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神秘的古井!
作者:一只林七夜   重生之我乃大夏最强打更人最新章节     
    林七夜收服鬼帝级女诡异后,姜维、何彦、刘婵以及姚芷看着眼前汤鼎伊身体还在被那淡悠悠的紫色火焰灼烧着,心中充满了疑惑和担忧。就在这时,林七夜突然走向汤鼎伊面前,掏出符纸准备念法。
    汤鼎伊连忙喊道:“夜哥!你先等等,先等等!先让婵姐和那位小姐姐快穿上衣服!”
    姚芷一脸茫然地说道:“啊?我这不是穿着衣服的嘛……不用挡了呀~”
    刘婵也跟着附和道:“我也是……”
    汤鼎伊焦急地说道:“外套! 外套 ! 外套!快! .... 快...快披上!”
    姚芷和刘婵在不理解但尊重中反应过来,急忙从空间戒指中拿出外套披上。然而,汤鼎伊的目光却落在了姚芷的身上,他紧张地说道:“那个小姐姐!你那还有!还有腿!腿!”
    姚芷顺着汤鼎伊的视线看去,突然发现自己那修长雪白的大长腿还暴露在外,她的脸颊瞬间泛起红晕。这时,姜维把自己身上的外套丢给姚芷,姚芷一把接过,然后又赶紧将腿盖上。但她觉得这样似乎还不够保险,于是又拿出口罩和墨镜分给刘婵,两人戴上之后,看起来就像两个神秘的特工。
    汤鼎伊继续提醒道:“手……手指头!”
    姚芷和刘婵顿时感到一阵无语,姚芷忍不住抱怨道:“这他妈都是些什么奇怪的癖好!”
    正当姚芷抱怨的时候,她与刘婵已经完成了密不透风的装扮,只露出一双眼睛。此时,汤鼎伊开口道:“夜哥……来吧!”只见林七夜抬手,手中的涅盘之火熊熊燃起,将符纸抛在空中,口中念起咒语。随后,他将燃烧着涅盘之火的手放入汤鼎伊的胸口,一道道符纸也跟着林七夜的节奏,有条不紊的进入汤鼎伊的体内。随着符纸的进入,他身上紫色的火焰渐渐消失,林七夜缓缓站起身来,看向后方突然出现的“出口”二字,陷入沉思。
    汤鼎伊像萎了一样,有气无力地说道:“夜哥……快……快扶我一把……我起不来了……”此时的他眼窝深陷,脸色苍白,好似那啥过度一般。然而,没有人愿意去扶他,众人看他的眼神中充满了鄙夷,仿佛扶他一下都会觉得脏似的。
    汤鼎伊见状,不满地叫道:“你们那是什么眼神啊?难道不知道什么叫男儿本色吗!”林七夜没有理会他,而是一边走,一边单手画圈指向木方位,一条条藤蔓从地面升起,朝着汤鼎伊捆起来,然后带着他一起离开。姚芷、刘婵、姜维、何彦与被捆的汤鼎伊一同跟着林七夜来到下一个仓库之中。
    六人穿过出口来到一个满是古井的荒地,汤鼎伊一脸震惊地说:“夜哥……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不是应该在仓库里吗?为什么会在这里……而且还有这么多的枯井,我的密集恐惧症都快犯了。”
    林七夜转头看向刘婵,问道:“婵姐,你觉得呢?”
    刘婵笑了笑,从空间戒指里拿出六副眼镜,说:“哎哟~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呢~来来来~每人一个眼镜~这个眼镜可是宝物哦,可以看见隐形人或者藏起来的诡异与鬼魂。”
    姜维惊讶地喊道:“我去!灵眸透视镜啊!竟然有六个!这得价值3600万吧!婵姐你太有钱了!”
    姚芷、何彦、林七夜和汤鼎伊也带着羡慕的目光看向刘婵,只见她无奈地说:“你们看着我干嘛……我真的只是个普通人家的孩子……”
    众人纷纷戴上眼镜,这时,系统姐姐突然在林七夜的脑海中提示道:“小夜夜~戴上它再开启血眼魔瞳,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哟~”
    众人正准备戴上眼镜时,林七夜突然用藤蔓控制自己来到高处,然后戴上灵眸透视镜,低声:“血眼魔瞳,开。”
    只见林七夜血眼魔瞳的眼睛突然感受到一阵剧痛,紧接着,他的视线变得格外清晰,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他感觉到自己的能力似乎增强了十倍!
    林七夜迅速扫视四周,目光最终锁定了一口枯井。他抬手一挥,控制着周围的藤蔓,将那口井中的一具尸体缓缓抬了上来。
    “七夜哥,这次的诡异好像和之前几次都不一样啊……”何彦看着眼前的场景,不禁皱起眉头说道。
    姚芷也点点头,表示认同:“是啊,七夜,你快来看看……它的眼中好像被插了两枚什么东西,还有双耳也是……”
    就在这时,那具尸体突然站了起来,伸手将自己的眼睛和耳朵挖了出来,并用力地甩到一边。仅仅是这一个瞬间,众人顿时感到眼前一黑,视线完全消失,听觉也被彻底封锁。
    “这是什么情况?”林七夜心中一惊,他发现自己的血眼魔瞳竟然也失去了作用。难道说,当它把自己的眼睛和耳朵挖下来丢弃时,与它对视的人都会受到同样的影响?
    “师兄,我看不见了!”
    “tmd!这是什么情况我看不见了!”
    “我还没有看够世间那么多美如仙境般的仙女们啊! 完了,完了 ! 此生有数不尽的遗憾了 !”
    “七夜!我..我这是在那里...好黑! 我好害怕!而且我...听不见了...!”
    在姜维、何彦、汤鼎伊、姚芷他们还在被瞬间诡异的情况弄得措手不及时,一旦失明便等于是失去了唯一的安全感。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