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年代文炮灰6
作者:老路巫   快穿:炮灰一心种田最新章节     
    “我怎么办?”
    潘大壮看到潘爱国和刘念坐上了自行车,不禁傻眼。
    “在后面扶着你媳妇免得她掉下来。”潘长青没好气地说。
    不然还能怎么样?总不能潘大壮骑车,让潘爱国在后面跑吧,他也是心疼儿子的。
    “那到了镇上,我不得累死?”
    “累不死,也没有多远路。”
    潘爱国工作的粮站骑自行车去也就半小时时间,不然他也不会每天往返,早住单位宿舍了。
    粮站的员工宿舍是八人间,条件不怎么好,他也就值班的时候住住,其他时间哪怕下雨也宁可骑车回家住。家里饭食好,又有老婆孩子在,他一天不回家就想得慌。
    以前家里没买自行车,他上下班都靠腿,就是全程小跑也不会多累。
    他都能跑,潘大壮还比他高半个头,肯定也能跑。
    潘大壮腿是长,可他体力差呀,跟在自行车后面跑了一会儿就上气不接下气。
    刘念垂下头也不看他,目光打量着经过的风景。
    说是风景,也就一边是山一边是田,远远还能看到一条大溪,溪对面是另一个村子。潘大壮相好的小寡妇就在溪对面的村子。
    沿着贴山的路一直走就能看到设在山坳的粮站,翻过山后面是另一个村子。青山镇的几个村子都是这样夹在山和山之间,像丰收村这样算进镇方便。
    粮站有一排二层小楼,每层约四间房,另外有好几个大仓库,有些仓库里摆着机器,还存着一些可出借的农机。
    潘爱国刹住自行车,先跟守门大爷打了个招呼,再往后张望了一眼。
    “要不我先进去了,车子你和潘大壮用着,等会儿回来停在传达室后面,中午我还得去帮你们买喜糖呢。”
    潘爱国怕迟到,等不了潘大壮跑过来,嘱咐完刘念又塞给她一个地瓜就进了粮站。
    守门大爷目光锐利,扫了刘念一眼没有多话。
    刘念也没放在心上,在粮站门口慢条斯理地吃地瓜,脸上没什么表情看不出喜欢还是不喜欢,下巴处那道明显的勒痕在她吃东西时还挺醒目。
    刘念吊颈的时候是有技巧的,没真往脖子上吊,一开始用手抓着绳索呢,勒的时候也挑着下巴处去,留下点痕迹唬唬人而已。
    她吃完了地瓜,潘大壮也到了。
    “你怎么也不等等我。你都吃了?你这个当媳妇的,怎么一点也不心疼男人。”潘大壮一通抱怨。
    刘念懒得搭理他,搓掉手上黏答答的地瓜液,她把住自行车把车脚撑给踢开,准备骑车走人。
    她以前没骑过自行车,一时没想起可以自己骑车先走。
    “哎,你干嘛呀!”潘大壮连忙拉住车,“你想跑?你都没介绍信,想跑也没地方去。”
    “公安局也不能去?”刘念斜眼看他。
    “别呀……”潘大壮一听公安局腿肚子就软,“咱不是要去领证嘛。我认得去镇政府的路,我载你去。你放心,我骑车技术可好了。”
    刘念的确不知道镇政府在哪,她们下乡的时候是直接到的知青办,知青办的办公楼在街市,跟邮局就隔了条街。
    就这两个地方她认得,其他地方她还没有去过。
    她没钱没票,走近两个小时来镇上一趟光为了看看也没意思,镇上哪有她老家城里繁华。
    见刘念犹豫,潘大壮抢了自行车的把控权,上车后还朝刘念挤眼。
    “走,上车,哥带你去逛街。”
    刘念差点被油得吐出隔夜饭,却还是要坐到自行车的后座。
    “先办正事。”
    “好。”
    潘大壮以为刘念已经被劝服了,这会儿只是在使小性子,嘴角扬起得意的笑。
    也就是刘念没看到,不然非得真吐了。
    潘大壮常偷骑其他人的车,车技还算可以,可是去镇上的路太差,车子免不了会震几下。
    以前车子震,坐他后座的人总会靠他身上,这次不管多震,刘念都坐得稳稳的,好几次他都想回头看看刘念是不是还在。
    “等会儿我们要不要去发个电报,跟你家里人说声你结婚的事?”
    他没话找话,张思甜结婚的时候就给她家里人发了电报,后来她家里还寄了东西来。
    “用不着。”
    这样一说,潘大壮就知道刘念应该跟家里关系不好,这样最好,就不会有人追来让他们给彩礼。
    他一直记得他爹死了没多久,舅舅家上门差点把他娘绑走改嫁,幸好村长他们出面把他娘救了下来。到现在,一到过年,他还是会怕舅舅家来走亲戚。
    刘念没有娘家人吸血是好事,可同样的,他也就没办法跟着刘念回城变成城里人。
    他听村里一些姑娘说嫁给知青将来可以进城变城里人,他娶媳妇是不是也一样?
    可惜他没有福气娶一个又乖顺又有钱的,模样倒还能看。
    车子到了镇政府前两人下了车,他大着胆子问了镇政府的门卫大爷办结婚证的地方在哪儿,听说就在政府大院西墙临街办事楼,就推着车子跟刘念过去。
    青山镇不是个富裕的大镇,政府大院也不大,走几步就到了。临街办事楼是后来加盖的,同样是白墙黑瓦,围墙上写着许多红色标语。
    办事楼结婚登记处今天没什么人,工作人员看到潘大壮和刘念来也好奇两人怎么会在农忙时节来领证,别是为了逃避劳动吧。
    刘念还是到了才知道领证是要钱的,要不是潘大壮裤兜里还装着钱,这趟两人就白来了。
    所谓的结婚证也跟她以前所知的结婚证不太一样,是张奖状大小的证书,左边是主席像,右边是填名字的地方,姓名后面跟着“自愿结婚,经审查合于结婚规定”之类的文字,文字下面就是填日期和盖公章的地方,不用贴照片。
    除了公章,工作人员又给两人盖了“布票已发”四个字,给了他们一张布票。
    “给。”
    刘念已经看到加印的小章写的是什么并不意外,反倒是潘大壮觉得稀奇,伸手就把布票拿在手里,没有拿那张结婚证。
    “还给布票?怎么没听爱国说起,不然就算是为了布票也值得来一趟。”
    “你不想想办证的钱。”
    “还是能小赚一点的。”
    说话间两人已经出了办事楼,趁着四下没人,潘大壮把布票在刘念眼前晃了晃。
    “要不咱们把布票卖了,换成钱一人一半。不行,不能一人一半,结婚办证的钱是我出的。不如,我给你五毛?”
    几辈子,刘念第一次听说有人要给她五毛这么小面额的钱,真他喵无语。
    “你不出声,我就当你答应了。你不想做新衣服吧?天天要下地干活,用不着穿新衣服。”
    反正他娘是这样说的。
    刘念继续不出声,她还挺想知道潘大壮准备去哪里把布票换成钱。
    镇上的路全是泥路,也就是今天晴朗,不然走不了多久就溅一身泥点子。
    两人推着自行车,离开镇政府所在的街后拐了弯往街市上走,经过了邮局和独立院门的知青办,又往镇卫生院的方向走。
    刘念闻到卫生院飘来的味道时还有些惊讶,没想到潘大壮还记得带她来医院看伤的事。
    事实证明,她想多了,潘大壮带她去的是医院后面那条街。
    “你在这里等我。”
    潘大壮把自行车交给刘念,自己朝着一处热闹的院落走去。
    那个院落是一处公共厨房,专门租给卫生院住院病人家属。
    青山镇卫生院有个下放的老大夫医术还不错,来找他看病的人不少,有些要住院的病患不想吃医院食堂难吃的病号餐又吃不起国营饭店就会来公共厨房自己做。
    公共厨房一个灶台的租金也不贵,只要给些柴或者菜就行,有病号餐当掩护,渐渐的这儿就出现了一个小型的黑市。
    镇上不少人都知道,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潘大壮在这儿有熟人,很快就把布票换成了钱,出来时还跟三个男人勾肩搭背的。
    “看,这就是我媳妇,是个知青。”潘大壮朝刘念一指。
    跟出来的三个男人有高有矮但是都瘦,年纪跟潘大壮差不多,都没有结婚,看向刘念的目光带着几分戏谑。
    “这么瘦,生得出儿子来吗?”
    “几岁了,怎么这么小。”
    “这身板哪有那谁带劲!”
    他们堂而皇之地当着潘大壮的面调侃刘念,潘大壮却没有生气,还附和他们的话。
    “我也觉得她太瘦,可没办法,她掉水里被我救了。我娘说我娶亏了,我这模样,该娶厂长千金的。”
    “是是是,连厂长的媳妇都归你,行了吧。”
    “我要那老货干嘛!”
    四人在那里胡咧咧,暗中也想看刘念的反应,但凡她脸红或者皱眉,他们就会说的更起劲些。
    谁知她什么反应也没有,站了一会儿还打了一个哈欠。
    怪无聊的,所以男人跟女人为什么要生活在一起?
    跟无聊又吵的人住在一起,除了气出结节,能有什么好处吗?
    他们也被刘念的反应打脸,就算今天没什么生意,也犯不着出来聊这些没正行的。
    “不聊了,我们还忙呢。”
    “忙什么?我看今天都没什么人。”
    “没人也要忙,理货呢。”
    潘长壮不知真假,他以前也想跟着他们干,可惜他们看不上他,不肯让他入伙,不然他早就有钱娶媳妇了。
    推上自行车,他没精打采的走了,不提载刘念,也不提把五毛钱给她。
    其他三人看到他走远才小声议论。
    “他那媳妇怎么看着跟个死人似的,怪吓人的。”
    “估计是不情愿跟他,你看他那样,将来能不能守住这个媳妇还不好说呢。”
    “我早先就觉得他不是个好的,我们就是再混,也没想过害别人家的姑娘。怪不得王哥不收他,他靠着寡妇娘养家还一点不知道顾家,做事顾前不顾后的,要是有王哥撑腰,不得把天捅破了。”
    “大家心里有数就好,见面时还是朋友。”
    “懂。”
    潘大壮不知道他的几位朋友是这么看他的,推着车在街上光溜跶也没什么意思,可让他把车还回去回乡下,他心里又不爽快。
    “咱们去县城看看,怎么样?”潘大壮问。
    “骑车去?”
    想到还要载个人,潘大壮又有点动摇,“要不你自己走回去,我一个人去县城?”
    “你就一点也没想过县城没有介绍信你去不了的事?也没想过农忙时节,你一个人骑车去县城有多打眼?也一点不记得潘爱国还等着你还车帮你买糖呢?!”
    “哦,对,还得买糖。”
    潘大壮想起这事来,又怨起了刘念。
    “你怎么不把糖票和钱要过来?”
    “人家防着你呢。”
    潘大壮一噎,不禁有些厌烦,这个新媳妇也太不会说话了,合着先前一直不开口是知道自己说话能呛死人。
    他这婚是不是结错了?
    可结都结了,还能离了不成,他还有把柄在她手上,可就这么让她骑到头上,他总觉得咽不下这口气。
    回到粮站把自行车停好后,他和刘念就得走回丰收村。
    “你走快点,小心被豺狗拖走。”
    他故意这么说,想要吓吓刘念。
    回丰收村的路都是贴着山的,丰收村附近的山林子要说厉害的猛兽像老虎、黑熊之类的是没有的,但有狼,早几年还发生过狼跑进村里把小孩拖走的事。
    现在每年入冬,镇上民兵队都会进山,狼没有打着过,倒是发现过一群豺狗打死了几只。
    豺狗体型比狼要小,看着就跟普通野狗似的,常常成群出没,能悄无声息的扑人,镇上去年发生过有人走夜路回家被豺狗扑食的事,那尸体被发现时都不全乎。
    各村都知道这个事,到现在有人出村子还喜欢成群结队,像小孩子更是不让他们往山边乱跑。
    原主也听说过这些,但刘念不是原主,她根本不怕。
    她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要是被豺狗围攻应付会有点吃力,可她听力好,要真有豺狗来了可以避开。
    豺狗也不傻,现在山下到处都在秋收,离村道不远的田里可都是人,还是个个配有农具的人,它们才不选这个时候下山。
    等刘念慢慢悠悠地回了村,就在村子口见到了等她的人。
    不是潘大壮,而是葛春花,看着比豺狗好对付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