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从北京回吉春这天发生的事情,让他暗自心生警惕,这次能把曹德宝给再次送进去,运气占了大部分,自己提前把父母安排离开光字片儿占了一部分,如果这两样都不占,叶晨简直难以想象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叶晨深知曹德宝这个人的脾气秉性,其实在六小君子里,曹德宝的出身是最好的,他家不住在光字片,而是住在市里的楼房里,虽然不大,只有十几平方米,但是也足够周秉昆他们羡慕的了。
而且曹德宝祖上是经商的,开过厂子,开过古董店,曹德宝的爷爷也遇到了贵人,他家的房子就是这位贵人帮忙给解决的。所以曹德宝在最初的时候,跟六小君子在一起,他是有相当的优越感的,并且曹德宝是家里的独生子,将来父母拥有的一切都是他一个人的。
乔春燕一直都喜欢周秉昆,为何一夜之间就非曹德宝不嫁了呢?要说乔春燕这个女孩子,表面看起来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其实她现实精明着呢!
看到曹德宝长得挺帅,而且还会吹口琴,在酱油厂工作,工作也挺不错,而且家里还是市区的楼房,这样的条件,不知道比当时的周秉昆强了多少呢!
乔春燕喜欢周秉昆,其实也就是看上周家是光字片最好的人家,而且周秉昆大哥和二姐都比较优秀,唯独剩下的周秉昆不太成器,在她看来,周家的所有资源,以后都会朝周秉昆倾斜。但是后来出现的曹德宝比周秉昆的条件还好,所以乔春燕果断抓住。
因为曹德宝娶了乔春燕,所以他们六小君子几乎年年在大年初三这一天会相聚,然而随着六小君子每个人境遇的变化,我们就能看出曹德宝的人格缺陷。
吕川和唐向阳先后考上了大学,或经商,或从政,总之是六小君子里首先混出来的,可曹德宝每次见到吕川和唐向阳都是阴阳怪气的,说话也是夹枪带棒的。
周秉昆敏锐地感觉到酱油厂前景不乐观,所以决定辞掉酱油厂的工作,跟着出版社干饭店,后来因为周秉昆表现出色,甚至有可能拿到出版社的编制。而曹德宝却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我倒不希望秉昆拿到编制……”
他原来是六小君子里条件最好的,而且还是独子,为人处世上不太考虑别人的感受也正常。而人性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就是“我希望你过得好,但是我不希望你比我过得好……”曹德宝就是典型的这类人,他对吕川、对周秉昆、对唐向阳,还有后来因为分房闹出来的那些事情,无非就是眼红别人比他好,是嫉妒心在作祟!
所以哪怕叶晨没给曹德宝送进苦窑里,也绝对看不到曹德宝的好脸色,因为在他心里,别人比他过的好本身就是一种罪,不得不说这种想法真的很病态。
而叶晨在大年初四的凌晨,把他送了进去,并且在他进去以后,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红火,甚至让曹德宝通过报纸都能看到,仇恨加嫉妒的双重心理作祟,只会迷失曹德宝的双眼,让曹德宝觉得,这一切本该都是属于我的,这货是踩着我的肩膀往上爬!谁让我不痛快,我就让他悔恨终生!
这种心理下,叶晨简直难以想象曹德宝会变得有多偏执,做出的事情会多丧尽天良,要知道在原世界里,他可是亲手把自己把兄弟的哥哥举报,其原因只在于自己没被满足贪欲,所以叶晨觉得,怎么恶意的揣测曹德宝这个人都不为过,这个人可以把人性中的恶展现到极致,以后要多注意一下被自己送进去的人的风声了,水自流和骆士宾,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两年也快出来了……
叶晨喝完酒送走孙赶超和肖国庆,正自我反思的时候,乔春燕却有些沮丧的从外头返回家中,她今天本来跟曹德宝约好了的,两个人相约去曹德宝家里打一场友谊赛,结果乔春燕等了曹德宝一下午,都没有等到他的出现。
从打在叶晨家出事以后,正经人家的孩子几乎没有正眼看乔春燕的,因为这个女人的名声实在是太臭大街了,哪怕自己喜欢这个女的,家里也不可能同意,因为没人会喜欢自己的儿媳身上有污点。
孙赶超倒是和以前没太大的改变,如果乔春燕对他表现出那么点意思,估计孙赶超哪怕是再难,也会想办法说服家人,把乔春燕给娶过门。
奈何乔春燕是真的看不上孙赶超这样的,长的憨憨的也就罢了,关键是家里实在是太穷了,乔春燕哪怕是落魄到这种地步,也不允许自己嫁给委身嫁给一个穷鬼,苦日子她真是过得够够的了,再不想把自己的后半辈子泡在苦水里,不能自拔。
好人不愿意正眼看乔春燕,但是臭鱼烂虾愿意往她身边贴咕啊,乔春燕年轻时的长相,在那个时代还算是拔尖儿的,再加上不好的名声加持,一些打着歪歪心眼儿的人开始跟她慢慢的打的火热了起来。//
换了以前,乔春燕绝对是不会理这些货的,因为她对自己的人生有着明确的规划,一直都盼着把自己嫁到一个好人家去享福。
现在一切成为了泡影,以后能不能嫁出去都成了问题,所以乔春燕索性也破罐子破摔了,对于一切抱着不良目的接近她的男人,那叫一个来者不拒,前提是要让她得到实惠。
对于男女之间的那点破事儿,乔春燕早熟得很,要不然也不会在六小君子的聚会上说出那种比男人还流氓的虎狼之词。
经过一番摸爬滚打,起起落落,乔春燕最终成为了同乐区的区妇联副主任,和原世界基本没有什么偏差,可是在原世界里,有曹德宝分享她的糟心和成功的喜悦,现在这一切却只能是她自己品尝。
这天乔春燕下班回家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绕着周家新盖的小二楼转悠,这特么不是曹德宝嘛,他被放出来了?乔春燕悄无声息的走到曹德宝身后,然后用手轻拍曹德宝肩膀,开口说道:
“德宝,你这是刑满释放了,还是逃出来的?”
曹德宝被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发现是乔春燕,这才松了口气,上次的事情,曹德宝对乔春燕倒是没什么怨怼的情绪,因为那时候乔春燕也很被动,让她承认是她勾引曹德宝的,根本也不现实,没有任何一个姑娘家会往自己身上泼这样的脏水的,对于这一点曹德宝倒是很想的开。只见他翻了个白眼,然后说道:
“今早刚从监狱刑满释放,去派出所备案报道完,我就直奔你们光字片儿了,话说周秉昆一家去哪儿了?他们兄妹三人去上大学我知道,咋他爸妈也没看见呢?再就是他家啥时候还盖起小二楼了?”
乔春燕朝着四周打量了一眼,她知道光字片儿别的没有,从来都不缺扯老婆舌的,自己和曹德宝在这儿蛐蛐咕咕,难免会被人背后说闲话,于是小声说道:
“这里说话不方便,跟我走吧,今天你出来,我请你出去搓一顿去,算是给你接风洗尘了,到时候咱们再唠!”
其实此时乔春燕跟曹德宝亲近,是有原因的,因为前一阵子,她跟自己的某位顶头上司打比赛的时候,不小心擦枪走火了,这年头没有正式的手续,医院是不可能去给你做流产的,至于地下黑医,在这个时代还没冒头,可把乔春燕给愁完了,今天机缘巧合,在周家门口看见了曹德宝,顿时让她计上心头,给自己背锅拉帮套的人有着落了。
乔春燕带着曹德宝找了家没牌子的苍蝇馆子,点了俩小菜,两个人推杯换盏起来,两杯小酒下了肚,二人正式开启了话匣子,曹德宝对着乔春燕开口问道:
“春燕,你也知道,当初我进去,都是因为周秉昆这个王八蛋,因为这件事情,我爹妈受不了这个刺激,都纷纷离世了,我是不会放过他的,我从报纸上看到了,听说周家兄妹三人都考上大学了,现在都没在家,我寻思着过来找他爸妈收点利息,可是一到周家,我发现他家大门紧锁不说,原来的房子也都不见了,院子里新起的小二楼是他们家的吗?”
乔春燕看了眼面前的这个男人,突然间升起了同病相怜的感觉,曹德宝是吃了叶晨的明亏,她则是吃了叶晨的暗亏,可以说两个人谁都没落好,自己唯一比曹德宝强的地方就是,爹妈都还健在,面前的这个男人却是成了孤家寡人了,不过有一点好处的是,曹家家境殷实,爹娘过世,他继承了家里的全部财产。
乔春燕帮曹德宝倒上酒,然后开口说道:
“你看到的那个小二楼,是周秉昆上学之前,给他爸妈盖起来的,据说是他给杂志社投稿,杂志社给他的稿费,当时花了能有四五百块呢。至于秉昆爸妈,你算是来晚了一步了,周秉昆在北京新买了房子,过完春节就把他爸妈给接到北京去住了,现在孙赶超偶尔去他家帮忙照看下房子,那里早就没人住了。”
曹德宝听了乔春燕的话,险些没吐血,听到如今叶晨过得这么风光,曹德宝的眼珠子都红了,借着酒劲说道:
“艹,没想到这个王八蛋还抖起来了,没关系,他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我非好好折腾这个王八蛋不可。”
这时就见乔春燕把手搭在了曹德宝的手上,然后说道:
“德宝啊,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现在他们山高皇帝远的,你就是想够都够不着。再者说了,你要是出了点什么事儿,你可让我咋活啊?这些年你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吗?我一直在等着你出来呢,这些年连对象都没再谈过,因为我认准了曹德宝你这个人,当初在周家你抱着亲我的时候,我就已经把你当成了我男人了,这辈子我非你不嫁!”
不得不说,乔春燕妇联工作做了这么些年真是没白做,捆条子的技术炉火纯青。
曹德宝此时被乔春燕一通暖心的话语说的瞬间上了头,他感受着乔春燕小手传递过来的温度,也伸出了自己的另一只手,摩挲着乔春燕的手,然后开口说道:
“春燕,当初因为那件事情,我进里面蹲了这么些年,可是我一直都没后悔,因为哥是个爷们儿,是在给自己的女人扛事儿,这些年我每当晚上睡不着的时候,都会想起你来。”
乔春燕见气氛哄到这儿了曹德宝已经渐渐上了听了,直接对着饭馆老板叫道:
“老板,再来半箱啤酒,德宝,今天妹妹舍命陪君子了,咱们不醉不归,你喝多了妹妹扛也要把你给扛回去。”
“好,咱们不醉不归!”曹德宝有些舌头打结的回道。
在东北,跟女人喝酒从来都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因为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你面前的女人是个什么酒量,她们在人前说我不会喝酒,其实真要是放开了喝,倒下的永远都是大老爷们儿,而乔春燕恰恰就是其中的翘楚。
乔春燕今天为了让曹德宝背上这口锅,也是使出了浑身解数,把曹德宝灌的那叫一个懵圈,酒局结束的时候,曹德宝站起来都是双腿发软,也亏得乔春燕身上有把子力气,一把搀住了他,二人出了饭馆,乔春燕让曹德宝指着道,她亲自把曹德宝给送回了家。
其实不光是乔春燕在演,此时曹德宝也在演,毕竟谁都不是傻子,曹德宝看出了乔春燕想要灌他,七年前他没和乔春燕玉成好事一直是他心中的一个遗憾,今天他要借机把乔春燕给拿下。
在里面的的这些年,曹德宝给水自流伺候槽子,跟在水自流的后头,借光时不时的就能喝到从外面带进来的散篓子,此时的他早已不是当初的酒量了,所以他现在的醉意,有一半都是故意装出来的。
乔春燕把曹德宝搀回了家,从曹德宝的裤兜里掏出了钥匙,开开门,把曹德宝摔在了床上,此时的她累的一身的汗,虽说自己有把子力气,那可是一百多斤的大老爷们儿搀着他走了这么一道,还是给乔春燕累的够呛。
乔春燕坐在床边喘着粗气,平复着自己的呼吸,还没等她起身离开的时候,曹德宝从她身后,一把将她搂在了怀里,然后没等她挣扎,直接吻在乔春燕的嘴上……
一夜的战斗,战况十分焦灼,二人未分胜负,最后决定择日再战,乔春燕和曹德宝约好了时间,穿戴好衣物,起身扶着墙离开,她现在的状态正好跟昨晚的曹德宝喝多了的状态有些相似,同样的腿软脚软,只不过曹德宝昨晚是装出来的,此时她却是真的……
乔春燕无精打采的进了家门,真特么的,男人的嘴,骗人的鬼,曹德宝这杂碎,说好的要当我的男人,结果吃干抹净就玩消失,这也太不是人了。
吃过晚饭之后,乔老爷子出门遛弯儿去了,家里就剩下春燕妈和乔春燕,这时就听春燕妈突然开口问道:
“春燕,你还记得曹德宝吗?”
乔春燕听了、母亲的问话就是一愣,看向了老娘,开口说道:
“没事儿好端端的怎么想起他来了?”
这时就见春燕妈抻了抻刚缝好的自家掌柜的那条破裤子,然后开口说道:
“今天出门倒泔水的时候,我碰见小龚了,他下了班刚从所里回来,看见我跟我说的,她说曹德宝这孙子刚放出来,又被逮回去了,小龚亲手抓的!”
乔春燕听到这里,顿时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有些上火的问道:
“不是,因为点儿啥啊?难不成这货还有别的事儿?”
这时就见春燕妈放下了手中的裤子,开口说道:
“我见过倒霉的,就没见过这么倒霉的,这货今天趁着周家没人,翻栅栏进去,把锁砸开去里面偷东西,你也知道周家全家现在都在北京,平日里家中根本没人,房子一直在那儿空着,谁曾想,曹德宝这王八蛋偷东西的工夫,周秉昆和孙赶超正好从车站回来,他们叫上了肖国庆,准备去老周家喝酒,直接把屋里的曹德宝给堵了个正着,曹德宝直接又被送进去了,要我说,这曹德宝简直是霉神附体啊!”
乔春燕听得眼角一阵抽搐,听着老娘的最后一句总结,心说,老娘,你说错了,我特娘的才是霉神附体,肚子里带着个崽儿,本来寻思着给他找个下家,定钱都付了,结果特么把人又给弄丢了,谁还能比我更倒霉?本来想找个给自己背锅拉帮套的,结果偷鸡不成,反倒是蚀把米,老娘这一波算是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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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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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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