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隆冬下起了小雨。
白榆其实上辈子去过两次英国伦敦,但仔细来说,两座城市的风貌还是不同的。
第一次去伦敦,是小时候随着家里人一起去,那时候的伦敦笼罩在白雾之中,人们行迹匆匆,带着口罩,空气质量委实不算多好,也符合‘雾都’这一刻板印象。
事实上,伦敦因为工业革命带来的环境污染原因,在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时间内,环境都相当糟糕,空气污染尤其严重,只是后来逐渐工业退潮、资本外迁变成纯粹的离岸金融中心后,空气质量才好起来。
他第二次去伦敦,是二十五岁的时候……因为时差、工作效率、英国日常罢工、节日等缘故,本来一份着急的签字文件需要拖上足足一周的时间,他不得不和上司飞了一趟伦敦。
那时候见识到的伦敦又是另一派景象了,和刻板印象不同,一度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进入了印度。
扒手数量之多令人咋舌,上司的手机放在外口袋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就直接消失不见;地铁票价贵的离谱,座位上脏出了包浆;满大街的自行车至少上三道锁;路上还有人抢劫羽绒服;最离谱的是一些公示牌上直接提示着广大市民们,小偷小窃之类的案件,警察局一概不管;在路上走着就遇到了三只罢工队伍,分别来自不同的工会。
看的人是头皮发麻。
也是第二次的伦敦之行,让白榆彻底摔碎了从《意林》《读者》上从小建立起来的外国月亮更圆的滤镜。
哪怕是穿越后,心头对这些西方国度的看待也总是带着几分过去的刻板印象。
隆冬的商业,不如罗马那么繁荣,但相对来说,生活水平也算过得去。
只要是为贵族们工作的人,大多能拿到一份体面的收入养活家人。
而真正的底层民众,在这里也是看不到的,他们通常一辈子都留在城镇乡下的地区。
生活在市区的隆冬首都市民们,看得出也算是富有。
“大抵是十九世纪初的水平吧……”
白榆自言自语了一句,那是一个老牌帝国主义正在全球圈地的时代,火药味十足。
“你在说什么”
雨雾蒙蒙的街道上,雨伞下紧随着的是梅露西娜,两人打着一把伞,正在闲逛着。
来了隆冬后,其实没什么要紧事可做,拜访皇室也不用急于一时半刻,只能等待皇室的主动接见。
这对梅露西娜来说,算是一次悠闲的度假,能牵着最爱的弟弟的手,就这么一路漫步到世界尽头也不错。
只是……
偏偏身边多了一只电灯泡。
佩姬自然也跟上了,她换上了学生时代的衣着打扮,看上去年轻又靓丽。
两人是未婚夫妻,梅露西娜不高兴也不能把人赶走,她只能说话去吸引白榆的注意力,提及到一些隆冬首都有名的街景,又说起一些很有名的老店铺,她其实一早就想在隆冬的老西装铺子里给白榆定制一套西装,但对方的预约已经排到了半年后。
“这家店的手艺店铺是真的很好……”她正说着话时,瞥见街道另一端,佩姬顶着雨水跑了回来。
都没注意到她什么时候离开的。
佩姬拿出藏在披肩下的东西,献宝似得拿了出来:“刚刚出炉的可颂,尝一尝”
白榆也不客气,拿了一个面包,想了想后递给了梅露西娜。
雪莉姐刚刚接住,就看到佩姬主动拿出一个面包,撕成两半,将一半递给了白榆。
“怎么样”
“味道不错,都想带几个回去了。”
“那可不,是我自己发现的宝藏小店呢。”
两人躲在雨伞下,捧着热气腾腾的面包,一人吃着一半,脸上洋溢着笑容。
看着十分般配,就像一对情侣。
梅露西娜也咬了一口面包,心情复杂。
不得不承认,在讨人欢心这一点上,她这位女总裁比不过洛朗宁的大小姐。
原本预定的游玩路线,是要乘船看一看泰河的风光,再去有名的歌剧院里欣赏最新上映的歌剧罗马假日,穷小子和公主的一日爱情剧。
但梅露西娜想了想,决定把预定什么的都抛之脑后,干脆就在城市中散散步,走到哪里算哪里,去一些街头巷角的地方,看看免费的博物馆,参观一下工艺品制作都不错。
三人都是体力充沛的年轻人,七八个小时就从城南走到城北,又从城北走到河边。
晚餐也是在路边买了一份市民价位的炸鸡……虽说英国是料理荒漠,但至少炸鸡薯条、蛋糕甜点什么的管饱。
一路上心情都颇为不错,直至到了晚上,雨势越来越大,也不方便再闲逛,只能折返回城。
路上遇到许多车辆,甚至能够看到马车。
从这里就能看得出隆冬的因循守旧,马车要养马和车夫,光是这两样消耗的钱财可远比一辆豪车更多。
马蹄声在道路上回响,伴随着车轮滚动的车辙声。
“让开让开……别挡道。”
车夫敲铃鸣笛。
白榆拉住两女的手腕退到路边。
但这马车的行驶速度太快了,以至于车轮行过时,溅起了不小的水花。
浑浊的水浪涌起,白榆默不作声的释放出气场以作屏蔽,水花像是撞在了无形障壁上,又反弹回溅在了马车的车壁上。
声音颇为响亮。
马车内有人隔着玻璃转动眼球,对着窗外打量了一眼。
彼此惊鸿一瞥,目光有过一瞬交汇。
然后车轮滚滚,马车走远。
“刚刚那是”白榆问了句。
“马车上是潘德拉贡的家徽。”
“潘德拉贡”白榆脑海里蹦出了某个呆毛王的身影:“亚瑟王”
“历史上亚瑟王是否真实存在都是个谜,毕竟隆冬的历史存在断裂,只有童话和传说在流传。”梅露西娜评价道:“潘德拉贡也并不是亚瑟王的直系后代。”
“毕竟亚瑟王是和自己的后代莫德雷德同归于尽了来着”
“所以他们继承的不是亚瑟王的名号,而是继承了红龙的血脉。”
佩姬抱着白榆的臂弯,望着马车离开的方向说:“传闻历史上的亚瑟王继承了不列颠的红龙之血,而潘德拉贡家族也被确认继承了红龙之血,故而将亚瑟王视作先祖,自称潘德拉贡。”
白榆奇特道:“还能这么认祖归宗的”
按照这说法,咱也直接给武安君磕一个
“只要有足够的功绩,乱认祖宗也会被当真的。”佩姬说:“至少如今,潘德拉贡是隆冬最强大的骑士家族之一。”
红龙血脉啊
白榆很想一下龙母问问这边的红龙是不是她的熟龙。
“在潘德拉贡家中,还有一个独特的规定……”
“每一代潘德拉贡最优秀的骑士,都会去挑战其他的圆桌骑士。”
“若是能赢下半数以上的圆桌骑士,得到其认可,便有资格继承家族赐予的亚瑟名号,会在自己的名字中加入亚瑟。”
听到这里,白榆直接了当的问:“所以这个亚瑟潘德拉贡,就是这一代的骑士王。”
“这么说也没错,虽然皇室对此并没有任何认可,它更像是一个流传在骑士界的荣誉。”
“这一代的骑士王是谁”梅露西娜直接问出关键性问题:“是封圣么”
“不是封圣。”佩姬顿了顿:“这一代的骑士王是谁……”
……
行驶的马车中,一共有两个人面对面的坐着。
“雷赞,你应该表现的更高兴一些才是。”
一名衣着华丽的贵族男子笑着说:“这一次的决斗代理者,非你莫属。”
潘德拉贡的嫡系男子抬起眼睛,他伸出手抚摸着袖口上的红色龙纹。
“乔治侯爵,我并不想参与进入那么复杂的贵族权利争夺里去。”
“我知道你是个纯粹的骑士,但贵族的世界,从来都是一衣带水。”乔治摇着头叹道:“我也当了你这么多年的教父,自然知道你的脾气,可这一次的机会实在不容错过,你听我的绝不会有错。”
“很快隆冬贵族们都将知道这一次的决斗,它会在万众瞩目下开始。”
“无数骑士、决斗代理人,是为了什么才去参加决斗,名誉、声望!”
“只要赢下这一场决斗的胜利,就是扞卫了隆冬贵族们的荣耀,这会大大提升你的声望,抵伱十年苦功!”
雷赞亚瑟潘德拉贡提不起兴致:“我如今已经是正式的圆桌骑士了,也接受了圣杯的祝福,这还不够吗”
乔治侯爵连声不带喘气的说道:“你这一次的对手是东煌集团……不论对方打算让谁代为出战,都是一件大事。”
“过去隆冬贵族在那个罗马蛮子的手下没少吃亏,心头憋着一口恶气。”
“走到今天这一步,大贵族们怎么可能没有推波助澜他们只是不情愿亲自下场流血。”
“只要赢了,你的个人威望就能大进一步。”
“而且女皇诞辰在即,这是一次扬名立万的大好机会。”
“这个舞台许多骑士挤破头都想试试,是天降的泼天富贵。”
“作为一个私生子,你走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但接下来要往上走,务必需要摆脱身上这道枷锁,以声望盖过去。”
“之后才有机会迎娶公主,走上人生巅峰。”
乔治侯爵为教子谋划前程也是竭尽心力,苦口婆心的劝他接受。
雷赞沉默良久后应道:“我听教父的。”
“好好好。”乔治侯爵十分满意:“我知道你的实力,只要你上场后认真对待,不论对手是谁,你断然不会输!”
雷赞握住了袖口,像是要扼住红龙的脖子:“我对贵族名声什么并无兴趣,但只要上了决斗场,我自然全力以赴,只希望对手的实力足够强大,不要让我太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