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杂脸虫异兽射出的光束没能打中林飞。
只见林飞躬身闪过了光束之后,身体一晃,整人消失在原地,下一秒便出现在杂脸虫面前,右拳再度燃起火焰,轰向杂脸虫异兽的腹部。
眼见得杂脸虫异兽的四只爪子尚未收回,临时做出防守反击也是被自己躲过,林飞自是不可能留手。
运转体内的灵能,右拳上附着的火焰温度快速的提高,前方的空气开始变的有些扭曲。
附着火焰的拳头成功落在杂脸虫异兽的腹部,林飞面色平静,恐怖的力量顿时倾泻而出。
可就在他以为这场战斗即将结束之际,却见这杂脸虫异兽胸口处突然分裂出一个块金属与血肉组成的菱形盾牌,随后当着林飞的面化做粉末随风飘散。
看到这一幕的林飞略感诧异,哪怕他从未见过这种东西,依旧能通过杂脸虫异兽毫发无损的腹部推断出,刚才那化为粉末的菱形盾牌十有八九是一件防御型的灵器。
之前那个白袍男子所做的不只是治好了杂脸虫异兽的伤,还在它体内留下了一件保命的灵器。
要是那个家伙没死,林飞肯定得质问一句,“这种保命的灵器你不留给自用,你是这只异兽的父母吗?”
收敛心中发散的思绪,林飞向后撤了几步,杂脸虫异兽自觉机会来了,当即追了上去,数道利刃对着林飞当头砍下不说,脑袋上的独眼同时射出光束。
面对这迎面而来的冲击,稍稍后退的林飞只是抬起左手,在身前构筑了一道念动力屏障。
“砰……”
毫发无损的林飞借着杂脸虫异兽攻击的余波腾飞,又在半空中调整身形,保持双脚落地。
“呼……”林飞轻轻呼了一口气,抬手抚着胸口有些凌乱的衣服,抿了抿嘴,脸上显出几分轻松,咧嘴自语道,“该结束了。”
战斗再度爆发,两道模糊的身影于绿洲各处疯狂碰撞,扩散的冲击波搅动着漫天落叶。
即便是三阶修行者,依旧只能看到两道金色光茫的对冲以及随之迸溅的大捧火花。
林飞的进攻毫无顾忌,一般人面对杂脸虫异兽的利刃,要么选择躲避,要么就用灵器去抵销冲击力,可林飞直接用自己附着灵能的双拳去硬刚对方的攻击。
随着时间的流逝,周围的旁观者们很快发现,那个神秘强者似乎在有意的将杂脸虫异兽往绿洲外引。
包裹着淡金色灵光的拳头每一次挥打,都能轻而易举的破开杂脸虫异兽的铠甲,尤其是它那几只锐利的爪子,更是林飞的重点照顾对象。
又一次手起挥拳,两只被打断的爪子凌空飞起,又颓然落地,一脸轻松的林飞右拳拍击左掌,看着杂脸虫异兽满是伤口的上半身,还有那些粉碎性的伤口。
杂脸虫异兽大张着口器,发出刺耳的嘶鸣,伤口处顿时冲出数只爪子,超速再生,是它的天生能力。
看到这一幕的普通人可能会有些绝望,但是林飞只是微微一笑。
接连恢复伤口,必然得消耗庞大的灵能,这只杂脸虫异兽刚才吃了不少沙盗成员恢复消耗的灵能,经过这短短数分钟的交手,体内的灵能又消耗的差不多了。
黄沙漫漫,林飞成功的将杂脸虫异兽引出绿洲。
“到此为止了。”一念即此,林飞抬眼看向再度刮起黑色旋风的杂脸虫异兽。
“啪。”
双手合十,这一次林飞手上涌现的不是火焰,而是丝丝缕缕不断跳跃的银白色电光。
“轰隆……”伴随着一阵响彻方圆数公里的轰鸣,在银白色的电光吞噬下,哪还有什么杂脸虫异兽。
“完事了。”林飞看着百米外被波及到而消失的沙丘,感受着体内蠢蠢欲动的庞大灵能,自语道,“经过这段日子的压缩,再过几天,应该可以突破了。”
是的,林飞停留在五阶中段快一年了,
最近这一个月,他一直在压缩自己体内灵能,积蓄突破的力量。
“走了走了……先回大宅子吃个午饭,顺便问问璐琪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买到生日礼物的。”林飞嘴里咕哝道,随后他身上浮现白光,眨眼间消失不见。
在林飞消失后不久,神色严肃的迪克从绿洲内走出来,看着远处被电光波及到的地方,震惊的瞪大了眼睛。
随后他展开感知,四处探查神秘强者和杂脸虫异兽的踪迹,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
…………
榕城,傍晚五点多快要六点的时候,天色还未完全暗下来,今日按时下班的沈伍枫从办公大楼内走出来。
他谢绝了同事的邀约,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给估摸着已经到家的秦诗语打了通电话。
“喂?”
“秦诗语,我下班了,你现在到家了吗?”
“到了,回来有一回儿了,正准备煮晚饭呢?”
“别煮晚饭了,你出来我们在外面吃吧!”
围着印有黑色小花围裙的秦诗语握着手机,问道,“在哪里吃饭?”
沈伍枫想了想道,“来我公司这附近吃,这儿新开了一家餐厅,我吃过一次,环境好且味道也不错,我发定位给你。”
秦诗语听着沈伍枫略带有些期待的声音,笑道,“好啊!我现在开车过去找你,不过现在是下班高峰期,路上可能会有些堵车,我可能会晚一点……”
“没关系,我到地方先占个位置,你慢慢来。”沈伍枫雀跃的说道。
挂了电话,秦诗语解开身上的围裙,离开厨房,站在卧室镜子前,看到今天自己头发披着,一副素面朝天模样,她想了想,打开柜门,重新拿了几套衣服在身前比划了一番。
穿哪件呢?这件太性感,那件又稍微鲜艳了一点,另一件又太随意。
最终还是这件淡雅点好,嗯,就这件了。
…………
沈伍枫来到餐厅的时候才六点整,这个时候距离饭点还有一些时间,而且秦诗语说会晚一点,大概率他们要六点四十左右才开饭。
不过这家餐厅有茶点咖啡,环境也有些雅致,可以先点杯饮品慢慢等。
明黄色的餐厅内堂灯光中,已经有不少食客散落其中。
这家餐厅坐落在一个公园旁边,环境又不错,周围上班的白领发现这家新开的餐厅后,便经常在这里吃饭聚餐,属于热门店,生意平时都很好。
沈伍枫先来坐了位置刚好合适,否则再过不久,说不定就人满为患了。
他找了个靠边的卡座,这里卡座都是半人高的遮挡半隔,一般的隐私还是可以保证,所以一会他和秦诗语的聊天,也不会因为过于嘈杂的餐厅环境,而影响到交流。
沈伍枫坐下点了咖啡,然后开始运转体内的灵能,淡金色的灵光在其掌心浮现,凝聚成一颗指甲盖大小的灵能光球。
这段时间以来,他孜孜不倦的修炼,虽然拥有的灵能量不大,但他对自身的灵能使用已经娴熟了不少。
就在沈伍枫练习灵能操控的时候,突然有个声音从旁响起,“沈伍枫?你是沈伍枫?”
沈伍枫抬起头来,就看到一个化了淡妆,脸上有些小雀斑的女生,似乎刚去了洗手间回来路过这个卡座,再三确认了他之后,开口打招呼。
这里的餐厅隔断都是半人来高,人们分为不同的餐位在不同的区域,坐下之后有私密空间,但如果站起来行走,其他的桌位还是可以看得到的。
沈伍枫看着那女生的脸,片刻后迟疑道,“赵丽丽?”
脑中的记忆浮现,这个女生是自己大学时的同班同学,是班上比较活跃的女生之一,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的大嘴巴了。
赵丽丽嘴巴一咧,笑道,“是我是我,听说你也来榕城工作了,毕业这几年都没个消息,大学同学会你也不参加,没想到今天会在这里遇到你,你一个人吗?”
“等朋友。”散去手中灵能光球的沈伍枫笑了笑,有些难以抵御老同学的热情。
赵丽丽就直接忽略了他这句“等朋友”,指了指靠大厅中央处的那个隔断,说道,“嘿,我们几个朋友也在那边吃饭,去打个招呼吧!”
随即她表情又微微促狭,挤眉弄眼的说道,“王佳佳也在哦!大学时也不知道谁,在她面前就脸红耳赤,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
沈伍枫稍稍有些愣住,说实话,他对于眼前这些多年不见的同学,是一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
孤身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打拼,数年来的996生活,让他淡忘了曾经的大学时光,现在再遇到记忆中的熟人,有种大梦初醒,分辨不清楚究竟是不是经历过的恍惚。
不过好在这段时间孜孜不倦的修炼,他的精神状态好了不少,恍惚了一下便立马恢复。
眼下骤然面对赵丽丽和她口中说起的王佳佳之后,沈伍枫就下意识想到秦诗语一会还要过来,等等,我还想着二人世界呢!
“王佳佳……”对了,想起来了,王佳佳是他上大学那会儿班上长的最漂亮的女生,自己当时还暗恋她来着,幸好自己没去表白。
记忆中,自己大学那会儿的性格比现在出来工作数年的自己差多了,当时性格内向的他几乎不怎么和班上的女生说话。
虽然暗恋王佳佳,但有她在的时候都会躲她着走,偶尔被她们一群女生调戏两句,就会燥红了脸。
甚至文艺汇演的时候,还当过衣架子,给人女生拿演出服,站在旁边当背景墙,傻了吧唧的,现在想想真是不堪回首。
当年喜欢王佳佳的人很多,沈伍枫也只是浩荡大军之一,并无例外。
而他的那种喜欢也是对一个突出异性的好感和仰望,属于正常男生都会对班上最好看的女生,最优秀的人的那种喜欢。
毕业后出来工作了数年,阅历丰富了一些,人也成熟了,现在想起来,也就是这样的总结。
沈伍枫眯了眯眼,微笑着说道,“算了,你们聊吧!我就不参与了,下次再约。”
赵丽丽当时就愣了一下,王佳佳在大学时就很出名了,其他院系的还专门有人听说她慕名而来看她。
当然,作为王佳佳的闺蜜兼护花使者,赵丽丽从来没少收获喜欢王佳佳的男生们送东西打听给好处的殷切,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了现在,特别两人还同样在一家公司上班。
出来工作之后,王佳佳更是出彩,她面试入职没过多久,就被上司赏识,成了公司里大家羡慕的对象。
几次年会演出都是她上台主持,集团内其他公司打听她的人到现在都还络绎不绝。
当然,一直是她最好闺蜜的赵丽丽也收获了不少好处,不缺乏有男同事请她客想认识王佳佳或者让她帮忙说好话的。
还有一些人干脆每隔一段时间上网购买一大堆吃的,直接送到她的家里收买人心。
赵丽丽原本以为跟沈伍枫这么一说,这家伙就会乐呵呵过去,谁知道沈伍枫反应很平淡,居然还拒绝了,这是怎么回事?
……
赵丽丽没想到沈伍枫会拒绝邀约,随即说道,“是以前我们班的佳佳啊!不去打个招呼吗?嗨,我刚刚也就那么一说,你可别是害羞了吧?不至于吧……走吧走吧!”
沈伍枫本想糊弄过去,没想到赵丽丽还挺热情,毕竟是老同学,这也就没有办法了。
他起身跟着赵丽丽过去了,殊不知这个行为让赵丽丽打心眼里嗤之以鼻。
刚刚说不去,结果还是很诚实嘛!肯定是仍然对王佳佳还存有念想,刚刚不敢去见面,就和他大学时一样,自惭形秽嘛!这沈伍枫都出来工作数年了,怎么还没个长进呢?
不过赵丽丽也还是很亲切,毕竟是老同学了,而且她和王佳佳有时候聊起来,记忆犹新的就是当初上学那会儿的文艺演出,沈伍枫帮忙拿着王佳佳的衣服。
演出服还是很重的,从库房拿到演出地点,足足走了二十多分钟,他全程举着,最后据说手酸的一天都抬不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