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谣将风采
作者:初六苏梅   胜者为王最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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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点了支烟,安静的等待着刘志刚。

    好一会儿,刘志刚才慢慢开口:

    “晓秋那个时候刚怀孕,我们两个本打算立刻结婚的。可有一天,邹天成去了我们工作的酒店。恰好听到晓秋和同事聊怀孕的事。于是,他就派人把晓秋看了起来。我当然不服,想和他拼命。结果你也看到了,我的腿被他硬生生的打瘸了。到了怀胎六七个月的时候,他便带晓秋去医院做了CT。见是个男孩儿,便要求和晓秋结婚!晓秋虽然死活不同意,邹天成威胁她,不同意杀她全家,并且也要把我杀了。晓秋没办法,只能嫁给了邹天成……”

    说着,刘志刚重重的叹息了一声。

    “哎,我舍不得晓秋,也舍不得孩子。就悄悄的在这里开了间菜店,偶尔能看他们娘俩一眼。其实,邹天成知道我就在这里。不过,他一直也没当回事。只是派人告诉过我一次,一旦敢胡说八道。就把我们几个全都杀了。你们刚刚来,我还以为是他派的人……”

    我默默点了点头。

    拍了拍刘志刚的肩膀,说道:

    “放心吧,按我说的。这次的事情结束,你们一家就能团聚!”

    说着,我把我的计划,和刘志刚详细的说了一下。

    …………

    从菜店出来时,已经是下午了。

    洪爷早已经饿的肚子咕咕的叫。

    我们三人,便在附近找了家面馆。

    一人一碗牛肉面,热火朝天的吃着。

    眼看着,一顿饭就要吃完。

    忽然,就听门口处,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初六,你个混蛋,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初六?混蛋?

    我脑子一蒙,转头看向门口。

    就见穿着厚厚羽绒服的梁晓燕,正站在门口。

    我顿时傻了。

    我昨天是易了容的,并且我也告诉她我叫初六啊。

    可梁晓燕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开口就说我混蛋?

    正想着,梁晓燕大步流星的,朝我走了过来。

    我们一桌,顿时成为全场的焦点。

    所有人,都抻着脖子,看起了热闹。

    一到我们桌旁,梁晓燕立刻问说:

    “初六,你说话,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梁晓燕一开口,我才发现。

    原来,她喊的人不是我,而是洪爷。

    我顿时恍然大悟,洪爷这个混蛋。

    他居然告诉梁晓燕,他叫初六。

    就见洪爷不慌不忙的放下筷子。

    拿起纸巾,擦了擦嘴。

    接着,指着我说:

    “晓燕,你要搞清楚,你到底想骂谁?如果你是骂初六,那他叫初六!如果你是想骂我,你就别提初六这名字!”

    “……”

    梁晓燕有些被洪爷饶蒙了。

    而洪爷则慢条斯理的继续说道:

    “我简单点儿说,就是昨天的我,不是我。我不叫初六,路虎呢,也不是我的。包括昨天的单,也都是他买的。我和你说这些,你现在怎么看我?”

    “我不管你有没有路虎,有没有钱,我就问你,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糟糕!

    看来这梁晓燕,是真有点喜欢上洪爷了。

    我倒是想看看洪爷,怎么甩开这女的。

    “来,别急,你先坐,听我给你慢慢讲!”

    梁晓燕赌气的坐了下来。

    “晓燕,你实话实说,你对我的印象是什么?”

    梁晓燕虽然赌气,但还是说道:

    “挺帅的!”

    “哎,说有用的。只要有眼睛的人,都知道我帅。说点别的……”

    “骗我!”

    “不不不,你说的不对,听我给你讲。我们昨天都干什么了?”

    “唱歌、喝酒,聊天,又去酒店了……”

    “我们去酒店,都做什么了?”

    “什么都没做!”

    “为什么没做?”

    “你骗我说你大姨夫来了,不方便!”

    噗!

    周围看热闹的人,噗嗤偷笑。

    我也是一脸尴尬。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大姨夫来了不方便。

    不过,这话从洪爷口中说出,也就正常了。

    我倒是很意外,洪爷居然没动梁晓燕。

    “你看,就冲这一点来说,我就不是骗子。我如果是骗子,我昨天就会睡了你。毕竟,你这么漂亮,这么可爱……”

    洪爷的话,竟让梁晓燕羞赧一笑。

    “我不但不是骗子,反而我还是你的人生导师。我教会了你两点,第一,不要轻易相信男人。越帅的男人,越不能相信。第二,不要轻易和男人开房。发生了关系,你会觉得这个男人是禽兽。没发生关系,你又觉得这男人禽兽不如。所以,我这么说,你还觉得我是骗子吗?”

    梁晓燕先是摇头,马上又说:

    “不是,可是……”

    “没有可是!这样,我送你个礼物……”

    说着,洪爷手指一动。

    两指间,顿时多了一枚戒指。

    “白金的?”

    梁晓燕傻傻的看着洪爷,问说。

    “是白的,但不是白金,而是白钢。我要用这枚戒指,来结束我们昨晚那段超过友谊,又未达爱情的遭遇。来,戴上……”

    说着,洪爷竟把这枚破戒指,给梁晓燕带在了手指上。

    “以后每当你看到这枚戒指时,就会想起,我对你的人生指导。到时候,你将所向披靡,再也不会被男人骗到了。不过,你也不用感谢我……”

    梁晓燕傻傻的看着自己手指上的戒指。

    而洪爷已经起身,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潇洒离开。

    我和老黑急忙跟了出去。

    回去的路上,洪爷坐在副驾,打着盹儿。

    老黑一边开车,一边好奇的问:

    “我说洪爷,那姑娘看着也不错啊。你怎么没下手?”

    洪爷闭着眼睛,懒洋洋的说了一句:

    “不是我心慈手软,是她身上有股我不喜欢的味道……”

    “什么味道?”

    “葱花味儿!”

    葱花味儿?

    我忍不住笑了。

    梁晓燕负责给梁晓秋做饭,天天混迹厨房。

    身上肯定会留下,厨房的味道。

    只是洪爷的这个理由,是我听过最奇葩的理由。

    回到家中,荒子又给我来了电话。

    我让他查的另外一个男人的信息,已经基本查清。

    我听着,心头一震。

    这个人,将是我反击二老板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