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林海归来
是夜五更,就在许心素蹈海自尽、俞咨皋奋力狗刨的时候。
嘉禾屿东北,刘五店澳的外海方向,一条郑军巡船正在惊慌失措地逃窜。与此同时,船上点燃了报警的起火。
上百条船从刘五店澳开了出来,这些船大多是划桨舢板,只有少数挂有一张竹篾硬帆。船上的渔民大多也都穿得破破烂烂的,看起来十分寒酸。
然而正是这些穷困潦倒的渔民,以及陆地上的那些团练乡兵,他们有力地阻挡了海盗的攻势,保卫了自己的家乡。相比之下,堂堂福建总兵俞咨皋率领的经制之师就是一个笑话。
这些渔民应该说并不是良善之辈,里头不少人都是经常作奸犯科的,各渔帮之间为了争夺渔场也经常大打出手。
然而他们都明白一个道理,如果家乡被海盗打烂了,那就没人来买鱼了。何况,那姓曹的县太爷也不是白使唤他们,只要有差使就每人每天给三分银,从不拖欠,所以各渔帮之间都放下成见,共同对付海盗。
但这一夜,他们却在没有县里命令的时候就出动了,不为别的,就为了义气。
许乐天是刘五店渔帮首领许克俊的拜把兄弟,同时许家还给帮里赠送了一大笔银子,江湖汉子义气就是名声,名声就是一切。
当许克俊的渔帮抵达嘉禾屿时,杨禄、何瑛一行近千人已经在岸边等着了,后面那二十里他们没有遇到敌军,俞咨皋和许心素吸引了所有的海盗。
许乐天得知他爹留下来断后,当即就要亲自去接应,众人苦劝不住,最后许克俊亲自陪同自己的把兄弟前往嘉禾屿以西海域。
那里离郑芝龙水军的母港筼筜港不远,许克俊这也算是舍命陪君子了。他们找寻了一整天,最终在翌日黄昏见到了杨策,这才得知许心素已经蹈海自尽,留下来断后的两百人几乎全军覆没,仅有十余人和杨策一起游到了对岸。
许乐天痛哭一场,在这天晚上回到了刘五店澳。第二天一早,他就启程去往淡水,因为复仇的所有希望都在林海身上。
这一日,林海也从平户启程返航,随船带上了李国助。张敬泉既然已经出山,李国助再长期呆在倭国已经意义不大,还不如让他替自己做些更有意义的事。
而且,这次他回国就要彻底剿灭郑芝龙,这事了结之后,把李、许两家纳入会友公司就时机成熟了。
本来林海是打算等郑廷球卖完货之后,随博望号一起返回,但前天晚上从刘香口中听说郑芝龙练兵详情之后,他心中始终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莫非历史还会在本时空重演?
不幸的是,历史真的重演了。林海和李国助前脚刚到淡水,许乐天后脚就到了,两人随即得知了厦门城破、俞咨皋出逃、许心素殒命的消息,这一切比另一个时空提前了两个月发生。
林海万万没想到,因为自己的到来,许心素竟然还早死了两個月,恰和他的义兄李旦一样。
不过从许乐天的描述中得知,许心素应该是心满意足地赴死了,而在另一个时空中,他在临死之前显然是绝望的。
“林兄,请为家父报仇!”许乐天虎目含泪,推金山倒玉柱,扑通一声跪在了林海的面前,一旁的李国助也潸然泪下。
林海见状也是心中一酸,早知如此他是绝对不会去倭国的,然而现在一切都已经晚了。
“乐天兄弟,你先起来。”林海上前搀扶,“仇肯定是要报的,但不是现在……”
“林兄不肯出兵,兄弟就跪死在这里。”许乐天坚决不愿起身。
“我当然要出兵,这次带我大哥回来就是要让他看着郑芝龙死!不过我们需得想一个万全之策,不动则已,动则一击必杀,绝对不能让郑贼像东山之战那样溜了……”
林海一把拉起了许乐天,接着问道:“你方才说到同安县的渔兵,那是怎么一回事?”
许乐天于是把同安知县曹履泰、海澄知县刘斯徕团练乡勇之事细细说了一遍,林海边听边在屋子里来回踱步,最后道:“这两位县太爷都是人才啊,尤其是那个曹知县,两年前才中的进士,竟然把乡兵练得有声有色,我们不妨用一用这个幌子?”
许乐天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却听李国助在一旁道:“二弟是想以同安乡兵的名义进剿郑芝龙?”
林海闻言点了点头:“郑贼颇为忌惮林某,要是知道我率军前往,搞不好就会提前开溜,到时再想抓住他就要颇费一番周折了。”
许乐天恍然大悟,但很快又疑惑道:“闽海之中只怕到处是郑贼的哨船,林兄要跨海运兵,如何能瞒过那厮?”
“所以我们只能派少量兵力打头阵,林某半年前成立了一个尖兵局,大概四百人的兵力,全都是精锐,而且步骑兼备,正好可以干这事……”
许乐天听得一阵愣神:“林兄,你方才是说四百人?郑贼手下可是有一万多!”
“不是还有同安、海澄两县的乡兵么?”林海说着又道,“如今是北风季,从淡水到中左所一日可至,先锋部队只要能拖住郑贼一天,林某的海军就能封锁嘉禾屿,叫这厮无处可逃……”
许乐天沉吟道:“林兄之言也不无道理,不过此事必得有福建巡抚下令方可。”
林海点点头道:“招安之事如今怎么样了?只要朱都爷秘密给我一个劄委的游击,我马上就可以出兵。”
他原本是打算等到兵部的实授武职才肯接受招安,不过如今郑芝龙已经攻占了厦门,若是有巡抚劄委那也可以。以崇祯初年的政治风向来说,朝廷应该是不会不认账的,虽然现任福建巡抚朱一冯已经干不了多久了。
三人商议已毕,最终决定让许乐天马上去福州找池显方,按照林海的方略去做朱巡抚的工作,正好这段时间林海可以用来准备出征事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