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没有人愿意为罗三哥出头
作者:二兔图图   快穿之青梅不竹马最新章节     
    新任县长吴大军本来就看不惯林大安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所以才想借着这次的事情把林大安给收拾了,不过事情并没有如他所愿。
    且不说林二伯爷动用了什么人脉,就连来看侄女的陆景都知道了,也出来迎接。
    虽说陆家的主力都在军方,可陆家人出现庇护林大安这件事,余岚县的高层还是很忌惮的,所以他们也不会轻易去动林大安,也不会去招惹上林村。
    林大安在监狱里呆了没多久就被释放了,依旧是一名优秀的队长,但这一次,他没有像之前那么嚣张了,而是对村里的家禽和养鸭进行了严厉的管制,以免被上级发现。
    等林大安出狱,告发他的人张明发也跟着曝光了。
    就是这份报告,差点让林大安被关进监狱,连鸡鸭都种不活了,所以他们才会拿张明发撒气。
    一开始没人搭理他,但现在张明发成了村子里的众矢之的,就连家里的孩子都被欺负了。
    小寡妇担心自己会被连累,所以也跟着跑了,这让张明发很是郁闷。
    虽然现在政府对炒家的态度越来越强硬,但对于林元这种不差粮食和金钱的人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反正她放在空间里的东西,也不用拿出去换钱,所以她很少来镇上的黑市。
    不过,附近的一些村庄,也有不少人因为走私野兽到黑市上卖钱,被打成了叛徒。
    有了他们的例子,上林村的人也被惊动了,他们也开始效仿其他人,将自己的猎物卖到黑市上卖掉。
    这三年来,余岚县发生了好几次这样的事情,尤其是在宣传“以性为本”之后,很多地区都陷入了混乱之中。
    上林村背后有靠山,吴大军自然不会去招惹林大,虽然不喜欢上林村,但林元却能感觉到,整个村落的氛围都变得不一样了。
    就在他上中学的时候,陆景在执行一项任务时,受了不轻的伤,差点就没命了。
    得到这个消息后,林元顾不上学校,向学院请假一个多月,在程定国的治疗和灵泉的帮助下,他的性命终于保住了。
    这些年来,林元一直和陆景处得很好,这次他差点死掉,林元也很担心叔叔的安全。
    陆家的人也被吓了一跳,陆再言这才意识到,自己上一世的记忆,在这只蝴蝶的作用下,变得有些模糊了,比如这一次,他舅舅受了这么重的伤,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事情还是老样子,但身边的人都受到了他的影响,陆再言有些为自己的家族和陆家的前途担忧了。
    陆再言本来对于修炼和学业都是比较松懈的,但自从小叔的伤势之后,他就变得更加努力和严肃了。
    无论以后会发生什么,他都要变得更强,这样,他才能守护自己所爱的人。
    在陆景养伤的这段时间里,林元一边照顾着自己的叔叔,一边看着一出少女追求少年的好戏。
    女主是新来的军医,而男主则是她的亲生叔叔,因为受伤太重,无法行动。
    林元刚看到她叔叔的时候还挺开心的,但是很快他就发现,这个女孩是陆家人给他叔叔准备的。
    但是,她现在与靳海澜的关系很好,而且,她也发现,靳海澜和自己的叔叔,无论是气质,还是其他的东西,都很合自己的胃口,所以,对于靳海澜这个姑姑,她并没有拒绝。
    这一次,陆景受了这么重的伤,不光是林元,陆再言,就连陆家的家主,还有那位陆司令,都被吓得不轻。
    之前陆司令还以为自己这个弟弟这么大岁数还单身,没什么,但这一次,陆景差点牺牲自己,让他下定决心,一定要让陆景娶媳妇。
    陆司令知道他们肩上扛着的是保卫祖国的责任,可一想到自己的好哥们都一大把岁数了,连个老婆都没有,就这样死了多可惜啊,于是陆景从急诊室里走了出去,又开始为陆景安排起了相亲的事情。
    喜欢陆景的女生不少,但他仔细一想,不管是家世、能力、容貌还是性格,都没有几个男人是他的对手。
    最终,陆家的老爷子,还有卢司令,都是喜欢当兵的,所以,他们选择了靳海澜这个军队里的人,他们都是军队里出来的。
    靳海澜的父母都是医生,陆景的好朋友程定国,也是靳父的学生,和靳海澜一样,都是一家人。
    她本身就很优秀,不像那些娇滴滴的小女孩,更像是一个军人世家。
    而且,他还听说,靳海澜爱了自己的哥哥这么多年,结婚之后,一定会对自己的哥哥很好的。
    陆景常年冲在最前线,对结婚并没有太大的热情,但这次的伤势却让他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即便有了林元的灵泉,他的伤势也好了不少,但也没有以前那么敏捷了。
    而且,他现在也三十多岁了,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所以经过一番权衡之后,上级才同意将他调离前线,调到更好的地方去。
    虽说再次提升了一级,但从前线撤下来,这对见惯了枪林弹雨的陆景而言,还是有些沉重的。
    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失望,陆司令就告诉他,他要去相亲。
    陆景跟靳海澜是通过程定国才相识的,这几年他并没有太多的精力放在感情上,所以他对靳海澜的好感度很高,只是当她是自己最好的朋友的妹妹,从来没有想过要和她在一起。
    本来陆景是打算推掉这场相亲的,结果靳海澜动作比他还迅速,不但以不俗的医学水平将陆景给转入了军队医院,而且还将他的后期护理也给接了过来,成为了他的主治医师。
    林元在一旁看的津津有味,却不知道自己这个脾气暴躁的叔叔,在靳医生的面前,竟然如此的不堪一击。
    不过林元在学院里请假一个多月,一放假就得回去上学,这让她错失了很多机会,看到了靳大夫对她叔叔的追求,从百炼变软,到变软。
    林元在考试完了,也就是放假的时候,就收到了大伯打来的一个电话,说是要派人带着自己和外婆一起到军队里,一起过去和靳大夫结婚,一起过节。
    林元知道,自己这个叔叔,已经有三十多年没有嫁人了,现在突然要嫁人了,这也太突然了吧。
    奶奶将房子打扫了一圈,然后将钥匙递给了小花的母亲,让她多照顾一些家禽,这样才不会让这些家禽挨饿。
    两人一路小跑,终于赶到了淮远基地,正好赶上了大婚之夜。
    奶奶睡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就起床了,看着家里的人都在忙,她这个做丈夫的,也跟着出去了。
    听到外面的声音,林元也不想睡觉了,从床上爬了起来,一出门,就看到陆再言在父亲的指挥下到处乱跑。
    林元冲着他咧嘴一笑,一点都不讲兄弟情谊,也不理会陆再言的求救,而是和武小胖等人一起玩耍去了。
    陆家阳盛阴衰,最开始的时候,就有传言说陆家人的丈夫会害自己的妻子,不过这只是一个传言,并不是空穴来风。
    陆家的第一任妻子是他的老部下,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后来他再婚了,只是那个女人运气不好,结婚没多久就走上了她的老路。
    从那以后,陆爷爷就再也没有结婚的念头,一个人把独子陆队长养大。
    陆老爷子将陆景从死亡线上拉回来之后,因为家里人丁稀少,便将陆景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抚养,三个人的生活也变得越来越好。
    直到陆大元帅和陆再言的母亲结婚,陆家的克妻之事,再次被证实了。
    陆司令的妻子,在生陆再言的时候,生下了孩子,病得很重,足足过了两年,才终于熬不住。
    这几年,很多人都想做陆再言的后妈,只是陆家人都是出了名的祸害,谁也不敢去碰,陆司令生怕自己的孩子被别人欺负,所以一直没有结婚,陆家就这样单身了好几年。
    陆司令看着自己的好朋友,心中也是一阵激动,看来陆家终于要多一个女人了。
    但他心里却是七上八下,生怕靳海澜落得跟他母亲和妻子一样的下场。
    陆景虽姓陆,但毕竟不是陆家的人,自然不会受到陆家的诅咒!”陆司令连忙摇了摇头,将这个想法抛到了脑后。
    这么一想,陆司令松了一口气,可是回头一看,却发现自己这个蠢儿子,顿时心疼不已,也担心陆再言会因为陆家的灾星,娶不到老婆。
    陆再言并不清楚父亲心中的复杂想法,他正跟着小叔往靳家赶,想要把新娘子给娶回来。
    陆再言也很高兴靳海澜能成为自己的姑姑。
    靳家世代从军,与军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开国之前,很多大人物都是靳家夫妇治好的,所以靳家才会一直庇护着他们。
    上一世,直到陆再言去世,他才知道,靳家人并没有受到太大的牵连,即便是在最动荡的年代,他们家族也是受到了极大的庇护。
    对陆再言来说,靳海澜是他舅舅最好的妻子,以后陆家不仅不会被岳父岳母给拖下水,甚至还会因为靳家而受益。
    就是上一世太浪费了!
    上一世,靳海澜也很爱自己的舅舅,只是当时自己的舅舅腿脚不好,行动不便,所以才拒绝了靳海澜的求爱。
    陆家没落的时候,小叔不愿意连累靳家,所以才会和靳海澜断绝关系。
    陆再言晃了晃脑袋,将心中的后悔抛之脑后。
    前世的一切都是过去式了,重生之后,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相信,有了准备的陆家,绝对不会重蹈前世的覆辙,他的小叔也能找到一个幸福的归宿。
    陆靳两家都是军中出身,所以办的也是军中的那种,只在那个时代才会办的。
    林元看了眼自己的叔叔阿姨,又看了眼自己的叔叔,看到叔叔那张严肃的脸,也变得温柔起来,她也笑了起来。
    这一次,叔叔受了这么重的伤,已经把林元给吓破了胆,他现在有了家人,肯定不会像之前那么拼命了。
    结婚没多久,就到了新的一年,随着66岁的到来,林元和陆家的一群人都是一脸的郁闷,连春节的好情绪都受到了影响。
    靳海澜和奶奶对此一无所知,两个人还在热情地做着水饺,等到热气腾腾的水饺被送到餐桌上,所有压抑的情绪都被驱散了。
    林元叹息一声,许多东西就算是陆家家主都没有办法,自己现在担心什么,躲也躲不掉,躲也躲不掉,不如开开心心的过年。
    林元跟新来的姑姑靳海澜关系很好,曾经在医院里,对他的叔叔也有很深的感情。
    而且靳海澜也知道陆景有多么重视自己的侄女,所以才会有些爱屋及乌地照顾林元,两人在一起呆了大半个月,林元带着老太太过完年就要回去,心里多少有些不情愿。
    “那你为什么不让元元去军队院校呢?他们家是农村出来的,教育水平肯定不怎么样,我们部队的高中,虽然比不上省会的高中,但是也比我侄女的好多了。”
    靳海澜见林元跟奶奶开车离开,疑惑地问自己的老公。
    靳海澜跟她接触了这么多天,才知道自己的侄女性格很好,一点都不像同龄女孩那样刁蛮任性,反而很稳重。
    这么小的孩子,都已经到初中二年级了,眼看着都要升入初中了,再让她呆在那种小县城里读书,实在是太浪费了。
    陆景也是一脸的无奈,他曾经提议让林元去军队高中上学,不过却被林元给否决了,他觉得自己在家里住得太久了,突然搬到一个新的地方,可能会让他不舒服。
    最重要的是,林元担心自己的奶奶,如果她去军区高中读书,以她的性格,肯定不会离开自己的家乡,而是留在陆家,由他们照顾。
    不过林元也不想让奶奶一个人住在家里,于是当他叔叔提出要进军区高中的时候,他拒绝了。
    余岚县和上林村只有二十多公里的路程,她可以在县高中上学,这样她就可以天天回去了。
    这样的话,她就可以和自己的亲人朋友们在一起,在自己的家乡过的很自在。
    林元上世也知道,现在的大城市,到处都是闹事的人,她怕自己转学到了军队学校,会惹出什么事来。
    思来想去,她还是选择在余岚县读书,农村的老师和农村的老师比起来,差了不少,但也差不多了,她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自学,所以她并不担心学业上的问题。
    林元跟奶奶回家,小花娘每天都来看他们,他们的小鸡也都很活泼,只是这房子已经半个多月没人住了,积了一层灰。
    林元跟老太太正在屋里收拾被褥,罗奶奶也来了,便将最近村里的大事小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们。
    “没听说吗?知青地那边也闹出了不少事情,很多知青都放假回家了,吴知青吴珍莲说她生病了,一直没有回家的意思。之前就听说她和林八斤在一起,如果她不回去的话,岂不是白跑了一圈?大安现在很生气啊。”
    罗老太太一提起吴珍莲,就皱起了眉头,显然对吴珍莲的行为很是不满,一个城市来的女人,怎么这么没礼貌?
    一开始,吴珍莲被林元和陆景拒绝后,还抱着侥幸心理,但现在看来,就算她放弃了,也没有任何意义,一年不见,她就算有天大的心思,也无法实现。
    随着年龄的增长,村子里像她这么大的女孩和小孩,都能独立生活了,这让她很是担心。
    而且,她在教学考核中输给了新来的知识青年,林大把她从教学岗位上撤了下来,让她去田间劳作,她受不了这样的折磨,便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寻找一个苦力。
    很多男人都是体力不支的,连自己都顾不上,她也曾尝试着去教知青,但那些人都知道她的脾气,都躲着她。
    无奈之下,吴珍莲只好在村里找了一圈,看中了林大顺的长子林志勇。
    林志勇高中学历,在县里的警局工作,家境不错,父亲也是村子里的一名队长,家境很好。
    如果能跟林志勇结婚,她不但不用在田里劳作,还有饭可吃,生活一点都不比她在城市里过得好。
    然而,她的想法是美好的,但现实却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
    林志勇是个大自己两岁的年轻人,对自己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对方早就对安丽丽感兴趣了。
    每当他从城市休假回家,林志勇都会跟在安丽丽身边,对于吴珍莲的媚眼如丝,视而不见,让她几乎要被气疯了。
    可是看着和林志勇谈不拢,她就把主意打到了罗小花的哥哥身上。
    罗师兄和她差不多大,都在镇上打工,至少比那些老农有出息多了。
    正当她要动手的时候,罗家的老大却是手脚麻利,他在镇上娶了个老婆,然后就在镇上定居下来,只有节假日才会回来。
    连续几次被拒绝,吴珍莲差点没被气死,但她并没有放弃,而是继续挑选,最后选中了林大安的堂弟林八斤。
    林八斤或许不如林志勇和罗师兄优秀,但至少他是喜欢自己的。
    吴珍莲是真的害怕,选中林八斤,起码不至于白忙活一趟,再一次一无所获。
    再说了,林八斤一家人的生活还算不错,她和他在一起,不仅能得到一个免费的劳动力,还能享受到好吃的。
    尽管她打心眼里瞧不起林八斤,却也有这个机会,去讨好林八斤。
    两人在一起快六个月了,吴珍莲告诉林八斤,她要回家了,她要和她爸妈说一声,然后回家就可以举行婚礼了。
    林八斤信了,跑到舅舅林大安那里,让他开了一张请假单,结果她再也没有回来。
    吴珍莲回家后,对自己的父母恨之入骨,既不愿意嫁人,又不愿意在农村受苦,便以继父的哥哥为要挟,让她的继父帮她伪造了一份报告,让她回了家乡。
    林大安收到 s市那边传来的有关吴珍莲回国的信时,简直要一口老血喷出来,奈何吴珍莲身在 s市,他就是有心想要报复,也没地方去报复,只好忍气吞声。
    但他心里有个阴影,对这些知青也没了之前的热情,哪怕是安丽丽,也被吴珍莲给连累了。
    林大安很清楚自己的长子喜欢安丽丽,但为了不让自己的长子像他表哥林八斤一样,被一群来自城市的知识青年给坑了,所以他才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
    她们本来就是城市来的,到农村去,也不过是听了总书记的话,说不定哪一天,国家的方针就改变了。
    如果那些人很快就会回来,到时候他的儿子可就白高兴了!
    所以,在长子还没有完全陷入困境之前,他一定要把他们给拆散了!
    “哎,大安真是吃一堑长一智,说实话,我看丽丽也不错,她和吴珍莲本来就不是一条道上的,后来志勇被他父亲揍过,被赶到市里工作,据说大安都想让他们两个人好好谈一谈,看看能不能让他们走。”
    林元一听,也是不放心安丽丽,连忙给自己的奶奶打了个电话,然后就往医务室赶。
    林元发现安丽丽此时正在卫生院院内的一颗树下,呆呆的看着前方,甚至忘记了用手去磨草药。
    看着安丽丽一脸茫然的模样,林远大概明白了她的想法,似乎她对林志勇还是有感情的。
    看到林元为自己担忧,安丽丽不禁苦涩一笑,她当然喜欢林志勇,但又牵挂着自己的外公,要是能回到城里,她当然也愿意。
    这样的机遇,不知何时才能出现,让她如何有勇气答应林志勇的要求?她害怕,如果她真的答应了林志勇,那她就是第二个吴珍莲了。
    可是现在,林志勇却被父亲逼着去见自己的父亲,这让她很是难过,也有些不知所措。
    林元也知道,这段时间,她是没办法回到城市了,至少要十年后,新的政府才能回来。
    不回去的话,是不是代表着,安丽丽就不能嫁人了?
    她想了想,还是让安丽丽不要再抱什么希望了。
    “丽丽,我之前也去过我叔叔的婚宴,他们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听说十年后,这些人都会回来,而且还会有更多的人回来。”
    安丽丽吓了一跳,手中的碾子也脱手而出,“十年?”
    安丽丽和林元相处了这么多年,她很清楚,这个女人绝对不是一个无的放矢的人,她能说出这样的话,肯定是有人告诉她的。
    安丽丽心中一片绝望,她十六岁的时候就来到了乡下,经历了四年的艰辛,本以为很快就会回到家乡,却没想到还要十几年的时间,这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她已经二十多岁了,再过十年就是三十多岁,如果要把自己最美好的十年都留在农村,她的心情难免会变得低落。
    “丽丽姐姐,你要是十年内不能回到城里,难道要在农村结婚?或者……”
    安丽丽被林元这么一说,顿时止住了自己的泪水,她抽了抽自己的鼻尖,她明白林元问这个问题意味着什么。
    十年后,她不能回到城里,因为她的年龄,她必须要在农村成家,而要结婚,还有什么人,能比得上林志勇呢?
    她不是没有感情地去追求林志勇,一开始拒绝,是因为她还指望着自己很快就能回到城里,但现在,一切都结束了,她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林元安抚了一下安丽丽,并没有继续劝说,毕竟这件事她已经告诉了她,至于未来如何选择,就看安莉莉自己了。
    他在家呆的时间并不长,很快就到了开学的日子。
    林元带着几个要去县城读书的孩子上了一辆马车,马车上的人都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看着小白花,她也是如此,打了个呵欠。
    罗小花在林渊的教导下,学习并没有受到任何的影响,随着林远上了高三,她也进入了高二,两人虽然不是一个年级的,但是因为都在学校里,所以两人的感情也变得更好了。
    县城高中的学生,大多都是八个人一张床,而且没有任何私密的地方,每次林元想要从自己的空间里拿东西,都要避开别人,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林元失去了一包药膏,也失去了几只钢笔,便放弃了留在学校里的打算,打算找个地方住下来,这样既有私密性,也不会被人打扰,既安静,也不会被人发现。
    等她回到家,和奶奶说了自己的计划,奶奶也很高兴。
    她已经在镇上买了一套房,到时候去看看自己的孙女,省得她在城里呆太久,到时候连个饭都吃不上。
    老人让林元好好读书,自己在村里闲下来的时间就跑到县城问了问,顺便看看县高中那边有什么出租的地方。
    她的运气很好,很快就找到了一处卖掉的小院。
    这间屋子原本的住户是一对夫妻,都是县城中学的退休老师,据说他们家的孩子在外地结婚了,现在媳妇也快要生产了,所以他们打算把这套房给卖了,然后出国养老,同时也能照顾好自己的孙子。
    奶奶打量了一下整洁的院子,院子很大,跟县一中就在一条街上,她的女儿上了小学,再去租房也不合适,所以她很想买下这间小小的院子。
    这些年,他们家并没有什么大的开支,奶奶每个月都能拿到退休金,再加上她和她叔叔的零花钱,加起来,已经有六七百多元了,足够买下这个小小的四合院了。
    她打定主意,先问问自己的孙女,然后就急匆匆的去县高中了。
    林元听说老太太要买这个院子,心里就咯噔一下,难道这个院子的老板,早就知道这件事了?估计是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风暴,所以才会把房产卖掉。
    林元趁着午休时间,陪着奶奶一起参观了一下这个小院,这个小院并不是很大,但是保养的很好。
    三个主宅常年都有人居住,保养得极好,东侧的主宅本来就是那户人家的公子居住之处,单独成了一个书室,堆满了书橱,这些年来都没有人居住,但由于时常有人收拾,倒也收拾得颇为干净。
    西厢是一个储藏室,里面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而厨房里的厨具,也都收拾得整整齐齐。
    院内不但有一株百年老银杏,更有一座葡萄架,听说一到夏季,果子就多。
    原来这里有两片小小的花园,但为了避免自己成为奢靡之风,这对老夫妻早就将花园中的花都拔掉,只留了两个小花园,作为蔬菜种植之用。
    林元对于自己的小院还是很满意的,毕竟这么大的一个院子,就是没有人愿意出钱,也未必能买得起,再说了,自己攒了这么多钱,也不会升值,还不如在县城里买套房子呢。
    白老太见自己的孙女答应了,也就没有犹豫,反正这是市场价,就算讨价还价,也不会有太大的折扣,所以她也没有犹豫,直接在合同上签了字。
    看到林家父子如此痛快,二老也很满意,便将自己想要扔掉的几件旧衣服,还有几本要拿去或者送给别人的书,都留给了林元。
    办理完房产登记,夫妻俩便将自己的行李打包,将自己的钥匙交给了老人,然后便要出国。
    林元休假的时候,老夫人也向林大安打了个招呼,回了城里,打算带着孙女去度假,顺便将家里收拾一下。
    林元将屋子里的所有物品都搬到了自己的空间里,又清理了一下墙角的灰尘和蜘蛛网,又从主人那里拿了一些有用的东西,放在了屋子里。
    看着这些家具还能用,白老太便不想再添新的了,她将主屋打扫干净后,便让林元将东屋也给打扫了一遍。
    林元的年龄大了,两人也不能再睡在一间屋子里了,正好东边的一间屋子里有一间书房,白老太打算把这间屋子里的东西都整理一下,让她和自己的孙女一起住。
    林元将东西两个房间收拾干净,然后将书架上的书籍收拾干净,翻了一圈,发现了许多已经失传的书籍,甚至连一些国外的经典书籍都被她翻了出来。
    眼看着就要到了,林元也不想再让他们待在这里了,他将所有的书籍都收进了自己的藏书室,挑选了几本普通的教科书和习题放在了架子上。
    一周后,院子里的一切都被打扫干净了,这几天,白老太总是往城里跑,村民们都盯着她,想知道她为什么总要去城里。
    白老太并没有隐瞒自己要买房子的意思,等房子都整理好了,她还想借着开“暖屋酒”的名义,邀请一些相熟的街坊来院子里吃饭。
    院子里的人早就知道了新主人的事情,偶尔也会有人来拜访,但林家和林洛然都在打扫卫生,他们也不好去打搅,现在收到了请柬,附近的住户都带着礼物来了。
    林家东面的隔壁,住着一个姓钱的,钱家三代人,人丁兴旺,钱家的两位老人以前都是厂子的工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工作也被儿女们接替,现在都是回家照顾自己的孩子。
    钱家的院子和林家差不多大,但也是一家人,看到林家只有他们两个人,钱家的大媳妇就羡慕不已。
    林家西边的一户人家是认识的,看见刘警官夫妇,老太太很是高兴。
    之前她还怕自己留在镇上,家里的人不会有什么不怀好意的人来闹事,现在听说刘警官就在自己的邻居身边,她也就放心了。
    林元从学生宿舍搬到了院子里,而母亲则继续在村里和镇上之间奔波。
    林元本想让奶奶留在镇上,可奶奶却不愿意离开。
    由于要在城里跑来跑去,白老太忙着养猪,怕影响到家里养的猪,便放弃了这个工作。
    不过,她在农村的时候,还能喂点鸡,还能摘点蛋,自家的菜地里,种了不少菜,她怎么能就这么算了呢?
    林元有自己的空间,可以储存很多年的食物,但他必须要弄清楚这些食物的来源,在农村,他还可以用自己的土地,将自己的空间藏起来。
    她也不想让林元一个人呆在院子里,所以让罗家人和林大安帮忙,让他们把罗小花,罗三哥,林志斌三人都安置在了四合院里。
    罗大友与林大安一看,当然巴不得这样,但这些小孩饭量又大,又不肯让老太太帮忙照看,所以经常送些好吃的过去,这让正值青春期的林志斌与罗三哥,过着幸福无比的生活。
    时间一晃而过,很快就进入了五月,由于中央的一次大会,整个余岚县都陷入了一种紧张的状态。
    这一日,林元刚放学,正在整理自己的行李往家里走,却见罗小花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着急的叫着:“元元,大事不妙了,三哥和林志斌他们在和红小兵打架呢!”
    林元和罗小花匆匆赶来,林志斌和罗三哥一起将闹事的洪兵军打得落花流水。
    这人名叫汪小敢,外号“汪小胆”,是罗三哥和林志斌的一个班级,平时胆子很小,胆子也很小,但自从十九大之后,他就变成了“红色小兵”,性格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开始,那些红色的小兵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汪小敢这种家境贫寒的人,是没有机会进入的,但是汪小敢却不甘于平庸,花了大力气,讨好了一位官员的儿子,成为了他的走狗。
    这家伙本来是觉得自己团队人数不够,又被汪小敢这个热心的家伙感动了,这才把这个位置让给了他。
    汪小敢也借着这个机会,从一个被压迫的社会阶层,变成了一把武器,被当成了一条疯狗,见人就打,成为了这段时间以来,最让人讨厌的一个。
    汪小敢以前一直都是夹着尾巴做人,每次看到有学生混的好,他都会嫉妒,但又不能表现在脸上。
    现在成功了,他就变得目中无人,遇到看他不顺眼的人,他都会去招惹,恨不得一脚将其踹入万劫不复之地。
    汪小敢之前最讨厌的,就是罗三哥和林志斌,之前被这两个家伙抓到了,要不是他求饶,他们也不会报警。
    可这件事却成为了汪小敢心中的一块心病,每当看到这两个家伙,他都会有一种心虚的感觉,仿佛被人拿来当贼一样。
    汪小敢在成为红小兵之后,就一直盯着这两个家伙,奈何无论他怎么在他们头上说他们坏话,撺掇着他们一起对付林罗和那两个家伙,他们都无动于衷。
    更让汪小敢恼火的是,自己的上司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想把他们两个拉到自己的团队中来。
    汪小敢一想到自己千辛万苦弄来的红色小兵,被林志斌等人轻而易举地拿到手,心中更是憋屈。
    自己与林志斌、罗三向来不和,如果让他们进了自己的小队,那自己岂不是成了孤家寡人?!
    汪小敢正在愁着怎么整这帮人,班上有个女生差点没饿晕过去,被罗三哥从旁边经过,一把拉住。
    汪小敢正好看到这一幕,立刻激动的大吼了一声,骂罗三哥是个色狼,调戏女生,让人将罗三哥拿下!
    罗三哥被汪小敢叫人抓了个正着,心中很是委屈,在这个时代,流氓是要受到惩罚的,所以他怕其他学生相信汪小敢的话,所以想要给他们一个交代。
    那个女生也是眼睛一亮,正准备为自己辩解的时候,汪小敢却走到了她的耳边,不知道说了什么,让她立刻就不说话了。
    罗三哥让她解释,她却只是低头哭泣,仿佛他对她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一般,让罗三哥很是恼火。
    那时候,班里的学生要么在学校门口散步,要么在埋头读书,就算有人目睹了这件事,但碍于汪小敢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名声,也没有人愿意为罗三哥出头。
    正在打篮球的林志斌闻讯赶来,正好看到汪小敢这个王八犊子要带着罗三哥在学校里打架,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将汪小敢按倒在地,然后狠狠的揍了一顿。
    林志斌一直不喜欢汪小敢,之前为了不让自己的家人受到牵连,所以一直在忍耐,但现在,汪小敢已经把他逼到了绝境,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直接冲上去,狠狠地打了一顿。
    随着林元与罗小花两人的到来,一队穿着绿色军服,腰间别着红色袖章,穿着军帽,穿着绿色制服的红小兵走了过来。
    众人唯恐被殃及池鱼,一哄而散。
    汪小敢之前被林志斌打得满地找牙,此刻见到一帮红色士兵冲了过来,立刻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一般,大声呼救起来。
    红兵小队的队长看到林志斌一脸狼狈的样子,心里很是不爽,但毕竟是自己人,被林志斌这样压制,简直就是在羞辱他们,于是指挥着手下将汪小敢拖走。
    “我们的领袖曾经说过,一点火星,就可以点燃整个草原。这是怎么回事?林志斌,你干嘛攻击汪小敢!?”
    林志斌对汪小敢很是不满,他冷冷地说道:“有压力的地方,就会有叛乱。我哥只是看到一个女生摔了一跤,帮她一把而已,谁知道会出什么事,汪小敢竟然敢诬陷我哥,污蔑我哥,我就揍他一顿,让他再也不能乱说话!”
    林志斌强忍着心中的怒火,也不想把事情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