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问庄华她经历过最糗最囧的事是什么,她的回答一定不是半个月前跟损友们聚会玩游戏时输了被逼着剃了光头,也不是半个月后她的头发居然没有丝毫玩长出来的趋势,更不是忘了戴帽子进女洗手间被人喊非礼,还是“和尚耍流氓了!”
而是
这世上还有比穿越更囧的事儿吗?
她记得死党兼闺蜜的妖男唐启在她看穿越小说的时候鄙视的对她说:”还做穿越梦呢?啧啧啧、我要是有穿越的机会一定会让给你的!”
然后在这个黑色的星期五,她,一名光荣而苦逼的程序媛,在她第一次参加大型户外运动爬华山的时候,没失足坠崖、也没突然眼前一黑、更没一个仙气飘飘的美女或老头告诉她,她被神相中成为了命运之子要去拯救异界与水火之中。
她只是回头看了一眼山下,没错,就那一回头,她这个长相不突出业绩不突出可能有点腰间盘突出的程序媛,穿了。
庄华咋知道自己穿了?
首先,脚下的石阶没了,其二,身边和她一样龟速前行的人不见了,最后,她右前方不到十米距离的某个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人形物体一身的古装。
要不要...过去看看?
庄华这样想,就已经迈开脚步走过去了。
庄华蹲在已经确定了是人的物体旁边,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他,“醒醒、醒醒。”另一只手却把别在腿上的瑞士军刀抽出来握在了手里。她总被朋友欺负不是代表她傻,只是性格比较随意不爱计较罢了,对于陌生人,该有的防备她都有。
躺在地上的人一动不动,庄华又喊了他几次,还是没动静。
“不会死了吧。”庄华把人翻了过来,想试试他的鼻息,结果一把人翻过来把她吓了一跳!
这人是从渣滓洞里逃出来吧?鼻青脸肿已经不足以形容他了,只能用面目全非。再仔细看他身上脏的已经看不出原色的衣服,明显有大片的暗沉的颜色庄华用力嗅了嗅,一股淡淡的却风吹不散的血腥味从地上的人身上散发出来。
这个人恐怕是个大麻烦。庄华心里给这个人订上了标签。按庄华的性格,以往这种麻烦人物她是能离多远离多远,扶个老太太都逼人跳楼的社会现状,庄华也只是个随波逐流的普通人罢了。但是现在,她只能选择救一救这个人,在这陌生世界人迹罕至的山里,她恐怕是遇不到第二个人了,而她的登山包里除了一些简单的装备,只有几瓶水个三四个面包,她可没有当异界版鲁宾逊的打算。
庄华摘下背包,掏出一包湿巾小心翼翼地给他擦了擦脸,好吧,即使擦了也跟没擦没什么区别。然后,庄华拧开一瓶水,一手托起他的上半身,一手拿水瓶口递到他干裂的唇边,慢慢倾倒。
感觉到他下意识的吞咽庄华惊喜了一下,还会咽,就还有救,就怕他连这种本能都失去了,那样她根本就救不了他。在他能大口喝水的时候,庄华找出两片消炎药塞进他嘴里,让他顺着水咽下去。
再找了个相对干燥平坦的地方把人拖过去,把包里的毛毯盖在他身上,庄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对于一个既腐又宅的伪汉子,这些运动量确实大了点。
庄华一把摘了薄薄的线帽,扇了扇风。良久,被压抑的茫然和惊慌无助涌上心头。
这是另一个世界了呀。
没有熟悉的人,没有熟悉的城市街道、堵车和电脑,只有她一个人。自幼父母离异,她是在寄宿学校长大的,假期都是在补习学校,长大了,跟父母亲戚的联系就更少了,记得上次接到父母的电话还是在半年前同母异父的弟弟的婚礼前一天,来不及赶到的她只能充了一千块钱到弟弟的手机里当份子钱。说起来,她还真没什么牵挂,但是背井离乡的心情一点都没有因为这样而减少。
到底,不是原来的世界了,即使她不喜欢但也没想过要以这样的方式离开的世界。
天色慢慢地变黑了,日落月升,蝉鸣伴着风吹树叶的和奏在廖落的夜色里格外清晰,莽莽的山林里,一簇火焰温暖了整个夜晚。
山庭醒过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样一幅景象。
衣着怪异的光头少年盘膝坐在篝火边,平凡的面容给人一种平和淡然的感觉,让人信任,想要去靠近。偶尔,树枝爆开小小的火花也能吸引去少年的目光,然后淡淡的笑意浮现在少年的脸上。
“呃......呃”山庭想要说话,却发现干哑的嗓子根本发不出什么声音。
庄华还在得意自己居然能把火生起来这件事呢,突然听见怪动静把她下了一跳,四下一看才发现自己救了的人醒了!
庄华连忙过去把人扶起来,拿过水瓶拧来给他喝水。
山庭喝了水感觉好多了,惊奇的看着庄华手里的矿泉水瓶,忍不住开口问道:“这是何物?”
于是,庄华的脸瞬间有些黑。
语言不通,庄华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终于,在山庭体力不支睡过去之前,两人的沟通有了初步的进展,说不通,可以写。原来,这个世界和庄华原来的世界的文化是想通的,只不过进展慢了许多,文字是汉字繁体,需要也是汉语只不过地方特色太浓,浓到庄华听不懂的地步。而社会发展大约类似于华夏的战国时期多国混战的样子,但看文字和服饰又不太像,总之,庄华确定自己是跑到架空了,真真正正地离开了原来的世界。
庄华看着睡着的“土著”,叹了口气,现在看来,她的前途一片黯淡呐。
一夜无梦,庄华一睁眼,入目的原始森林让她一时恍惚,然后想起她穿了。庄华摇头叹气,一大早的就知道这么不好的消息,真是让人郁卒。
接着她又想起来她昨天似乎救了个人,她往那人躺着的地方去看,那人已经醒了。
早就注意到庄华已经醒了的山庭见庄华朝他看,布满伤痕的脸上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想对“他”揖手一礼却无奈手臂都有伤,只好对“他”微微颔首为礼。
庄华有些惊讶他醒的这么早,不过想到他那一身的伤也就了然了。庄华也颔首回礼,然后起身收起睡袋装进包里,来到山庭旁边坐下,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山庭心下一惊,昨天庄华的靠近他刚从昏迷中醒来浑身无力无法反抗,而且庄华喂他喝水也是为救他,可他现在清醒着,庄华的贸然举动让他心生警惕,不由得全身肌肉都绷了起来,心想若是对方稍有异动,他拼死也要除了“他”,以免泄露自己的行踪。
庄华似乎也想到了自己的行为有些不符合这个时代的礼节,于是确定了他没有发烧后立即收回了手,起身拱手一礼,转身回了自己的背包处。
山庭放松下来,不禁有些惭愧,又有些凄然。自己如今已经草木皆兵风声鹤唳了吗?这一副狼狈模样还哪有名士风范?名士山庭心里一惊,自己竟然自怨自艾起来!吾即为名士就当有名士之风骨,行名士之行,如此小小挫折即自怨自艾,实在不该有。山庭想通了,心中的局促全无。
如果庄华知道山庭把这么惨的经历当成是小小挫折,她一定马上膜拜一番,然后离得远远的,这是m的节奏啊!
然而,庄华不知道,于是她拿了面包过去分了他一个。
在两人有意营造的友好局面中,一场并不丰盛的早餐结束了,而在早餐过程中,两人用树枝在地上写字沟通,知道了双方更多的情况。
比如,庄华知道了这个土著的名字叫山庭,比如,山庭知道了这个光头“少年”名叫庄华。然后,就是一些今天天气不错啊,你的衣服真怪,你的衣服更怪之类的废话。
然后,两个人同样心事重重的人上路了。不是挂掉的意思,而是出发了。
一个初到异界急于了解这个世界的情况,一个有要事在身,两人一拍即合,所以两天后,两人终于走出了大山见到了烟火人家。
那一刻,庄华想起了红军会师,想起了抗战胜利,想起了许三多!
泥煤啊!终于看着人了!正常人了!
庄华背着山庭如猛虎下山之势冲进了村子。
没错,是庄华背着山庭。总不能让重伤员自己走吧,一来不人道,二来庄华的食物存量实在不多,拖不起时间,所以,要么庄华背着山庭走的快一点,大不了休息的频繁一些,要么俩人一起饿死在山里。庄华选了前者。
村子里的村民热情而淳朴,虽然初见这两个奇形怪状的人(t^t)是有些害怕,可是当他们听了山庭的一番诉说之后,惊恐的目光变成了同情,然后村长请二人到自己家里做客,还热情的招待了两人一顿丰盛的野味大餐。
饭桌上,村长的小孙子好奇的问庄华:“哥哥,你怎么没有头发?”
庄华听不懂,山庭用水在桌上写了出来给她看,而且他的眼神里也是充满着好奇之色。
庄华的心里默默地流下了宽面条(π_π)。她会说自己和朋友玩游戏输了所以被剃了光头吗?
于是,庄华淡然一笑,用水在桌面上写道:“这是时下最流行的发型”。
如果庄华仔细看山庭会发现,他那张看不出本来面目的脸,有些微微抽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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