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在共济一座老楼的阶梯教室里。
这老楼的结构和交大沈汇校区的工程馆很像,都是老派建筑风格。
进门之后,一边是很高的窗户,另一边是一排教室,走廊很宽很长,阳光透过窗户洒落地面,仿佛回到了九十年代的校园青春剧里。
“感觉这里很熟悉……”
江枫所说的熟悉,不是因为这里和工程馆像,而是似乎在更古早的记忆里出现过。
“嗯,这里拍过一部电视剧。”柳絮解释道,“徐静蕾和李亚鹏的那部《将爱情进行到底》。”
“……在你我相爱的地方,依然有人在唱。
依然还是年少无知的感伤……”
江枫哼唱的,是小柯的那首主题歌《遥望》,当年他在ktv必点的曲目之一。
而mv里,还是那个穿着背带裤,扎着双马尾的老徐。
江枫喜欢皓月扎双马尾,是因为她和《将爱》里的文慧气质如出一辙。
文慧清纯且坚定,但男主杨铮拧巴且自卑,《将爱》最终是注定的遗憾。
但江枫不同,前一世的他也有些拧巴,有些怯懦,但这一次的他已经更加的自信且果决。
杨铮错过了文慧。
江枫不会错过皓月。
“真好听。”
柳絮被江枫的哼唱打动了,轻轻鼓起掌来,“这首歌我没什么印象,小时候看这部剧,听的最多的就是陈明的《等你爱我》。”
其实江枫也没什么印象。
之所以这首歌会被自己翻出来,是因为08年小柯因为创作了奥运歌曲《北京欢迎你》而重新走红。
而江枫对小柯重新认识之后,挨个把他创作的老歌听了一遍。
在众多老歌里,选出了这一首。
上一世,2008年的江枫,在看了《遥望》的mv后,又重新看了一遍《将爱情进行到底》。
恰在那个时间,扎着双马尾的皓月来和自己交接工作。
“你扎双马尾,真挺好看的,这个发型很适合你。”
江枫一边打开话筒,一边笑着对俏生生站在自己对面的皓月说……
终于想起来了。
因为江枫当年的一句话,皓月自此之后每每见自己,都会扎上双马尾。
当江枫和柳絮在教室里坐下后,主讲人罗老师走进了教室。
江枫喝了口饮料,差点没喷了出来。
站在讲台上的,正是十多年后,从厚大教育机构火出圈的罗祥。
不同的是,此时他还不秃顶,还很年轻——刚刚三十多岁。
“同学们,你们违过法吗?”罗祥一扶眼镜,露出标志性的笑容,开了场,“违过法的同学举个手给我看看。”
全场众学生没人举手,唯独江枫的手举了起来。
“江枫,你这是干嘛?”
柳絮一脸诧异,试图把他的手拉下来。
同样一脸诧异的,是讲台上的罗祥。
这是他设计好的桥段,没想到在这里居然被一个男生给破坏了。
脸色微变,但他很快就恢复了正常,笑着一指江枫,“你来说说看,你违过什么法?”
“我高中的时候闯过一次红灯,上了大学之后翘过很多次课……”江枫站起身,笑呵呵地回答。
柳絮蹙起眉头,心想你这算什么违法啊,但瞬间就又被逗乐了。
这个拯救了自己人生的正经男生,原来也有如此可爱的一面。
“很好,”罗祥着实有些惊异,因为这个段子是他刚想出来的,从来没用过,而这个男生能把他准备好的段子接上,说明应该是法律系里思维比较活泼的那类,于是接着问,“那你来说说看,翘课违反的是《教育法》的哪一条?”
“这我就不知道了……”江枫嘿嘿一笑,“还请罗老师指教!”
话题抛了回去,一下子从砸场子变成了捧哏,罗祥立刻微笑地点点头,“请坐。所以,我们虽然经常违法,但是还得知道违的是什么法。”
在众人哄笑中,罗祥接着说,“《教育法》第44条,学生应当好好学习。你们但凡翘过课,迟到早退,没写过作业,都算是违反了《教育法》。”
“今天我们主要聊一聊正当防卫。”
罗祥开场开完了,于是转身在黑板上写下“正当防卫”四个字。
“一只狗咬你,你把狗踹死了,叫不叫正当防卫?”
新的问题一出,众人议论纷纷。
“应该算是吧?”柳絮一边认真地写笔记,一边有些不太确定地问身边的江枫。
“不算。”江枫笑着说。
“为什么?”
“你听罗老师给你解释。”江枫卖起关子。
“当然不算!”罗祥听到大部分学生都回答“算”之后,笑着挥动起右手说,“为什么?因为狗它没有学过法律啊!它没有法制观念。”
“江枫,你不是学经济学的吗?”柳絮看江枫的眼神里似乎又多了一些什么。
“稍微了解一下,万一以后遇到不法侵害了,咱们还多少能用一些法律武器嘛。”江枫笑呵呵地小声解释。
“好,再来一个问题。如果被你踹死的狗比较贵,这个叫什么?”
这下,学生们又懵了,不是正当防卫,难道是违法?
“这个叫紧急避险。”罗祥推了推眼镜,接着问,“如果现在是一个法外狂徒,叫张三的男人放狗咬你,你把狗踹死,这个算什么?”
“这次算正当防卫了吧?张三是人,他懂法。”柳絮凑过来小声问江枫,少女清新的口气立刻进入江枫的鼻腔。
“嗯,是的。”江枫点点头。
这些美好的少女们,都很好闻,可是每个人的味道都不一样。
可能这就像是镜花缘里,每个花仙子因为分属不同的花类,而有着不同的香气吧。
要说最让江枫舒服的味道,莫过于夏依然和皓月,这两个姑娘性格类似,体香也接近。
虽然两人天各一方,身高和容貌也截然不同,但都住进了江枫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
“这就是正当防卫了。因为这只狗,已经是张三犯罪的工具了。”罗祥接着说,“接下来比较难了,如果张三放了条疯狗咬我,我没去踹狗,我去踹了张三,这算是正当防卫吗?”
“算吗?”聪明如柳絮,听到这儿,脑袋也已经有些浆糊了。
江枫还没回答,罗祥则一指江枫问,“这位同学,你觉得算吗?”
“算。”江枫站起身,“疯狗我打不过,我打了主人,同样制止了疯狗对我的不法侵害。”
“很好,”罗祥投以一个赞许的笑容,示意江枫坐下,“这就叫,擒贼先擒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