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夏洛特烦恼
作者:蜀山飞侠   我加钱居士,得修仙最新章节     
    第185章夏洛特烦恼
    这天晚上,彭乾吾突然来到了长明观。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打听师弟周西宇的下落,但却一直无果。
    不过机缘巧合。
    就是今天中午时分,正在街上闲逛的彭七子无意中发现赵心川走进了长明观。
    于是悄然跟了进去。
    结果发现赵心川与周西宇见了面,并称呼周西宇为周师叔。
    如此,这小子终于摸清了周西宇的身份,悄悄跑回去告诉了父亲。
    见到彭乾吾到来,周西宇似乎并不觉意外。
    因为,他早有预感,这一天终会到来,他们师兄弟之间,终究会了结恩恩怨怨。
    “师兄,你终于还是来了……”
    彭乾吾嘲弄地笑了笑:“好多年了,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师弟……”
    随后看了看四周,笑道:“竟然混成这样,真是辜负我爹教你的本事。”
    周西宇也笑了笑:“我本来就是个没出息的人。”
    “好吧,这么多年了,秘笈该还我了吧?”
    周西宇摇了摇头:“师兄,猿击术没有秘笈,师父传我的都在脑子里,只有这个本子,是我这些年来修炼这门奇功的心得,现在交给师兄……”
    周西宇的本意,其实还是不想与师兄彻底撕破脸,毕竟他感念着师父的恩情,猿击术本就是彭家代代传下来的。
    所以,他将师父传给他的心法以及自己修炼的心得以笔记的形式记了下来,如今交还给师兄,也算是了了自己多年的心愿。
    但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彭乾吾根本不信他,接过本子翻了翻,竟然抬手一扔,直接给扔到了火炉里。
    “师兄……”
    周西宇大惊失色,冲到火炉边将笔记抢了出来。
    可惜,已经烧了大半。
    而这时候,彭乾吾已经攻了过来。
    一场激战展开。
    二人从屋子里,打到了院子里。
    这时,赵心川突然也出现在院中,不过他没有动手,只是静静地看着。
    因为他相信,师父一定不是周师叔的对手。
    说起来,彭乾吾虽然是掌门,是大师兄,但是功利心太强,在武学方面难有大成。
    更不要说,周西宇还练成了猿击术。
    只是周西宇不忍同门相残,下手之时未尽全力,反倒是彭乾吾处处杀招,恨不能杀死周西宇。
    眼见赵心川也在这里,彭乾吾心虚了,终于收了招,冷哼一声:“好了,今天到此为止。”
    说完,转身而去。
    等他一走,赵心川急步上前,冲着周西宇道:“周师叔,要不还是离开这里吧……”
    因为他有亲身体会,知道师父是个心狠手辣之人,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周西宇却摇了摇头:“我躲了这么多年,有些事,也该面对了。”
    果然不出所料,第二晚,彭乾吾又一次来到了长明观。
    不过这一次可不仅仅只有他一个人,赵笠人也坐着汽车来了。
    “围起来!”
    赵笠人一下车便吆喝了一声。
    “是!”
    一众手下分散开来,一个个拉起了枪栓。
    彭乾吾冷冷一笑,随之带着彭七子强行踹开长明观的大门走了进去。
    “砰!”
    就在他俩刚刚进门时,身后响起了一声枪响。
    “署长,署长……”
    随即,又响起了一声惊呼。
    这是因为,赵笠人的额头中了一枪,连惨叫都没发出一声,便无声无息仰面倒地。
    开枪之人,正是丁修。
    今晚,不仅仅周西宇、赵心川在这里,何安下、查老板也来了。
    丁修并没有直接动手,而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抢了一把枪,先将赵笠人放倒,然后又击毙了他几个头目。
    群龙无首,那些手下惊慌不已,赶紧抬着赵笠人与几个头目的尸首溜之大吉。
    如此,就只剩下彭乾吾父子二人,被关门打狗。
    一转眼几个月过去。
    “精武门”正式开馆收徒。
    馆主当然是沈长安,老板娘自然是王香凝。
    不过,大家伙儿心里有数,其实有两个老板娘,除了王香凝之外,还有一个是玉珍。
    武馆师傅主要为周西宇、赵心川、何安下、查老板,另外还聘了几个实力不俗的武师。
    武馆开张之后有个小插曲,几家武馆的师傅联手上门踢馆。
    结果……
    赵心川走到场中,抬了抬手:“单打独斗太浪费时间,各位师傅不如一起上吧。”
    自此,精武门一战成名。
    接下来,从精武门中走出去的弟子又在各地开设分馆,令得精武门遍地开花,培养出了不少精武英雄,名扬海外。
    这,也正是丁修开设武馆的目的。
    ……
    光阴荏苒,日月如梭。
    沈长安又一次回到了现代世界。
    但,并非他的现实世界,而是电影《夏洛特烦特》世界。
    主角夏洛,本是一个妥妥的人生失败者,干啥啥不行,彻头彻尾的人生失败者。
    读高中时,他有一个暗恋对象:秋雅。
    秋雅不仅仅是班花,更是公认的校花,不仅长得漂亮,身段也是相当出众,学习成绩也很优秀。
    如此出众的条件,又怎么可能看得上学习拉垮、模样也不帅,家境也不富有的夏洛?
    三十岁这年,秋雅终于结婚了。
    对于心中的初恋情人,夏洛一直念念不忘,他决定去参加秋雅的婚礼。
    为了装点门面,他找到了一个好朋友。
    他这个好朋友有一个喜好,喜欢找年龄大的女朋友,比如他现在的女朋友,已经要过60大寿了……
    好朋友偷偷将女朋友的豪车开了出来,送夏洛去参加婚礼。
    夏洛一身礼服,胸前口袋还装点了一簇五彩斑斓的羽毛。
    他自认为很帅。
    却没想到,刚刚走进婚礼大厅,却尴尬地发现,竟与主持婚礼的司仪撞衫了,连胸前口袋的羽毛也一模一样。
    同桌的都是高中时代的同学。
    其中一个叫张扬的同学,在学生时代便与夏洛的关系比较要好,毕业后也常有联系。
    张扬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起身道:“袁华,能不能就咱夏洛这身行头即兴赋诗一首?”
    袁华,曾经被夏洛视为情敌。
    在读高中时,袁华与秋雅被同学们视为天生一对。
    袁华人长得帅,学习也好,重要的是,他的父亲是区长,他还有一篇作文得过大将,作文名叫《我的区长父亲》。
    袁华一脸谦虚:“那我试试啊……”
    随之开始作诗:“只身赴宴鸡毛装,都是同学……装鸡毛……”
    瞬间,同桌的同学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夏洛,开玩笑的啊,别生气,纯粹就是为了押韵……”
    夏洛一脸尬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一杯接一杯,他自己也不知喝了多少杯。
    席间,秋雅终于与新婚丈夫一起走过来敬酒,在一众同学的怂恿之下,夏洛醉熏熏走到秋雅面前准备讲上几句贺词。
    没想到,夏洛完全失态了。
    他上前去拉紧了秋雅的手喃喃表白:“秋雅,我要为唱一首歌,为我们俩的感情划上一句圆满的……问号
    一次就好,我陪你去看天荒地老……”
    秋雅不知所措,任由夏洛拉着她的手。
    没料这时候,一个女人冲了过来。
    她便是夏洛的妻子:马冬梅。
    她与夏洛,秋雅等人同样也是高中时代的同班同学。
    故事,也就从这里正式开始了。
    马冬梅的到来以及一番吵闹,彻底让夏洛在一众同学面前变成了一个笑话,无地自容之下,他冲进了卫生间……
    万万没想到的是,当他冷静下来,打开卫生间的门时,竟然发现自己回到了高中时代的教室里。
    他竟然回到了高三时代。
    当夏洛终于开始面对穿越的现实之后,他惊喜若狂。
    于是,他开始“创作”歌曲,并在全市校园歌曲大赛中获奖。
    又被又鸟看中,邀请他写了一首《相约九八》,并在春晚一起合唱,这首歌令得夏洛获得了不少大奖,也奠定了他未来巨星的道路。
    一首接一首的金曲面世,令得他成了华语歌坛一哥。
    当然,他也如愿以偿,终于娶了梦中情人秋雅为妻。
    他的命运从此彻底扭转。
    不过,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丁修也来到了这个世界。
    这一次,他的身份乃是一家小小的影视与广告制作公司的老板,小到什么程度呢?
    办公室位于小区住宅内,手底下只有三个员工,说是公司,其实就是个工作室,唯一的好处是有资质。
    要知道资质这玩意儿很重要。
    很多公司就是靠着资质赚钱。
    比如一个建筑队,有人、有资金,有机器,但是没资质。
    没资质就意味着没办法承包工程。
    那么建筑队该如何运转?很简单,找有资质的公司一起合作。
    有资质的公司可以参加投标,中了标之后,便与那些没资质的工程队合作,以达到双方盈利的目的。
    这一天,沈长安外出时遇见了一个人:袁华。
    袁华本该是春风得意的,但现在却无比落魄,因为他的父亲终究还是出事了,被判了十几年,不明财产也被依法充公。
    “袁华?”
    丁修上前假装一副惊讶的样子,上下打量着袁华。
    “丁修?”袁华也颇为惊讶。
    他为什么认识丁修?
    这就要问系统了,因为在身份设定上,丁修与袁华、夏洛、秋雅也是同班同学。
    “真是你呀,差点没认出来,这么多年没见,走,我请你喝酒。”
    “这……”袁华犹豫片刻,终于还是点了点头。
    丁修带着袁华一起来到了附近一家饭店内,点了几个菜,要了一瓶酒,二人边喝边聊。
    一开始,袁华还有些拘束。
    这与他以前的意气风发是完全矛盾的,但,人生就是这样。
    他本来毕业于名校,而且还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但是,他因为涉及到父亲的案子,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但也脱不了干系,从他手中还走过几笔数额不小的账目。
    最终虽然没有坐牢,但工作丢了,再加上精神上的打击,最终自暴自弃,竟然租了条船当起了渔夫。
    直到喝了几杯酒之后,袁华方才稍稍放开,坦然地谈起了自己的一些经历。
    听完后,丁修拍了拍袁华的肩:“我知道你还是有些才华的,这样,你要是愿意的话到我公司来上班。”
    “你开了公司?”
    “对,虽然规模小了一点,但是……”
    没等丁修说完,袁华已经端起酒杯,一脸感激道:“多谢老同学照顾,你放心,我一定用心做事。”
    “那就好!”丁修笑了笑。
    接下来,丁修亲自操刀,创作了几首古风歌曲,并找到了一个女歌手一起合作。
    这个女歌手名叫于嫣,略有点小名气,一直都是靠翻唱别人的歌曲为主。
    其实,这类的歌手很多,主要就是翻唱一些经典流行金曲,有些混得好的还出了唱片。
    但靠翻唱,是永远都不可能大红大紫的。
    丁修也是无意中听了几首于嫣唱的歌,她的声音听起来很清澈,很有韵味,只可惜没有什么背景与后台,也未遇上伯乐。
    不过冥冥中也算是走了运,因为她被丁修给无意发现了。
    于是,丁修先让员工与于嫣联系,待联系上之后又约其见面谈合作事项。
    两天后,于嫣如约而至。
    彼此寒暄了几句,丁修说道:“我听过于小姐唱的歌,嗓音不错,功底也扎实。”
    于嫣笑了笑:“多谢丁总夸奖。”
    “不过,你一直翻唱别人的歌很难突出你自己的特点,也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听到这话,于嫣不由叹了一声。
    的确,就在不久前,她与因为翻唱的事打了一场官司。
    “是这样,我专程为于小姐写了一首歌,不如于小姐先看看?”
    一听此话,于嫣不由愣了愣:“于总是说……是你自己写的歌?”
    “不错!”丁修微笑着点了点头。
    这首歌的确是他自己谱写的曲子,歌名《春江花月夜》,歌词主要也是引用了春江花月夜这首诗的内容。
    而歌曲的风格也是偏古风。
    于嫣接过歌谱,照着上面的曲谱哼了几句,不由一脸惊喜:“这曲调好美……”
    丁修笑道:“这首歌主要是尽可能地体现出春江花月夜这首诗的意境。
    我分析过于小姐的嗓音与风格,你特别适合唱古风歌曲,我相信你以后会在这条路上,走出一条属于你自己的音乐之路。”
    此话一出,于嫣顿将丁修引为知己。
    的确,她一直都比较喜欢古风歌曲,只是因为各方面的原因,比如制作方,一般都会要求她翻唱流行金曲。
    所以,她的特长很难体现出来。
    没想到今日却遇上了一个主动让她唱古风歌曲的老板,自然令得她有些欣喜而激动。
    “怎么样,喜欢这首歌吗?”
    “喜欢,真的太喜欢了……”
    ……