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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吗。”
卫洵不置可否:“你不是说那头雪豹是纯正的野兽?”
‘它确实不是什么豹子精,不然我也不会推荐给主人你呀。’
狐崽理所当然:‘我们精怪之间不互吸的’
‘那你就知道它血阳气足了?’
看天色渐晚,卫洵往文布南村的方向折返。
‘感觉嘛,我们天狐的感知可强了,起码它的阳气比其他几个男人强多了。’
狐崽叭叭叭用挑拣大白菜的挑剔口吻,把队里十几个男人的阳气水平排了个序:‘兽血就是阳气更足的’
以前外出狩猎的猎人猎到鹿等野兽,确实会生饮鹿血,像鹿血,虎血等等,各种兽血在传说中都是大补。但雪豹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还真没几个人敢去喝它血的。
卫洵道:‘你去偷喝血?’
‘我喝不了呀,现在还承受不住’
幼狐委屈道,要是能自力更生,那还好麻烦到主人呢。它现在顶多能吸收精纯阳气,喝血或者做其他的事情提取阳气,目前消耗太大了。就只能撺掇主人以阳补阳,它再从主人身上吸一点。
卫洵之前就有想法,用魔蚊口器从雪豹身上吸血感知它的心理,从而判断它究竟是真的豹子,还是伪装的人,或者有什么特殊身份。现在倒是和幼狐想法不谋而合。
不过这就不用让小狐狸知道了。
于是在回去的路上,狐崽哼哼唧唧求了他一路,卫洵也没给个准话。到最后心里敷衍道‘生血不卫生,你想想别的获得阳气的办法’
‘别的办法……有倒是有……就是更不卫生啊……’
狐崽嘟嘟囔囔,声音越来越小,在卫洵走到有人的地方后彻底息了声。
“卫哥你回来了!”
文布南村口翘首等待卫洵的正是翡乐至,他已经穿上了身蓝色的冲锋衣,换好了合适的裤子与鞋,这应该就是旅社提供旅行包中有的物资了。
看卫洵回来,翡乐至高兴极了,忙迎上前来。忽然间他停住脚步,惊恐望向卫洵的帽子,手指都在颤,磕巴起来。
“卫,卫哥,你你你,你帽子里——”
“是我养的小宠物。”
卫洵笑道,把巧克力色的雪貂捉了出来,托在手上:“很乖,我一直带在身边,也不知道怎么就也被选入到旅程里了。”
“原来是这样,怪可爱的呀。”
翡乐至试探想摸貂,被貂崽龇牙凶走,也不生气,乐呵呵道:“徐阳他导盲犬不是也进来了吗,说不定动物比人更能适应野外环境呢。”
随后他忧心忡忡,压低声音:“哥,挺多旅客一直都在丁一身边,刚才你去绕湖,大家过去文布南村搜索,看完北村后本来要越过沟壑,去看南村,但是丁一不去,其他,其他旅客竟然就都没去。”
“他们就这么怕丁一吗?我本来想过去探探,但是季大哥劝我要谨慎,别独身离队。”
“你做的对。”
看翡乐至因自己的退缩而有点羞愧的低头,卫洵安抚拍了拍他的肩膀:“咱们是新人旅客,初来乍到,要多看多听,不能莽撞,最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
“丁一毕竟是导游,他不去南村,肯定有自己的道理。”
“嗯,我听卫哥的。今天下午我们——”
翡乐至叨叨了起来,他家境好,但家教也严,没染上那些二代的脾气,人看起来又热情活泼,很容易和陌生人打成一片。但今天他试图融入团体,打探情报的进展却并不顺利。老手旅客们都很冷漠排外,虽然可能挨着卫洵的面子,没有什么暴力行为,但却完全不理会翡乐至。
翡乐至碰了一鼻子灰,只有季鸿彩,房宇航他们三人愿意与他多说几句,但也是一谈到导游就噤了声,只是含糊说最好不要得罪导游。
为什么旅客这么怕导游?
翡乐至不明白,他把今天下午的所见所闻原原本本告诉卫洵,卫洵听了便知道,那些老手旅客畏于丁一淫威,没那么快站到他身边来。老手旅客都精明的很,除非卫洵展现出压倒式的实力,否则他们绝对都更倾向于明哲保身。
至于丁一不去南村,其他旅客也不去,倒不一定是因为害怕导游,而更可能是——无法远离导游。
就像卫洵醉美湘西时导游胸针的附加功能‘相信科学’,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旅队,让胸针笼罩范围内的旅客们远离灵异类危险一样。
“乐至,你是不是到现在都没有过高原反应?”
卫洵提点道,翡乐至恍然大悟,疑惑挠头:“是啊,嘿,对啊,我怎么都没有高原反应,也不觉得憋气呢?”
说着他做了几个深呼吸,确实没有氧气稀薄的感觉,翡乐至想了想,更是不明白:“白桃姐和徐阳好像也没有高原反应,其他老手旅客也是。”
文布南村海拔约四千六百米,蓦然从平原地区来到高原,像他们新人蓦然从平原地区来到高海拔的地方,就算各人体质各异,至少也能感受到空气稀薄。
丁一导游胸针的附加功能,可能就是与‘预防高反’有关,而胸针自然有影响范围。如果翡乐至没有被季鸿彩劝住,冒然前往南村的话,恐怕会毫无准备陷入可怕的高反之中。
丁一耍的就是这种小心眼,按理说卫洵去转湖,不仅有顺逆时针的问题,也会突然受到高反的影响。只不过有雪域高原也是狐族生存的领域,雪狐,藏狐,都算是天狐的狐子狐孙,有天狐附体,狐族能生存的地方,卫洵都能适应环境。
除了消耗阳气太多以外,天狐附体没什么毛病。
“这毕竟是超自然的事情,咱们这旅程也算是做任务,可能就是不会有高反吧。”
翡乐至乐观道,这就是新人很容易的想当然。就连卫洵在第一次旅程时,一开始也觉得他们相当于在异次元空间做任务,毕竟惊悚全球旅社太过神秘莫测,拥有强大威能,任何无法解释的灵异神怪,在旅程里看起来都是正常的。
卫洵也是在回到现实,发现同一时间湖南省湘西州大地震后,才意识到旅程也是在现实,只是在普通人探索的极限之外。像这次藏北之旅,恶劣的气候,高海拔,凶猛的野生动物等等,绝对也是他们旅程中会遇到的难点。
“你现在饿吗?”
“饿啊。”
翡乐至拍了拍小腹,咕噜声传来,他颇为不好意思:“卫哥也饿了吧,回去应该就能吃上饭了。”
旅队的驻扎点是文布南村旁边的露营地,视野很好,能看到当惹雍错。帐篷已经都搭起来了,但今晚这顿饭旅队是在文布南村里吃,对村里人而言他们是国家派来的科考队,招待的十分热情。
“是啊,你会觉得饿,也会觉得冷,觉得晒。”
卫洵点到为止:“这场旅程对我们而言,都是真实的。”
会觉得冷,觉得晒,觉得饿,为什么单单没有感到高原反应?
老手旅客为何那么害怕,却又无法脱离导游?
翡乐至不傻,卫洵感到他呼吸频率变化,便知道他想明白了什么。
卫洵喜欢聪明人,一点就通。他也喜欢老实人,他说什么就信什么。
说话间两人便到了栋传统藏式建筑前,这是文布南村用来招待客人的房子。
“哟,卫队回来了?”
木质的长饭桌前坐满了人,丁一左拥右抱,见卫洵与翡乐至进来,嘿然一声推开怀里的林启明,站起身,不怀好意的目光在卫洵身上扫来扫去。
“卫队长发现了什么没有?”
对从卫洵身上看不出任何伤处这点,丁一看起来并不满意。一下午过去,他再见卫洵,心又痒痒的,真是少有的大美人啊,要不是爪牙这么尖锐,他今晚估计就能把卫洵带回帐篷里了。
“是有奇怪的地方,湖边没有其他游客,只有我一个人。”
“嘿,这是咱们的旅程,当然不会有其他游客了。”
丁一笑道,冲卫洵举起酒杯:“辛苦卫队长给咱们旅队祈福了,这次旅程肯定能顺顺利利,来,我敬卫队长一杯!”
“丁导客气了。”
和乐融融氛围下,卫洵端起自己面前酒杯,冲丁一敬了敬酒,然后一饮而尽。
烈酒入喉如火焰在烧,卫洵苍白的脸一下子染上薄红,眼神看起来都迷离水润了些,在昏暗的灯光下越显惑人。丁一看的下腹一紧,借饮酒掩住不怀好意的笑。
他杯子里的是青稞酒,青稞酒度数不高,甜香不醉人,卫洵杯里的却是高度数的白酒。就算是酒量再好的人,直接喝一杯白酒下去都不会好受,丁一笑吟吟欣赏美人醉酒的模样,慢悠悠夹了粒花生米。
他没给卫洵酒杯里下什么药,就是纯粹的白酒而已。丁一自诩是非常会享受的导游,他不急,这旅程十几天,有的是收服卫洵的功夫。肉吃到嘴边就没意思了,想到能一点点□□卫洵,丁一兴奋地很。
又有几个老手旅客在丁一的示意下,站起来给卫洵敬酒。卫洵看起来像是真把队长这职位当回事了,来者不拒,一眨眼就是五六杯酒下肚,醉态越来越明显,看的翡乐至都着急,主动站起来要给卫洵挡酒。
卫洵拦住他,摇了摇头,对丁一轻笑道:
“不喝了,吃饭吧。”
似是酒喝多了,他声音都软下来,让人骨头都酥了,丁一一时间都忘了灌醉卫洵的计划,直勾勾盯着他看,就会说“好好好”,美人看得见吃不着,他越发使劲揉弄怀里的林启明。林启明又痛又羞耻,脸上还得僵笑着,依偎在丁一身旁。
他也在看卫洵。林启明一开始就知道,丁一看上了这个新人。虽然看似卫洵揍了丁一一顿,但林启明知道,以卫洵这种谦谦君子的性格,是绝对斗不过丁一的。
他本来该嫉妒惶恐,敌视卫洵的,林启明知道丁一什么都模仿丙九,就如他只爱队里最好看的这个点一样。如果丁一真得了卫洵,他林启明就算靠着像林曦的脸,不被完全抛到脑后,也绝对会少了许多照顾。
这在旅程里是致命的。
但每当黑暗的心思生起时,一看到卫洵,却又都全消散了。林启明想,如果他是导游,也绝对会喜欢卫洵,想把他收入怀中的。
这么美好的人,就该被仔细珍藏,小心呵护,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捧到他面前去。刚才卫洵冲着这边微笑,丁一激动起来,林启明却觉得,卫洵是在冲着他微笑。那笑容淡淡的,如月光般,清亮却不刺眼。
没有鄙夷,没有轻蔑,没有低视。
就是对一个正常人的,谦和友好的笑容。
不过都只是想活着而已,人生怎么就那么难呢。
林启明眼眶微红,却是回身更钻进丁一怀里,撒娇扮痴:“丁导别光看卫队,我都要吃醋啦。”
丁一也就是凭着个导游身份罢了,想到他看卫队的眼神林启明觉得恶心。
“好好好,看我们启明啊。”
酒不自醉人自醉,丁一笑呵呵亲了亲怀里小美人,一时间竟觉得林启明眼眶微红的模样,也有点卫洵醉酒神韵,多么好的两个美人,全在他的旅程里,能任他肆无忌惮玩弄,当导游,就是这么好的一件事。青稞酒度数不高,丁一却觉得自己已经醉了,他毫不掩饰与林启明亲热起来,做着娥皇女英的美梦。
却没有注意到饭桌上的气氛更沉寂了些,原本丁一趁卫洵转湖,有抓有打收拢教训好的旅客们再次动摇起来。
跟着这样的导游,真的能活下来吗?
旅客们看似忍耐性很强,能忍耐导游的一切剥削,恶行,只是为了最简单的诉求,那就是活下来。
但是丁一,他真的配吗?
卫洵有一搭没一搭吃着酥油糌粑,他懒洋洋支着头,眼睫微垂,那惑人的醉态让人不敢直视,却又忍不住偷窥。丁一和林启明那边发生的事情,卫洵似是看到了,又似是没有看到。
卫洵喜欢聪明人,喜欢老实人。
但他最喜欢自作聪明的人。
自作聪明的人,比聪明人少了分眼力智慧,比老实人少了分谨慎踏实。只要稍微一鼓动,就会向卫洵想要的方向去,还以为是自己做出的决定。
好操控的很。
今晚的晚餐很丰盛,有一整只烤羊,几盘子风干肉,还有酥油糌粑,青稞酒之类的。食物都被分开,大家自己吃自己盘子碗里的东西,不像寻常聚餐,大家从同一盘子里夹菜。
虽然每人包里都准备了应急食品,但这毕竟是十二天的旅程,后边还要穿越羌塘无人区,不像醉美湘西只有六日五晚。压缩饼干能量棒之类的食物那是得到荒无人烟的地方才开吃的。
老手旅客们都谨慎的很,卫洵接着醉意看到有人用了自带的银筷子,有人往自己碗里撒未知粉末,然后才开始吃的。分餐是最安全谨慎的做法,也防止了整个旅队一不小心全军覆没。
卫洵盘子里有几块烤羊肉,两个酥油糌粑,还有块黑红色的,半个手掌大,像是熏过的肉。卫洵夹起这块肉嗅了嗅,狐仙附身后的嗅觉格外敏锐,卫洵隐约闻到了股咸腥味。筷子戳进肉里,肉纤维很短,一丝一丝的。是种暗红色。
“啪。”
筷子碰撞声惊响,引起不少人的注视。只见卫洵筷子敲在了翡乐至的手腕,让他原本要夹菜的手一晃。
“卫哥感觉怎么样?还好吗?”
翡乐至觉得卫洵是醉了,他放下碗筷,想去扶卫洵:“我差不多吃好了,要不先送卫哥你去休息吧。”
“不要吃这块肉。”
卫洵道,他目光环视餐桌边所有人,明明仍有醉态,但那锐利的目光却让所有人都完全无法忽视。
“这块肉,不能吃。”
所有人都听到了卫洵的话,老手旅客们神情微变,尤其有吃的快的,想早点离桌去休息的,脸色更是难看。
“怎么不能吃,这里面没毒啊?”
有人质疑,卫洵却不理会,而是看向殷白桃他们,低声问道:“你们吃了吗?”
“我还没吃。”
殷白桃迟疑道,那块肉外表黑红,看起来显得脏,她刚被选入旅程,又没什么胃口,就只吃了点酥油糌粑,连烤羊肉都没有吃。
“我吃了。”
卫洵目光落到徐阳身上,他面前的碗盘里酥油糌粑没动,肉却快吃完了。相比半生不熟难咬的羊肉,那块黑红相间的肉虽然像是熏过,但较为软烂好嚼,他已经吃了半块。剩下一半没吃,是想留着喂狗。
“这块肉怎么了?”
即使他声音努力冷静,但看盲人少年紧紧攥着导盲犬的牵引绳,脸色泛白,就知道他心里其实紧张的很。
“跟我来。”
卫洵站起身,扶着徐阳的肩膀,带他往外面走。翡乐至和殷白桃也下意识站起来,跟在卫洵身后。其他老人旅客们面面相觑,同样吃了那块肉的人忍不住心里忐忑,忍不住也跟出去,想看看到底有什么名堂。
“嗤,故弄玄虚而已。”
有人故作不屑,正是之前跟着丁一向卫洵敬酒的,显然他想往丁一这边站队。眼看桌上人少了一半,丁一脸色阴沉下来,他故意大声道:
“不过是个新人而已,丁导抬举他才能当队长,还真把自己当根菜了?”
“这顿饭丁导也看着,丁导都没说饭菜有问题,还轮得到他说!”
“嘿,对吧,丁导。”
这人谄媚笑望向丁一,丁一似笑非笑瞥了他一眼,突然把酒杯冲他砸去,正砸到那人脑门上。那人没敢躲,额头顿时青肿起来。
“你算什么丑东西,也敢对爷的大美人这么说话!”
丁一大着舌头,喝的有点上头,嗤笑点着桌边剩下的旅客,眼里是漠然恶意:“桌上饭菜有没有问题,你们是活似是死——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丁一可是个屠夫流的导游!
这可不是单单模仿丙九,丁一最享受那种逍遥法外,肆意掌控玩弄他人性命的快·感,给他带来的刺激仅次于凌虐美人。怕是旅程开始到现在,还没死人,倒是让有的旅客心眼活了。
丙九开辟北纬三十度旅程,没杀一人,再加上百晓生的发帖,倒是让不少导游上心,杀人的也少了。但丁一可不在乎这个,开辟旅程这种事怎么也轮不到他的旅队,这一个个的旅客,在他眼里不过就是三百积分的肉羊罢了。
“我说这肉没问题。”
丁一慢条斯理,眼里是戏谑恶意的光,冲旅客举起酒杯:“你们尝尝看,味道也许很不错。”
这下那几个人脸都白了,悔不当初,他们怎么会蠢到侥幸想依附丁一!就算一开始丁一被卫洵摆了一道,他也不一定需要他们旅客的投诚,说不准这还是他和大美人玩的情趣,偏是他们巴巴凑了过来。
丁一可也是个屠夫流的导游啊!
气氛凝滞,谁也不敢动筷子,眼看着丁一眼神越来越厉,坐在他怀里的林启明咬咬牙,夹起块肉就要往嘴里放。
就在这时,外面却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声!
卫洵把徐阳带到外面,到了处偏僻地方。他没理会跟上来的人,只是让殷白桃准备好纸和水,让翡乐至在地上挖出个不大的坑来。
“痛吗,头晕恶心吗。”
卫洵细细问了徐阳的情况,徐阳仔细作答。到外边借着夕阳一看,他不仅脸色发白,还有点偏向蜡黄。刚才房子里灯光太昏黄,一时间竟没看出来。
他们这边一问一答,其他老手旅客们也自觉没凑上前,而是隔着几米往这边看,几个吃过那肉的更是将卫洵问的问题与自己目前状态对比。
“催吐会吗。”
卫洵简短指点:“用手指压舌根,往嗓子眼里伸,碰触扁桃体。”
“那到底是什么?”
徐阳把导盲犬系绳交给卫洵,被带到土坑边蹲下,此刻他再没了冷静,慌乱像个害怕的孩子,喃喃:“我肚子有点疼,我,我会死吗?”
“吐出来看看。”
卫洵道,他说的话有种奇异的魄力,让人情不自禁想要信任。徐阳按卫洵说的手指扣嗓子眼,不一会就哇哇吐出来,全吐在了翡乐至挖的坑里。
“有血!”
殷白桃悚然道,只见徐阳吐得一发不可收拾,先是把还未消化的食物都吐了出来,然后就开始往外吐黄水,夹杂着猩红血丝,分外骇人。但等到吐无可吐了,徐阳仍在干呕,他口中流出白沫,浑身都在打颤,紧紧捂住肚子,颤声道:“疼,好疼。”
“赶紧打120吧!”
殷白桃焦急地很,话出口却想起来,这都是在旅程里了,哪来的120。看徐阳情况越来越不妙,嘴角白沫染了血色,导盲犬多多似乎也感到主人不妙,汪汪叫了起来,想往徐阳那边凑。
一片混乱中卫洵仍旧冷静,他让殷白桃给他喂水,自己转身对那群跟过来看的老手旅客命令道:
“去把鹰笛传人找来。”
看他们迟疑未动,卫洵眼神一厉,竟再看不出半点醉意温和:“快去!”
“来了来了,人来了!”
“快让让,别挤在这。”
后边一阵暴躁吆喝声,就见季鸿彩三人簇拥着鹰笛传人过来,季鸿彩冲卫洵挤了挤眼,粗声粗气道:“你说那肉不对,我就把鹰笛传人找来了。”
“像这种旅程里,他们大多都会帮助咱们的,有问题找他准没错。”
这是季鸿彩在给新人们透露旅程的潜规则。
在难度不高的旅程里,这种旅程主线涉及到的人物,通常都能在景点之外帮助旅客。卫洵也是这么想的。能被旅社选中的,就如厉鬼萍萍,通常是与旅社间有交易的关系。旅社以她为主设置旅程,锻炼旅客,开辟景点。萍萍也要借助旅客,把烈士英魂等送出去。
也就是说,旅客完成景点对他们来说有用,为了保证旅客能完成景点,旅客出了问题,他们也会适当帮忙。
果然,鹰笛传人一来便径直走到徐阳身边,肃着脸按了按他鼓胀腹部,用藏语说了些什么,卫洵也用藏语回答。
然后就见鹰笛传人放开徐阳,从藏袍中取出一卷蜡烛粗细的皮子,打开皮子,里面是跟如玉如骨,竖笛般的乐器。
随后鹰笛传人便在徐阳旁边唱跳起来,卫洵让开场地后退,季鸿彩等人借机到了他身边。
“卫队,你们刚才说什么了?”
季鸿彩给他递烟:“徐阳要不要紧,那肉到底有什么问题?”
卫洵接了烟,没有抽:“徐阳吃的少,不会有事。”
旁边的老手旅客们望着鹰笛传人的举动和徐阳的状况,耳朵却都竖起来仔细倾听卫洵的话。
“那块肉没有毒,也没有腐坏,但它是鱼肉。”
卫洵点了点自己的鼻子:“我有雪貂的嗅觉,所以能闻出来。”
“鱼肉?!”
季鸿彩没反应过来,他旁边的房宇航却变了脸色:“餐桌上怎么会出现鱼肉!”
又有人追问:“鱼肉怎么了?”
卫洵却不再说话,而是望向鹰笛传人那边,在奇怪的舞蹈过后,他终于吹奏起鹰笛。悠扬尖锐的笛音响起,古朴凄凉,笛声中原本有气无力躺在殷白桃怀里,近乎气若游丝的徐阳又挣扎起来,捂着肚子剧烈呕吐。
明明他刚才把吃的饭都吐净了,这次呕吐该只有水才对,谁知道徐阳又吐出大团大团血肉似的东西,距离近的殷白桃倒吸一口冷气,在旁边焦急等待的翡乐至也惊得后退几步。
徐阳这次的呕吐物中有东西仍在蠕动,好似活物一般,花生米大小,一团团的像剥掉皮的细小活鱼。
同样吃过那肉的老手旅客们脸色惨白,在鹰笛声下他们也开始呕吐,这处气味顿时变得极其恶劣。卫洵捂住鼻子,看徐阳虽然还有点虚弱,却稳定下来,便让翡乐至抱起徐阳,殷白桃牵着狗,三人离开。
此时天已经黑了下来,夕阳只剩最后一缕余光,高原昼夜温差大,傍晚的风冷到刺骨。他们本身就在偏僻处,再往前走,听不到鹰笛声与呕吐声后,他们到了分割南村与北村的沟壑。乍眼望去这沟壑极陡极深,像巨人持刀在大地上划了一道,将南北村分开。
“那边就是南村。”
季鸿彩三人跟在卫洵他们身后,不远不近,保持着一种不会让人心生警惕的安全距离。
“文布南村的人都是虔诚的苯教徒,听说村子房屋地下有通往当惹雍错,达尔果雪山和象雄遗址的暗道。”
季鸿彩指间夹着根烟,暗红火星在夜色下明灭。
照顾徐阳的殷白桃心里先是一惊,随后一喜,翡乐至也是睁大眼,暗自兴奋挥了挥拳。季鸿彩他们这是交换信息来了,下午还对他们态度暧昧的老旅客,竟然主动把调查来的信息相告。
这都是因为今晚卫哥的表现!
“暗道你们没能下去吧。”
相比于殷白桃与翡乐至的喜形于色,卫洵却是一如既往冷静,淡淡道:“你们调查到的不止这些。”
“嘿嘿,那是,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我季鸿彩这双招子。”
季鸿彩得意指了指眼,反问道:“藏族为什么不能吃鱼?”
“不是藏族不吃鱼,是牧区藏族基本不吃鱼。”
卫洵道:“牧区过去实行水葬,他们认为吃掉肉身的鱼,便成了先人的轮回转世,吃鱼就相当于是在吃人。除此之外,苯教祭祀天界的太阳、月亮和地下界的龙神——他们认为鱼是龙神的化身。”
“乖乖,原来是这样。”
季鸿彩道:“最近北村人放牧的牛羊失踪了很多,有人说是在南村那边发现了丢失牲畜的骨骸遗体,这段时间南村北村正在就这件事闹矛盾。”
卫洵道:“藏区大部人都是天葬,被水葬的人一般是孤寡老人或是乞丐等地位低下的人。葬于鱼腹不如葬于人腹,葬于人又比不上被天葬,所以它们之前不愿离开人胃,之后听到鹰笛声后又能被呕吐出来。”
鹰笛能唤来天葬台的鹫鹰,传说顺着鹰笛的声音,灵魂能随鹫鹰一同回归天上。
“好家伙,那要是没有鹰笛声,那些,那些东西,岂不是会一直呆在人胃里?”
季鸿彩咋舌:“那人会咋样,它们会抢人的身体吗?”
卫洵笑而不语,季鸿彩眉头一竖,眼睛一瞪,房宇航怕他莽劲上头,忙拉住他袖子提醒。但季鸿彩撇了撇嘴,挣开袖子,倒是自己嘟囔:“真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好小气哦。”
“老季就是这张嘴坏,心是好的,我替他道歉了。”
房宇航打圆场,随后他歉意道:“不是大家不提醒新人,实在是离不了导游。你们看到这高原上,没人有高反对不对?这就是导游的作用,旅程太难,光靠旅客活不下来。”
“靠导游就能活下来?丁一就一个王八龟孙儿,靠他还不如靠条狗。”
季鸿彩嗤笑,果真是嘴上不饶人:“卫队你今儿踩的丁一实在是太爽太猛,我老季是真服气了。也给你提个醒。”
“这探秘类的旅程,突出的就是探秘二字,等明天去了象雄遗址,仔细听鹰笛传人他要找什么东西。是遗迹,壁画,或者是古董陶碗的,只要你能有线索,这景点就好过,顶多是完成度多少了。”
“你们也是第一次进旅程,有些事可能不清楚。”
房宇航补充道:“这些旅程都不是虚假的,而是真正在现实里存在的,只是普通人无法找到,咱们这旅程里的人才能探秘。像是象雄遗址,旅游时你去看的可能就是个依山而建,破败的土石城池,但咱们明天去里面探秘,随时有可能会遇到密室,暗道,甚至墓穴陷阱,古尸棺椁,这些都异常危险。”
“许多东西不是不存在,只是以人类目前的水准,无法发掘。”
一直以来没怎么开口的江宏光冷静道:“去象雄遗迹的路上也不会一帆风顺,小心丁一和他的走狗。丁一背上有降头师缝的鬼皮,有剧毒类的称号,他还能够控蛇。”
藏区也有不少毒蛇,而且毒性更重,如白头蝰,高原蝮,西藏竹叶青等等,毒蛇隐蔽性强,极其难防,就算在帐篷周围撒上雄黄粉等驱蛇药物,明天去往象雄遗迹的路上,甚至深入遗迹以后,想要再防备可就难了。
于是罕有人敢真正得罪丁一,导游的可怕不仅在战斗力上,他能提前拿到景点门票,就能提前在景点埋伏下毒蛇,真的是防不胜防。
“好了,该回去了。”
江宏光轻喝,最后道:“不要独自行动,不要夜间出门,看到什么诡异的东西保持冷静,不要乱叫。真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就说出来,大家想办法一起解决。”
说到最后,他沉默迟疑,声音极低,自己都并没有太多底气:“大家是一个旅队。”
谁不想能与队友并肩作战,不再猜疑,互相信任?可有丁一在,今天他们敢抱团,明天丁一就敢用诡谲手段让人悄无声息惨死。怀疑,危险,无法信任,都是一根根深扎在旅队里的毒刺,让他们只能各自为战。
丁一肯定会对新人动手,到现在十五名旅客,两个三人团体各自抱团,两个两人团体偏向丁一,林启明是丁一的人,唯有新人团里有四个人,而且还唯卫洵马首是瞻,尤其是在经历今天生死危机后,他们抱团更会紧密。
害死新人团的一个人,或者两个人,这才是丁一喜欢的平衡。
“多谢告知,这些信息对我们很有帮助。”
卫洵投桃报李:“今夜无论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离开帐篷。”
旅客们的餐食是村里人准备的,究竟是谁将鱼肉放到了他们餐盘中?明天他们就会离开文布南村,前往象雄遗址,如果真是村里人动手,那恐怕他们今夜就会再有行动。
卫洵估摸着,这可能会与他接到的支线任务有关。今天天气一直清朗,当惹雍错碧波万顷,想要见到‘黑色的当惹雍错’,那就只有到夜晚的时候。
等季鸿彩他们离开十分钟后,卫洵他们才前后脚回到驻地。帐篷早已经搭好,每个家庭一个,零散分布,距离都不算远。卫洵他们四人一起,帐篷也是最大的,搭起来后几乎能有人高,位置在营地最边缘。
这些帐篷其实是按实力分布,理论上越靠近导游的帐篷越安全,越往外越危险。卫洵毕竟是队长,其实他们帐篷也该在中间的位置,但翡乐至和殷白桃一合计,觉得这旅队里的人,尤其是那个导游,比野外更危险,于是他们帐篷的地点比较偏。
这正合了卫洵的心意,要是帐篷真在正中,半夜想不引人注意的偷溜还得费点功夫。
辛苦一天,大家都是身心俱疲,新人心理上的压力更重,更何况还有吃鱼的事沉甸甸压在心头。但就在他们走向帐篷时,徐阳牵着的多多却忽然呜呜低吼起来,死活不肯再往前走一步,甚至固执咬住牵引绳,要拉着徐阳往后边退。
“帐篷里有东西!”
徐阳虚弱警惕道,他们几人迅速戒备起来,满脑子乱想,野营露宿,确实有野生动物闯进冒险者帐篷里的事,但他们这是在文布南村附近,而且江宏光又刚说了丁一会控蛇——
帐篷里的,会不会是毒蛇?!
可大家晚上绝对得在帐篷里睡的,所有物资背包也都在帐篷里,他们手里也都没有趁手的武器,帐篷里又是睡袋又是垫子,万一哪块真藏了条毒蛇,一眼也绝对找不出来。
这下可怎么办!
“我去看看。”
这时卫洵冷静道:“你们退后。”
“我不怕毒,当时揍丁一的时候,他都没有毒到我,不是吗?”
翡乐至他们虽然仍旧担心紧张,却听话退后了十几步,省的妨碍到卫洵的事。卫洵看他们退远,才一步步走到帐篷前。
其实在靠近帐篷时,他就知道帐篷里藏了什么猛兽,这还多亏了狐崽在他心里使劲喊:‘阳气到了,阳气上门了!’
翡乐至他们远远看到卫洵进入帐篷,心都揪了起来,紧张的浑身冷汗。而卫洵一进入帐篷,腿就被什么柔韧的东西给圈住了。
像毛绒绒的缆绳,却异常有劲,卫洵眯起眼,狐仙附身,让他隐约能看清黑暗中事物。
黑漆漆的帐篷里,竟然有一头银白色的雪豹!
这雪豹非常不见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闯入了别人的帐篷。它卧在卫洵的睡袋上,枕着他的旅行包,尾巴圈着卫洵的腿,嘴里嚼着——
嘴里还嚼着一条来偷袭他们的毒蛇。
呼——
见卫洵没动,雪豹傲慢不满抬头,冲他呼出一口气,随后状若漫不经心抬了抬大爪子——它这只爪子下,还压着条奄奄一息的毒蛇。
似是用食物引诱贪吃的小豹,快到它的身边来。
卫洵面无表情掏出强光手电筒,啪地一下,很快啊,这雪白光柱照到雪豹身上。
顿时就吓了雪豹一跳。
是真的跳起来,雪豹是种非常,极易受到惊吓的动物,它们甚至会被吓‘飞’起来,就见这头雪豹张开四爪砰地惊慌跳起,撞得整个帐篷剧烈一晃,随后卫洵自食恶果——
他手里的强光手电筒被雪豹一尾巴抽开,然后卫洵被吓得背过耳朵,瑟瑟发抖的炸毛雪豹保护性的,强制的藏到了肚皮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