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狂赚千万两
作者:再见是蓝啊   大明:朱雄英最强三代目最新章节     
    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上门前来预定水泥的人络绎不绝。
    但是十两银子一袋的价格,将穷苦百姓,远远地挡在了门外。
    前来购买的人,都是各地的士绅富商。
    他们的想法也很简单,那就是通过水泥这种东西,狠狠地赚一大笔。
    即便朱雄英对于水泥推广的力度很大,但依旧有一些漏网之鱼没有得到消息。
    那些商人自然是看中了这一点,才敢十两银子一袋,下定金。
    甚至还有的人拿到第一批的水泥之后,当场研究起了水泥的制作方法,但最终都是徒劳无功的。
    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朱雄英倒是过的很轻松。
    锦衣卫的事情交给毛骧,自己平日里就待在科学部的基地之中,享受着现代化建筑,带给他的安全感。
    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水泥厂可是昼夜不停地开工,五千名徭役,日夜两班倒。
    虽然辛苦了一些,但至少这五千人没有一个丧命的。
    水泥厂大概每天都有六万袋水泥,从这里运往全国各地。
    当然,朱雄英卖水泥,从来都没有包邮一说。
    他也没有允诺过任何人,给他们包邮。
    所以每次送到货的时候,都会根据远近,收一笔运费。
    那些士绅们没有一个敢不给的。
    一个月的时间,大明从北到南边,不断有马车驴车队来往。
    “指挥使大人,从两天前开始,咱们这科学部,就很少有人来了。”
    毛骧说道:“按照您之前的吩咐,已经将剩余的水泥,全部低价倾销出去了。”
    “这个月一共收了多少银子?”
    朱雄英躺在一张摇椅上,微微眯着眼睛,一旁的贴身宫女,拿着蒲扇给他扇风。
    “回大人,总计一千一百万两白银的货款,已全部收齐。”
    毛骧说道:“也就是总计卖出去了,一百一十万袋水泥,剩余的七十万袋,开始往应天府附近的,穷苦百姓家倾销。”
    “只是......”
    “只是什么?”朱雄英淡淡地问道。
    “只是之前我们卖十两银子一袋,现在卖一百文一袋,会不会有些太便宜了?”
    毛骧说道:“这要是那些士绅,都来找科学部的麻烦,那我们如何是好?”
    “每个人都有签字画押的,还能反悔不成?”
    朱雄英嗤笑道:“只准这些士绅吃人不吐骨头,还不许我科学部做正经生意了?”
    “谁敢来闹,就把他抓进锦衣卫大牢。”
    “是,大人!”毛骧不敢说话。
    朱雄英虽然对他很好,单单是这一个月跑上跑下,就给了他五千两白银,这是毛骧做梦都不敢想的。
    既然指挥使大人都不怕,那咱还怕什么?
    毛骧立刻准备督促仓库的人,赶紧把水泥运往全国各地,给老百姓最优惠的价格,让大明人人都能住得起水泥房子。
    只是毛骧刚刚走到门口,便碰到了一个老熟人。
    说起来,这个人还是他卖出去的第一单。
    “毛骧大人,好久不见。”
    门口处,一个身穿灰色衣裳的老者,怒视着毛骧。
    “原来是沈掌柜。”
    毛骧原本还有些害怕沈万三,毕竟他买的最多水泥,被坑的最惨。
    但想起朱雄英说的话,毛骧立刻挺直了腰板。
    “沈掌柜亲临我科学部基地,有何贵干?”毛骧开口问道。
    “你原本是锦衣卫的副指挥使,现在竟然跟科学部,勾搭在一起。”
    沈万三冷笑道:“倘若我花大价钱,让人在陛下拿参你一本,你觉得这事情,会如何收场?”
    收场?
    毛骧从来没有想过如何收场。
    他从当朱雄英的鹰犬那天开始,就从来没有想过收场这个事情。
    “沈掌柜这是在威胁我吗?”
    毛骧冷笑道:“我家大人说了,如果有人来科学部基地闹事,那就请他到锦衣卫天牢里,再详细聊聊。”
    毛骧丝毫不在意的样子,右手甚至在把玩绣春刀的配饰。
    “你...”
    “这就是锦衣卫的副指挥使?”
    “这边是朝廷命官?”
    沈万三气急败坏,他还是第一次在生意上,吃了这么大的亏。
    整整二百万两银子,买了所谓的水泥。
    说好的产量不高,结果现在全天下的商人都在卖!
    这就算了。
    还有一批神秘的人,竟然在卖一百文一袋的水泥,这比大米还要便宜得多啊!
    “今日,这所谓的科学部,一定要给我沈某人一个说法。”
    沈万三胸腔起伏的厉害,显然气的不轻:“说好的产量不高,结果全天下都在卖水泥!必须得给个说法!”
    就在毛骧准备撇开沈万三,走出科学部的时候,一道声音,从毛骧身后传了出来。
    “不知道沈掌柜想要什么样的说法?”
    说话的声音很稚嫩,一听就是个小孩子。
    而后,朱雄英的身影,出现在沈万三的面前。
    “我就是这科学部的尚书,兼任锦衣卫指挥使,这科学部基地简陋,如果沈掌柜不介意的话,咱们可以去锦衣卫谈一谈。”
    沈万三看见朱雄英的那一刻,脸色顿时就变了。
    朱雄英的出现,甚至让他有些后悔,今天来讨要说法。
    其他士绅可能并不认识朱雄英,但是沈万三还是有一些印象的。
    当初沈万三捐助大明,修金陵城的城墙时,见过皇帝陛下朱元璋一面。
    当时的朱元璋怀中,还抱着一个小孩。
    即便五六年过去了,沈万三依旧还记得,朱雄英的面容。
    确实有些变化,但沈万三能够认得出来。
    今天站在这里的小孩子,就是当初朱元璋怀中抱着的那个小孩。
    这,定然是朱元璋的孙子!
    沈万三顿时觉得头皮有些发麻!
    像!
    太像了!
    沈万三也是个聪明人,他虽然很有钱,但也是白手起家的。
    这种白手起家,跟世家子弟不一样,他没有那种,桀骜不驯的龙傲天性格。
    当沈万三觉得朱雄英有点像朱元璋的长孙后,他当即有些后怕。
    如果是一个尚书,他沈万三凭借着自己多年经营的关系,倒是也还能糊弄过去。
    但皇家子弟,他是万万不能硬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