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大明赋税,国有土地
作者:尔东大王   明末风云之天启大帝最新章节     
    明代以农业经济为主,农业税田赋是国家最大的财政进项,辅之以丁赋差役。
    明初实行两税法,田赋分夏税、秋粮,万历后改行一条鞭法,赋役渐有合并之势。
    一条鞭法是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是以土地为主要征税对象,以征收货币代替征收实物和征发差役,废除了直接役使农民人身自由的赋役制度。
    经张居正于万历9年推向全国,极大方便了征收税款,同时防止了地方官员的作弊。但因为触动了皇族和大地主的利益,改革失败。
    明朝初年,对土地所有者按土地面积、土质等级征收田赋,一般按收获量的一成征收。征收粮食、丝、麻、棉等实物称本色,折为银钱等货币称折色。
    对人户则征发职役,对16至60岁的男丁征发均徭,出劳动力者称为力差,出钱、物代替称银差,还有为官府提供种种劳役的杂泛。
    税收的基础形式仍然是按土地、户、丁征收钱物和征发差役。
    明代仅次于赋役的税收,是盐税和茶税,盐、茶实行专卖,通过盐、茶引专卖来收取。专卖的形式主要有民产、官收、商人运销,政府向运销的商人征税。
    明代的商税主要包括市税、关税和舶税三种。关税又称通过税,是指在商人必经交通要道设关立卡,征收通过税。万历以后,关卡增多,使商业大受破坏。
    明初市税基本上按三十取一的原则征收,宣德后大规模增加营业税,税率杂派不断增加。
    隆庆年间实行舶税制。
    一是以船的长度计算征税,称为水饷,由船商承担;
    二是按货物多少,计值征税,由铺商交纳,称为陆饷;
    三是加征去吕宋贸易回来只载白银的船只,每船加征白银150两,称为加增饷。
    明代朝廷和官员还通过火耗、赋役折银明里暗里增加赋税,后期直接加征辽饷、剿饷、练饷三饷。
    火耗起于万历年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税一律征银上交国库,把百姓交的碎银熔化重铸为上交的银锭就有了火耗。征收实物米谷等耗损名目更多。
    征税时加征的火耗大于实际火耗,差额就落入了官员的私人腰包,以致于火耗不断加重,偏僻的州县赋税少,火耗数倍于正赋。
    满清时期,由中央统一耗损比例来征收赋税,称为火耗归公,并制定养廉银制度。
    此举集中了征税权利,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增加了外官薪给,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有积极作用。但州县于额征火耗之外,又暗中加派,未能从根本上改善吏治。
    徭役折银始于官员们暗中推动的随从皂隶折银,徭役折银使得官员工资得到了数倍增长,随从皂隶折银不仅解决了俸薄问题,而且也为地方财政增收开了一个口子,徭役折银的收入逐渐有大于田赋的趋势。
    在天启前,明代依靠赋役折银等手段,满足了财政开支不断增加的需求。但天启后,因灾害、战争不断,致使物价飞涨,导致国家财政储备用空。
    明代虽然有完善的财税制度,但因士绅官员免税、土地集中、吏治腐败,税收枯竭,最终导致了大明财政体系崩溃破产。
    满清时期实行的摊丁入亩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是满清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
    摊丁入亩标志着中国实行两千多年人头税的废除。是康熙皇帝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雍正时期开始实行。
    这一制度的实行,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促进了人口增长。劳动者有了较大的人身自由,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赋税规则的简化减少了官府打马虎眼任意加税的可能。
    摊丁入亩的实施,直接让人口出现爆炸性增长。乾隆6年突破1亿,乾隆57年突破3亿,道光14年突破4亿,占世界人口超40%,奠定了人口大国的基础。
    朱由校计划等新锦衣卫派驻地方站稳脚跟后,国土部重新丈量土地,税务部结合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的办法,重新制定田赋收取标准,取消丁赋差役和人头税以及一切苛捐杂税,按照个人土地面积以征收货币形式征收田赋。
    征收的货币田赋全部存入当地政府在中华银行开设的田赋专用账户。直接从源头上杜绝火耗、赋役折银等名目繁多的乱收费。彻底减轻老百姓的负担。
    田赋征收无论皇亲贵族还是官绅平民,一律根据土地面积和田地等级进行征收,征收标准大约按照收成的一成收取。
    上等、中等、下等田地均参考下等田地的收成计算,平均每亩每年0.1银元。有意让土地拥有者占国家的便宜,以体现皇帝的恩德。
    使用赋税调整手段,还可以遏制土地兼并。
    大明1亿多人口,考虑部分家庭不以耕种为主,人均耕地可达到10亩左右。
    田赋的征收,以家庭为单位,人均20亩至40亩的,田赋标准为征收基准的2倍,40亩至60亩的为征收基准的3倍,60至80亩的为征收基准的4倍,以此类推。
    按此征收标准,必定从根本上杜绝土地兼并。大量的土地将廉价甩卖,甚至奉送。国土部可趁机,进行收储,最终实现土地国有化。
    以后朝廷也不再赏赐土地,改为使用货币进行奖励。
    明初造册登记的赋田约有8.6亿亩,每年田赋收入约8600万银元。到了崇祯年间,在册的赋田地只有3亿多亩,足足减少了六成。
    21世纪中国的耕地红线为18亿亩,耕地还可以有至少10亿亩的增加空间,田赋收入还将翻倍。大明如果能够收取到所有土地的田赋,财政收入将大大增加。
    2022年gdp约121万亿人民币,财政收入约20万亿人民币,财政收入达到gdp的17%。万历末期gdp约10亿两白银,财政收入约为2600万两白银,其中商业税总额不过340万两,财政收入仅为gdp的2.6%。
    赋税政策必须进行调整,调整后财政收入至少能够达到1.5亿银元以上。
    商税方面也必须进行调整,取消盐、茶专卖,取消盐税茶税、市税、关税、舶税等各种繁杂的税种。仅收取营业税和进出口关税。
    营业税按照销售商品的种类分别确定税率,粮食等民生食用商品按照3%收取,其它的如奢侈品最高可达到30%。平均税率10%左右。
    进出口关税也根据商品的种类分别确定税率,进口国计民生类商品或者国内急需的商品,税率低,其它的如奢侈品最高可达到100%。
    要想实现进出口关税的收取,必须设立海关,必须建设强大的水师。
    通过军队整肃、严打运动抄没的土地,以及皇庄土地,由新锦衣卫国土部收归国有后,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出让的方式,分发给军队裁撤的老弱以及失地无地的老百姓进行耕种。
    每人限定5亩,并办理使用期限暂定99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严禁私自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转让必须取得国土部同意。
    凡是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老百姓全家,免除丁赋差役和人头税等一切徭役赋税,仅按照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面积,每年每亩缴纳0.1银元的国有土地使用税。
    新锦衣卫对其提供全方位的保护,有任何困难均可寻求新锦衣卫的帮助。
    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出让的方式在顺天府试行后,大量的自耕农以及没有功名特权的小地主,纷纷找到新锦衣卫国土部,要求将自己的土地投献,减轻徭役赋税的同时,享受新锦衣卫保护的待遇。
    朱由校没有想到,为农民减负,办实事办好事,结果自己变成了土地兼并的最大头子,真是没有想到。
    朱由校安排新锦衣卫国土部,全部接收,凡是投献过来的,都是新锦衣卫的子民,享受新锦衣卫特别保护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