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听一个呼哨,四条猎狗急忙远离野猪。
李少华猿臂舒展,左手如托泰山,右手似抱婴儿,箭头瞄准野猪的同时,缓缓运行丹田真气。
野猪敏锐地嗅出扑面而来的浓重杀气,撒开四蹄迅疾猛奔。
“绷!”弓弦弹射之声响起,一支箭矢带着死神般的呼啸,活像长了眼睛似的,精准无比地射穿野猪强壮的身体。
没错!就是射穿!箭矢穿透野猪的身体后,在强劲力道的驱使下,带着淋漓鲜血狠狠扎入地面,激起一片尘埃的同时,箭尾颤抖不已。
“嗷呜!”野猪惨烈嘶吼着,冲入了密林深处。
“我草,少华,你也太牛了,直接把……把野猪射穿了!”狗剩眼睛瞪得像铜铃,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
石头从地上拔出箭矢,用干树叶仔细擦去血水,满脸钦佩地交到李少华手里。
李少华把箭矢放回箭筒,嘴角微扬道:“放心吧,这头野猪跑不了多远。”
哮天带路,约莫两里开外,找到躺在血泊之中,已经停止呼吸的野猪。近看,这头野猪体型硕大,粗健的鬃毛犹如一根根钢针。长长的獠牙露在外面,散发着恐怖的戾气。
猎物一旦死了,得抓紧放血。否则,血液会渗透到肉里,肉就发酸发臭,特别腥,很难吃。李少华拔出侵刀,噗一声捅进野猪脖子,接着麻溜地往下划,开膛破腹,放血。
野猪肠子挂到树上,敬山神。内脏掏出来,犒劳四条猎狗。
脑海里响起冰冷的机械合成音:“当前积分数……”
系统积分数,对现在的李少华来说,真的只是一长串数字。
四百来斤的野猪,放血掏去内脏之后,也有300来斤,要弄下山可不容易。狗剩和石头不禁有些犯愁。
李少华看出他俩的心思,笑道:“你俩会做爬犁不?”
“会做。”
“会做,做爬犁不难的。”
“会做就好,你俩赶紧做个爬犁,把野猪抬到爬犁上,下山的时候,使唤猎狗拉爬犁。”
“好咧!”
“华哥,你这主意好!”
狗剩和石头顿觉眼前一亮,豁然开朗。
正说着话,李少华无意中发现树上有一只松鼠,连忙以手势让两个跟班噤声。
悄无声息摸出弹弓,地把一颗钢珠放进皮兜,他拉满皮筋,瞄准松鼠的脑袋。
“嗖!”破空之声响起,钢珠准确命中松鼠的脑袋,小家伙一声没哼,直接从树上掉落下来。
李少华捡起松鼠道:“这皮毛可以卖钱的。”
说着,割喉放血,扒皮。
“林子里松鼠不少,我多打几只,午饭就有着落了。”
一炷香的工夫,李少华又猎获3只松鼠、2只野兔、3只野鸡。割喉放血之后,内脏喂猎狗。然后来到附近的小溪边,把松鼠、野兔和野鸡清洗干净,用树枝串起来。
接着生起一堆火,搭了个简易支架,开始烧烤,没多会便散发出诱人的肉香。
这时候,狗剩跟石头也把爬犁做好了。看着滋滋冒油的野味,俩吃货喉结滚动,眼冒精光。
山里烧烤,除了青盐,也没啥佐料。青盐是装在水牛角里边的,为的是防潮。
李少华用刀把肉划出一道道口子,抹点青盐即可。烤好之后的野味,皮焦肉嫩咔咔脆,滋味美得舌头想跳舞。
李少华不禁发出感慨:“最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采用最朴素的烹饪方式。”
三人享用野味烧烤时,四条猎狗显得很焦躁,用舌头猛舔自个的鼻子,想必是之前没能吃饱。李少华笑笑,挥手发出指令,原地解散,自个捕猎填肚子。
猎狗们得令,撒着欢飞奔开去。
吃罢烤肉,李少华喝了几大口清水,把剥好的松鼠皮拿出来熏,这样能更长久地保存皮毛。
闲聊中,李少华无意中提及,野猪跟家猪原本是一家,家猪是由野猪驯化过来的。
“可是……它俩不一个模样。”狗剩立马表示怀疑。
“野猪生活在野外嘛,得经常用嘴拱土找吃食,猪嘴就比较长,也特别有力。家猪不愁吃喝,嘴和牙齿慢慢退化,模样就变了嘛。”
“哦。”
李少华接着道:“野猪可以慢慢驯化成家猪,家猪长期在野外生活,也会慢慢变成野猪。我曾经听说过一个真实的故事,家猪变成野猪的故事。”
“噢,咋回事,说来听听。”狗剩好奇心大盛。
“从前,某个村子里有个姓徐的瘸子,大伙都叫他徐瘸子。这徐瘸子不仅耳腿瘸,面相还丑,都快三十了,还是个老光棍。不过,他有一手绝活,就是会养猪……”
石头打断道:“养猪算啥绝活,是个人都会。”
李少华看了他一眼说:“徐瘸子养的猪特别大,一头顶人家的两头还不止。之所以他养的猪特别大,是因为天天能吃上肉。徐瘸子会打猎,放夹子、弄陷阱、搞锁套,样样在行。猎到大的野物,他通常拿镇上卖掉,小的猎物比如刺猬、山鼠啥的,反正卖不了几个钱,索性带回家扔给猪吃。有时候,他还去河里捞鱼虾蟹蚌,自个吃一些,猪也吃一些。他还会打弹弓,经常打些麻雀、蝙蝠、青蛙、蛤蟆之类的,也扔给猪吃。他养的那头猪全身漆黑,叫做黑大王,吃肉上瘾之后,再也不肯吃猪草米糠了。村里人都很好奇,经常跑来徐瘸子家围观,夸黑大王是全村的猪王。这让徐瘸子很是开心,也很骄傲,他没别的本事,就这一样,于是越发卖力地喂肉给黑大王吃,把它养得越来越肥,越来越壮。村里有个李寡妇,生得有几分风流姿色,经常来看黑大王,时不时还抛几个媚眼给徐瘸子,把他整得五迷三道的……”
石头咧着嘴笑。
“其实吧,这李寡妇是远近有名的破落户,见谁都抛媚眼。徐瘸子呢,以为她看上了自己养猪的手段,顺带也看上了他本人。为表情意,他经常背地里给李寡妇送些猎物,有时是一只野兔,有时是半扇野羊。李寡妇来者不拒,照单全收,媚眼也抛得更勤了。有一回夜里,徐瘸子实在忍不住,喝了几口老酒热热身,扛着条野猪后腿去李寡妇家,想要勇敢表白心迹,跟这娘们共度良宵。没想到,李寡妇早就在村里勾搭了别的男人,这会正在屋里欢腾呢。徐瘸子在窗户外听见动静,如雷轰顶,行尸走肉般回到家里,连野猪后腿都忘了带回来。”
狗剩拍着大腿,连叫可惜,说他最喜欢吃野猪肉了。
李少华接着说:“回家以后,徐瘸子来到猪圈,搂着他的黑大王哭,边哭边喝酒。喝醉以后,他倒在猪圈里睡着了。第二天,村里人发现徐瘸子被啃得只剩一副骨架,猪圈里到处都是血,黑大王也不见了踪影。”
石头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半晌才回过神来:“徐瘸子被他养的猪吃了?”
“没错,就是让黑大王给生吃了。这家伙连夜跑出村子,进山当了野兽。后来,它混进野猪群里,打败了野猪王,从此成为野猪群首领、山里一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