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冠军骑士
作者:疯狂的石头怪   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最新章节     
    比赛还在继续。

    洛萨第二轮的对手,就是那位跟看台上的贵族小姐眉目传情的贫苦骑士。

    他甲胄上的环片上,甚至都蒙上了一层难以清除的铁锈。

    尽管他的武艺还算不错,但洛萨依旧很干脆地击败了他。

    他并没有成人之美的想法,因为他很确信,即使自己故意输给这位贫苦骑士,这人依旧会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出局。

    下一次的对手,可未必有自己这么仁慈。

    这位贫苦骑士血洒当场的可能性实在是太高了。

    “感谢您的手下留情。”

    洛萨摇了摇头:“不必客气,但恕我直言,你最好先搞一身过得去的盔甲再来参加竞技大赛。”

    贫苦骑士满脸苦涩:“我本来寄希望于能在第一轮击败个富裕骑士,好使用对方的盔甲的,但可惜对手也是个无地骑士。”

    洛萨有些无奈。

    这样一个对手,虽然容易解决,但也榨不到什么油水。

    总不能指望这连一身新盔甲都置办不起的穷鬼,能给自己提供多少赎金吧?

    ...

    此后,随着时间推移,天色反而越发明亮。

    天空中的阴云逐渐散去。

    洛萨又经历了很多对手。

    来自科隆的教会骑士,某小骑士团的僧侣骑士,还有如阿韦拉多这种追求荣誉,拥有封邑,腰包很鼓的贵族骑士。

    来自伦巴第,高卢,阿尔比恩...此次骑士竞技大赛,几乎云集了大半个公教社会的骑士品类。

    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怀着跟洛萨一样的目标,准备经此,去往意大利或者走陆路经东帝国,去往圣地参加东征。

    唯独没有伊比利亚的骑士们,那里仍处于再征服运动的前线,摩尔人的势力虽然已经开始萎靡不振,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那里本就是十字军前线,再抽调多少力量去往圣地,也不现实。

    几轮战斗和观战下来,洛萨不得不承认的是,绝大多数情况下,越有钱的骑士实力便越强。

    刨除盔甲因素,一方面他们平时吃的肉食更多,体质更强。

    还能请更昂贵的骑士教练,或者干脆就是家学源远。

    穷文富武,古今中外都是一个道理。

    好在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本就是个武艺高强的骑士,再加上他从十字军战争中夺得了不少财富,使得洛萨也勉强归属于“富骑士”的范畴。

    ...

    终于,参赛者越来越少。

    洛萨的休息时间也越来越短,往往他刚击败对手退场后不久,过个两三轮,就又要重返战场。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张弓,弓弦绷得越发紧了。

    汉斯的战斗经验还是太少,在击败了三名对手后,遗憾告负,所幸对手也没占据太大的优势,将其击败后没能乘胜追击,只能勉强保持站立,所以也没索要赎金的余地。

    汉斯三胜,赢得了三十枚成色不一的苏勒德斯金币,败者身家都还算不菲,决定掏钱来赎回自己宝贵的战马和盔甲。

    而洛萨的运气就差远了。

    他的对手大多数都是些穷鬼,即使胜了,能挣取的赎金也十分有限。

    洛萨甚至收到了成色发黑的第纳尔银币,这说明其中的银含量简直少得可怜。

    不过他最终还是接受了对方的报价。

    他也不想太过悭吝,非要把对手身上,那质量一般的陈旧铠甲扒下来,把场面弄得太难看。

    慷慨的名声对于一位骑士而言是很重要的。

    太过锱铢必较,很容易被在场的骑士和吟游诗人们,传颂出“阿尔高的犹太人”“阿尔高的夏洛克”这样的绰号。

    当然,现在还未到文艺复兴时代,还没有经典的“威尼斯商人”一书发行。

    …

    到了倒数第二场的时候,无论是洛萨还是对手,都已经到了强弩之末的地步。

    受限于体能的消耗,两人都失去了速战速决的把握,只能一次次进行武器和盾牌的碰撞。

    终于,洛萨捕捉到对手的一个疏忽。

    一记盾击,撞开了对手的盾牌。

    反手用剑柄砸在对方的头盔上,震得对手七荤八素之际,直接摘下了他的头盔,一记头锤,将对手击晕当场。

    终于赢了啊!

    大概是因为没见血,洛萨击败这些骑士获得的经验值少的可怜。

    但他距离二级本身就不远了。

    击败这人,成功将经验条往上推了最后一步。

    他能感觉到自己原本已经消耗殆尽的体力再度变得充盈起来。

    整个人的状态瞬间被补满。

    几天来辛苦赶路积攒的疲惫也被宣泄一空。

    洛萨举起手中的剑,向观战的人们致意。

    这一天,即使他没能摘取冠军骑士的头衔,也成功使阿尔高的洛萨之名,响彻东欧边境。

    他日,若是洛萨在耶路撒冷受封领主,振臂一呼,想必就能招来不少骑士和军士的主动投效。

    新获得的三个属性点,他暂时不打算加到力量上了。

    作为骑士,他冲锋时主要借助的是马力,攻击力是绰绰有余的。

    左右他战斗下去的,一方面是体力,另一方面是耐力。

    但耐力主要提升的还是防御力,可即便再怎样提升,皮肤的坚韧程度也很难比得上坚固的盔甲。

    而且现在洛萨没能抽取到治疗扈从,以这个时代糟糕的医疗水平,可能一场感冒就要了他的命。

    所以他将新获得的三个属性点尽数投入到了体力一栏。

    如果说之前的洛萨,体力有8点,只能说是符合一个强大骑士的基本水平,那么现在的十一点,就说明他已经开始超过人类的范畴了。

    高达十一点的体力,使他感觉自己的精力变得越发澎湃。

    看台上,利奥波德伯爵身旁的女巫顾问深深看了洛萨一眼。

    嘴角微微翘起,但也没说什么,而是将目光投向了般若。

    她将洛萨身上的变化,归功于了般若这个她认为跟她一个水平的强大女巫头上了。

    她倒也不疑惑一个如此强大的女巫,为何会委身于一个小小骑士的麾下。

    因为女巫本就是情绪化的动物。

    为了爱情,变得盲目的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