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了?”姜辰看向了夏晴。
“应该是安安。”夏晴回答道。
“安安?”姜辰一愣。
夏晴说的安安难道是《第二次也很美》中的安安?
也就是昨天他离开的时候见到的那个安安?
“姜总,你先去卧室。”夏晴拉着姜辰走向卧室。
“不是,夏晴……你这是……”姜辰郁闷了。
他不想暴露,只是不想对大众暴露啊,在某些人的面前还是可以暴露的。
“乖,听我的。”夏晴亲了姜辰一下。
“好吧。”姜辰没有拒绝。
夏晴关上了卧室的门。
下一刻,外面的声音传来。
“还真是安安。”
“就不知道安安和夏晴是什么关系。”
“对了,安安今年二十六岁,夏晴今年也是二十六岁。”
“她们的同龄人啊。”
“不同的是,现在安安孩子都三岁了,而夏晴,昨天才刚成为女人。”
姜辰不由得有些感慨。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不过,虽然安安在《第二次也很美》中结局是不错的,但现在的安安和夏晴相差太远了。
“对了,钟晓芹和安安差不多。嗯,剧中钟晓芹写。安安画漫画……这难道就是二次元女人的共性?”
“对了,还有司梦。”
“司梦也是写的……”
“不过,司梦身上的吸引曹贼的气息是非常的不错的。”
就在姜辰沉思的时候,夏晴打开门走了进来。
“刚才的是你朋友?”姜辰问道。
“嗯,之前我刚搬入中悦天地的时候认识的。”夏晴回答道。
“刚才我听你的,现在你怎么补偿我?”姜辰笑吟吟的来到了夏晴面前,双手搂住了她的腰。
“哼,对你来说,这不是应该的吗?”夏晴觉得在自己的朋友面前自己不好意思介绍姜辰的,毕竟,姜辰的女朋友那么多。
“对,对,对,是应该,所以我也做一做应该做的事。”姜辰说道。
“什么应该做的事?”夏晴看着姜辰。
姜辰低头靠近。
夏晴这才明白姜辰想干什么。
看到越来越近的姜辰,夏晴美眸一闪,闭上眼睛。
良久。
“别,我等一下还要上班。”夏晴按住了姜辰的手。
“我们继续说刚才的事。”姜辰说道。
“好。”夏晴点了点头。
姜辰当下继续交待起来。
最后说道:“今天晚上去我那边。”
“不行。”夏晴断然拒绝。
“那我过来?”姜辰说道。
“我,我去上班了。”夏晴说道。
姜辰嘴角露出了一抹笑容。
……
咖啡厅。
“姜总。”
林静薇看到姜辰走过来就站了起来。
“林律师。”
姜辰来到了林静薇面前,问道:“汤宁还没有到吗?”
“她马上就到,姜总,你稍待片刻。”林静薇说道。
“好。”姜辰点了点头。
坐下后,姜辰和林静薇聊了起来。
“林律师,上次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姜辰问道。
“姜总说的是……”林静薇看向了姜辰。
“跟着我做事的事。”姜辰点了点头。
林静薇一阵沉默。
“林律师,我想这段时间你也应该试探过罗槟了吧?就如之前我跟你说的那样。你即使是给罗槟机会,罗槟也不需要的。所以,跟着他只会得不偿失。”在姜辰看来,罗槟这样的人根本就不算是男人。这恐怕就是蓝红在剧中嫁给别人的原因吧。而林静薇,剧中明明在车上准备给罗槟机会的,但罗槟也不想要。
如果是他的话,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拿下的。
“姜总,合作愉快。”林静薇伸出手。
“林律师,你一定不会后悔今天的决定的。”姜辰笑着和林静薇握了握手。
片刻之后。
“姜总,汤宁来了。”林静薇说话间就对门口招了招手:“汤宁,这里。”
姜辰转头看到了汤宁。
几乎同一时间,系统提示音响起。
“签到。”
姜辰心中默念。
【恭喜宿主,签到成功,获得青莲剑歌。】
“青莲剑歌?”
按照系统介绍,青莲剑歌是《不良人》中阳叔子的武学,分为十式,传与陆林轩。其中惊鸿是青莲剑歌第十式,乃是最后一式,威力惊人,从空中一剑进行刺击,不可与乌柳心诀匹配,否则自身会受很重的内伤。
“这签到还可以。”
姜辰看向了签到女主。
汤宁,《继承人》中的女主角。
剧中的她26岁,哈佛大学法学院的高材生。她是天海民营企业汤业集团创史人汤继业之女,原本对财富没有欲望,只喜欢法律,人生理想只是做一个执业律师,谁知,她刚从美国回来,便要面对和姑妈汤立群的遗产争夺。
“汤宁,终于见到她了。”
“二十六岁的汤宁年轻貌美。”
“话说,剧中的汤宁生母何雅音,生父钟克明。妹妹汤静,小姨何玉琴,养父汤继业,养母夏云,继父郑毅坚。”
“现在的她只知道自己是汤继业的女儿。”
“想要改变剧情关键是郑毅坚的日记本。”
“还有亲子鉴定……”
“想要拿下汤业集团就看汤宁给不给力。”
姜辰目光闪烁。
剧中汤继业去世后留下了遗产纠纷,遗嘱中只声明要自己的孩子继承汤家的全部股权,却没有明说继承人是谁。身为女儿的汤宁原本无意继承权,但面对姑姑的威逼和继承人悬疑,她深感疑惑,于是开始深入调查!
而这一切的起因就是汤宁收到的匿名信。
至于汤宁的身份。
在二十六年前,何雅音的妹妹不甘心自己的姐姐被钟克明抛弃,为了报复,把两个孩子调换了,而汤宁就是钟克明和何雅音的孩子,汤继业知道是男孩,怕自己身体不好后老婆孩子不是妹妹和妹夫的对手,所以想把孩子养在妹夫的仇人家,起保护作用。
林静薇介绍道:“姜总,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汤宁。汤宁,这是姜辰姜总,姜总是星辰集团总裁,也是权璟律所的股东。”
“汤小姐,你好。”姜辰站了起来,伸出手。
“姜总,你好。”汤宁和姜辰握了握手。
三人坐下后,姜辰说道:“我早就听林律师说起过汤小姐了,听说汤小姐是哈佛大学的高材生。”
“姜总,我听静薇姐说起过你。”汤宁说道。
“哦,那林律师是怎么说我的?”姜辰问道。
“静薇姐说姜总是个非常厉害的人。”汤宁在林静薇说起姜辰的身份的时候,就开始对姜辰好奇了,只是她没想到姜辰看起来这么的年轻。
姜辰和林静薇说了客套话后,姜辰开口问道:“不知道汤小姐愿不愿意加入权璟律所。”
在剧中,汤宁是加入天合事务所。
原因就是因为匿名信。
“姜总,我还没有决定。”汤宁看了姜辰一眼,说道:“姜总,你是高级律师,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姜辰问道。
“姜总,汤业集团的创始人汤继业是我的父亲,我想让你帮我调查一下,在十几年前他有没有留下遗嘱。”汤宁说道。
“遗嘱?”姜辰没想到在这个时候汤宁竟然对他说这件事。
对遗嘱的事,姜辰自然的知道的。
而这件事涉及了一个关键人物夏云。
夏云是汤宁的母亲是一个时髦漂亮的女人,热衷购物,没有什么责任心,对女儿放养式教育,喜欢环游世界。在汤宁十岁时,夏云以监护人的身份擅自处置了汤宁继承的遗产,并由此造成了多年之后的一场遗产继承纠纷。汤宁对于父亲的遗嘱无论怎么问,夏云都置若罔闻。
夏云在香江有一个秘密的情……人,也是她的初恋,夏云在年轻时喜欢高怀义,现在高怀义有妻有子的情况下夏云仍是经常纠缠对方,她之所以在汤宁还小时就把汤宁应得的遗产转卖给汤立群,是为了来治高怀义的病。钟克明知道夏云的秘密,所以两人是合作的关系,夏云答应钟克明不告诉汤宁遗产的事情,但是要保证夏云的日常生活。而钟克明要的就是那一份医嘱和帮助夏云保守秘密。
所以,在夏云口中,汤继业只不过留下了一份失效的遗嘱,她说什么也不肯拿出来。汤宁对母亲的态度很疑惑,却又套不出来任何具体信息。
剧中的汤宁仍然不死心,她一心想看到父亲留下的遗嘱,可是,无论她怎么问母亲,夏云都置若罔闻。汤宁死缠烂打,她怎么也想不明白,母亲为什么要对自己保密。夏云见女儿实在执着,便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告诉她,当年自己嫁给汤继业才几个月,他就犯病,在医院躺了整整十年,为了拯救公司,这才把股权转给了汤立群。这一切都是借口。
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让她羞愧,害怕对汤宁说出真相,因此欺骗汤宁。
如果不是因为夏云的隐瞒,最后又怎么会调查出汤宁的身世?
“对。”汤宁点了点头。
“汤小姐是想继承汤业集团?”姜辰问道。
“姜总,我想弄清楚一些事,另外,姜总,你知道天合事务所吗?”汤宁问道。
“听说过,但不熟悉。”姜辰回答道:“不过,我可以帮你调查一下。”
“多谢姜总了。”汤宁说道。
“汤小姐,三天内我给你答复。”姜辰说道。
“好。”
汤宁为什么找姜辰?
就是因为姜辰的身份。毕竟,她一直都在国外,对国内的事一无所知,
半个小时后,姜辰和汤宁,林静薇离开了咖啡厅。
“姜总,静薇姐,我先告辞了。”汤宁说道。
“汤小姐,慢走。”姜辰说道。
目送汤宁离开后,姜辰看向了林静薇,问道:“林律师,你是回公司吗?”
“姜总,以后你还是叫我的名字吧。”林静薇说道。
“那我就叫你静薇吧。”姜辰其实是想叫薇薇的,不过,厉薇薇叫了薇薇,再那么叫就不合适了。
“好。”
林静薇觉得姜辰这么叫太亲密了。
不过,林静薇也没有多说什么,而是道:“姜总,我另外还有事。”
“那我就先告辞了。”姜辰说道。
“好。”林静薇点了点头,目送姜辰离开。
……
大街上。
“李欣夏?”
姜辰看到了前面的人。
李欣夏,《住在我隔壁的甲方》中的角色,现在是姜辰的丽智广告公司的设计总监。
“姜总?”
李欣夏转头看到了姜辰:“这么巧。”
“是啊,真巧。”
姜辰来到了李欣夏的面前,问道:“今天是星期六,李欣夏,你这是来约会的?”
“姜总,你乱说,我还没有男朋友呢。”李欣夏说道。
“没有男朋友?”
姜辰上下打量着李欣夏。
“姜总,你这么看人家干什么?”李欣夏被姜辰看的不好意思。
“我就不明白了,你这么的漂亮,怎么就没有男朋友?”姜辰说道。
“姜总,你的女朋友呢?什么时候叫来让我们见一见。”李欣夏在丽智广告公司工作了大半年了,虽然因为姜辰的个人原因,和姜辰接触的不多,但也没有了刚开始的拘束了。
“这不可以。”姜辰摇摇头。
“不可以?为什么不可以?”李欣夏问道。
“因为我的女朋友太多了。”姜辰说道。
“女朋友太多了?”李欣夏眨了眨眼睛。
这是什么理由?
旋即,李欣夏反应过来:“姜总,你的意思是,你有很多的女朋友?”
“对。”
姜辰点了点头,说道:“现在的我虽然没有一百个女朋友,但也快有八十个女朋友了。”
“……”李欣夏。
“姜总,现在是在白天啊。”李欣夏的意思很明显,现在是大白天,你说什么梦话。
“你不相信啊?”姜辰有些无奈。
这叫真话没人信。
“姜总,你觉得我会相信吗?”如果姜辰说自己有两三个女朋友,李欣夏是会相信的,但现在姜辰竟然说有快八十个女朋友了,她是一个字也不信。
“好吧!你不相信我也没办法。”
姜辰叹了一口气,转移话题道:“李欣夏,你既然不是和男朋友约会的,难道是一个人逛街?”
“不行么?”李欣夏问道。
“当然行。”
姜辰话锋一转,说道:“不过,我现在也没事,我们一起逛逛?”
“姜总,你不会是对我有想法吧?”李欣夏有些警惕的看着姜辰。
“对。”姜辰没有否认,同时也目光炯炯的看着李欣夏。
“……”李欣夏感觉到在姜辰的目光下,自己那单薄的衬衫仿佛了成为了皇帝的新装。
“害怕了?”姜辰笑吟吟的看着李欣夏。
“怎么可能。”李欣夏连忙否认。
“走吧,我们一起逛逛。”姜辰说话间就向前走去。
李欣夏迟疑一下,跟了上去。
“李欣夏,我还以为你不敢跟上来呢。”姜辰笑着说道。
“这青天白日的,你还能够吃了我?”在李欣夏的印象中,姜辰是个非常和善的老板。
“那可不一定。”
姜辰笑了笑,和李欣夏边走边聊。
姜辰能说会道,风趣幽默,很快就让李欣夏放下了戒备。
“李欣夏,你今天能不能吃冰激凌啊?”姜辰问道。
“能啊,怎么啦?”李欣夏听到姜辰的问题莫名其妙。
“走,我们去吃冰激凌。”姜辰说话间就拉着李欣夏的手向前面的冰激凌店走去。
“……”李欣夏一呆,忘记了挣扎。
……
冰激凌店前。
“两个冰激凌。”
姜辰说到这里,向李欣夏问道:“李欣夏,喜欢什么味的?”
“柠檬。”李欣夏说道。
“两个柠檬味的。”姜辰对老板说道。
“给。”老板将两个冰激凌递给了姜辰。
姜辰付钱后就将一个冰激凌递给就李欣夏:“我们继续逛?”
“好。”
李欣夏点了点头。
五分钟后。
“我说李欣夏,这么热的天,你这吃冰激凌的速度也太慢了吧?都要化了。”姜辰对还有小半个冰激凌的李欣夏有些无语了。
“姜总,谁像你那样三口就吃了冰激凌。”李欣夏看了姜辰一眼说道。
“现在我已经吃光了,你还在吃,这不是诱……惑我吗?快点吃光,否则的话,我帮你。”姜辰说道
“你帮我?你怎么帮我?”李欣夏问道。
“我帮你吃了。”姜辰看到李欣夏手中的冰激凌说道。
“哼,我才不会让你得逞的。”李欣夏傲娇道。
“是吗?”
姜辰扑了过来。
“你别过来……”李欣夏逃跑了起来。
“跑的了吗?”
姜辰追逐着李欣夏。
很快,李欣夏就被姜辰抓住了。
“哼,这冰激凌是我的。”
李欣夏一口吞下了冰激凌。
“谁说的?”
姜辰低头就吻。
“……”李欣夏呆住了。
这是被姜辰吃唇膏了?
这是第一次啊?
这一刻,李欣夏脑海一片空白。
不知过了多久,姜辰才放开李欣夏。
“姜总,你……”李欣夏呆呆地看着姜辰。
“欣夏。”
姜辰可不会错过这种机会。
各种甜言蜜语张口就来。
当初在看到李欣夏的第一眼开始,姜辰就对她有想法了。
这也是让李欣夏加入丽智广告公司的原因。
只可惜,大半年过去了,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现在机会出现在了眼前,姜辰自然要穷追猛打。
二十六岁的李欣夏,正是好年纪。
虽然李欣夏现在在丽智广告公司,但如果不尽快的拿下她的话,说不定会被剧中的徐国仁捷足先登了。
“李欣夏,做我的女朋友好吗?”姜辰说道。
“姜总,你应该是有女朋友的。”李欣夏十分的冷静,作为一个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的她,发现姜辰用的那些甜言蜜语太熟练的。
“刚才我说过,我是有女朋友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不能追求你当女朋友。我知道,这是惊骇世俗的,但在这世界上本来就是有一夫多妻制的。”
姜辰没有否认,而是看着李欣夏说道:“只要你同意,我就可以保证,以后永远对你好。”
“姜总,抱歉,我拒绝。”李欣夏说道。
“那好吧。”
姜辰眼中露出了失望之色:“刚才是我不对,我向你道歉。”
“道歉……”李欣夏沉默了。
都被吃了唇膏了。
道歉很有用吗?
“李欣夏,你看,都要中午了,我请你吃饭吧。”姜辰说道。
“不用了,我还有事……”李欣夏心中乱糟糟的,哪还有心思和姜辰吃饭?
当下,李欣夏转身离开了。
“李欣夏。”
就在李欣夏走到十米之外的时候,姜辰快步上前从后面抱住了她。
“姜总,你别……”
李欣夏吓了一跳。
“让我抱一下,就一下。”姜辰说道。
李欣夏闻言身体一顿,没有说话。
姜辰将李欣夏的身体转了过来,低头就吻。
良久。
“李欣夏,我舍不得你,给我一次追求你的机会好吗?”姜辰放开李欣夏后在她的耳边低声道。
“我……”李欣夏不知道如何的回答。
姜辰刚才突然之间上前抱住她是她没想到的。
也因为这一抱,李欣夏的心在震动。
在她接触的男人中,姜辰无疑是最厉害的男人,学识渊博,温文尔雅……如果不是因为姜辰已经有女朋友了,她说不定会忍不住倒追。
但偏偏姜辰是有女朋友的。
虽然她不相信姜辰有几十个女朋友,但姜辰的女朋友应该绝对不会少。
“欣夏,你没有拒绝,我就当是你同意了,走,我们吃饭去。”姜辰拉着李欣夏想前面的餐厅走去。
李欣夏张了张嘴,几次想拒绝,但最后什么都说不出来。
……
餐厅,包厢。
“欣夏,来,这个好吃。”姜辰一边给李欣夏夹菜一边说道。
“姜总,我自己来就可以了。”李欣夏说道。
“和我还客气什么?”姜辰和李欣夏聊了起来。
虽然李欣夏没有同意做女朋友,但也给了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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