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渐臣和李安,站在半山腰的路上都非常奇怪,两人明明刚才还在酒吧里喝酒,没想到下一刻却站在青山如翠的半山腰上,两人几乎都闪过這个念头,穿越了?在找了路过的人一问之后,发现果然是穿越了,而且是穿越到北宋年间。在那路过的人走了之后,几乎是毫不犹豫的,白渐臣由条形包中翻出刀来,但见明晃晃的一刀捅进了李安的身体,当下真是鲜血飙溅,溅得白渐臣一手都是血液,這是一把锋利之极的藏刀,由藏民手中买的,本来是买来欣赏的,因为要和李安喝酒谈生意,所以顺便带到酒吧去,放在包中。在得知穿越后,白渐臣立即由包中翻出来,用這把藏刀来杀人。“为什么?”李安看着白渐臣问道,垂死的眼睛。“为什么?”白渐臣冷笑道:“你李安是个狠辣的角色,原本做生意,公司就是个幌子,用来洗钱的,贩毒是你的强项,杀人放火,逼良为娼的事情也做了不少。如果我晚下手一下,估计马上就是你杀我。”“我不杀你,等着被你杀吗。”白渐臣冷声道:“而且,既然穿越到了北宋,這个世界上,知道历史走向的只需要一个,不需要两个,所以我杀你,就是如此。”“原来看不出,你這样狠。”李安的声音越来越低。“谢谢夸奖。”白渐臣手中的藏刀一翻,当下把李安的头颅给割下来,但见鲜血狂飙,尔后脚用力一揣,连李安的人带头一起踢入悬崖当中,杀人要杀得干净,不要没杀干净让人来报仇,這是李安教给自己的,所以把头颅切下。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到是畅快。尔后把藏刀重新放入包内,走到瀑布下,开始冲洗向上的血液来。在瀑布下清洗血液时,白渐臣不由的感叹自己的运气好,不是碰到那藏民买了一把藏刀,只怕今日這次就是自己死,李安练过柔道的,据说段位还挺高,如果无藏刀在手再加偷袭出手,就是自己死。洗刀时,白渐臣心道,杀人如斩草,第一次杀人,却一点不适感也没有,看来自己天生适合杀人。把血腥全部洗掉,白渐臣才出发了,北宋的天空格外的蓝,大地辽阔,空气清新,马上,白渐臣踏在田梗上看去,见得在田地中劳作的农民,那些农民才叫农民,脸蜡黄得可以,瘦得皮包骨头,全身破破烂烂,和前世电视中白白胖胖的农民不可同日而语。白渐臣在這名为安兴县的县城中行走着,此时的他早就换了一身衣裳,是由路过的一个小村子那劫来的,白渐臣是个小心的人,又如何会穿得那样可疑,做普通人的打扮才是正理。這安兴县城,人并不多,只是县城街道极短,只有那么横竖两条,所以显得人多一些,在街道上,两旁有贩卖着各种小吃,时新鲜果,鱼虾虾蟹,山野之珍。由一班而窥全豹,白渐臣心道,北宋号称是中国古代最发达、兴盛时期,果然不假。并没有傻傻的拉住人问,這一年是哪一年,這是什么地方,在白渐臣看来,在县城中這种举动,太引人怀疑,這种风格不是白渐臣的风格。走在安兴县城的街道上,看到有一家招算帐的先生,白渐臣抬步便现招帐房先生的酒楼走去。帐房先生算帐用算盘,而白渐臣算盘打得贼溜,在白渐臣的前世那个时代,在很小时就学过用算盘。当下打起算盘来,一手华丽的指法,直让掌柜的连连叫好。就這样安定了下来,在接下来的时间中,借助帐房先天這个身份,通过似乎无意的闲聊,白渐臣已经了解了,现在是北宋宋徽宗政和七年,而所在的地方则是的安兴县城。虽然前世是生意人,但是下海前去是学历史的,故而对于北宋的历史有一定的研究,在宣和二年有北宋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方腊起义,数年后也便是靖康二年,北宋灭亡,是为靖康之耻。对于农民起义、北宋灭亡,白渐臣都没有过多的去感叹,這是它人之事,关自己何事,也不用自己操心,只是知道,這是两次可以使得自己崛起的大好机会。而现在身在的是两浙路,更是让白渐臣心喜,因为方腊起义发生的就是在两浙路,毫无疑问,因为再过几年就要发生农民起义,所以這里相当危险,但是危险从来都是和机遇并存的。白渐臣从来都认为自己是那种可以转危险为机遇的人。把這些都理顺了,白渐臣开始沉思自己以后的发展方向,不会天真的以为农民起义可以成功,经商也不行,在這个时代,素有士农工商,商排在末,虽然有钱,但是地位太低。所以,只有当官,当一方之官长,然后借助上面说的两次机会发展自己,這才是正确的道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這句中国的古话,其实可以换成,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后当官高。当官,在中国古代是王道。而要当官不可能是考秀才、中进士,比考八股之类的,白渐臣觉得和古人差距太大,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所以唯一的道路只有用钱买官,一切问题转回来,还是要先赚钱。白渐臣拿出纸笔来,开始了记忆,白渐臣自然是知道,越是来得久,前世的东西越是忘得多,所以现在白渐臣拿出纸笔,用拼音在白纸上写着前世记得的。也正是因为没有其它人看得懂拼音,所以白渐臣才這样做。而此时,北宋时代的画卷,已经扑面而来,缓缓的展开。(好多人抗议,既然這样,就用這个开头,但是大修是一定的。现在在静,静着想如何写這本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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