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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道:“怎么?”
勋爵道:“是德里克男爵,知道我是谁吗?”
女孩道:“我只知道您是勋爵阁下。”
勋爵道:“对,同时也是德里克男爵的父亲,要你陪我喝两杯,难道很过分吗?”毛茸茸的熊掌又去碰女孩的屁股。
女孩闪开了:“不管您是谁,和这间酒吧有什么关系,请您表现的绅士一点,这样才会和您的身份相符。”
勋爵道:“好吧,好吧,我保证对你做完这件不绅士的事情,就会恢复到绅士的样子。”说着又狂笑起来。
女孩求助的眼神在酒吧里张望一下,酒吧里只有寥寥几个人而已,自顾自的喝酒,聊天,就好象这里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酒吧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男人正趴在桌子上面呼呼大睡,桌上、地上全都是空酒瓶,就算隔着十万八千里,也能闻到那股刺鼻的酒精味。
没有人帮她,绅士的英国人在任何时候都很绅士,和自己无关的事情,他们是绝对不会cha手的。
事情往往都会有例外,就在德里克勋爵磨刀霍霍的打算对女孩动手动脚的时候,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一声沉闷的声音:“放开她!”
勋爵的脸色变了,换顾一圈也没发现谁在说话。
以为是自己听错了,继续对女孩步步紧bi。
“我说让你放开她。”那个声音再次响起。
这一次不要说勋爵,就连酒吧里的所有人都听到了,几个保镖霍然站起。
角落里的那个醉鬼,此时已慢慢抬起头,露出一张苍白无神的脸。
这个男人很年轻,而且长得也并不丑,只不过双眼无神,看样子有些狼狈,也不知他为什么要喝那么多酒。
几个保镖快速将男人围住,回头看着勋爵的眼色行事。
德里克勋爵腆着怀孕六个月的大肚子来到那个黄皮肤的男人面前,他笑了,“我当是什么样的人,原来是个醉鬼。刚才的话是你说的?”
那人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好像随时随地都可能栽倒下去,勉强点点头,他的状态简直差极了,一阵风都可以把他吹倒。
“看在你是酒鬼的份上,勋爵不和你一般见识,但我劝你最好管住你的嘴巴。”德里克似乎很大度的说道。
“我管不住。”男人冒出这么一句。
“为什么?”勋爵已经没那么好的耐性了。
“因为她是我女朋友。”酒鬼东倒西歪的说道,“如果你敢乱来,我就报警。”
勋爵心里一突,用询问的目光看着女孩。
女孩点了点头,很关切的扶着男人坐回座位上,“约瑟,我没事的,勋爵是和我开玩笑的,他不是当真的,你喝多了,休息一下吧。”
勋爵走了,带着几个保镖愤愤的离开这里,他虽然色到骨子里,但也不是一点不顾忌自己的面子,万一那个酒鬼真的报警,虽然不能把自己怎么样,但难保别人知道了不会笑话。
对男人来说,尤其对有身份有地位的男人来说,面子有时候比女人更重要。
很快到了酒吧打烊的时间,客人们纷纷离开,除了那个烂醉如泥的男人。他还是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的趴着。
“谢谢你。”女孩临走前对男人说了一句。
男人一点反应都没有,看样子睡得很深,很深。
女孩本想送他回家,但试着抬了下男人的身体,死沉死沉的,凭她的力量根本不可能办到。
时间已经指向午夜,她不敢多耽下去,怕万一那个老色鬼回来怎么办,于是在便签上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便匆匆离开酒吧。
夜,清冷如水。
她紧紧衣领,走进一条灯光昏暗的胡同。
穿过这条胡同,就是自己的住所,虽然这个时候从这里行走有点危险,但她还是决定抄近路回去,能早一分钟回去,就能早一分钟解脱。
但她想错了。
胡同的尽头,正站着六个人,六个魔鬼般的男人。
看到这六个人,女孩的心忽然沉了下去。
红鼻子头闪光、叼着雪茄烟的勋爵,正对着美丽的女孩露出狞笑,他的牙齿黑黄参半,好像野兽的獠牙。
没有任何对话,野兽扑向了羔羊,似乎要一下子将她撕裂,羔羊绝望的挣扎、痛苦,但却无济于事,绅士的英国人是不会贸然干涉别人的事情的。
一朵盛放的鲜花,即将被恶魔摧残,一个十九岁的生命即将凋零。
这时,从胡同的那头却摇摇晃晃的走来一个男人,一个喝醉了的男人。
也不知道他喝了几万斤烈酒,走起路来就好象狂风骤雨中飘摇的蒿草,如果两边没有墙壁的依靠,他早就栽倒了。
但他就是没有栽倒,东倒西歪的来到这边,惺忪的醉眼好像看着面前的几个人,又好像看着无尽的远方。
“放开她!”同样的话,同样的语气,面对同样一群人说的,只不过酒吧是公共场所,这里却是可以乱来的地方。
老色鬼裤子还没解开,就被人打扰了,本来就够气愤,一看搅局的正是酒吧里的那个酒鬼,气得简直要发狂,歇斯底里的对着自己的保镖狂喊:“杀了他,给我杀了他!”
枪,就藏在每个保镖的风衣里面,胸口顶起的突起足以说明它的存在。
酒鬼转向女孩,用冰冷的温度说道:“要不要帮忙?”
善良的女孩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她当然想有人帮忙,但她又不想这个黄皮肤的男人白白送命。
枪响的同时,那个醉成烂泥的男人忽然化作一道残影,疾风骤雨般来到德里克勋爵面前,也不见他如何动作,身上那件破旧的黑色风衣陡然如大鸟的翅膀一帮鼓荡起来,呼的一下,将这个老色鬼肥胖的身躯包裹在里面。
衣服下面的身躯只是挣扎几下便再也不动弹了。
风衣掀开,二百磅重的身躯变成了一堆可怖的鸡零狗碎!
第二枪没有再放,因为五个保镖看到面前的景象时,全都傻了!
下一刻,男人化作一团黑雾,在每个人的面前扫过。
五具尸体砰然栽倒,无具没头的尸体!
男人用风衣的下摆擦拭着自己满是血浆的手掌,一步步来到女孩面前。
女孩就算做梦不也不会想到,一个人的手掌,竟然可以将另一个人的头颅砍掉。
那个酒鬼,那个黄皮肤的男人,此刻对她来说是比恶魔还要可怖的存在,也许,他就是传说中的死神!
死神,是不会笑的,幸好这个男人还会笑,虽然笑的并不好看,但只要会笑,就是一个可以做朋友的人。
那一次之后,他们成了朋友!很好的朋友,很好到可以生死相托的朋友,至少女孩是这么认为的。
男人也第一次知道了女孩的名字,一个很美很纯洁的名字:凯特#米德尔顿,目前是苏格兰圣德鲁斯大学的在校生。
半月后的一个下午,和风情暖,两人走在圣德鲁斯大学林荫弥补的校园里面。
男人还是穿着那件破旧的风衣,长发后的眼睛,比星辰还要闪亮:“我要走了。”
“什么!”凯特不可思议的看着对方,完全没有思想准备。
沉默很久,凯特道:“我们认识这么久,只见过三次面,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男人道:“等你该知道的时候,一定会知道的。”
凯特道:“我现在就想知道。”她的情绪显然有些激动,估计是受了刚才那句话的影响。
男人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凯特道:“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再见面?”
男人道:“不知道。”
凯特道:“你可不可以不走?”
男人摇了摇头。
凯特一对湛蓝的眸子里仿佛有雾气在升腾,“我不知道你来自哪里,也不知道你的名字,但在我心里,你已经是我的朋友,很好的朋友。”
男人道:“我们是好朋友,很好的朋友。”
凯特紧紧咬着唇瓣,皱着眉头:“今天我之所以约你出来,是因为我遇到一件很苦恼的事情。”
男人道:“什么事情?”
凯特道:“学校里有一个男生在追求我,已经追了很久了。”
男人静静的道:“很好。”
凯特道:“很好是什么意思?”
男人道:“很好的意思就是,爱情总比仇恨要美好,就好象阳光永远比黑暗要美好一样。”
凯特道:“可我不这样认为。”
男人道:“为什么?”
凯特道:“因为我们根本就不合适。”
男人道:“他长得不够英俊?”
凯特道:“他是全校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
男人道:“他不够有钱?”
凯特道:“他是全校最有钱的人。”
男人道:“他没有地位?是一个庸俗的暴发户?”
凯特道:“如果他没有地位,全英国的男人就全都没有地位。”
男人道:“他是谁?”
凯特道:“大英帝国的王子殿下。”
男人道:“这种事我还是头一次听说,不过能够被王子追求,对于全英国的女孩子来书,那是梦寐以求的事情。”
凯特涩然一笑道:“但对我来说,却像是一个噩梦,始终萦绕在心头,挥之不去的噩梦。”
男人道:“为什么?”
今天大封,刚刚看到,唉,今晚姑且四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