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初见白素素
作者:江左辰   唐时明月宋时关最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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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衫老者有些不放心,提笔摘出不连贯的两句,派随身小厮拿着纸条送往其它书棚那里,看是否有重句的,如果彼此没有冲撞,代表没有人在一词多投,验证完成,才算过关。

    苏宸在书棚前等待的时候,外围有人蓦然说了一句,白家的小娘子也到了。

    “在哪!在哪呢?”

    不少男子闻言,转身蜂拥跑过去了。

    苏宸看到这等怪现象,忍不住问向外面的人:“哪个白家小娘子?”

    “除了以制陶闻名江南的白家素素小娘子,还有哪个白家小娘子,有如此大影响力?”

    “白素素,她为何这样受欢迎!”苏宸愣了一下。

    青衫老者疑惑看着他道:“这位公子,你是初来乍到吗?这白素素生的花容月貌,国色天香,而且经商能力奇高,据说白家这一代,没什么有能力的才俊,白家巨贾,富可敌国,谁若能娶了她,不是瞬间成了豪婿,也不知哪个王八蛋能有此好运!

    苏宸脑海里似乎有一些残留印象了,但又有一条消息让他吃惊,白素素似乎跟他,曾经还有过娃娃亲的婚约,换句话说,润州经商天才、国色美人,以前是他的未婚妻?(本书是否赘婿文,你猜?)

    好运的王八蛋??

    不知为何,听着怎么就觉得刺耳呢,跟我有关系吗!

    苏宸的祖上都是学医的,父亲更是唐国的太医,在润州也算是名望大户,苏家与白家关系走得近,苏宸祖父和白家老爷子白奉先交情莫逆,苏家没少为白家人看病抓药。

    尤其是十五年前,苏明远在润州时,白奉先有一次犯病昏厥,差点要了老命,是苏明远亲手救治过来,因此白家老爷子心生感激,就将掌上明珠一般的孙女白素素,许配给了苏明远之子苏宸,定下娃娃亲。

    那一年,苏宸三岁,白素素只有两岁。

    后来苏家因为治瘟疫有功,保和堂名声大噪,苏明远被人推荐入宫接受封赐,做了宫廷太医,一家人就搬去了金陵生活,但这门姻缘并没有断掉,以前每隔两年,苏明远带着家眷回润州祭祖,总是会去白家走访,让苏宸与白素素见一面。

    不过,由于苏宸年少比较贪玩一些,资质又平庸,既没有学到精湛医术,读书也是半吊子,渐被白素素所不喜。

    随着年纪增长,白素素越长越漂亮,而且性格坚毅,读书识字,识大局,又有经商头脑,十三岁时已经能独立做账,管理账房了。

    反观苏宸,没有多大长进,反而染上了金陵纨绔子弟的陋习,斗鸡走狗,游手好闲,白素素听闻后变得厌恶,就避而不见了。

    好景不长,等苏明远牵扯到太子暴毙事后,金陵苏家一日倒塌,苏宸被老仆人带回润州祖宅,这几年没有生计来源,不断变卖祖宅的东西,已经家徒四壁了。

    这桩婚事就这样搁浅下来,苏宸没有托人去提亲,白家也就沉默不认了。

    此时,苏宸目光看向那边,目光盯向白素素那边,后者已经被一簇人群包围,身边有些乡绅富户的千金小姐,外围是一些诗社的书生士子,以及贵胄子弟,普通的老百姓不敢太靠近,都是在远处观望,这些公子、小姐可不是他们能够招惹的。

    白素素身穿着一袭素白色的霓裳裙,上下连体,用一条浅草绿的织锦腰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细腰儿系住了,显得亭亭玉立。

    满头墨黑的长发,梳成未出阁的丫鬟型,插了一支梅花碧玉簪,显得简单大方,又有高贵气质。

    五官精致,瓜子脸,柳叶眉,明眸皓齿,谈笑间,给人若春风拂面,双眸盈盈一转间,给周围人真挚的感觉,不得不说,在交际方面有些天赋。

    苏宸看着那群人似乎要从书棚这里经过,所以距离在拉近,看得也就变得清晰许多。

    隔着数十米,苏宸仔细打量着白素素,心中有些复杂,虽然这位豪门千金跟他有着娃娃亲,但苏家中道衰落,不认为自己登门,白家还会承认这门婚事。

    否则迎娶这样白富美,瞬间就能解决生活问题,得少奋斗多少年啊,直接就成为人生赢家了。

    哥们,醒醒吧!这种好事,苏宸觉得不现实,估计前脚登门,后脚就能被白家府内的家丁给揍死了。

    如果白家真的念及旧情,也不会这样不闻不问,不管不顾了。

    做人还是清醒一些好,苏宸嘴角溢出一丝淡淡笑意,别做白日梦了。

    日梦也不行!

    这一瞬间,白素素似乎心有所感,余光望来,也看到了数十米外的苏宸,先是一愣,旋即认出了他,不禁蹙起眉头。

    尽管白素素这两年没有跟苏宸正式见过面,但是,私下却也在暗中看过苏宸的样貌和行为举止,心中有个印象,谈不上多好。

    这时候,在书棚前,那十五六岁的小厮跑回来,摇了摇头,青山老者才放下心,满脸笑容正跟苏宸客套道:“苏公子这首词,过关了,可达到中等层次,可喜可贺,这是三十文,请拿好!”

    苏宸撇撇嘴,心想这老梆子有点坑人啊,柳永这词儿,虽然称不上脍炙人口的顶级作品,但也能够入唐诗宋词三百首的佳作,就特么的值三十文,你识不识货?

    要不是现在缺钱,苏宸真想抓取这一把铜钱砸过去,别用铜臭钱羞辱文人的诗词!

    算了,吃饭要紧,跟着老家伙浪费什么时间。

    苏宸心中默默对柳三变的词道了歉,接过三十文,揣进怀内的口袋内,拱手告辞。

    这一幕被白素素恰好看见,心中狐疑,在贴身丫鬟小桐耳边低声说了几句,小桐点头,目光机灵闪动,看向书棚方向,然后抽身挤了过去。

    苏宸拿了铜板之后,已经离开书棚那里,沿着湖边往北走,那里人群稀少,环境优雅,也可以返回西城门,不打算原路热闹区回去了。

    身上有钱了,苏宸觉得应该冷静一下,思考一下人生,不对,思考一下这三十文该如何用,解决生存的困难。

    唐宋之际,铜钱是主要货币,金银如同珍珠属于贵重宝物,不作为货币流通使用的,但有时候,权贵之间,或是豪商巨贾,出行携带巨大数目的铜钱实在不方便,也会使用金银来结算、交易。

    依照唐旧制,一两黄金等于十两白银,一两银子等于一贯钱,而一千文为一贯,目前在江南和宋境仍是这样推行。

    以目前南唐的物价水准和购买力,一文钱能够买一个烧饼,相当于后世的一块钱吧,二文钱能买一斤粟米,稻米则需要三文钱。

    苏宸沿着来路返回,像城外这种文艺青年的诗社活动,适婚男女的联谊踏春,他暂时没有兴趣,走在阳彭山下的一条繁华街市,目光四处打量,寻找适合他的商机。

    阳彭山下,街道如同集市,这里有固定的酒楼、客栈、茶馆、商铺,青砖铺路,灯笼高挂,一直延伸到半山腰,往上顶上去,有唐代建立的东岳别庙、凌云寺等,一些年轻的信男信女,也会到寺庙了烧香,求姻缘,求平安,求仕途者皆有。

    苏宸看着过道两旁的商铺,出售丝绸帛布,胭脂水粉,笔墨纸砚,枣橘瓜果,酒酿食盐,春饼干果等许多日用食用品、消耗品,被这里的商铺出售。

    这是南唐末与北宋初年的年代,物资还不够丰富,但润州这里,却并不匮乏。

    由于数年前,后周在柴荣的带军之下,吞下了南唐在江北的淮南十三州,疆域缩小了三分之一,扬州、滁州、濠州、光州、楚州等大城都丢掉了,只有江南之地残喘,因此润州成为南唐第二大城市,又是北大门,长江与运河交汇之处,漕运发达,所以润州的经济目前倒是举足轻重,在这里出售的商品也多。

    苏宸在路边吃了一碗王婆杂菜羹,买了三个贺家酪饼,花了五文钱,自己填饱了肚子,也给家里妹子带一张饼,然后从西城门进入城里,向自家宅子所在的里坊巷子走去。

    .........

    河堤杨柳前。

    “大小姐,苏宸方才在书棚那里,写了一首曲词,跟老先生换了三十文,拿钱走了。”小桐回来向白素素禀告。

    “苏宸,写曲词换钱?”白素素错愕一下,听到婢女小桐打听来的消息,觉得有些恍惚,跟她预想的可不一样。

    原本以为,苏宸接近那个湘云馆的人,是打听湘云馆的清倌人今日有没有来踏春,沾花惹蝶,这才符合他的纨绔性格吧,怎么忽然转性写文卖钱了,他能写出好曲词吗?

    白素素仿佛发现了一件极有意思的事,顿时来了兴致,询问:“曲词可曾买下来?”

    “买了,不过那个老叟忒不是东西,竟然要了我一贯钱,说是难得的佳作,不带还价的。”小桐气鼓鼓地拿出一张纸,上面就是苏宸亲笔写的词句。

    白素素接过之后,带着几分好奇,也有轻视念头,很随意扫了一眼。

    “陇首云飞,江边日晚,烟波满目凭阑久。一望关河萧索,千里清秋,忍凝眸?杳杳神京,盈盈仙子,别来锦字终难偶.......”

    白素素默念几句,眼眸越来越亮,虽然她写诗词的天赋不高,但是品读的能力还是不错的,一口气读下来,竟然也觉得是首绝佳的好词,平时润州才子圈,屡搞诗社活动,多有诗词新出,但也难找到比得上这一首的长短词。

    “这真是苏宸写的?”白素素读过之后,有些狐疑,她私下派人打听过,苏宸应该文采平庸才对。

    小桐问:“是啊,上面有他的名字,不过留下的名字却是苏以轩,未用真名,大小姐,词写的可堪入目?”

    白素素轻叹:“何止入目,若真有写此曲词的能力,怕是也能担得上一个才子之名。”

    “谁,苏宸是才子?”小桐不知为何,听完总觉得有尿意,不对,是笑意!

    就在这时,一个容貌清秀,古灵精怪的大长腿少女走过来,身上是书生罗衫服饰,易钗而弁,女扮男装,但皮肤洁白傲霜,鼻儿小巧,唇若绛点,还是难掩女子的神态和姿容。

    “素素姐,那边诗社活动就要开始了,快随我过去吧,咦,这是什么,你们准备的曲词吗?”少女眼尖手快,一把就把那首《曲玉管》的纸张抢过去了。

    “陇首云飞,江边日晚,烟波满目凭阑久.......”

    “读起来还可以,素素姐,是你写的吗,要参加诗社,夺才女之名?”大长腿少女询问。

    白素素掩饰尴尬,微微一笑:“偶然所得,不提也罢!箐箐,交给小桐收起来吧。”

    这大长腿的少女名为彭箐箐,乃是润州的知州大人府上的千金,跟白素素是好闺蜜。

    不过,她对文墨和女红之事都不感兴趣,反而酷爱习武,舞剑弄棒,在润州城内,也算一个野蛮千金。平日里,跟白素素聊得来,也比较听她的言语,算是一物降一物。

    彭箐箐其实没有读出词的好坏,兴趣也不大,随手交给了小桐,然后拉着白素素的手臂,就快步朝着诗社活动的地方走去,一边走一边催促说:“走走,快点过去,那里聚集不少书生才子了,平时你不是爱读书吗,这次润州的才子可是来了大半,你挑一挑,选个如意夫婿,免得又被那个丁家二郎逼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