鬼使神差地说了句,“彩衣啊,再过两日,少爷便要去潇湘馆提亲。”
    “呃…少爷想着,待成亲后,便与娘商量一下,寻个黄道吉日,将你正式娶回院中,你看可好?”
    闻言,彩衣拿毛巾的小手一顿,俏脸肉眼可见地红润起来,两行热泪随之落下。
    见彩衣没回话,林墨便侧头看了过来,见小妮子落泪,顿时吓了一跳,“怎么啦彩衣?别哭啊,若你不愿意,少爷自不会强求于你。”
    “待日后寻到好人家,定将你风风光光的…”
    彩衣赶忙擦干眼泪,急忙说道:“愿意、彩衣愿意的,彩衣最喜欢少爷了…只要少爷不嫌弃彩衣,彩衣便一直伺候少爷,不离不弃。”
    林墨温柔地伸出手,帮彩衣拭去眼角的泪珠,轻笑着说:“傻丫头,好端端地干嘛落泪,我跟你说啊,这女子的眼泪可比珍珠还值钱,不可轻易滴落,知道吗?”
    彩衣哽咽地笑道:“嗯…彩衣是高兴的,以后会好好听少爷的话,不敢再落泪了。”
    相较于莫诗雨,林墨会更喜欢彩衣一些,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有为青年,比起虚无缥缈的爱情,林墨更愿选择相濡以沫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